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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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编号:

[填写甲方]

[填写乙方]

劳动合同

____年__月__日[填写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填写签约地点]

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签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试用期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若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职务和职位,以及乙方被派遣到甲方分公司本市或外埠)或甲方关联企业(甲方参股、控股公司)相应的岗位和职务。

第六条乙方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质、量标准。

第七条根据甲方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考核期满,甲方因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的任务标准完成任务,或在规定的考核期间,甲方认为乙方已无法按要求完成双方约定的任务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职务,薪资、待遇及考核指标随岗位、职务的调整而调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八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九条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等。

第十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或列入绩效工资奖金,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并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五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制定工资管理的相关制度。

第十七条乙方工资的计算与发放将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乙方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给予支付。

第十八条甲方于每月日支付乙方上月月工资,月工资标准按企业规定执行。月岗位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乙方工作情况对乙方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发薪日将随着甲方薪酬制度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九条由于甲方任务不足或进行调整、整顿期间,应甲方要求乙方下岗待工保持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的,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如因乙方个人原因经甲方同意后待岗的,发放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本生活费。

第二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七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各地区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按时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工负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其各项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职期间,根据本公司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享有婚丧假、公休假日等福利待遇。

第八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参加各类培训(含在岗培训和跟岗培训)时,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二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条试用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甲方认为乙方不胜任工作可随时解除合同,甲方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试用期内,持正当理由不愿在甲方继续工作时,可提出辞职,但应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届满前三十天,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否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形式的补偿,同时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取消一切待遇。凡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索相应经济赔偿。

一、因业绩不佳,未达到或明显无法达到甲方规定之任务标准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

1、不按公司规章制度、流程标准执行,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2、汇报工作不真实、不及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在工作期间拉帮结派,有失职行为的;

4、个人言行不当,影响甲方形象,破坏甲方团结的;

5、接受甲方的制度、奖惩、命令、任免三日之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拒不执行的;

6、违反甲方保密规定的;

7、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8、任何性质的欺瞒行为如:隐瞒个人历史、身体状况、伪造业绩、隐瞒过失、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9、类比上述情形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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