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入学政策下学区意识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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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入学政策下学区意识的影响及对策

[摘要]学区意识,是由中小学就近入学政策及有限教育资源的严重分配不均而引发的对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区的选择与认同。学区意识导致并激化了教育中的功利意识、阶层意识、“门第”意识、形式主义等诸多负面效应,进而背离了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针对学区意识,文章提出了相应的消解对策。

[关键词]就近入学学区意识学区选择教育公平

一、学区的界定与选择

学区,是依据中小学的分布情况、学校的招生能力以及相应年龄段学生的人口分布情况,根据生源居住地所划分的管理区域,学生在所属学区规定的学校进行就读。学区划分的目的是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便于对学校的行政管理。而就近入学政策便是基于现有学区划分而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该就读学校所作出的政策性规定,其原则主要是废除各学校按照考试成绩确定其入学资格的办法,要求中小学生只能在所处学区内的中小学校就近入学。学区意识,是由中小学的学区划分而引发的对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区的选择与认同意识。

不可否认,政府制定就近入学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学生负担,追求教育公平。但必须面对的现实情况是,各学校所拥有的优质资源并不平等,而且这些拥有优质资源的学校在各学区的分布也极不均衡。当政府未能完成对于薄弱学校的改造,学校之间在教育质量等方面依然存在极大差异的情势下,就近入学政策的推行不仅不能达到其原初的目的,甚至可能成为扩大教育不公平的帮凶。为了争夺优质教育资源,民众便自然而然地形成了颇具“中国特色”的学区意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学区,已不同于本初意义上客观划分的学区,而是被赋予特殊的文化语境,即相对于户口所在学区而言,更为优质的学区,更多地是指当地的名校学区,亦即本文学区意识中所特指的学区。与户口所在学区相比,资质平平甚或条件很差的学区不在此列,亦不会成为学区选择的对象。

学区选择的方式往往表现为教育投资,教育投资方式主要有:向学校缴纳择校费以及学区房投资。缴纳择校费根据地区、学校、生源的不同,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由于择校群体庞大、名额有限,择校费水涨船高。学区房投资,是最有效也是压力最大的教育投资方式,投资数额也十分可观,使普通家庭的生活负担日益沉重。

学区意识是由于就近入学政策以及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而引发的优质教育资源争夺意识,它直接导演了一场全国范围的规模宏大、历时持久的教育资源争夺

战。教育政策作为宏观指挥棒,是导致学区选择与竞争激烈的重要原因。受到观念和文化差异的影响,城市生源结构的变化,尤其是城市农民工子弟的增加,城市生源的学区意识和择校行为更加强烈。优质学区分布特点亦十分明显,基本上都分布在城市的经济发达区、文化繁荣区、权力集中区。学区意识普遍存在于教育政策制定者、教育实施者、教育受众之中,学区争夺战体现的是权力关系、财富关系、人情关系、利益关系,是对金钱万能、权力万能观念的变相认同,从而与以人为本、追求自由与平等、强调和谐的人文精神大相悖离。

二、学区意识的负面影响

1.强化了功利意识。所谓功利意识,指一种以获得眼前利益为价值取向的教育理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存在着功利心态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现象,教育也被媚俗化地以实用主义的态度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①。为了某种心照不宣或不言自明的功利主义目的,学校一味地争创品牌,追求升学率,追逐各种荣誉,攫取最大利益。为了荣誉极大化,招收优质生源,并对有特殊背景的生源情有独钟;为了利益最大化,人为设置入学门槛,肆意收取择校费,甚至不惜与利益集团达成某种交易。学校之间为一己私利进行的恶性生源竞争,以牺牲青少年的健康和快乐,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想象力、创造力为代价,突出显示了当前重点学校的功利性与反教育性②。家长对孩子寄予很高的教育理想,或望子成龙,或光耀门楣;作为教育受众,学生也在“学而优则仕”的影响下,认为努力学习,考上名校,为自己为家族获取某种身份、社会地位或个人利益。为达到诸种教育预期,教育者不辞辛劳,却违背教育规律与科学精神,漠视了从教育实际出发对受教育者的人文情感的呵护、人文精神的培养;受教育者也在教育过程中被抹杀了生命个体的个性、激情与创造,相当程度上制约甚至是遏制了全面进步。由于周末参加的课外辅导班太多、作业太多,产生强烈的厌学情绪,许多学生甚至不愿过周末,而宁愿待在学校,这正是对当下教育的极端背离与讽刺。

2.加剧了阶层意识。孔子“有教无类”的平民教育思想,公然与“学在官府”的贵族教育向抗衡,主张人不分贫富贵贱,均有受教育的权利。今日之教育,虽然在教育的“量”上实现了教育的普及,然而在教育的“质”上,依然有贵族教育的影子。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提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教育理应公平地对待每个人,然而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与选择上,各个受教育者存在权利的优劣区别,显现出无形的阶层区分,形成了突兀的阶层意识。阶层意识普遍存在于各个教育阶层。处于教育权利优势地位的教育阶层,可以轻松获取并优先享受社会上的优质教育资源;处于教育权利劣势地位的教育阶层,则渴望获得、并积极争取教育权利的较好地位,以期改善自身所处的资源劣势。在貌似公平的教育面前,即使在同一时空,即使是主张教育公平的教育学者,依然无力做到教育平等。

在各类教育阶层中,城市农民工子弟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教育阶层。由于其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文化地位及身份认同的诸多原因,导致了其在教育权力中的绝对弱势,在城市学区选择中的“无为”困境。虽然我国于1996年以来陆续出台一系列做好农民工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法规、政策性文件,并要求各地积极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的政策,全国许多城市为此设有农民工子弟学校,但城市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制度、师资力量绝不可与城市的普通学校同日而语。不仅如此,学区意识还人为地加剧甚至恶化了这一不平等的差距,把社会上的优秀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在为数极少的名牌学校、重点班级,人为地制造了“教育城堡”,而这些“教育城堡”基本都分布在城市的行政权力中心和经济中心,也只有极少数优秀教育资源拥有者或权力支配者这一“特殊阶层”,才能走进这一特殊、高贵的等级城堡,而绝大多数平民子弟与此无缘,只得望“城”兴叹!义务教育这一“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在严酷的现实面前竟然无奈地蜕变成“昂贵”且“高贵”的教育消费。

3.导致了“门第”意识。此处的“门第”意识,特指学区“出身”,即是否出身名校。“门第”意识不仅在深谙此道的家长中大行其道,对此深恶痛绝的家长也无奈而为之。尤其可悲的是,学生也被有意无意地打上了“门第”意识的深刻烙印,甚至某名牌中学的初一新生们竟“以名校出身为荣,以寒校出身为耻”。出身“名门”学区的学生,总会无比骄傲地谈及小学母校,赢得同学们的崇拜;而出身“寒门”学区的学生却对小学母校羞于启齿,噤若寒蝉,往往招致同学们的不屑。而“学区”出身也往往与家庭出身、家庭背景有着些许暧昧关系。学生们也会有意无意地因“门第”出身自然而然地形成各自的小群体,颇有魏晋门第遗风,闻之不禁悲从中来。如此,当如何体现教育的公平与公正?如此教育,又当如何实践和谐社会的和谐教育?

4.蹴就了形式主义。当下的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在某种意义仍旧难以真正地交融。教育学者恰是当下教育困境的矛盾混合体,本是教育理念的倡导者,然而教育现实中困顿的双重角色,把他们推向了尴尬的境地:作为教育学者,他们著书立说、奔走疾呼,支持教育改革和教育进步,倡导教育民主与教育平等,反对教育不公与教育霸权;身为普通家长,却不得不利用自身的特殊条件,尽力把孩子送进普通民众难以企及的“教育城堡”。形式主义的另一重要表现,是对教育法规一些条文的变相曲解。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并对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行为做出了“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的规定。时至今日,距《义务教育法》修订已有三年,然而重点校、重点班依然存在,有的地方即使表面上不分重点班、重点校了,但巧换名目、隐形变异的重点校、重点班依然大量存在,依然是中小学学区存在以及由此导致的学区选择的顽疾。另外,教育部门还明文规定,初中入学取消统一考试,依据所在学区,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然而事实上,学区意识下的跨区择校行为的存在,衍生出各类变相的入学考试。某种意义上,取消重点班、取消入学考试、禁办各种辅导班的规定,还仅仅停留在文件上。

5.亵渎了人文精神。人文精神是人文教育的核心与实质,是一种对人的终极关怀,强调以人为本,尊重人的本性和自由,追求人格独立,肯定人的价值与意义,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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