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十七章用益物权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 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 过6米的建筑
答案:A
4、具有不可分性
地役权的取得或者消灭,均是全部的,不得分割为数个 部分或仅有一部分之存在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
1、《民法通则》——“与所有权有关的民事权 利”——“承包经营权” 《物权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
2、他人物之用益的两种模式——
(1)债权性用益 ——适用于对于稳定性要求较差 的用益权利
(2)物权性用益 ——适用于对于稳定性要求较高 的用益权利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1、转让——移转土地使用权 2、抵押——设定抵押权 3、出租——有偿许可他人使用 4、继承——移转土地使用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 得1、土使地用使权用期权间进届行满房地产开发 的,必须按照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 发2、土国地家。收超回过使出用让权合(同无约偿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 未 百3、动分征工 之收开 二发 十的 以, 下可的以土征地收闲相置当费于;土满地二年使未用动权工出开让发金 的 或4,者、可 政土以 府地无 、灭偿 政失收 府回有土关地部使门用的权行;为但或是者,动因工不开可发抗必力需 的前期工 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需役地A A地所有权人
供役地B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B地所有权人
地役权
(2010-3-9)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 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 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 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B
特征:
1、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之便利为目的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概述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 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及其附属设施。 特征:
1、客体为国有土地,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 2、取得原因的二元性——划拨与出让 3、内容的限制性
二、取得方式
(一)划拨 1、行政性(公益目的)
2、无偿性
居住用地———3、—无—期—限—性 —-70年 工(业二、)教出科让文卫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1、游民娱事乐性用—地——依— 据法—律—行-为-4(0出年让合同) 综合或2、其有他偿用性地————出让—金——--50年
3、期限性
出让方式:协议出让、拍卖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
三、设立模式——登记生效主义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取得方式:《土地管理法》62条:经乡(镇)人 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权利内容:
占有、使用权
基本上无流转权:一户一宅,不得买卖或者变相 买卖宅基地
关于登记:《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 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 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节 地役权
一、概述 为自己土地支配的便利而支配他人土地的权利
地役权合同生效——地役权设立——登记对抗主义
(2003-3-8)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 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 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两年后, 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 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 是正确的?
5、客体具有限定性——不动产
用益物权的体系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物基权地法》使第用一权百二十二条 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 •权地受役法权律保护。 •第水律“取一权保水准百和护权物二使。十 用、权三 水养”条 域殖:海、依权滩域法、涂使取捕从得用捞事的权养权探、殖等矿探、权矿捕、捞权采的、矿权权采利、矿受取权法、
需役地A
甲
乙
A地所有权
丙
人
地役权 不可分
5、期限及价金的任意性
供役地B
甲
B地所有权人 乙
丙
二、地役权的内容
1、对供役地的支配权 2、得为附随的必要行为 3、用益设施之设置权 (1)维护费用,由地役权人支付,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供役地所有权人在不影响地役权的情况下,可以使用
——费用分担
三、地役权的设立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一、概念
• 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
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
使用、收益的权利。
• 二、取得方式
意思主义
• 承包合同生效——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
• 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三、流转
• 转包、互换、转让等
• 互换、转让——登记对抗主义
第十七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用益物权概述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以使用和收益方式直接支配他人所有之物,
并可排除任何人不法干预的限制物权
特征: 1、他物权
《物权2法、》以第物之一用百益一为十目七的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 所有的3不、动排产他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 和收益4的、权原利则上。是独立物权——例外:地役权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是
正确的?(2010-3-55)
A.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成立时设立
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设
立时应当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D.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
权登记造册,未经登记造册的,不得对抗善意
第三人
参考答案:BC
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
2、用益物权
3、具有从属性——从属于需役地所有权或其他用益物 权(使用权)
需役地A
供役地B
A地所有权人 地役权
B地所有权人
从属性
(1)与需役地所有权或其他用益物权一体转让 (2)与需役地所有权或其他用益物权一体处分
(2007-3-12)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 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 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 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 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A
4、具有不可分性
地役权的取得或者消灭,均是全部的,不得分割为数个 部分或仅有一部分之存在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
1、《民法通则》——“与所有权有关的民事权 利”——“承包经营权” 《物权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
2、他人物之用益的两种模式——
(1)债权性用益 ——适用于对于稳定性要求较差 的用益权利
(2)物权性用益 ——适用于对于稳定性要求较高 的用益权利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1、转让——移转土地使用权 2、抵押——设定抵押权 3、出租——有偿许可他人使用 4、继承——移转土地使用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 得1、土使地用使权用期权间进届行满房地产开发 的,必须按照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 发2、土国地家。收超回过使出用让权合(同无约偿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 未 百3、动分征工 之收开 二发 十的 以, 下可的以土征地收闲相置当费于;土满地二年使未用动权工出开让发金 的 或4,者、可 政土以 府地无 、灭偿 政失收 府回有土关地部使门用的权行;为但或是者,动因工不开可发抗必力需 的前期工 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需役地A A地所有权人
供役地B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B地所有权人
地役权
(2010-3-9)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 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 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 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B
特征:
1、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之便利为目的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概述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 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及其附属设施。 特征:
1、客体为国有土地,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 2、取得原因的二元性——划拨与出让 3、内容的限制性
二、取得方式
(一)划拨 1、行政性(公益目的)
2、无偿性
居住用地———3、—无—期—限—性 —-70年 工(业二、)教出科让文卫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1、游民娱事乐性用—地——依— 据法—律—行-为-4(0出年让合同) 综合或2、其有他偿用性地————出让—金——--50年
3、期限性
出让方式:协议出让、拍卖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
三、设立模式——登记生效主义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取得方式:《土地管理法》62条:经乡(镇)人 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权利内容:
占有、使用权
基本上无流转权:一户一宅,不得买卖或者变相 买卖宅基地
关于登记:《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 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 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节 地役权
一、概述 为自己土地支配的便利而支配他人土地的权利
地役权合同生效——地役权设立——登记对抗主义
(2003-3-8)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 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 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两年后, 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 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 是正确的?
5、客体具有限定性——不动产
用益物权的体系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物基权地法》使第用一权百二十二条 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 •权地受役法权律保护。 •第水律“取一权保水准百和护权物二使。十 用、权三 水养”条 域殖:海、依权滩域法、涂使取捕从得用捞事的权养权探、殖等矿探、权矿捕、捞权采的、矿权权采利、矿受取权法、
需役地A
甲
乙
A地所有权
丙
人
地役权 不可分
5、期限及价金的任意性
供役地B
甲
B地所有权人 乙
丙
二、地役权的内容
1、对供役地的支配权 2、得为附随的必要行为 3、用益设施之设置权 (1)维护费用,由地役权人支付,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供役地所有权人在不影响地役权的情况下,可以使用
——费用分担
三、地役权的设立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一、概念
• 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
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
使用、收益的权利。
• 二、取得方式
意思主义
• 承包合同生效——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
• 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三、流转
• 转包、互换、转让等
• 互换、转让——登记对抗主义
第十七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用益物权概述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以使用和收益方式直接支配他人所有之物,
并可排除任何人不法干预的限制物权
特征: 1、他物权
《物权2法、》以第物之一用百益一为十目七的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 所有的3不、动排产他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 和收益4的、权原利则上。是独立物权——例外:地役权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是
正确的?(2010-3-55)
A.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成立时设立
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设
立时应当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D.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
权登记造册,未经登记造册的,不得对抗善意
第三人
参考答案:BC
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
2、用益物权
3、具有从属性——从属于需役地所有权或其他用益物 权(使用权)
需役地A
供役地B
A地所有权人 地役权
B地所有权人
从属性
(1)与需役地所有权或其他用益物权一体转让 (2)与需役地所有权或其他用益物权一体处分
(2007-3-12)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 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 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 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 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