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付款和银行保函
信用证与保函的区别
信用证与保函的区别“信用证”方法的通俗解释是:买卖双方订立合同后,买方将钱交给银行,并按合同内容交给银行一个购货清单;银行将买方的购货清单转给卖方;卖方按买方的购货清单生产和供货,然后凭供货证明向银行取钱。
到目前为止,我国与外国之间的贸易绝大部分仍采用“信用证”的方法。
信用证的缺点是手续多,过程长,费用高,透明度差;信用证的漏洞是银行无法辨别单据的真伪,如果有人以假单据诈骗,或发货不合格,使买方比较被动和蒙受损失。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异同谈保函和备用证作为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在国际金融、国际租凭和国际贸易及经济合作中应用十分广泛。
由于二者之间日趋接近。
甚至于有人将二者混同。
事实上,二者之间既有基本类同之处,又有许多不同之处,准确把握两者之间的相似与区别,有助于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它们来促进国际经贸的开展,也有利于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本文试对两者作一比较。
一、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类同之处(一)定义上和法律当事人的基本相同之处保函和备用信用证,虽然在定义的具体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总的说来,它们都是由银行或其他实力雄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应某项交易合同项下的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或指示,向交易的另一方(受益人)出立的书面文件,承诺对提交的在表面上符合其条款规定的书面索赔声明或其它单据予以付款。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法律当事人基本相同,一般包括申请人、担保人或开证行(二者处于相同地位)、受益人。
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申请人与但保人或开证行之间是契约关系,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以开立保函申请书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则是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条款为准。
(二)应用上的相同之处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都是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在国际经贸往来中可发挥相同的作用,达到相同的目的。
在国际经贸交往中,交易当事人往往要求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债项的履行,如招标交易中的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设备贸易的预付款还款担保,质量或维修担保,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付款担保等,这些担保都可通过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形式实现。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保函与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贸易保证工具。
保函是银行为了保障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而发出的一种书面承诺,保证承贷人在特定条件下向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额。
信用证是由银行为了确保进口商或买方向出口商或卖方支付货款而开立的一种付款保证工具。
本文详细介绍了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的定义、功能、种类、申请程序、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
第一章国际贸易保函1. 定义国际贸易保函是银行为了保障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而发出的一种书面承诺。
保函可以作为支付凭证,确保债权人在特定条件下向债务人支付一定金额。
2. 功能国际贸易保函的主要功能包括:●作为付款保证,确保债权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获得支付。
●作为履约保证,确保债务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作为债权人索赔的依据,提供法律保障。
3. 类型国际贸易保函根据不同的功能和使用范围可分为:●履约保函:确保债务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付款保函:确保债权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获得支付。
●投标保函:确保招标人能够履行其在招标文件中承诺的义务。
●进口保函:针对进口商发出,确保出口商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发货。
●出口保函:针对出口商发出,确保进口商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货款。
4. 申请程序国际贸易保函通常需要以下步骤:●确定保函类型和内容。
●申请人向开证行提交保函申请书。
●开证行审查申请书并决定是否发出保函。
●开证行发出保函并通知受益人。
●受益人收到保函后根据保函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5. 注意事项在申请和使用国际贸易保函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保函的内容应与合同一致,保函条款应明确、具体。
●申请人应确保可履行合同义务,以保证保函的有效性。
●受益人应仔细审核保函条款,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对于保函的修改或解除,应经双方同意并通知开证行。
●在保函有效期内,保函的使用应符合保函条款的规定。
附件:本文涉及附件包括国际贸易保函申请书范本、保函条款范本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合同义务: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信用证、保函、结售汇业务简介
信用证、保函、结售汇业务简介信用证的使用过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卖方和买方达成贸易合作意向,确定交易细节,如货物规格、数量、单价、交货地点等。
2. 买方通过银行发出信用证申请,提供相关文件,如购销合同、发票、装船单据等。
3. 银行审核买方的信用证申请,核实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银行开立信用证,并通知受益人(即卖方)。
5. 卖方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口商品,并准备所需的单据,如装船单、发票、保险单等。
6. 卖方将单据提交给自己的贸易银行,贸易银行审核单据的真实性和符合信用证要求。
7. 贸易银行将单据交给开证行进行审核。
8. 开证行审核通过后,将向受益人付款或承诺付款。
9. 所付款项通常通过买方开出的支票、汇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给受益人。
通过信用证交易,买卖双方可以在交易中获得保障。
买方在支付货款前,可以通过信用证向卖方提供付款保证;卖方在交付货物前,可以通过信用证向银行提供收款保函。
二、保函保函是指银行作为担保人为受益人承担某一特定义务的一种担保形式。
保函的目的是保证受益人在交易中能够得到相应的权益保障,同时也起到了约束担保人的作用。
保函通常在国内外贸易、投标工程、履约担保等方面被广泛应用。
保函的使用过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 受益人向银行申请保函,并提供相关的担保文件。
担保文件可以是贸易合同、投标文件、履约保证书等。
2. 银行审核申请人的信用状况、担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开立相应的保函。
4. 银行将开立的保函交给受益人,并通知保证人(即申请人)。
5. 根据保函的要求,受益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索赔要求。
6. 银行对索赔要求进行审核,如果符合保函规定的条件,将向受益人支付担保金额。
通过保函交易,申请人可以在履约过程中获得对方的信任,同时保证了受益人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三、结售汇结售汇是指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进行外汇兑换的过程。
结售汇的目的是满足各方对外汇的需求,确保跨境贸易和资本流动的顺利进行。
外贸常用的付款方式
外贸常用的有三种: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种类繁多;二、汇付,主要包括(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信汇(Mail Transfer,简称M/T)和票汇(Demand Draft,简称D/D)三种。
三、托收(Collection),主要包括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和(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两种。
D/P是付款交单,我们发货后准备好我们的议付单据,通过我方银行交单至客户方银行,客户银行提示客户单据已到,客户付款后银行交单。
D/A则是,也是通过我方银行交单给客户银行,不同的是客人只需承兑我方单据,就可以拿走正本单据,到期后再付款。
T/T是(单据一般是我方直接邮寄给客户,无需通过银行),如果我们跟客户用T/T,一般的做法是客户先要给我们30%的预付款,剩余70%一般保险的方法是,货装船后,客人凭我们传真的提单正本付款,等款到帐后再邮寄整套正本单据给客人。
托收付款D/P,D/AD/A ,核销退税,物流货代D/P和D/A的区别是,D/P必须付款买单,先交钱后交提单,如银行私自放单,责任在银行;D/A进口商在汇票上承兑XX天后支付货款,即可取提单,如逾期不支付货款,银行无责任。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分为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或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国际贸易实务)9第九章信用证和银行保函
审核信用证
审核内容
审核信用证主要关注以下内容:信用证 的开证申请人、受益人、金额、货物描 述、运输条款、交货期限、单据要求等 是否与合同一致。同时,还需注意信用 证的条款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存在含糊 不清的措辞。
VS
修改信用证
如发现信用证存在错误或遗漏,应及时与 开证行联系,要求修改信用证。修改信用 证时,应按照规定填写修改申请书,并支 付修改费用。
01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 责任。
02 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 03 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处理的是单
据,而不是实际货物。
02
信用证操作流程
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开立方式
根据合同规定,开证申请人需向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和相关单据,并按照规定支付开证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开 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立信用证。
不同点比较
开立机构
信用证通常由商业银行开立,而银行保函则由专门从事担保业务的机 构开立。
适用范围
信用证主要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物买卖,而银行保函则广泛应用于 各种类型的交易和项目,如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
付款条件
信用证通常要求单证相符,即提交的文件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完 全一致,而银行保函则更注重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
履约保函
为受益人提供担保,保证申请人按照 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防止申请人违约。
预付款保函
为受益人提供担保,保证申请人按照 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预付款项,防 止申请人违约。
质量保函
为受益人提供担保,保证申请人提供 的产品或服务符合质量要求,防止申 请人违约。
银行保函的特点
银行信用
银行保函以银行信用作为担保,具有较高的 信誉度和可靠性。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简介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付款方式和担保工具。
它们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减少了贸易风险,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的概念、作用、特点以及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国际贸易保函国际贸易保函是出口商为了保证买方的付款而向银行发出的一种担保函。
当出口商与进口商达成贸易合同后,出口商可要求买方提供一份保函,以确保买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当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时,出口商可向保函银行提出索赔要求,由保函银行向出口商支付相应的金额。
国际贸易保函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
它为出口商提供了一种确保付款的手段,降低了贸易风险,增加了出口商与买方之间的信任。
对于买方来说,提供保函可以帮助其获得更好的交易条件,例如延长支付期限或获得更低的报价。
国际贸易保函有一些特点需要注意。
保函金额通常与合同金额相等或略高,以覆盖货款和利息的支付。
保函的期限一般与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相一致。
保函一般是不可撤销的,除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
信用证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函,作为买方的付款工具,确保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买方交付货物。
当买方开立信用证时,买方的银行向卖方或卖方的银行发出保函,承诺在收到合符要求的单据后向卖方支付货款。
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
它为卖方提供了付款的保障,降低了交易风险,增加了卖方与买方之间的信任。
对于买方来说,信用证可确保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进行交付。
对于银行来说,信用证还提供了兑付保函的交易机会。
信用证的使用过程包括几个关键步骤。
买方向银行申请开证,提供相应的合同和付款条款等文件。
然后,银行按照买方的要求向卖方或卖方的银行发出信用证。
接下来,卖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交付货物,并提供相应的单据给买方的银行。
买方的银行核对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并向卖方支付货款。
在使用信用证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买卖双方需要确保信用证的条款与合同的要求一致,以免发生纠纷。
银行保函与信用证比较
银行保函与信用证
银行保函与信用证都是银行开立的,同属于银行信用,而且都被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款支付,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 银行付款责任不同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在银行保函业务中,见索即付保函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而有条件保函银行则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
2. 适用范围不同
信用证业务一般只适用于货物买卖,而银行保函除适用货物买卖外,更多的用于国际工程承包、投标招标、借款贷款等业务,因而适用范围更广。
3. 对单据要求不同
信用证项下货运单据是付款的依据,单证不符银行可拒付,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是付款的依据,一般凭索赔书或其他文件付款。
4. 能否融资不同
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可通过议付取得资金融通,而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成为索汇的依据,也不能作抵押贷款,受益人不能取得资金融通。
5. 与合同关系不同
信用证与合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契约;而出具有条件的保函的银行,当受益人以对方不履约,提交书面陈述或证明,要求银行履行赔偿诺言时,银行一般须证实不履约的情况,如果双方意见不一,保证银行就会被牵连到交易双方的合同纠纷中去。
有的国家,如美国、日
本等,法律禁止银行介入商事纠纷,故不允许银行开立银行保函。
国际贸易中的9种付款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9种付款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见的9种付款方式包括:
1. 现金支付:买方直接用现金支付商品的价款。
2. 银行转账: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支付购买商品的款项。
3. 承兑汇票:卖方向买方提供一张签署了指定时间后才能兑现的汇票,买方在到期日支付款项给卖方。
4. 信用证:买方通过银行开立信用证,即银行承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向卖方支付购买商品的款项。
5. 电汇:买方通过银行直接向卖方的银行账户支付购买商品的款项。
6. 托收:卖方委托银行收取买方的款项,银行按照卖方的指示将款项转交给卖方。
7. 付款保函: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提供一份保函,支持卖方获取一定金额的款项。
8. 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商品后才向卖方支付款项。
9. 分期付款:买方按照协议的分期付款计划,每期向卖方支付一部分购买商品的款项。
求白话文讲解银行保理、保函、信用证业务及其区别
求白话文讲解银行保理、保函、信用证业务及其区别摘要:一、银行保理业务概述及作用二、银行保函业务概述及作用三、信用证业务概述及作用四、三者之间的区别五、总结正文:银行保理业务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的包括融资、销售账务管理、风险控制等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
它的主要作用是为企业解决应收账款融资难题,提高资金周转率,减轻财务压力。
通过银行保理业务,企业可以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获得即时的资金支持。
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承担一定的支付责任或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业务。
当客户在投标、招标、合同履行等过程中需要提供保函时,银行可根据客户需求为其开具。
银行保函业务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度,降低交易风险。
信用证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期限和条件的付款保函。
在进口贸易中,信用证业务为出口商提供了保障,确保其能按合同收到货款。
同时,信用证业务还有助于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
三者之间的区别:1.业务性质:银行保理业务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涵盖融资、销售账务管理等多方面;银行保函业务是一种担保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支付责任或履行合同义务的保障;信用证业务则是一种支付保证业务,确保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2.业务对象:银行保理业务主要针对企业,解决其应收账款融资问题;银行保函业务面向各类客户,为其在交易过程中提供担保;信用证业务则主要服务于国际贸易,确保出口商能按时收到货款。
3.业务内容:银行保理业务涉及应收账款的管理、融资、风险控制等;银行保函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投标、招标、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担保;信用证业务则关注货物买卖双方的支付保证和合同履行。
总结:银行保理、保函和信用证业务都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重要金融服务。
它们在业务性质、对象和内容上有所区别,但共同目的都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支持和保障,降低交易风险。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
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国际贸易保函与信用证,这可是国际贸易中相当重要的两个“利器”呢!先来说说国际贸易保函吧。
有一次我碰到一个做外贸生意的朋友,他愁眉苦脸地跟我诉苦。
他的公司向国外一家供应商订购了一批货物,可供应商担心发货后收不到款,死活不愿意发货。
这可把我朋友急坏了,订单都接了,要是货物不到,那可就违约啦!后来,经过别人的指点,他去银行办了个国际贸易保函。
这个保函就像是给供应商吃了一颗定心丸,保证只要供应商按照合同发货,银行就会付款。
供应商一看有银行担保,这才放心地把货发了出来。
你瞧,这国际贸易保函在关键时刻,真能解决大问题!国际贸易保函呢,简单来说就是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它由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担保,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比如说,在投标的时候,投标方可以通过保函向招标方保证,如果自己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银行会赔偿招标方的损失。
再讲讲信用证。
我曾经听说过这么一个事儿,有一家国内的工厂,好不容易接到了一个国外大客户的订单,兴奋得不行。
但是客户要求用信用证付款,工厂老板之前没接触过,心里直打鼓。
后来请了专业的外贸人员帮忙操作,才顺利完成了交易。
信用证呢,是指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请求,开给出口商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银行会审核各种单据,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就会付款给出口商。
这就给买卖双方都提供了很大的保障。
比如说,出口商不用担心发货后收不到钱,进口商也不用担心付款后收不到货。
国际贸易保函和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们就像是两位“守护天使”,为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不过,这两者也是有区别的。
国际贸易保函通常是在申请人违约的情况下,担保人才需要履行赔偿责任。
而信用证呢,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要求,开证行就必须付款。
第十七章信用证付款和银行保函
行和受益人。
三、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
①签定买卖合同, 规定 以L/C为付款方式 ②买方向开证行申请开证 ③开证行向通知行寄交信用证 ④通知行审验信用证的真伪后向卖方转递 ⑤卖方装船后向议付行交单议付 ⑥议付行向开证行交单索偿 ⑦开证行向议付行偿付 ⑧开证行向买方提示, 买方付款赎单
行பைடு நூலகம்贴现银行
议付又称押汇、买单,是指议付行在审单 无误的情况下,按信用证的条款贴现受益
8、偿付银行(Reimbursement Bank ) 偿付行的偿付不视为开证行终局性的付款, 因
为偿付行不审查单据。若开证行见单后发现 单证不符, 可向议付行或付款行追索货款。 9、转让人(Transferre)
(通过不可撤销信用证,凭卖方的跟单即期汇票 在装运后15天内在中国议付有效,信用证必须在xx (日期)前到达卖方。)
七、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 (一)最新颁布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 称UCP600)已于2007年7月1日生效。
▪ (二)UCP600相对UCP500条款的新变化 ▪ (1)在《UCP500》条款中, 信用证未注明是
一、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
出口贸易中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使用, 是指一笔 出口合同金额的一部分由信用证支付, 另一部 分通过汇付(一般采用电汇, 即T/T)支付。
二、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
即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支付, 部分采用跟单 托收支付。 这种方式是指部分货款用信用证支付, 余数 用托收方式结算。也称为“部分信用证, 部分 托收”。一般做法是, 信用证规定出口人开立 两张汇票, 属于信用证部分的货款凭光票付款 , 而全套单据附在托收部分汇票项下, 按即期 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但信用证上必须 订明“在发票金额全部付清后才可交单”的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国际贸易的结算⽅式有哪些问题:初在外企做出纳,想知道国际贸易结算⽅式都有哪些呢?解答:国际贸易结算⽅式:信⽤证结算⽅式、汇付和托收结算⽅式、银⾏保证函、各种结算⽅式的结合使⽤。
A、信⽤证结算⽅式信⽤证(letterofcredit)简称L/C)⽅式是银⾏信⽤介⼊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
它的出现不仅在⼀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之间互不信任的⽭盾,⽽且还能使双⽅在使⽤信⽤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资⾦融通的便利,从⽽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此,被⼴泛应⽤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种主要的结算⽅式。
信⽤证是银⾏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根据开证申请⼈的请求和指⽰,向受益⼈开具的有⼀定⾦额、并在⼀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件;或者是银⾏在规定⾦额、⽇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承购受益⼈汇票的保证书。
属于银⾏信⽤,采⽤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的货款结算⽅式。
a、汇付汇付,⼜称汇款,是付款⼈通过银⾏,使⽤各种结算⼯具将货款汇交收款⼈的⼀种结算⽅式。
属于商业信⽤,采⽤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有四个:付款⼈(汇款⼈remmitter)、收款⼈(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remittingbank)和汇⼊⾏(payingbank)。
其中付款⼈(通常为进⼝⼈)与汇出⾏(委托汇出汇款的银⾏)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与汇⼊⾏(汇出⾏的代理⾏)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向汇出⾏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向汇⼊⾏发出付款书;汇⼊⾏收到会计⽰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通常为出⼝⼈)解付货款。
但汇出⾏和汇-⾏对不属于⾃⾝过失⽽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且汇出对汇⼊⾏⼯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为付款⼈的汇款⼈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地银⾏通过它在进⼝地的分⾏或代理⾏代进⼝⼈收取货款⼀种结算⽅式。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9第九章信用证和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的流程
申请、审核、开立、通 知、修改、兑付等环节 ,涉及多个当事人和单
据。
银行保函的优点
为交易提供额外的保障 ,降低风险和不确定性 ,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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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观看
银行保函的流程
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 保函,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01
银行同意开立保函后, 与申请人签订保函协议,
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03
在保函有效期内,如果 发生受益人索赔的情况, 银行将按照协议规定进
行赔付。
05
银行审核申请人的资信 状况和申请事项的真实
性、合法性。
02
银行将保函交给受益人, 并按照协议规定收取保
风险承担不同
信用证的风险承担比较明确,通常由开证申请人承担欺诈 风险,而银行保函的风险承担则根据具体约定而有所不同 。
04
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的风 险与防范
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
欺诈风险
由于信用证的独立性特点,欺诈行为可 能发生。例如,卖方提供假单据、买方 诈骗等。
VS
单据风险
信用证条款可能规定不清晰或存在漏洞, 导致单据不符点,影响正常交货和收款。
信用证的种类
不可撤销信用证
一旦开出,即无法撤销或修改,除非得到开 证行的同意。
可撤销信用证
开证行有权在任何时候修改或取消该信用证, 无需通知受益人。
保兑信用证
由保兑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承诺在开证行 拒付时承担付款责任。
不保兑信用证
未经保兑行保兑的信用证,只有开证行承担 付款责任。
信用证的流程
开立信用证
买方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缴纳一定比例的押金或提供担保。
汇付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区别
交索偿声明。
时,而且费用较高,审单等环节要较强 的技术性,增加了业务成本。 备用信用证与保函的比较 相同之处: 1、两者都是备用性质的。
了备用证是允许转让的。 第三,保函有反担保作保证。备用证方 式下无此项目。 第四,保函有负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也 有负第二性付款责任的,而备用信用证
2、在要求提交的单据方面,都要求提 总是负第一性付款责任的。
Need)
Bank)、偿付银行(Reimbursement Guarantor)
Bank)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 信汇(Mail Transfer,M/T)、票汇 (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跟单托 跟单与光票;不可撤销与可撤销;保兑
汇款(Remittance)
托收(Collection)
信用证(L/C)
银行保函(L/G)
含义
又称汇付,是银行(汇出行)应付款人 是指出口商开具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 是指由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请求,开证 又称银行保证书,是由银行根据委托人
(进口商)的请求,通过其在国外的分 票,连同有关单据(提单、发票和保险 行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 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担保履行某项
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付款交 与不保兑;即期与远期;可转让与不可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单D/P:即期at sight和远期after sight 转让;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对背
、承兑交单D/A)
信用证;预支信用证;备用信用证
投标保函(Tender Guarantee)、履约 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还 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 付款保函(Payment Guarantee)、特 殊贸易保函
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在进行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的时候,有多种结算方式。
主要包括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
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remittance)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
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
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
保函与信用证的区别
保函与信用证的区别今天店铺整理了保函与信用证的区别,为广大网友分忧解惑,大家快来看看吧。
保函与信用证的区别保函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
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在凭保函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收货人保证在收到提单后立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单,承担应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对因未提交提单而提取货物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承担责任,并表明对于保证内容由银行与收货人一起负连带责任。
凭保函签发提单则使得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已装船提单顺利地结汇。
关于保函的法律效力,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都没有作出规定,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的第三方的需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且保函也无效。
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都是国际结算和担保的重要形式,在国际经贸往来中可发挥相同的作用,达到相同的目的。
在国际经贸交往中,交易当事人往往要求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债项的履行,如招标交易中的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设备贸易的预付款还款担保,质量或维修担保,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付款担保等,这些担保都可通过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形式实现。
从备用信用证的产生看,它正是作为保函的替代方式而产生的,因此,它所达到的目的自然与保函有一致之处。
实践的发展也正是如此。
信用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信用证和保函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信用证和保函业务有
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02.04.30
•【文号】银发[2002]124号
•【施行日期】2002.04.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信用证和保函业务有关问题
的通知
(银发[2002]124号2002年4月30日)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现就中、外资银行办理信用证和保函业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向银行支付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保证金,应当从其人民币账户或者外汇账户中支付,不得购汇支付。
二、在信用证贸易进口结算项下,开证申请人可以在开证时购汇,作为开证保证金,但应按外汇管理规定向银行出示开证申请书及有效凭证或者商业单据。
如因信用证撤销、单证不符拒付或法院下达止付令等原因而使信用证付款义务消失,则所购外汇应当立即结汇。
三、未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在开立信用证及保函时,不得向客户收取人民币保证金。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办理
信用证和保函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1]350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信用证/保函项下保证金提前购汇问题的批复》(汇复[2001]73号)同时废止。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银行保函得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保函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在国内外贸易、工程项目、国际融资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保证申请人在一定条件下履行某项义务或者承担某种责任。
在我国,银行保函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围绕这些法律法规,对银行保函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银行保函的定义和种类1. 定义银行保函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保证申请人在一定条件下履行某项义务或者承担某种责任。
银行保函具有以下特点:(1)信用担保性:银行保函以银行的信用作为担保,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
(2)独立性:银行保函与申请人的其他债务无关,银行对保函的承诺独立于申请人。
(3)书面承诺:银行保函以书面形式作出,具有法律效力。
2. 种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银行保函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根据担保事项分类:信用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2)根据受益人分类:国内保函、国际保函。
(3)根据保函性质分类:无条件保函、有条件保函。
三、银行保函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担保。
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当事人约定担保的,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订立的,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协议。
担保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审慎经营的原则,开展担保业务。
”4. 《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对银行保函业务的定义、种类、操作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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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业务中的三个基本当 事人:开证申请人、开证 行和受益人。
三、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
①签定买卖合同,规定 以L/C为付款方式 ②买方向开证行申请开证 ③开证行向通知行寄交信用证 ④通知行审验信用证的真伪后向卖方转递 ⑤卖方装船后向议付行交单议付 ⑥议付行向开证行交单索偿 ⑦开证行向议付行偿付 ⑧开证行向买方提示,买方付款赎单
(三) 信用证的
形式
信开本:以印就的 信函形式开立。
电开本:简电本/ 全电本/SWIFT信 用证
注:SWIFT为“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 (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简称
五、信用证的内容
1.about L/C(关于L/C本身)
6、付款银行(Paying Bank) 7、保兑银行(Confirming Bank )
保兑银行具有与开证银行相同的责任和地位。
8、偿付银行(Reimbursement Bank )
偿付行的偿付不视为开证行终局性的付款,因为 偿付行不审查单据。若开证行见单后发现单证不 符,可向议付行或付款行追索货款。
四、信用证方式的性质和特点
(一)性质 1、逆汇法
所谓的逆汇法是指卖方开出的汇票(支付工具) 传递的方向与开证行的付款、资金流动的方向相 反。 2、信用证是银行信用 把原来由进口人履行的凭单付款责任转由银行来 履行,在商业信用之上加上银行信用,银行负绝 对责任。
(二)、信用证支付的特点
1、开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 2、是独立自足的文件!!
第十七章 信用证付款和银行保函
第一节 信用证付款
Letter of Credit,L/C
一、信用证的定义
▪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 款的书面文件。
▪ 具体的说就是:银行(开证行)应进口人 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人开立的一定金额 的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
▪ 所谓“一定金额,一定条件” 指开证行的付 款是以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的单据为条件 。
2、独立自足的文件
UCP600第四条阐明了什么??
就其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开立基础 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 信用证中含有对此类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 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
3、是一种单据交易(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UCP600第34条是什么内容? 规定了单据与货物/服务/履约行为的关系, “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 服务或履约行为。”
易货贸易、 补偿贸易 和加工装 配贸易
(七)背对背信用证 (back to back credit)
有中间 商参与的 交易
与原证 完全独立 的信用证
(八)预支信用证 (anticipatory L/C)
预支信用证是 指开证行授权代 付行(通常是通 知行)向受益人 预付信用证金额
的全部或一部分。
(九) 备用信用证 (standby credit)
未如此表 明”。
信用证中: DRAFT:AT SIGHT
(二)即期信用证 (sight credit)
(三)远期信用证 (usance credit )
远期信用证: 1、承兑
2、延期付款
3、假远期
应用:有中间商参与的交易
(四)可转让信用证与不可转 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 & Non-transferable credit)
3、是一种单据交易!!
1、开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 (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UCP600第七条规定:
a.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并且构成 相符交单,则开证行必须承付; b.开证行自开立信用证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责 任; c.指定银行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并将单据转给开证行之 后,开证行即承担偿付该指定银行的责任。
通知行只负责鉴别L/C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4、受益人(Beneficiary)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押汇银行或贴现
银行
议付又称押汇、买单,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的情况下,按信 用证的条款贴现受益人的汇票,买入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从 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先 行支付给受益人。议付实际上是银行向受益人先行垫付资金,银 行在议付之后就成为了汇票的正当持票人,具有追索权。
如果协定(买 卖合同)义务 未能完成,受 益人可向银行 要求支付。原 先无意向银行 取钱。
(十)按照信用证有没有另一银 行加以保证兑付,可以分为保兑 和不保兑的信用证 (CONFIRMED/UNCONFIRMED
)
(十一)软条款信用证soft close 由于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在信
用证中加列了某些特殊条款,使受 益人无法利用信用证,表面上的不 可撤销信用证实际上是无效的信用 证。
可转让信用证只能一次转让。 转让银行只能在下列几方面作变动:1.申 请人/ 2.货物单价和信用证金额/3. 投保 比例/ 4.装期、效期和交单期限
应用:长期分批交易,申请人为避 交多次开证费用和节省开证押金。
(五)循环信用证 ( revolving credit)
(六)对开信用证 (reciprocal credit)
信用证(let规定,“指一 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 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 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 承付的确定承诺。”
隐含几层意思?
开证行具有哪两重角色?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或开证人(Opener) 2、开证银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 3、通知银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 )
2.about goods(关于货物的说明)
3.about shipment(关于装运) 4.about documents(关于单据) 5.about banking instructions(给银行的指 示)
六、信用证的种类
(一) 不可撤销信用证 Irrevocable credit)
凡是信用证 都是不可撤 销的,即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