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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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一、决策程序:1.提出议题:任何学校成员都可以提出重大事项议题,提议应写明问题的具体内容、原因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2.研究和分析:学校行政部门组织专门的研究小组对提议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可能的影响、实施条件等方面。

3.制定方案:研究小组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决策方案,并提交给学校领导层审议。

4.审议和表决:学校领导层对决策方案进行详细审议,讨论相关细节和可能的调整。

最终由学校领导层进行表决,决策方案获得多数同意即可通过。

5.通知和宣布:决策结果经学校领导层批准后,及时向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通知,并宣布决策的实施时间和具体措施。

6.实施和监督: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决策的具体实施和后续监督,定期评估和总结决策效果,并及时调整和改进。

二、议事规则:1.参会人员:议事会由学校领导层、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等组成,主席由学校领导层指定。

2.言论自由:参会人员在会议中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可以就提议进行相应的讨论、发言或提出合理的建议。

3.尊重多数意见:决策时应尊重多数意见,但也要考虑少数意见的合理性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4.透明公开:会议应当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并为外界提供相关信息的途径,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公开。

5.保密规定:对于涉及学校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确保相关信息不外泄。

6.记录和备案:会议应当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决策过程、参会人员意见等,并形成正式的会议纪要进行备案。

7.反馈机制:会议纪要应及时向参会人员反馈,以及时纠正和调整决策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的制定,旨在保障决策的公正性和民主性,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并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和监督。

同时,也需要学校领导层和有关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并及时总结和改进决策的经验和不足。

只有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才能更加科学公正,有效推动学校的持续发展。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精)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精)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和完善实施校长负责制与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学校党政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四条: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

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要有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利益,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考虑到目前的条件和可能。

第五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组织机构调整、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六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决定重大事项的党政联席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校长书记其中一人缺席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由校长召集主持,也可委托书记召集主持,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重大问题之前,应将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八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所涉及的议题可以通过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九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事后还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和完善实施校长负责制与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学校党政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四条: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

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要有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利益,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考虑到目前的条件和可能。

第五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人事调动、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六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党政干部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议,一般由校长召集主持,出席党政联席会议的对象,一般为行政正副职领导干部、党支部委员。

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八条:决定重大事项的党政联席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党政主要领导其中一人缺席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九条:召开联席会议之前,应将会议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请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十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所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2024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精选)

2024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精选)

2024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精选)目录一、议事原则 (2)二、议事决策范围 (2)(一)学校党的建设重要事项 (2)(二)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3)(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4)(四)人才工作的重要事项 (5)(六)需要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5)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5)四、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8)五、附则 (9)一、议事原则(一)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二)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议事决策范围(一)学校党的建设重要事项1.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2.执行同级党员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举措;3.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事项;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5.学生德育、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事项;6.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事项;7.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事项;8.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的重要事项。

(二)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1.学校章程、总体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发展方案和学校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2.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和人员岗位的设置与调整;3.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大额度支出和预算追加,重大捐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4.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对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等学校重大项目设立和安排方案;5.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6.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推荐,校级重大表彰事项;7.学校安全稳定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学校议事规则制度

学校议事规则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议事行为,提高议事效率,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议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决策。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4.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科学决策。

三、议事组织1. 学校设立议事委员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审议和决策。

2. 议事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3. 议事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校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副校长担任。

四、议事范围1.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2. 学校重大财务支出、资产处置。

3. 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制定、修订。

4. 学校重大人事任免、职称评定。

5.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升。

6. 学校安全稳定、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7. 学校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议事程序1. 提案:提案人应提前向议事委员会提交书面提案,内容包括提案背景、目的、具体措施等。

2. 初审:议事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议事条件的提案予以立案。

3. 讨论审议:议事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立案提案进行讨论审议。

4. 表决:对审议通过的提案,由议事委员会成员进行表决。

5. 决定:根据表决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学校决策依据。

六、议事纪律1. 议事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 议事过程中,成员应尊重他人发言,保持会场秩序。

3. 议事委员会成员应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4. 议事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

七、附则1. 本规则由学校议事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规则,我们旨在规范学校议事行为,提高议事效率,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一:会议召开1.1 会议召开的目的行政办公会议旨在就学校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和协调,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1.2 会议召开的原则会议召开应遵循民主、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确保会议的结果符合学校整体利益。

1.3 会议召开的程序(1)会议召集人根据学校管理层的需要确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并书面通知与会人员。

(2)会议召集人应提前准备会议材料,并发送给与会人员,以便他们提前了解并做足准备。

(3)会议召集前应进行必要的场地布置和设备检查,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4)在会议开始前,应由会议召集人或指定的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说明会议的目的、议程和规则。

二:会议议程2.1 确定会议议程会议召集人根据学校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确定会议议程,并上报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批。

2.2 会议议程的组织(1)会议议程应包括开场白、讨论事项、决策事项、其他事项和会议总结等内容。

(2)讨论事项应按照优先级顺序进行,确保重大事项得到充分讨论。

2.3 议程的调整会议召集人在会议进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与会人员。

三:会议讨论3.1 发言顺序会议参与人员可以提前申请发言,按照申请顺序进行发言,每位发言人应尽量控制发言时间,确保会议高效进行。

3.2 议题讨论(1)会议参与人员对每个议题进行发言,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对于有争议的议题,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进行讨论和协商。

(3)会议主持人应引导讨论,确保讨论的公正和客观。

四:会议决策4.1 决策方式会议决策方式可以采用表决、多数决定、一致决定等方式,具体根据情况决定。

4.2 决策程序(1)决策前需将相关信息和意见充分传达给与会人员,确保他们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

(2)决策时应采取公开的方式,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3)决策结果应当明确记录,并由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

五:其他事项5.1 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人应及时撰写会议纪要,并在会议后向与会人员发送,以确保与会人员对会议结果的了解和掌握。

学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学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学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一、会议原则坚持"科学规范,注重效用"和“勤俭节约,确有必要”的原则,严格控制全校性会议,降低会议成本。

坚决不召开不能召开的会议,可以合并的会议必须合并,可以通过电话或短信部署的工作不得通过会议部署。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召开学校支部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行政工作会、民主生活会、全体员工会议等重点会议。

二、议事规则(一)学校支委会(一)由支部书记或者支部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主持。

出席人员为学校支部成员,也可根据会议议程指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与会者无法出席会议,需要办理请假手续。

2.会议议程由支部书记决定,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临时动议。

对于需要提交分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相关部门应提前提出具体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办公室汇总。

会议将在得到支部书记批准后安排。

一旦会议时间确定,办公室将通知与会者参加会议。

3.支部委员会研究内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的指导精神,结合学校各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讨论并提交上级党组织批准的事项;讨论确定学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问题和项目,制定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措施;研究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协调支部成员之间的工作;研究确定学校日常工作中具有全局重要性、需要协调安排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对部门中层干部的考核;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和群众组织工作的有关问题;根据局党委发布的党员发展计划指标,讨论确定现役党员人选,培养新党员;讨论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学校支部认为需要讨论的问题。

4.在会议期间,对每个议题进行了讨论。

一般情况下,提出课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先汇报情况,然后由负责领导进行说明。

然后展开讨论,最终形成决议、决定或意见。

坚持平等审议和平等决策的原则。

需要分支委员会决定的问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讨论和决定。

按照规定需要表决的,应当通过表决。

会议期间,表决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学校是一个培养学生成长的重要地方,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过程不仅有助于发展他们的思维能力和组织能力,同时也培养了他们参与民主决策的能力。

为了确保学校的决策过程公平、透明,学校采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来管理学生议事活动。

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意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包括三个重要环节:重大事项讨论、决策权下放、重大事项评估和总结。

这些环节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民主意识,使学生能够在学校事务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并参与重要决策的制定。

1. 重大事项讨论:学生作为学校的一员,应当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

学校定期组织学生代表会议,讨论并征集学生对于学校事务的意见和建议。

2. 决策权下放:学校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治能力和参与度,将部分决策权下放给学生代表,让学生参与决策的过程,提高学生自治的能力和责任感。

3. 重大事项评估和总结:学校对每一次决策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会议的效果和成果,及时调整和改进议事规则,以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护,学校事务的决策过程更加有效。

二、重大事项讨论阶段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中,重大事项讨论是学生参与学校议事活动的重要环节。

学生代表会议由学生会组织,学生会主席主持。

会议可以按需定期召开,以讨论学生关心并直接涉及到的重大事项。

1. 会议准备:在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前,学生会应当提前准备议事材料,包括会议议程、提案、意见征集等,确保会议的顺利开展。

2. 会议主持:会议主持人负责维持会议秩序,引导讨论和发表言论,并确保所有与会代表都有平等发言的机会。

3. 发言和讨论:学生代表在会议上可以就各自关注的议题发表发言,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并与其他代表进行讨论。

4. 意见汇总:会议结束后,学生会应当将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并将其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

三、决策权下放阶段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中,决策权下放是学生参与决策过程的重要环节。

学校将一部分决策权下放给学生代表,鼓励他们主动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

小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小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小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一、总则(一)为了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为实现我校的办学目标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三重一大”制度,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__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二、学校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及方案;2、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或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4、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终止;5、学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6、管理机构(含临时设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7、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专项经费的确定、调整;8、基本建设、校园规划以及其他办学资源的配置;9、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改变及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0、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11、校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和推荐;12、职务评聘、教学改革及评估;1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14、学校招生工作(二)重要干部任免及人事安排l、校级(含项目管理)干部的任免、聘用与奖惩;2、校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选拔;(三)重要项目安排l、重大专项建设项目;2、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等;3、土地、房屋的出租和转让;4、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5、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大额投资的项目;2、未列入预算项目,单项支出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三、学校集体决策的机构和规则(一)集体决策机构1、集体决策机构的形式是党支部会议(党支部扩大会)和校务会。

2、党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决定__工作。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一、提出: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二、商讨: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三、评议: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四、整改: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五、审核: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六、公开: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七、确定: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八、实施: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

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学党支部学校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学党支部学校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小学党支部决定学校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学校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贵德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决定学校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学校党支部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学校党支部决策重大事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的指示、决定;(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四)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落实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要求;(五)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四条学校党支部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范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共24项:(一)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

1.贯彻落实县委和县教育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安排意见。

2.县教育局党委要求学校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问题。

(二)学校发展战略、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等事关学校改革与建设发展的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

3.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战略目标、中长期规划。

4.学校在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中需党支部研究的重大问题。

5.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应把握的原则和设计方案。

6.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7.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三)学校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重要事项。

8.学校机构设置及改革方案。

9.学校领导及各处室、级部工作人员的职责与权力配置。

10.讨论决定学校教育干部及后备干部的选拔任用,研究确定向县教育局和县教育局党委提名或推荐干部人选。

xx学校重大事情民主决策制度

xx学校重大事情民主决策制度

XX学校重大事情民主决策制度一、重大事情决策原则1、集体领导,会议决定。

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等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校务委员会由学校党、政、工、团的领导,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组成。

2、校长负责,民主监督。

在党支部领导下,校长全面负责、统一指挥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校长要多渠道听取意见,多方面接受监督。

3、群众参与,科学决策。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的审议通过的民主决策机制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二、学校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一)重大问题的内容1.办学方针;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3.重大改革措施及学校规章制度;4.学校创等级的实施方案;5.中层干部人事安排;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7,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8.重大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购置及维修;9.学校奖惩条例和教职工福利分配方案;10.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

(二)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1.建立学校校务会议,校务会议由学校的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组成。

2.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

3.校务会议对学校工作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如遇认识不统一,讨论意见严重分歧,学校党支部有责任如实地向上级党总支或镇教育管理中心反映情况。

(三)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1校长根据上级党总支和行政领导的指示、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经和学校党支部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2.学校党政领导认真听取教代会(工会),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

3.校长主持会议进行决策。

4.学校奖惩条例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5.校长组织实施,学校党支部保证顺利实施。

中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

中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

中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范本)目录中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 (1)一、决策事项 (2)二、议事决策程序 (4)三、议事决策监督机制 (5)二、议事决策程序18.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主体是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的参会成员由校长室成员、党委成员组成,学校工会主席、党政办公室主任固定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与决策事项相关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积极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对涉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意见和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发挥主导作用。

19.“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学校行政和党委决策议事规则,除遇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紧急情况下临时动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学校行政和党委报告。

20.“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决策咨询,根据不同议题开展专家论证、民意调查、廉政查询,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严格听证和公示制度。

21.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会前揩讨论事项告知党政联席会议所有成员,会议研究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因故不能出席的,如对会议内容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2.,,三重一大,,事项表决时,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应当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会议严格执行学校主要负责人或会议其他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即讨论行政事务时校长末位表态,讨论党的事务时党委书记末位表态。

投票表决需获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

表决方式、表决意见及理由、表决结果等如实记录,备查以明确责任。

23.对意见分歧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重要人事任免、政策或项目安排等决策事项,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尚未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不得对外公布宣传。

24.必须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决策代替。

29威远初级中学“四重一大”议事规则

29威远初级中学“四重一大”议事规则

威远初级中学“四重一大”议事制度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四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根据互助县教育局制定的“四重一大”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四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学校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5.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6.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学校招生计划和工作;9.学校党政、教学、教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10.全校性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11.学校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12.教职工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3.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4.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15.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16.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任免;2.校级、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2.对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的支出。

(四)重大事件处置1.重大自然灾害2.重大安全事故3.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五)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资金款项。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校务会议行使决策权。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3篇)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3篇)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

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

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

含中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学校教职工的调配。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

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及重大经济活动。

9)学校重大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预算、工程验收,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

10)教职工的奖惩。

含各种奖励方案的制定以及各种先进的选举。

11)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12)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

2、学校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1)会议议题应在会前送达有关领导,不搞临时动议。

2)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应在会前调查清楚。

避免在会上调查,推测,不搞盲目决策。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

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

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5)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

任何个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

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

6)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

7)坚持联系和依靠群众原则。

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

3、重大事项决议方式: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党政酝酿,统一思想,提出初步设想→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校务会讨论通过(如校务会认识不能统一,意见严重分歧,待进一步沟通、磋商)→校长决策,向全体教工公布。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一、引言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涉及到的一些重大事项需要通过议事来进行决策和处理。

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制定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议事前准备1.确定议事主题:在确定讨论的议题前,需要明确该事项对学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成立议事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代表组成的议事组。

议事组成员应该代表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和权益,确保多元化的声音被充分考虑。

3.制定议事日程:根据议题的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制定详细的议事日程,明确每个议题的议题背景、目标和需要达成的结果。

三、议事程序1.召集会议:由议事组组织召集,确定议事的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

2.开场发言:主持人简要介绍议题的背景、目标和需要达成的结果,引导与议题相关的专家和学者做开场发言,提供相关资料或研究成果。

3.问题讨论:与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权益提出问题或者发表意见。

为了保证公正性和充分发言的机会,可以采用轮流发言或者按照事先登记的顺序发言的方式。

4.问题深入讨论:在问题讨论的基础上,主持人引导与会人员深入讨论,充分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可能的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利弊。

5.寻求共识:主持人总结讨论的内容,寻求与会人员的共识。

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进行投票表决,以多数决定。

6.确定行动计划:根据达成的共识,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和可行性评估等相关事项,并将行动计划记录下来,以便后续执行和追踪。

四、议事后的执行和追踪1.明确责任人:根据行动计划,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责任的明确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2.定期报告:责任人需要按照行动计划的时间节点和内容,定期向主持人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进展情况,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3.评估和调整:定期对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了解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如果发现执行情况与计划偏差较大,可以及时进行调整和重新制定行动计划。

五、议事规则的坚持和改进1.审议和修改:定期审议和修改学校的议事规则,以适应学校的发展和应对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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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中兴学校学校
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和完善实施校长负责制与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学校党政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四条: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

个人发表意见要出以公心,要有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利益,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当考虑到目前的条件和可能。

第五条: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人事调动、内部机构增设撤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六条: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党政干部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第七条:党政干部联席会议一般由校长或书记召集主持,党政领导均应出席。

出席党政联席会议的对象,一般为行政正副领导干部、党支部(党委)委员、校长助理。

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八条:决定重大事项的党政联席会议至少要有四分之三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党政主要领导其中之一缺席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九条: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也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具体时间由校长或书记视情况确定。

第十条:召开联席会议之前,应将会议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十一条: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所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民主党派咨询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十二条: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则、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涉及
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等问题,事后还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

第十三条:对分歧意见较大、群众反响强烈的议题,在非紧急情况下,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由校长或工会主席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待统一思想认识后再复议表决,切忌草率决策。

第十四条: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中,如对议题有不同意见,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必要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票通过为有效。

第十五条:学校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后,有必要的在实施前应及时向区教育局有关领导报告。

第十六条: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联席会议作出的决议,负责对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或分工副职领导具体落实。

第十七条: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进展情况,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事后要通报结果。

第十八条: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议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个别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但不得在言论和行为上反对或抑制集体作出的决议。

第十九条:党政领导按照分工明确职责,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事无巨细地把任何事项都依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党政主要领导要充分尊重副职的工作,认真听取副职的工作汇报和建议,及时掌握决议的实施情况。

如发现问题或不妥之处,应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复议。

第二十一条:党政联席会议对决议进行复议时,必须事先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方可重新召开会议研究变更事项内容。

第二十二条:党政领导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不得乱用组织名义随意拍板决策。

临时处理的突发紧急事项,应及时向支部(支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第二十三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按议事规则办事,对不按议事规则擅自作出决策,对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学校党政副职要尊重和支持主要领导的工作,接受主要领导的指导。

主要领导要支持副职大胆开展工作,敢于负责。

领导成员之间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支持、讲谅解,加强合作,维护团结。

第二十五条:党政联席会议记录要完整,对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要形成规范的文字材料,需要教育局领导和机关掌握的,要及时报送区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都江堰市中兴学校
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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