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盘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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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盘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掌握公司各单位物资的数量及状态,准确真是地核算项目成本和消耗定额,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性、完整性、真实性,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
第三条依据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标准化手册》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物资管理细则》
《物资管理部工作手册》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废旧钢铁管理办法》
第四条盘点概述
4.1定义
物资盘点是指对在库储存保管着的全部物资进行清点数
量的一项业务管理活动。即为了掌握物资的流动情况(入库、在库、出库的流动状况),对仓库现有物品的实际数量与保管账上记录的数量相核对,以便准确地掌握库存数量。
4.2公司物资盘点的主要方法
公司物资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它是对于存货的增加和减少,根据各种有关凭证,在账簿中逐日逐笔进行登记,并随时结算出各种资产账面结存数额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盘存制度,要按存货明细账收发、结存数量予以记录。
公式:期末结存数=期初结存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
一般情况下,各企业都应采用永续盘存制。
物资盘点采用永续盘点和定期盘点相结合的方式。
1)定期盘点。指一定时间点对库房和料场保存的物资进行全面、彻底盘点。达到有物有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把数量、规格、质量及主要用途搞清楚。
2)永续盘点。对库房每日有变动(增加、减少)的物资,当日复查一次,即当天对库房收入或发出的物资,核对账、卡、物是否对口;每月抽查库存物资的一半;季末全面盘点。必须做到当天收发、当天记账和登卡。
第五条盘点内容
公司管理要求各单位对主材(钢筋、砼原材)、周转材料进行月度盘点,每月25日前完成盘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号前对本单位内所有物资进行全面盘点(包括在账、账外、报废、待报废物资)。
第六条盘点要求
㈠盘点工作必须统一领导,事先制定计划,做好组织工作。
㈡负责盘点的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任务,事先做好准备。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盘点计划、盘点结果、盘点报告等工作的审批,应全力支持项目的盘点工作。
物资部门:负责制定盘点计划,牵头物资盘点工作,做好盘点准备工作,对盘点进行汇总分析,编制盘点报告。
财务部门:负责监盘工作,审核物资盘点的盘盈盘亏情况,并对盘点账务进行处理。
㈢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所有盘点事项都以静态为原则。
㈣盘点数据必须真实、可靠,方法必须高效、科学、完善,程序必须规范。
第七条盘点前期准备
㈠存货盘点准备
a.划区分块,统一安排盘点范围,防止重查或漏查;
b.校正盘点用计量工具;
c. 盘点前对存货进行必要的清理工作。库存存货重新整理码放,需报废的存货单独分类堆放。
d.安排各现场、车间、加工间办理已领未用物资的“假退料”手续;并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
e.盘点前各类单据必须登记入账完毕,电脑账、手工账必须做完,未验收的物资,具备验收条件的验收入库;
f. 存于外单位的物资也应列入盘点范围内,并按上述准备
工作做好盘点准备工作;
g.外单位存于本单位的物资,应有特殊标志,不包括在自有库存中,应另列报表,便于查对。
㈡组织存货盘点小组,确定盘点小组组长。盘点小组至少应由两人以上(其中一名为非仓库保管人员)组成,记录工作与盘点工作不得由同一人执行,盘点人与记录人应互相监督彼此的工作,并可相互轮换各自的工作。参加盘点的人员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如实填写原始记录并对记录负责。
㈢将存货存放布置图及存货的品种等信息对盘点小组做交底。
第八条盘点程序
㈠进货要在盘点日原则上暂停出入库。
㈡每一组盘点人员都应熟悉他们所负责存货的位置,盘点人员应清点存货并通知记录人每项存货的编码、名称、实盘数量以及具体位置/货架号(在可行情况下),记录人应在盘点表上记录这些内容。
㈢经过盘点,填写的盘点表应与仓库相应登记卡(仓库记录的存货账)比较核对,如果有差异,应在盘点表上做好记录并立即与仓库保管员核实以确保盘点的正确性。
㈣账外物资、已报废或者待报废物资单独登记盘点表。
㈤各单位应根据库存物资的不同特点而采取不同的物资盘点计量方法。
1、钢材的盘点:盘条、钢丝绳、钢铰线全部过秤计量数量;带肋钢筋、圆钢、槽钢、工字钢、角钢、扁钢、钢板等采用检尺计量,折算重量的方法;
2、水泥的盘点:水泥按规定单袋抽检,再清点全部袋数,折算重量,散装水泥用绳吊物探试水泥在水泥罐中的高度,算出罐中水泥容积,折成重量;
3、木材进行检尺,根据截面积计算方量;
4、现场大宗材料,如砂石料等采用丈量的方式进行盘点,可采用先堆积成某一形状,再丈量,算出体积的方式盘点;
5、燃油料的盘点:过秤计量数量,库存桶装或罐装的汽油、柴油采用称量或测量的方式进行盘点,船存“燃料”采用测量油舱的方式进行盘点,润滑油等采用点数或称量的方式盘点;
6、五金、电料、化轻、工具、配件、土杂及日用百货等按计量单位盘点;
7、模板等采用分类逐一点数或点数理论计重的方法进行盘点,非标模板按加工时的理论重量计算,钢板桩等采用点数并检尺换算的方法进行盘点;
8、盘点小组人员在每张盘点表上签名并登记日期。
第九条盘点报告的编制及盘点差异处理
㈠盘点结束后,分析整理各存货存放点的《存货盘点明细表》、《存货盘点汇总表》,编写盘点报告并与财务对账后经项
目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各单位主管部门。
㈡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的差异,应于期末(月末、半年或年末)前调查原因,研究处理办法,上报公司批准后,办理调整物资账卡的手续,并对处理方法形成记录。
㈢6月、12月盘点账务处理完成后形成盘点报告,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公司物资管理部每年对公司属单位的盘点工作可进行随
机督导。对盘点工作不严肃、弄虚作假的单位进行全公司通报,并处以严肃处理。
《盘点计划表》
《存货盘点明细表》
《存货盘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