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与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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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与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职称及职业资格考评管理工作,适应市场和公司发展需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国家职称与职业资格考评,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的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与分类
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职称与职业资格是指切合集团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
职称及岗位任职相关职业资格。其定义如下:
1、专业技术职称:遵照国家或各行业现行的法定程序,以评审、考试、认定以及考评结合等方式,通过注册登记、复审等程序而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主体在其自身从事专业方面的专业技术与学识水平的等级称号。
2、职业资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职业能力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又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一般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
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一般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分类
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适于集团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的职称与职业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表1 集团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的职称与职业资格列表
注:其它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职业资格,可自行登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各职称及职业资格考评方式
上述各职称及职业资格考评方式列表如下:
表2 职称及职业资格考评方式列表
注:上述考试时间仅作参考,实际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以报名机构(或报名网站)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四、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职称与职业资格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称与职业资格的考评工作;组织协调员工报名参加国家职称公共知识继续教育和计算机课程考试;对员工职称申报材料及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申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档案;职称证书的取证、发放、备案、管理;受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咨询、申诉;登记、更新、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及职称证书信息。
五、职称与职业资格管理
考评管理
职称考评应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循公司倡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原则。备考、复习和材料填报应坚持自学和业余时间为主的原则,尽量不
影响本职工作。原则上,新员工入职一年以上方可在本公司参加职称考评,自愿报考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者,不受入职时间的限制。
人力资源部亦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自行选派、组织本公司的员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并承担相关费用,但应与相关员工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证书管理
对要求任职者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的岗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将列入是否聘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新员工入职或员工在职期间取得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时,须将证书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一律不计发职称津贴。如公司内有注册需要,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注册。
证书注册时,公司应与员工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权责义务。
员工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应遵循唯一性原则,即同一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在同一特定时期只能唯一注册于本公司。任何员工不得擅自将列入本制度第条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或挂靠、使用于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或使用期间由注册或使用的公司统一保管和使用,使用完毕交由人力资源部还给员工本人,其余职称证书由员工本人保管使用。若期间证书损毁或遗失,由造成损毁或遗失方承担后果和责任。
对违反本制度注册或使用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瞒报、虚报情况、蓄意破坏职称证书资料者,公司将严肃查处,限期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以及赔偿由此给公司或员工个人造成的损失,同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停止发放职称补贴直至改正为止。对拒不改正的员工或拟录用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取消录用资格。
证书的使用、注册和管理应该符合国家法律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对于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证书的使用和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或行业规范而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薪酬待遇管理
薪酬管理
凡获得本办法所定义的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岗位对口的员工,在工资调整中优先考虑,逐步达到如下标准:
表3 薪酬调整对照表
津贴管理
1、职称类资格津贴标准
获得本管理办法所定义的工程类及经济类职称的员工,每月按如下标准计发津贴补助,并入每月工资中发放。
表4 职称类资格津贴标准
2、职业资格类津贴标准
获得本管理办法所定义的职业资格类证书的员工,每月按如下标准计发津贴补助,并入每月工资中发放。
表5 职业资格类津贴标准
3、其他要求
(1)员工获得多个证书的,证书专业与任职岗位职责相符或公司资质需要的,按专业对口或公司资质需要的最高级别证书发放补助;证书专业与任职岗位职责均不相符的,按其最高级别证书发放补助。
(2)每个员工每月仅能享受一项职称/职业资格津贴补助。同时获得多个证书的,仅能享受其中一个证书的津贴补助,其他证书不再重复叠加计算补助。
(3)公司员工证书为注册类并已注册在公司的,公司有权将证书用于项目建设和其它合法用途。
费用报销
员工报考职称及各类职业资格,当年度培训费用(含报名费、考试费、后续教育费等)公司给予报销,培训前需报批并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注册登记证书,凡在外公司注册挂靠的,所有相关费用不予报销且不享受任何等级津贴。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之前获取的证书,满足相应津贴要求的,自生效日当月起按相应标准支付,培训费用不予报销;生效日期之后获取的证书,满足相应津贴要求的,自证书发放次月起按相应标准支付。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凡此前发布的与本管理办法内容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制度未尽之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协商一致原则处理。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