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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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制度

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制度

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权,促进城乡居民的住房改善,发展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规范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住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住房项目资金安全,确保住房补贴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加强对住房项目经费的监管,保证住房项目工程质量,提高住房项目建设的效益。

二、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的内容(一)住房补贴资金的使用1、住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各类住房项目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住房补贴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个人或单位营利性的活动。

3、住房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公开向社会公众。

(二)住房项目经费的管理1、住房项目经费应当依法依规使用,不得私分私用或挪作他用。

2、对于专项建设基金或其他类似项目经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不得拖欠未使用的情况,确保资金按时到位、按期使用。

3、对于住房项目的经费安排和使用,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和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同时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住房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1、住房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应当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不得依赖临时性的资金安排。

2、住房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违规融资或变相融资。

3、住房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应当保持透明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

三、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的责任(一)住房部门的责任1、住房部门应当制定健全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2、住房部门应当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资金的行为。

3、住房部门应当建立住房项目资金的档案和账目,依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住房项目单位的责任1、住房项目单位应当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及时报告并接受监督。

2、住房项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防范资金的滥用或挪用。

公司房屋的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房屋的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房屋的管理制度内容制度应明确房屋管理的基本原则。

这包括合法性原则,确保所有房屋的使用和管理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济效益原则,追求房屋使用的最大经济效益;安全原则,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服务原则,确保房屋服务于公司的主营业务等。

制度需要规定房屋管理的职责分配。

通常,公司会设立专门的房屋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

这些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维护保养、租赁管理、修缮更新、安全检查等。

房屋的使用管理也是制度的重要内容。

公司应制定房屋使用规范,包括使用申请、审批流程、使用期限、使用费用等。

同时,对于房屋的租赁,应有明确的租赁政策,规定租金标准、租期、租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等内容。

房屋的维护与保养同样重要。

制度应包含定期检查和维护的计划,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紧急处理流程。

对于老旧房屋,还应有相应的改造升级计划,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并提升使用价值。

安全管理是房屋管理制度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制度应规定定期的安全检查流程,包括防火、防灾、结构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并要求及时处理发现的任何安全隐患。

制度还应包括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机制。

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房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处罚措施,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公司房屋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房屋的各个方面,从管理原则到具体操作流程,都需要细致规划和严格执行。

通过实施这样的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提高房屋资产的使用效率,还能为公司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

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

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一、青岛市住房保障工作概况经过几年实践,青岛市基本建立了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出台有《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

2008年和2009年两年,青岛市区已经建设了经济适用住房10300多套、建设廉租住房6900多套;2010年,青岛市区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8000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廉租房3000套)。

2007年,青岛市区还开工建设了3000套公共租赁房,今年将陆续竣工交付,目前正在实施配租。

同时,历年来青岛市还供应了10000多套限价商品房。

目前,青岛市保障性住房主要以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房为主,限价商品房供应量逐渐减少。

目前,青岛市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租、售标准为:廉租房租金为0.75元/平方米·月;经济适用住房售价按不同地段控制在3000-4000元/平方米;公共租赁房租金按市场租金的70%核定,目前分为7元/平方米·月和11元/平方米·月两档;限价商品房按土地出让时周边商品房价格下浮20%确定销售价格。

二、市、区住房保障管理体制2007年,青岛市政府成立了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形成了市政府(领导小组)总体领导协调、各区和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属成立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该中心为副局级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现有编制70人,负责全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青岛市内四区已经挂牌成立区住房保障中心,作为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其余三区目前尚由区房管中心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下一步也将加快成立区住房保障中心。

按照市、区责权划分,市主要负责市级层面保障性住房政策研究、住房保障规划、年度计划任务制定分解、对各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考核以及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建设工作(青岛市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由市级组织实施)。

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

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

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现在政府会就许多的社会问题出台各种各样的管理办法来维护社会秩序,第一公文网网准备了一篇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范文,全文如下:第一条为加强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通知》(财综〔2007〕5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11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6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资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筹集并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的资金。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分工第四条财政部门是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和使用审核监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预决算审核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资金年度预算,按期汇总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项目建设进度,跟踪检查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公司依据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融资,负责政府保障性住房债务预算编制等工作。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编制项目投资方案及项目投资计划的执行、控制和分析报告,负责编报项目预算、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建设支出报表及项目竣工决算工作。

第三章资金来源第五条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来源于下列渠道:(一)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二)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的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三)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四)土地出让收入按比例提取用于保障性住房的资金;(五)依法从住房公积金及其他途径筹集的资金;(六)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的资金;(七)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公司通过银行融资取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八)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所得的收益;(九)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十)经政府批准可纳入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资金。

保障房十项制度

保障房十项制度

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十项制度”一、质量终身负责制[检查责任制公示栏、永久性标牌]在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公示栏。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总套数、总建筑面积、计划开竣工时间;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检测单位法人代表,现场负责人,施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法人代表、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的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及号码,贴有本人5寸近期彩色照片。

竣工工程,按照规定设置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用大理石或不锈钢制作),标牌应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凡未设置或未按规定设置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和交付使用。

二、质量承诺制[检查签订的质量承诺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必须向建设局提交经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认定,并由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签字的建设工程质量承诺书(责任书)。

三、材料统一招标采购制[检查主要建筑材料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做好工程材料招标采购计划及方案,通过招标采购选择优秀的厂家和优秀的产品,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对“三无”产品坚决不准进场。

四、项目监理制[检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监理企业在保障性住房的投标文件中应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做出专门承诺,并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选派能够胜任工程的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实际组建项目监理部,及时办理监理备案。

总监理师及项目监理部成员在承接保障性安居工程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建设任务,不得中途更换。

五、第三方检测制[检查检测合同]建设单位应委托信誉好、实力强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原材料试验检测,并按规定委托30%材料见证检测及主体结构检测。

六、竣工验收制[检查竣工验收报告和分户验收资料]建设单位组织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填写有关验收表格,监督人员查验分户验收资料,并抽取5%且不少于3套的的房间进行复核。

职工住房与福利保障管理制度

职工住房与福利保障管理制度

职工住房与福利保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职工住房与福利的管理和保障,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乐观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二章住房保障第三条公司供应的住房公司将供应符合条件的员工公寓或宿舍,供职工作和生活所需。

具体布置和调配依照职位级别、工作地方、工龄和家庭情形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布置。

第四条租房补贴1.非本地员工在入职后的前三个月内,公司将供应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30%。

2.本地员工若居住条件不符合公司要求,则可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20%。

3.全部租房补贴经过税前扣除。

第五条租房管理职工在享受租房补贴的同时,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租房居住期限为工作合同期限,如有更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2.职工应定时缴纳租房费用,并供应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料子。

3.如职工不定时缴纳租房费用,公司有权中断租房补贴,并要求职工自行负担租房费用。

第六条住房维护和修理1.公司将负责员工公寓或宿舍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和保养工作。

2.职工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住房设施显现问题,应及时向物业部门报修。

3.如职工私自进行装修或改造,将面对相应的惩罚,并需承当相应的费用。

第三章福利保障第七条养老保险公司将依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供应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条医疗保险1.公司将供应医疗保险,为职工供应基本医疗保障。

2.职工需要使用医疗保险时,应供应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并按规定程序报销。

3.职工自行选择的高端医疗服务超出保险范围的费用,需自行承当。

第九条生育保险1.公司将依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并供应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2.职工在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应供应相关证明料子,并按规定程序申请。

第十条工伤保险公司将依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供应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

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

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内容摘要:为保证保障性住房的质量,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过程控制,实行样板引路,在施工中杜绝质量通病的发生。

关键词:保障房提升质量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工程质量直接关系着千家万户,关系到党和政府的信誉。

保障性住房体量大,工期紧,任务重,如果不严加管理极容易发生各类质量通病。

近期有媒体报道,各地建设的保障房中,有发现建筑材料弄虚作假、钢筋、水泥不满足规范要求、已建成的部分项目大规模出现“渗漏裂”等现象,这无疑将严重威胁到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国家要求对保障房建设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一旦质量出了问题,不论责任人走到哪里,都要追究其责任。

为保证保障性住房质量,杜绝各类质量问题,我公司在进行保障房建设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不断完善质量创优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

1、实施质量分层管理,进一步夯实质量管理基础公司总部设立以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为重点的监管中心,分公司设立监管经理,以不断提高项目管控能力,达到各项目持续受控的目的。

通过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和管理侧重面,对施工现场加强过程监控力度,完善和提高以公司全面覆盖检查、分公司监督整改、工程项目部自查自纠的三级管理模式和质量监控管理体系。

2、实施差异化管理,全程监控公司保障性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针对住宅工程中的裂缝、渗漏水、空间尺寸偏差等质量通病容易发生的状况,公司在监管中心下成立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小组,在保证对工程质量有效监督的基础上,实行差异化管理,质量控制小组通过质量周检巡查机制和公司质量科人员对口现场蹲点等方式,从质量关键控制点事先策划入手,同步跟进施工过程质量监控,开展工程竣工质量评估等环节,实现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了质量管理效率,节约了管理资源,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质量管理效力。

3、实施质量预警机制,进一步强化质量风险控制以保障性住宅工程为切入点,完善质量管理预警机制,明确了风险预警的定性和定量标准,制定了预警管理程序。

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07•【字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3号•【施行日期】2023.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3号《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5月4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七届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覃伟中2023年6月7日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运营、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以小户型为主,限定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的住房。

第四条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遵循政府统筹、市场参与、规范管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住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拟定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计划;统筹、指导、监督各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分配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分配、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产业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

区住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运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可以委托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提高住房物业服务质量,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业的管理,确保住房环境良好、居民安居乐业,我单位制定了以下管理措施和要求:一、建立健全住房物业服务管理体系1.建立住房物业服务管理档案,对每一套住房进行分类存档,明确物业服务范围和责任;2.建立住房维修基金制度,将每个住户的物业费用中的一定比例作为维修基金,确保基础的日常维修工作不会受资金不足的影响;3.完善住房物业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间等进行具体规定;4.加强住房物业服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二、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管1.对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出租或私自改建等行为,要及时整改或停止该住房的保障性使用权;2.对保障性住房的维修工作进行全面跟踪和督促,确保维修资金被合理使用;3.对保障性住房的居民进行定期调查,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需求,在能力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加强住房物业服务质量监督1.建立投诉和意见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投诉和意见,并按照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的回应和处理;2.实施住房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进行物业服务质量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3.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互动,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住房物业服务宣传和教育1.制作住房物业管理手册,详细介绍住房物业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并向所有住户进行发放;2.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住房物业服务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居民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3.加强居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培养,提高他们对住房物业服务质量的要求。

以上是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这些管理措施和要求进行操作,来提高住房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居民创造一个优质、舒适的居住环境。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努力,为改善住房物业服务做出积极贡献!。

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方案***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XXX一九年六月目录一、保障性住房的特点二、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难点三、管理方案四、人员配备、效益分析及薪金分配方案一、保障性住房的特点1、前言住房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多年前我国就提出建设保障性住房以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但“住进去”只是公租房制度的开始,保障性住房后期的管理、维护和运行费用才是关键。

物业管理是持续时间最长、关乎公租房居民生活品质和物业价值的重要环节。

但在我市物业管理仍是一个新兴行业,整体发展还不成熟,公租房的物业管理比一般商品住宅小区更复杂,面临更多困境。

我市公租房小区也曾发生因物业服务问题的上访事件。

如何避免新建公租房出现“一年新、二年旧、三年破”的脏、乱、差局面,成为考验公租房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

2、公租房物业服务的公共物品属性优美的环境、运行良好的设施设备、良好的秩序使得每个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都能受益,物业公司无法将那些不缴费的业主排除在服务范围之外,某一业主的消费也不会减少其他业主的消费质量和消费数量。

物业服务的这种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特点,使其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在制度执行得不到有效保证时,势必出现那些“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的利益”,物业管理中的“搭便车”、收费难问题一直困扰我国物业服务行业,而且实际中,规模越大的物业管理区域越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

3、公租房小区规模大,住员情况复杂我市现在的公租房供给采取集中规划、集中建设和大规模的模式,并且以小户型为主。

仅和谐家园1200多户多平米,小区物业规模大,户数多。

按照规定,其保障对象包括中低收入群体,目前在公租房入住的人群中还有残疾人、下岗职工,孤寡老人等,租住人员往往工作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退租、转租的可能性大,运营管理困难。

4、住员多为需特殊照顾群体,市场消费意愿低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在公租房小区聚居,情况往往较复杂,人文行动惯和素质整齐不齐,需要有针对的性物业服务。

保障性住房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三篇)

保障性住房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三篇)

保障性住房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建立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局所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四条风险评估和管理是动态的过程,必须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应根据工程环境变化、工程推进及时进行修正。

第二章风险管理职责第五条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下称建房办)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监管工作。

太原铁路房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原房建集团公司)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安全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监理单位是安全风险防范及控制的监控检查单位。

各参建单位必须在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的组织下,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风险管理职责。

(一)路局建房办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完善路局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2.指导太原房建集团公司按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安全风险管理。

3.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所涉及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影响范围、施工组织等严格进行审查,确保铁路营业线安全正常运行。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深基坑支护、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实行审查备案。

对高层住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备案;根据有关规定对一、二级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对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涉及质量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论证。

5.负责全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的建档及统计工作。

6.负责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参建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抽查及考评。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疏于整改的责任单位进行查处和追责。

(二)太原房建集团公司主要职责:1.根据部、局有关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督导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开展风险设计及评估工作,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风险项目专项技术交底。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制度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制度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的规范管理,提高住房管理效率,保护住房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保障性住房物业项目的管理。

三、管理机构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机构是指被依法认定的,具有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资质的法人组织。

四、管理内容1. 管理机构应当对保障性住房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居民生活便利。

2. 管理机构应当做好住房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住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修。

3. 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体系,提供居民所需的服务。

4. 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保障住房的权益。

5. 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居民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6. 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展住房管理宣传,提高居民的管理意识,增强住房管理的积极性。

七、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档案,记录关键信息。

2. 加强对物业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3. 定期开展住房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加强对住房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5. 加强对住房环境卫生的监管,确保住房周边环境整洁。

6. 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

7. 积极落实住房管理相关政策,保障住房权益。

8. 健全居民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快速高效的投诉处理渠道。

九、管理效果评价1. 每年定期对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2. 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对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的评价,对照自身工作流程找到问题所在。

3.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并完善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制度。

十、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管理机构有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以上就是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提高住房管理效率,保障住房利益做出一定的贡献。

保障房管理运营管理制度

保障房管理运营管理制度

保障房管理运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保障房的管理运营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住房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地的保障房项目,包括政府出资兴建、购房人保障性购房等各种形式的保障房。

第三条保障房管理运营工作应坚持人民至上,依法治理,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保障房管理机构第四条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保障房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实施相关工作。

第五条保障房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保障房管理政策,审核并批准保障房项目,监督保障房使用情况,解决保障房相关问题等。

第六条保障房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保障房的申请和审核第七条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保障房申请,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保障。

第八条申请保障房的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住房困难证明等。

第九条保障房管理机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定和批准。

第四章保障房的分配和管理第十条保障房应按照家庭的实际需求进行分配,确保住房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十一条保障房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保障房管理制度,健全保障房分配机制,加强对保障房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五章保障房的维护和维修第十二条保障房的维护和维修由管理机构负责,确保保障房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保障房管理机构应定期对保障房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四条保障房维护和维修费用由管理机构承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贴或补助。

第六章保障房的退出和回收第十五条保障房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保障房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回收。

第十六条保障房退出时,需提前通知家庭,确保家庭能够有充分的时间做准备。

第七章保障房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七条保障房管理机构应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保障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八条保障房管理机构应定期对保障房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管理策略。

第八章保障房的宣传和教育第十九条保障房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保障房的认识和支持。

保障性物业管理制度

保障性物业管理制度

保障性物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障性物业管理,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保障性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等。

管理范围涉及物业管理、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方面。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是保障性物业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并执行,同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具体管理细则应当与法律法规相一致,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社区居民应当遵守保障性物业管理细则,主动配合物业公司开展各项工作。

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治的组织形式,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第七条居民有权利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提出建议和意见,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反馈和处理。

第八条政府主管部门对保障性物业的管理工作应当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

第二章物业管理第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小区环境进行定期清洁,包括垃圾清理、公共区域卫生等。

第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监管,保障居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维修保养制度,及时处理小区设施设备的故障。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小区绿化的管理和维护,提升小区环境品质。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居民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处理投诉。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小区内非法广告、饲养宠物等问题的管理,维护小区环境秩序。

第三章安全防范第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小区的安全性。

第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提升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小区内的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四条居民应当遵守小区安全规定,不得随意搬动或损坏公共设施设备。

第五条居民有权利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小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保卫人员,加强对小区内的安全巡逻工作。

第四章环境卫生第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清理工作。

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制度

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依法管理;2. 规范运作,公开透明;3. 安全高效,注重效益;4. 风险防控,持续改进。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单位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执行保障性住房财务管理制度;2. 编制和执行保障性住房财务预算;3. 监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4. 审核保障性住房财务报告;5. 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财务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保障性住房资金分为政府投资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住房公积金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

第七条政府投资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第九条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应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并公开透明。

第十条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应确保资金安全,避免资金闲置和损失。

第四章财务预算与执行第十一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预算编制要求,编制保障性住房财务预算。

第十二条保障性住房财务预算应包括建设资金、运营维护资金、补贴资金等。

第十三条保障性住房财务预算的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不得擅自调整。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保障性住房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纠正。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五条单位应定期编制保障性住房财务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报送。

第十六条保障性住房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单位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保障性住房公司管理制度

保障性住房公司管理制度

阿克苏纺织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二、公司管理制度大纲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5、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6、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三、员工守则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一部分公司各部门职责第一章行政办职责1、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督查公司各科室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对公司的行政总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

3、做好公司各类会议的组织、准备和记录整理工作,督办会议内容和领导决议,编写、发放公司会议纪要、记录。

4、负责起草和审定公司相关公文,保证公文处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

5、负责公司对外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公司相关证照的办理、年检、年审等。

6、负责公司各科室的工作协调,建立管委会领导及各部门与公司领导、各科室之间的纵向、横向的交流沟通、反馈机制与平台,使上情下达,下情上明,推动公司的整体工作高效运转7、时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上反映,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为员工排忧解难。

保障房公司运营部管理制度

保障房公司运营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障房公司运营部的管理工作,提高运营效率,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障房公司运营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条运营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运营部设部长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部长若干名,协助部长工作。

第五条运营部下设以下部门:1. 项目管理部: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核算等工作。

3. 质量安全部: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工作。

4. 综合办公室:负责运营部的行政、人事、后勤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部长职责:1. 负责运营部的全面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 组织制定运营部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工作衔接顺畅。

4. 对运营部的工作进行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副部长职责:1. 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参与制定运营部的工作计划,并负责执行。

3. 监督分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控制成本。

4. 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情况。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1. 项目管理部:- 负责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

- 确保项目按照规定的时间、质量和成本完成。

2. 财务管理部:- 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3. 质量安全部:- 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

-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项目质量达标。

4. 综合办公室:- 负责运营部的行政、人事、后勤等工作。

- 为各部门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确定项目立项。

2. 规划设计:组织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并进行评审。

3. 建设实施:按照规划设计方案,组织项目建设。

保障房管理收费制度范本

保障房管理收费制度范本

保障性住房管理收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和收费行为,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我国城市范围内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和收费行为。

第三条保障性住房管理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权益。

第四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管理收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程序,防止乱收费现象发生。

第二章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五条保障性住房管理收费项目包括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资金等。

第六条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并报物价部门备案。

第七条公共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一定的补贴,减轻其管理收费负担。

第三章收费程序和方式第九条保障性住房管理收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收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收费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住房家庭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信息,接受住房家庭的监督。

第十一条收费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住房家庭提供正规收费票据,确保收费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第十二条住房家庭应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按时足额缴纳管理费用。

第四章收费管理和监督第十三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管理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收费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行为的规范和合法。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滥收费。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政府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对保障性住房管理收费的监督职责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范本规定的,由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物价部门依法吊销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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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纺织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二、公司管理制度大纲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6、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三、员工守则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一部分公司各部门职责第一章行政办职责1、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督查公司各科室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对公司的行政总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

3、做好公司各类会议的组织、准备和记录整理工作,督办会议内容和领导决议,编写、发放公司会议纪要、记录。

4、负责起草和审定公司相关公文,保证公文处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

5、负责公司对外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公司相关证照的办理、年检、年审等。

6、负责公司各科室的工作协调,建立管委会领导及各部门与公司领导、各科室之间的纵向、横向的交流沟通、反馈机制与平台,使上情下达,下情上明,推动公司的整体工作高效运转7、时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上反映,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为员工排忧解难。

8、检查、督促公司各职员执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做好考勤登记,协助经理管理好一切行政事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9、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负责做好新员工的招收,劳动合同的签订,人事档案的建立和奖惩、辞退工作。

10、编制公司内部办公用品的年度、月度供应计划,做好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工作,做到节省行政开支。

11、负责管理公司的办公用品,配合财会部门统一登记立帐,防止流失。

12、搞好公司用电、用水、电话通信等管理工作,教育员工养成为公司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的良好习惯。

13、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行政办奖惩制度一、嘉奖:奖励个人50元至1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2.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二、处罚制度: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不扣除个人薪金;情节相对较重者给予劝诫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罚款,本公司内通报批评;1、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严重违反岗位职责行为,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

3、多次未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指标及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二章业务工程科工作职责1、工程部全面负责公司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2、配合进行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3、组织对开发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评估、确认;对开发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跟进、落实。

4、协助进行土地定界、规划放线、验线工作。

5、配合进行场地“三通一平”、地勘和桩基检测等工作。

6、负责技术文件资料管理,参与图纸会审。

7、负责对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供货商的考察评选,组织项目招标工作,负责协议、合同起草,核定工程概、预算。

8、负责管理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监控工程成本、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负责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的工作;监督监理公司工作。

9、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0、配合主管部门进行商品房面积测绘。

11、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13、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未交验的物业资产,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14、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程业务科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一)嘉奖(A类):奖励个人50元至1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2.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二)记功(B类):记功类奖励奖个人10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全公司通报表彰;1.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著者;2.杜绝浪费,发现公司内或施工方人员的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三)记大功(C类):记大功奖励奖个人500元以上,视具体情况由工程业务科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大会表彰。

一、处罚制度:(一)警告类(A类):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不扣除个人薪金;情节相对较重者给予劝诫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罚款,本部门内通报;1. 不服从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脱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应承担的责任;2.消极怠工,在部门办公场所内发牢骚,发泄个人情绪的;3.不按本部门规定参加例会及其他会议的;4.对施工作业点的巡查不按规定次数进行,或者漏查;巡查过种中只走形式不重质量的;(二)记过类(B类):记过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100元至2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1.超过规定的时限传送文件或上报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2.未按规定程序,部门内、部门外的工作制作联系单,未走工作流程的;3.在外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泄私人不满情绪或牢骚的;4.个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通过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发现的;5.对于上级领导工作的整改内容未按时完成,或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但不及时上报的;第三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一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遵守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奖惩制度(一)奖励规定:奖励个人50元至1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1)严格执行会计核算管理规定,并积极反馈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2)发现会计核算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避免给公司可能造成损失的。

(3)无错、漏报各项财务报表的。

(4)发现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漏洞,或在成本控制核算、税务事项中发现隐患及时向领导反映的。

(二)处罚制度: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不扣除个人薪金;情节相对较重者给予劝诫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罚款,本公司内通报批评;(1)不按规定按时报送各类财务报表,逾期在一个工作日内,且无正当理由。

(2)在报送的各类财务报表中出现明显错漏的。

(3)在会计科目使用规范、目标利润、财务评估分析、税务事项、票据管理中存在过错的。

(4)凡有任何其他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第二部分考勤管理制度见考勤管理制度阿纺城保障企字(2015)02号第三部分薪酬结构及管理规定见薪酬结构及管理规定阿纺城保障企字(2015)03号第四部分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1.印章的保管通过经理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指定专人保管。

2.印章的使用任何部门在使用印章前,需签定《公司印章使用说明》,经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

3.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做好使用登记。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办公用品管理规定为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和保管,节约不必要的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消耗。

现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就办公用品有关事宜规定如下:一、采购、印刷品印制:1、公司日常所用办公用品,应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经批准购买专属办公用品应由行政办公室派员陪同。

2、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应按“购物申请清单”中各项内容要求认真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行政办公室待办。

3、行政办公室应将“购物申请单”汇总分类,依据财务审批权限规定报批。

4、行政办公室采购物品应在有关人员陪同下办理,但陪同采购人(证明人)和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

5、采购人员应认真负责,精挑细酌,力争做到价廉物美,经久耐用。

6、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及印刷品,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经理审批后,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印制。

二、领用:1、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单”,方可领取。

2、除笔墨纸张外,凡属不易消耗物品和工索具等重复领用时,一律交旧换新。

第三条、保管:1、办公用品应由行政办公室专人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放置统一保管。

2、保管员应认真维护和保管好所存物品,以防发生潮、锈、蛀、霉等。

第六部分公司保密制度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5、重要的合同;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7、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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