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实施的新舱单注意事项
舱单管理办法
舱单管理办法舱单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以及跨境贸易的顺利进行起到关键作用。
为了规范和管理舱单的填制和使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舱单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舱单的定义、填制规定以及使用要求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舱单的定义舱单是指船舶或者航空器在启程或者到达港口、机场时,具体列明货物的相关信息,如货物名称、数量、质量、包装方式等的一种运输文件。
舱单承载着货物信息,有助于清关、报关等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货物的安全运输提供了依据。
二、舱单的填制规定1. 必填信息:舱单必须包括货物的基本信息,如货物名称、数量、重量、包装方式、货物价值、收货人和发货人等,以便于海关或航空公司进行核查和管理。
2. 准确填写:填写舱单时,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货物的信息,包括货物名称的准确描述、数量的具体数字、重量和包装方式的详细说明等,以确保舱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填报责任:填写舱单的责任由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承担,填报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不能有故意瞒报、漏报或虚报的行为。
三、舱单的使用要求1. 报关手续:舱单是进行海关报关的重要文件之一。
货物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时,舱单上的货物信息将被海关用于核查和监管,以便确保货物的合法进出口。
2. 安全管理:舱单提供了货物的详细信息,有助于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安全管理。
特别是对于危险品等敏感货物,必须严格按照舱单上的标识和说明进行处理,以确保运输的安全。
3. 追踪和记录:舱单记录了每一笔货物的详细信息,有助于货物的追踪和记录。
在货物处理过程中,舱单可用于查询货物的位置、状态和历史记录,提供了方便和便捷的管理手段。
四、舱单管理办法的实施1. 法律法规: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了舱单的填制要求和使用规定,以确保舱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技术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许多地区已经采用电子舱单系统,实现了舱单的自动填报和实时监管。
这种方式大大提高了舱单的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货物舱单录入规范
海关切换状态 正式切换
转入情况 转入新舱单系统
试运行状态
转入新舱单系统 转入H2000系统
未切换关区
转入H2000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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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舱单类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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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舱单类型介绍
原始舱单:
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进境运输工具装载货物信息的 舱单;客观上讲原始舱单就相当于传统意义上的进口舱单, 但在范围、格式、内容上有所区别
远洋预配舱单和远洋装载舱单表头只需录报关航次号,且缺少了 “第N起运港”、“中途监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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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原始舱单登陆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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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舱单表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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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头数据修改注意事项
舱单申报并已发送到海关新舱单系统后,如需修改舱 单表头的,船编、航次、船名,应该先删除舱单表头 下的所有提单,并申报,海关审批通过后,企业重新 新增表头,再录入提单内容。
舱单申报并已发送到海关新舱单系统后,如需修改舱 单表头的,船编、航次、船名以外的内容,就可以直 接修改,并发送申报。
远洋预配舱单和远洋装载舱单表头只需录报关航次号,且缺少了 “第N起运港”、“中途监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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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舱单系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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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舱单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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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舱单操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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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舱单系统传输注意事项
远洋舱单跟小型船舶舱单相比,字节内容和录入页面格式基本相 同,主要是在表头数据项里有区别
远洋原始舱单表头只需录入报关航次号,且缺少了“第N目的港”、 “中途监管站”;
预配舱单:
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 理人)预先计划装载出境货物信息的舱单
装载舱单:
海关放行货物、物品后,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出境 运输工具实际配载货物信息的舱单
新舱单注意事项
根据船代通知,8月份部分船舶要开始测试新舱单政策,现船代对于天津港区进行新仓单测试的政策给予了以下几点解释,望大家相互扩散,以免对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关于新舱单的几点解释
对于大家而言,比较特别的地方就是船后不存在舱单核对,预配舱单即为清洁舱单。
其他报关、运抵、预约集港、集港等都正常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新舱单操作中,只有货物报关放行了,船代才能向海关、码头提交装载申请,批复后才能配图装船。
有这一环节的约束,造成大家无法像原来那样,临近下班放行或是公休日节假日放行仍可配图出运。
因为有个批复的时间,也就是说就算大家放行了,没有船代提交装载申请,没有海关的批复,还是无法装船出运。
再有一点注意的就是预配舱单即为清洁舱单。
预配一旦发送,如有更改,不再是像原来那样再发一次覆盖,而是在预配系统中提交更正申请,批复后才能更改,并且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更改(目前看品名不能修改)一旦通关放行了,就不能修改了.所以现在有一种情况,报关员报得对,预配不对,船开后还可以修改舱单发清洁,但新舱单就不允许了。
基于以上的一些情况,为了不会因为实施新舱单而措手不急,希望大家在今后的操作中能做到:
1、数据尽早齐,越早越好。
2、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尽量避免更正.最好是客户都确认OK了再给
我发。
3、品名为报关主品名,繁多的描述和条款尽量省去。
最后希望望大家相互扩散周知。
海关新舱单操作注意事项
海关新舱单操作注意事项1.关于发送预配舱单:我司建议客户在集装箱进港后,读取运抵报告箱信息后再发送预配舱单。
因为集装箱不进港也无法进行报关,早发预配舱单也毫无意义。
而且不读取运抵报告而是自行填写箱信息错误率并不低,之后可能需要进行更改和删除操作,根据现有操作情况,删除报文发送后海关总署网站显示会十分晚,发生过下午2点发送删除报文第二天才删除成功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导致报关不成功的话,客户需要自行承担责任。
因此,我司还是建议各家订舱代理使用运抵报告数据,运抵报告为集装箱进港码头信息,可以确保正确(除非车队进港数据就是错误)。
2.关于删除舱单:如果发送预配舱单后不出运,需要删除已发送的预配舱单。
根据海关要求,应该在船开前进行删除,请客户一旦发现退关,立即发送删除报文。
一旦船开后再去进行删除,是需要到海关柜面进行人工删除,具体操作参考《舱单删除操作流程》,将收取删除垃圾舱单操作费。
班轮部邮件地址:eastbound@3.近期有不少客户反映海关总署显示的内容和系统中发送的内容不一致。
因此我司提示客户,在发送报文的时候,会提示是否保存报文,请客户保存此报文,以便出现上述情况可以有原始报文可以查找到原因。
4.系统中箱信息只可以提交一次,即如果使用了未进港清单等自行输入的方式,就不可以再读取运抵报告,也不可以第二次提交未进港清单进行数据覆盖。
因此,我司要求客户第一次提交的箱信息必须确保正确。
如果不正确造成的预配舱单问题,请自行承担责任。
5.近期发现有客户在拼箱预配舱单没有全部海关接受前就进行其中提单的海关报关。
请注意,一旦报关,那海关还没有接受成功的预配舱单将不能再进入海关系统,如果还需要出运,必须将已经报关的提单进行报关注销后才可以再发送其余提单。
因此,请提醒各家的报关业务员不要犯类似错误。
6.再次提醒各位客户,尽量不要进行混拼。
近期已经发生不少混拼导致的没有电子放关信息,即无法发送装载舱单,这样客户以后将无法进行核销退税。
海外舱单申报提醒
海外舱单申报提醒(最新版)目录1.舱单申报的重要性2.舱单申报的流程3.舱单申报的注意事项4.舱单申报的惩罚措施正文一、舱单申报的重要性舱单申报是国际贸易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进出口货物的监管、统计、征税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海关要求,所有进出口货物都必须进行舱单申报,以便对货物进行有效管理。
舱单申报涉及到货物的报关、报检、征税等环节,对于贸易双方来说,准确、及时地进行舱单申报是保证贸易顺利进行的关键。
二、舱单申报的流程舱单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相关资料:舱单申报需要提供进出口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运输工具、承运人、收发货人等信息。
2.填写舱单申报表:根据所提供的资料,填写舱单申报表。
舱单申报表包括货物舱单申报表和运输工具舱单申报表两部分。
3.提交申报表:将填写好的舱单申报表提交给海关。
可以采用电子申报或纸质申报的方式。
4.申报审批:海关对提交的舱单申报表进行审核。
如果审核通过,海关会出具舱单申报回执。
5.领取回执: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舱单申报回执,以确保货物的正常通关。
三、舱单申报的注意事项进行舱单申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申报时间:舱单申报应当在货物装船或装机前 24 小时进行。
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申报,但需在货物装船或装机前向海关提出申请。
2.申报内容的准确性:舱单申报表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虚假申报,申报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提交舱单申报表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如报关单、发票、提单等。
4.舱单申报的修改和撤销:在申报审批前,申报人可以对申报内容进行修改。
如需撤销申报,应在申报审批前向海关提出申请。
四、舱单申报的惩罚措施对于违反舱单申报规定的行为,海关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1.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舱单申报的,海关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申报内容不实、不准确的,海关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对其进行罚款等处罚。
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
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出口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一、预配舱单如何申报?1、与现行模式的区别:在旧舱单模式下,由船公司或者船代公司在船舶离港后72小时内,向海关发送清洁舱单。
而在新舱单模式下,相关舱单数据传输人,需在货物抵达码头前24小时向海关发送预配舱单。
2、预配舱单的发送主体:船公司、船代公司发送总提运单或分提运单;无船承运人发送分提运单。
3、总分结构的预配舱单,同一总单下的所有分单应一次性传输。
4、舱单传输人应及时发送装载舱单,港务部门凭装载舱单安排货物装船。
二、新舱单下报关单申报有什么变化?1、新舱单下,报关单刷卡申报时,计算机自动检查系统内的预配舱单,报关单申报内容需与预配舱单内容一致,否则提示舱单不一致或无舱单,报关单退单。
2、新舱单下,报关单刷卡申报时,计算机自动检查新舱单运抵报告,B类及B类以下企业必须在运抵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才能刷卡成功。
AA类和A类企业可在无运抵报告情况下刷卡申报,报关单放行时检查运抵报告,无运抵报告或者运抵报告异常将导致无法放行。
3、相关预配舱单、运抵报告的状态信息,可在通关一点通客户端、WEB版、手机客户端上进行查询。
4、报关单结关需预配舱单、运抵报告、装载舱单、理货报告比对无误后,计算机自动进行结关。
三、预配舱单如何变更?1、任何预配舱单删除和修改,必须在舱单未核注的状态下(即报关单或转关单未申报),如已申报报关单(或转关单),但仍需变更预配舱单的,请删除报关单(或转关单)后进行变更。
2、目前预配舱舱单变更都为计算机自动审核,未核注的舱单可由舱单传输人自行提交变更报文进行变更。
3、如需删除预配舱单,需将与要删除预配舱单具有拼箱关系的所有其他预配舱单,在同一报文中一并申请删除。
4、舱单传输人只能变更由本企业传输的舱单。
四、直接改配适用于哪种情况及注意事项?1、直接改配只适用于已放行的总提运单(多总单拼箱情况除外)。
2、直接改配需提交直接改配申请报文,海关计算机自动审核,完成后申请人收到成功回执。
海关新舱单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申报注意事项
海关新舱单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申报注意事项
1、海关接受预配舱单总提单后方可接受其项下分提运单的申报。
2、海关接受预配舱单申报后,可接受相应的报关单的申报
3、提单项下货物全部运抵监管场所,并成功收到运抵报告后,即正常到货状态后,相应的报关单证才能作放行处理。
4、各分提单对应的报关单全部放行,即全部分提单核销核尽时,对应的总单才能加注放行信息;一个集装箱对应多份提单的,所有提单均放行时,集装箱才能加注放行信息。
5、装载舱单以总单为单位申报、一个集装箱对应多份总单的,所有总单对应报关单放行后,舱单传输人方可向海关申报装载舱单。
6、海关审核的装载舱单所列的货物放行后,才允许装船。
对有走私违规嫌疑的,海关可以对装载舱单下达不准装载指令,只有该指令解除后方可装船出口。
新舱单概要流程介绍进口海运部分
箱状态:
船公司填:空箱、重箱、拼箱; 拼箱公司和拼箱仓库填:重箱;
箱来源:
海关不做统一规定,但要求拼箱公司和拼箱仓库和船公司填 的总分单上的集装箱信息中的箱来源一致;
箱型:
按海关总署使用的95标准进行转换,请各公司自行进行匹配 和转换。
进口分拨注意事项
2.从10月24日(周四)开始进口分拨业务正式全面运 行,各拼箱公司和拼箱仓库传输分舱单,拼箱仓库传 输分拨申请和分单运抵报告,理货公司传输分单拼箱 理货报告。
4: Empty 空箱 5 : Full 重箱 6 : No volume available 满箱 7 : Full, mixed consignment 拼箱 8 : Full, single consignment 整箱
箱来源
1 :货主自备箱 2 :承运人提供箱 3 :拼箱人提供箱 4 :拆箱人提供箱 5 :第三方提供箱
(2.1)(10月)初期按照关区业务量从小到大顺序切 换至独立运行。
(2.2)(11月)待小关区运行较为平稳后,扩大到全 港区。
(2.3)(12月)待整体核注核销率达到较高水平,且 运行平稳后,停止传输老舱单。
四、计划安排
目前完成的工作: 1.进口海运集装箱货物全面上线(9月8日); 2.进口分拨业务启动(9月25日);
28U1 29P0 2CB0 2CG0 2CG1 2CG2 2CP1 2CP3 2CP4 2CR1 海关编码 42P1 42P3 42P4 42R0 42R1 42U1 42V7 45G0 45G1 45H5
20HH 20PF 20DC 20DC 20DC 20OS 20FC 20FC 20FC 20RF 名称 40FC 40FC 40FC 40RF 40RF 40OT 40HG 40HQ 40HQ 40HQ
舱单海运舱单的管理
1.舱单(1)海运舱单的管理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6号;《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及货运舱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3号等公告。
业务概述:一.舱单传输人备案舱单传输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并提交《备案登记表》。
在海关备案的有关内容如果发生改变的,舱单传输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有关文件向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舱单传输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舱单传输人在境内设有企业分支机构的,应在业务所在地海关办理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二)舱单传输人签章同意备案的证明文件。
二.舱单数据的传输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以下统称“舱单传输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等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相关电子数据。
因计算机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的,经海关同意,可以采用纸质形式在规定时限向海关递交有关单证。
三.舱单数据的变更1.原始舱单主要数据自由变更。
舱单传输人在下列时间内需要变更原始舱单主要数据的,可以直接变更舱单电子数据:(1)集装箱货物,在开始装船的24小时以前;(2)非集装箱货物,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24小时以前;(3)进境的其他短途船舶(航程24小时以下),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4小时以前;(注:包含来往港澳小型船舶)2. 已经传输的舱单电子数据需要变更的,舱单传输人可以在原始舱单和预配舱单规定的传输时限以前直接予以变更,但是货物、物品所有人已经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的除外。
海外舱单申报提醒
海外舱单申报提醒摘要:一、引言二、舱单申报的重要性三、舱单申报的流程与注意事项四、违反舱单申报规定的后果五、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海运方式进行货物运输。
在这个过程中,舱单申报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舱单申报的相关知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一过程并避免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况。
二、舱单申报的重要性舱单申报涉及货物信息、运输工具及货物承运人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国际贸易的管理、海关监管及安全检查具有重要意义。
准确、及时地申报舱单,不仅有助于提高货物通关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还能有效防范风险,保障我国对外贸易的稳定发展。
三、舱单申报的流程与注意事项舱单申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申报资料:包括货物清单、运输工具相关文件、货物承运人信息等。
2.填写舱单: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填写舱单各项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提交申报:将填写好的舱单提交给相关部门,如海关、检验检疫等。
4.跟踪申报进展:及时了解申报进展情况,确保货物顺利通关。
在申报过程中,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申报资料完整、准确;2.严格按照法规和规定填写舱单;3.留意申报截止日期,避免逾期申报;4.及时处理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免影响货物通关。
四、违反舱单申报规定的后果如果企业违反舱单申报规定,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1.海关对货物进行查验,影响通关效率;2.海关对企业进行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3.影响企业信用,可能导致无法享受优惠政策;4.可能引发国际贸易纠纷,影响企业声誉和利益。
五、总结舱单申报是国际贸易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严格按照法规和规定进行申报。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1.概述海运出口新舱单是指对外交货时,根据海关要求填写的一份文件,用于申报货物的详细信息及相关数据,以便海关进行审核和监管。
新舱单在海关监管、安全防范、物流运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介绍海运出口新舱单的操作指引。
2.准备工作在填写海运出口新舱单之前,需要事先准备以下文件和信息:-货物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尺寸、毛重、净重等。
-运输方式: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如整箱、拼箱等。
-装货港口和目的港口:准确填写装货港和目的港的名称。
-装货时间和船期:选择合适的装货时间和船期。
3.填写海运出口新舱单首先打开海关官方网站或所在地海关局的网站,找到海运出口新舱单的在线填报系统,按照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运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货物信息:填写货物名称、数量、尺寸、重量等详细信息。
-港口信息:填写装货港口和目的港口的名称。
-装货时间和船期:选择合适的装货时间和船期。
4.核对和提交5.保存和备份在提交新舱单之后,建议保存一份电子文件,并备份在本地硬盘或云端存储中,以便随时查验或修改。
6.海关审批与监管提交新舱单后,海关将进行审查和监管。
海关可以根据新舱单的信息进行税费计算、风险评估、安全防范等,并可能要求补充或修改相关信息。
7.物流运输安排在通过海关审核之后,根据新舱单的内容和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配载、运输等操作。
同时,根据填写的装货时间和船期,与船运公司或物流代理商进行协调和安排货物的运输工作。
8.报关手续和付款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对货物进行报关手续,包括向海关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缴纳进出口税费等。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付款也需要按时进行。
以上即是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的指引。
通过详细了解新舱单的填写内容和注意事项,可以更加顺利地进行海运出口业务,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准时交付。
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海关和物流的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和适应新的要求。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一、新舱单切换后出口通关模式新舱单系统切换后出口模式发生的最大变化表现为:原来凭报关单电子放行数据装船改为凭装载舱单电子数据装船,也就是说,报关行刷卡申报并放行报关单后,须及时查询预配舱单是否放行,装载舱单是否发送,以保证货物顺利出运。
这就要求报关行及时扭转观念,把装载舱单放行作为货物的实际放行依据,密切关注装载舱单状态。
出口货物报关申报流程如下:第一步:舱单传输人传输预配舱单;第二步:监管场所传输运抵报告;第三步:报关单刷卡申报(双A、A类企业可在有预配无运抵情况下提前申报);第四步:报关单放行后预配舱单提单放行;第五步:舱单传输人传输装载舱单;第六步:码头凭装载舱单电子放行信息装船;第七步:理货部门传输理货报告;第八步:报关单结关。
出口申报整体流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物流信息平台(/用户名密码均为sdeport)1、“综合查询-舱单数据查询”模块,输入IMO号(船舶编号)或船名、航次、提单号,查询该预配舱单提单号项下集装箱数是否完整,集装箱号是否准确;2、“综合查询-舱单数据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或船名、航次、集装箱号,查询该集装箱项下预配舱单是否完整准确,有无垃圾预配舱单,如果有因故不能申报的预配舱单或者垃圾预配舱单,请在刷卡申报报关单前及时联系舱单传输人删除;3、“综合查询-运抵报告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或船名、航次、集装箱号,查询运抵报告状态。
4、“综合查询-出口舱单信息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提单号,可查询该提单项下的总分单信息、船舶信息、预配舱单、运抵报告、提单放行、出口装载、出口理货等数据。
在报关行申报过程中,应充分使用该网站,查询自己需要的信息,如有异常,请及时联系数据传输人核查。
二、预配舱单的传输、修改和删除(一)预配舱单的传输。
传输时间:预配舱单应在装船前24小时向海关发送;传输人:船舶运输企业传输预配舱单总提单电子数据、装载舱单电子数据;无船承运人可以传输预配舱单分提单电子数据;受委托的船舶代理企业可以传输预配舱单总提单、分提单和装载舱单电子数据。
舱单管理办法
舱单管理办法在国际贸易和物流运输领域,舱单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舱单作为一份详细记录货物运输信息的文件,对于保障货物的顺利运输、海关监管以及各方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舱单管理,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贸易的合规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舱单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一、舱单的定义与分类舱单,简单来说,就是一份反映运输工具上所载货物及旅客情况的清单。
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舱单可以分为海运舱单、空运舱单和陆运舱单等。
海运舱单通常包括船舶名称、航次、装货港、卸货港、货物的详细描述、重量、数量等信息;空运舱单则涵盖航班号、起飞地、目的地、货物及旅客的相关情况;陆运舱单主要涉及车辆信息、运输路线、所载货物的明细等。
二、舱单管理的重要性1、海关监管海关通过舱单可以提前了解货物的进出口情况,对货物进行风险评估和监管,防止走私、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准确、及时的舱单申报有助于加快货物的通关速度,提高海关监管效率。
2、物流运输对于运输企业来说,舱单是组织运输、安排装卸、合理配载的重要依据。
同时,舱单中的信息也能帮助运输企业与货主、货代等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货物按时、安全送达目的地。
3、贸易合规舱单作为贸易活动的重要凭证,能够证明货物的来源、去向和合法性。
对于贸易企业而言,遵守舱单管理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舱单信息,是保障贸易合规、维护企业信誉的关键。
三、舱单管理的主要环节1、舱单的申报舱单的申报主体通常包括运输企业、货代企业、货主等。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向海关等监管部门提交舱单信息。
申报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隐瞒或虚报。
2、舱单的审核海关等监管部门会对申报的舱单进行审核,核实舱单中的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会要求申报人及时更正或补充相关信息。
3、舱单的变更与调整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货物的增加、减少、变更等情况,需要及时对舱单进行变更和调整。
新舱单系统问题集锦
新舱单系统问题集锦1.中国海关推动新舱单系统应用的意义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舱单系统是与《舱单管理办法》相配套的海关业务管理系统。
意义在于:一是中国海关全面推动风险管理需要;二是确保贸易链安全、便利。
三是打击走私违法行为;四是实行货到前风险分析,为舱单数据的风险分析提供数据基础。
2.海关总署关于新舱单的规定有哪些?答:海关总署关于新舱单的规定有:海关总署令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008年第80号、第97号、第101号、2009年第22号、2010年第70号、第77号等公告,对舱单传输主体和范围、电子传输报文格式、传输途经等做出进一步明确规定。
3.上海海关新舱单系统进口环节整体切换计划是什么?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上海海关正逐步稳妥的推进新舱单系统进口切换工作,2014年6月28日实现海运进口全面切换,7月中旬,完成空运进口全面切换。
4.什么是原始舱单?原始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时限上有何要求?A:“原始舱单”,是指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进境运输工具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载旅客信息的舱单。
进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下列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一)集装箱船舶装船的24小时以前,非集装箱船舶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24小时以前;(二)航程4小时以下的,航空器起飞前;航程超过4小时的,航空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4小时以前;(三)铁路列车抵达境内第一目的站的2小时以前;(四)公路车辆抵达境内第一目的站的1小时以前。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进境货物、物品运抵目的港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其他数据。
海关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收货人、受委托报关企业方可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的申报手续。
5、Q:什么是理货报告?A:“理货报告”,是指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者理货部门对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的实际装卸情况予以核对、确认的记录。
海关新舱单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海关新舱单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附件三海关新舱单常见回执及处理办法关于海关新舱单业务操作中一些异常回执,常见解决办法如下: 一、运抵异常1. 45202 空运出口运抵报告传输成功。
比对结果为:运抵异常可能原因:a.预配舱单未发送,b.预配舱单的航班日期与运抵报告的航班日期相差太远,解决办法:a.查询代理人预配舱单是否已发送,未发送请代理补发,b.如预配舱单已发送查看下是否收到回执,如果没有回执需要请代理联系海关确认是否收到,没有收到请代理补发,c.如果预配舱单的航班日期与运抵报告的航班日期相差太远,需检查是预配还是运抵的航班日期传输错误,需要先将错误的航班信息的报文发送删除报告,人工审核通过后在发送新增报告。
2. 45103 该提,运,单的运抵报告重复申报,海关审核不通过可能原因:运抵报告发送多次,第一次海关已成功接收,后续的运抵报告海关拒收。
解决办法:可通过海关平台运单具体信息查看运抵报告“收发明细”: a.如果明细中已经显示一条回执是运抵正常或异常的回执,则说明之前已发送过运抵报告,3. 45102同类型报文正在等待人工审核,退单可能原因:已有同样类型的报文处于等待海关人工审核的状态,海关不接受最新报文;解决办法:请客户联系海关人工审核。
4. 46103该提,运,单的运抵报告不存在,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可能原因:海关系统中不存在此运单的运抵报告,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
解决办法:不需处理5. 46105提,运,单已理货,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原因:运单已经发送理货报告,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
解决办法:视情况而定,如果确实需要删除运抵报告,需要请客户先删除理货报告,再删除装载舱单,之后联系海关解除放行,最后删除理货报告。
6. 46106 总提,运,单已放行,海关审核不通过,发送运抵删除报时提示, 可能原因:运单在海关新舱单系统中已放行,海关不接受运抵删除报告。
起实施的新舱单注意事项
起实施的新舱单注意事项主要注意点:第一:报关抬头的税号:18位数的要和预配中的发货人代码:USCI+18位数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会引起查验第二:舱单上的发货人AEO 号码能提供的都提供,可以享受快速放行,优先排序查验等服务第三:收货人信息要详细:抬头地址税号必须提供电话传真邮箱可以选填(尽量3个提供完整)第四:收货人的国家代码2位数,一般是进港5位代码的前2位数,和目的港一致第五:收货人如果是个人的,代码显示为ID+护照号或者身份编号第六:收货人如果是TO ORDER/TO THE ORDER 等,通知人信息要详细,如果收货人和通知人不一样,都要提供详细,并请注意,不能写错误不能写简写,例如:TO ORDER 如果写错了,写成TO ODRER 或者通知人写了SAME AS CNEE 这样的简写,海关电子导入不通过,就无法发送预配第七:英文品名数量和报关中文品名,数量一致,同类东西可以只显示一个英文品名,比如有很多款式的玻璃杯,英文可以就显示一个GLASS CUP ,海关将实行中英文对比,显示的英文品名和中文报关品名必须一一对应,敏感品名请大家注意了,比如胶水,如果一定要报关这类液体,化工品等,请记得一定要准备好MSDS 和上海化工院鉴定书在订舱前发船公司确认,是否能接第8:每个柜子,每票报关的每个品名件毛体是必填,每票报关要单独填写一份舱单数据,格式一样,HS 只需提供一个就可以,总品名这里是将所有的在下面列明的小品名都填写,如果有笼统品名的,请加上,然后(小品名),单独的笼统品名不能显示,如果是信用证要求请提供信用证和要显示的笼统品名,事先和船公司确认这里请注意,有关于笼统品名的显示,目前还只是猜想这样可行,只能先发送试试,还没有明确的答复可以这样操作第9:品名用西语显示从6.1日开始不能再用,可以先试试西语+(英文)这样的表述方式,切记:买单的不能随意变更抬头,和工厂拼的,请尽量拒绝工厂买抬头报关,另外和工厂拼的,请尽量让工厂自己去填写舱单数据,不然万一错误引起延误,这责任不好分了。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汇总
新舱单系统操作⼿册汇总鹏海运新舱单软件操作⼿册深圳市鹏海运电⼦数据交换有限公司1.新舱单业务简介1.1.新舱单产⽣的背景及原因2008年3⽉,海关总署公布《中华⼈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具舱单管理办法》,新办法从2009年1⽉1⽇起开始施⾏。
在该管理办法中,海关制定了新的海运舱单申报规程。
随后海关⼜公布了新的舱单电⼦传输报⽂格式。
舱单电⼦数据的传输包括两部分,⼀部分是舱单电⼦数据,另⼀部分是与舱单相关的其他电⼦数据,如理货报告等。
因此,《办法》将传输上述舱单电⼦数据的主体相应分为两类:⼀类是舱单传输⼈(主要包括运输⼯具负责⼈、⽆船承运业务经营⼈等义务主体);另⼀类是相关数据传输⼈(包括理货部门、监管场所经营⼈及出⼝货物发货⼈)。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海关⾏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两类主体有义务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数据,否则被视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上述两类传输主体应当向海关备案,这主要基于两⽅⾯的考虑,⼀是通过备案,海关可以充分了解舱单传输⼈及相关数据传输⼈的有关信息,便于海关开展风险管理⼯作;⼆是通过备案,⽅便企业通过海关建⽴的“进出境舱单管理系统”进⾏舱单等电⼦数据的传输,并有利于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
1.2.新舱单的申报主体介绍进出境运输⼯具负责⼈,⽆船承运业务经营⼈,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 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等舱单电⼦数据义务⼈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数据.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现⾏新舱单的数据⼤部分由船舶代理企业(简称:船代)负责做数据申报, 同时在出⼝预配舱单的业务场景,报关⾏会负责预配舱单数据录⼊的步骤。
1.3.新舱单的作⽤及单证内容进出境运输⼯具舱单(简称舱单):反映进出境运输⼯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
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 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
新人操作订舱注意事项
新人操作订舱注意事项操作订舱注意事项一、订舱1)接到市场部转来的委托资料及业务联系单后必需先审核业务单与客户委托单要求是否一致,资料是否齐全,订舱前务必仔细阅读客户的委托单,审核货物是否危险品,重量及尺码是否适用客户要求的柜型,特别注意客户的特殊要求(如船证、信用证、船期、启运码头、免舱期或装载要求等),如果是特殊货物应先向客户查询清楚货物的特性(如超重货、食品,冷藏货,危险品等),致电船公司落实货物托运可否接受,如可行,则填写订舱委托书向船公司订舱,并要注明有关特别事项,如船公司不接受,则注明原因退回市场部;2)注意船公司是否接受货代单或做电放等,所使用的代理是否经代理操作确认;所有业务单必须有市场部人员签字才有效,否则不给以订舱;对于急单,如果直接电告操作部订舱,须经市场部人员确认允许,但应尽快补上业务单;3)黄埔地区的订舱原则是在一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向船公司索要订舱确认书或放柜纸,如遇船公司舱位紧张应及时反馈给市场部,以便与客人协商改作其他安排;深圳地区的订舱应考虑到船公司的开舱日期以及客人拟定的拖柜时间来催促深圳公司向船公司索要放柜纸,如遇舱位紧张的情况尽快反馈给市场部作新的安排;4)在收到船公司的放柜纸后,应将放柜纸上所预定的船公司、柜型、柜量、目的地、船期等资料与客人的原始订舱单一一核对,在确认完全准确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如发现放柜纸资料有误,则应马上以书面形式通知船公司更改并要求其提供新的放柜纸,直至完全正确为止;若向同行订舱,S/O传给客人时注意抹掉同行的电话及传真,以免泄漏;5)客户的任何要求及保证,应有书面文字及盖章,以免日后争议无凭据二、货物进场1.客户自拖自报A)如从深圳出运的自拖自报客户,应将放柜纸及时传给客人,并电话落实客户已收到,明确告知客户船公司的开舱,截重,截放行条时间及要求;并落实客人的做柜时间以及做柜的情况,必须落实重柜已经回场以及已经放行,并将相应的柜号通知深圳的操作部。
海外舱单申报提醒
海外舱单申报提醒摘要:1.引言:舱单申报的重要性2.舱单申报的基本要求3.舱单申报的具体流程4.舱单申报的注意事项5.结语:舱单申报的必要性和影响正文:【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与海外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
在这个过程中,舱单申报作为贸易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于保证货物顺利进出关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海外舱单申报的相关知识,帮助您更好地完成舱单申报工作。
【舱单申报的基本要求】舱单申报,是指在货物装船或装机前,货主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向海关提交的一种货物清单。
舱单申报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1.舱单应由具备报关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提交。
2.舱单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货物相符。
3.舱单应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舱单申报的具体流程】舱单申报的具体流程如下:1.准备相关资料:包括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价格、原产地等。
2.填写舱单:根据准备的资料,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舱单。
3.提交舱单:将填写好的舱单提交给海关。
4.海关审核:海关对提交的舱单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要求申报人进行修改或补充。
5.舱单放行:海关审核通过后,舱单正式生效,货物可以进出关。
【舱单申报的注意事项】舱单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舱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免引起海关的怀疑和查验。
2.舱单应按照海关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以免影响货物的正常进出关。
3.密切关注海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确保舱单申报符合最新的规定。
【结语】海外舱单申报对于保证货物顺利进出关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充分了解舱单申报的基本要求、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才能确保货物在贸易过程中顺利完成舱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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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注意点:
第一:报关抬头的税号:18位数的要和预配中的发货人代码:USCI+18位数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会引起查验
第二:舱单上的发货人AEO 号码能提供的都提供,可以享受快速放行,优先排序查验等服务
第三:收货人信息要详细:抬头地址税号必须提供电话传真邮箱可以选填(尽量3个提供完整)
第四:收货人的国家代码2位数,一般是进港5位代码的前2位数,和目的港一致
第五:收货人如果是个人的,代码显示为ID+护照号或者身份编号
第六:收货人如果是TO ORDER/TO THE ORDER 等,通知人信息要详细,如果收货人和通知人不一样,都要提供详细,并请注意,不能写错误不能写简写,例如:TO ORDER 如果写错了,写成 TO ODRER 或者通知人写了SAME AS CNEE 这样的简写,海关电子导入不通过,就无法发送预配
第七:英文品名数量和报关中文品名,数量一致,同类东西可以只显示一个英文品名,比如有很多款式的玻璃杯,英文可以就显示一个GLASS CUP ,海关将实行中英文对比,显示的英文品名和中文报关品名必须一一对应,敏感品名请大家注意了,比如胶水,如果一定要报关这类液体,化工品等,请记得一定要准备好MSDS 和上海化工院鉴定书在订舱前发船公司确认,是否能接!!!!
第8:每个柜子,每票报关的每个品名件毛体是必填,每票报关要单独填写一份舱单数据,格式一样,HS 只需提供一个就可以,总品名这里是将所有的在下面列明的小品名都填写,如果有笼统品名的,请加上,然后(小品名),单独的笼统品名不能显示,如果是信用证要求请提供信用证和要显示的笼统品名,事先和船公司确认这里请注意,有关于笼统品名的显示,目前还只是猜想这样可行,只能先发送试试,还没有明确的答复可以这样操作
第9:品名用西语显示从6.1日开始不能再用,可以先试试西语+(英文)这样的表述方式,
切记:买单的不能随意变更抬头,和工厂拼的,请尽量拒绝工厂买抬头报关,另外和工厂拼的,请尽量让工厂自己去填写舱单数据,不然万一错误引起延误,这责任不好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