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田基建与水土保持
【发文字号】闽农土[2016]212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6.10.10
【实施日期】2016.10.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宣布一批文件失效的通告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农土〔2016〕212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了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三部(委、局、行)《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6]1426号)、农业部《关于印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5]5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农业厅
2016年10月10日
福建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部(委、局、行)《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6]1426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5]5号)要求,为推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实现“藏粮于地”的重大战略,保障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树立耕地保护“量质并重”和“用养结合”理念,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的工作主线,以耕地土壤肥力提升、耕地退化污染重点区域和占补平衡补充耕地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技术物质补助等方式,推进工程、农艺、农机措施相结合,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促进土肥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守住耕地数量和质量红线,奠定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基本原则
坚持量质并重、科学管理。在严格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将耕地质量提到和耕地数量同等重要的位置,更加注重耕地质量的建设与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耕地质量管理机制,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质量红线”。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充分考虑我省闽东南、闽西北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经济状况,针对不同区域耕地质量现状,分析主要障碍因素,集成组装治理技术模式,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取得实效。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正确处理保护、提升与利用的关系,将耕地质量建设与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将耕地质量建设与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