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验)》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方案(试行)》的要求,为科学、规范、有序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的顺利推进,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学分的意义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的精神阐明,学分是对学生在课程学习方面的经历和发展水平的认定,用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和达到的发展程度。为了更好地在新课程实施中呈现构建意义上的学习评价,在传统甄别的基础上,向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评价内容的多重性,评价方法的多样化拓宽,使学生学业评价真正成为真实描述与反映学生学业发展历程和状况的过程,自我教育的过程。

二、学习模块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及方法

1、学习课时。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开设课程,学生原则上都必须全程参加课时学习。学生参加课程学习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80%以上。全部学生学习课时由任课教师认真登记,

2 学习过程反映(60分以上为合格)

(1)听课状态。任课教师对学生在课堂上的听课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总分为20分,实行扣分制,根据学生的表现酌情扣分。

(2)预习完成学案情况。任课教师对学生的预习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总分为15分,根据学生的预习情况酌情扣分。

(3)作业情况。任课教师对学生的作业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总分为20分。

(4)合作学习。任课教师对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讨论等作出评价,进行量化打分,总分为20分,实行扣分制。

(5)迟到情况。任课教师对学生每一节的迟到情况进行记录。无迟到现象得10分,每迟到一次扣1分。

(6)课堂上及自习上的其他情况:若无下列现象得15分。

①课堂上睡觉。学生如果在课堂上有睡觉现象,每次扣0.5分;老师提醒后仍然有睡觉现象,每次扣1分。

②课堂上说话。学生如果在课堂上谈论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或嘴频等现象时,每次扣0.5分。

③课堂上看与本节内容无关的书籍。学生如果在课堂上看与本节内容无关的书籍或武打小说、网络小说、艳情小说等,发现一次扣1分,并没收。

④课堂上玩手机。每发现一次扣1分,并没收手机。

⑤突发事件。若学生在课堂上不服从教师管理,出现顶撞老师现象,每次扣2分,并写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者,送交政教处处理。

3、模块考试成绩。

每个模块学习结束,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组织终结测试。测试除书面笔试外,应根据学科的特点举行必要的非书面笔试,如英语的听力,口语表达,自然学科的实验操作,体育、艺术学科的表演等。

第1、2、3方面全部合格给予相应模块学分。学生因学分认定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补考或申请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补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不得超过2次,仍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改修或放弃(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得放弃,选修课程中要求获得必修学分的模块有其他选择的除外)。重修要在接到不认定学分的通知后1年之内完成,重修所用时间不得与先前修习所用时间累加。同科课程(模块)重修不得超过两次。学生因修习时间不足不能获得学分的,可在补足修习时间后认定。

三、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1、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

研究性学习主要围绕音乐、美术、体育等方向开展,也可参与兴趣小组、社团等形式认定。

参与音乐、美术、体育等方向的主要抓好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过程评价。第二阶段,测试成绩(由指导教师评价)。

参与兴趣小组、社团等形式的,由指导老师评价、学生自评、互评综合评定。重点抓好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计划阶段。参与的学生

写出学习计划或活动计划。第二阶段,学习过程评价。学习课题组及学生本人提供每次研究学习活动记录,课题研究中所收集的材料(包括原始材料)。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学习兴趣小组、社团的学生本人提供具体反映本人参与研究学习的感受、体会、小结,由指导教师评价。

2、社区服务学分认定

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评价由政教处组织评定。

学生在三年内应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内的社区服务,共获得2个学分。参加的社区服务少于10个工作日,不给学分。公益性是社区服务的最大特色,服务者的志愿与义务与否,是判断某种活动是否社区服务活动的标准。学生完成社区服务的必须向学校提供相关的经服务单位认可的社区服务材料,得以评定学分。

学生可以从学校提供的社区服务清单中选择服务内容,也可以自己申报,经学校审批备案。社区服务以小组或行政班的方式进行。学校依据既定程序和社区提供的相关材料(服务对象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服务项目、认定签名、服务体会等),认定有效工作日及学分。

3、社会实践的学分认定

每位学生每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活动。校外实践活动占4个学分,校内实践活动(包括军训)占2个学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必须向学校提供经社会有关部门认可的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和自己参与社会实践的记录和体会材料,得以评定学分。

第一学年安排军训一周,计2学分。

第二、三学年分别安排校外社会实践一周,分别计2学分。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社会实践任务,获得相应学分的,需参加下一届相关的社会实践,并获取相应学分。

四、选修Ⅱ学分认定

选修Ⅱ是学校开设的校本课程,学生须从中修习6学分方达毕业要求。选修Ⅱ学分从每个选修Ⅱ模块的修习课时记录、修习过程反映和课程考核结果三方面来认定。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五、学分与毕业资格

①学生在三年高中学习期间,每个学年必须在八个学习领域中都获得一定学分;②在高中三年内至少获得144个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低于116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活动6学分);选修I 不低于22学分,选修11不低于6学分;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④基础素养评价合格。

六、学分认定与管理 1、学分认定委员会 2、学分认定工作机构 3、各学科认定小组 组长由各级部主任担任 组员由备课组任课教师担任。 4、学分认定流程图

5、公告与复议。经教导处复审确定学分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对学分的认定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教导处提出复议申请。教导处根据学生的复议申请,召集级部主任、相关老师、班主任联席会议,公开复议,作出最后的确认,并与学生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