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所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管理现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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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所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管理现况调查
发表时间:2012-03-22T16:22:06.487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2年第4期供稿作者:张佩华金顺国任辉徐辉龙文峰
[导读] 管理者应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并落实,防止交叉感染。
张佩华金顺国任辉徐辉龙文峰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监督所 200120)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4-0122-02
【摘要】目的了解本地区30所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现状,为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监督管理对策提供依据。方法采用自制的调查表格,对本地区30所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调查。结果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并开展医疗执业行为的占50%,总体医疗条件欠缺;医师、护士未按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占26%;药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有50%的养老机构未建立消毒管理制度。结论养老机构管理者对医疗服务意识认识不足,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欠缺,管理部门要依法规范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质量、保障身体健康。
【关键词】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现况调查
随着社会、经济、人口的变化和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对于生活和生命质量也有着不同层次的需求,因此,社会、单位、家庭和个人不可避免地面对老龄化带来的严峻考验[1]。同时,老年人也是各种慢性病的多发人群,需要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其他人的照顾,单纯依靠子女很难胜任照料好老人的任务。为解决年轻人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老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的人数呈上升的趋势。笔者旨在了解本地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管理现况,探讨相应的监管对策,为管理部门规范养老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提供依据,于2011年3-4月,我们对30所养老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浦东新区内30所养老机构
1.2 调查工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设计了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情况调查表。主要调查了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设置和开展诊疗范围;机构性质;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药品管理;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和老年人健康现状等。
1.3 调查方法运用现场观察法、询问和填写调查表的方法。发放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情况调查表30份,回收30份,有效回收率100%。
2 统计方法
用Excel进行统计汇总。
3 结果
3.1 基本情况
3.1.1 养老机构床位 30所养老机构共使用床位3616张,办院性质和所占床位情况具体见表1。
表1 上海市浦东新区30所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性质机构总数百分比床位数百分比
集体办 15 50.00 1577 43.61
个体办 13 43.33 1783 49.31
股份制 2 6.67 256 7.08
3.1.2 医疗机构设置 30所养老机构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开展诊疗活动的15家,占50.00%,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服务行为的有2家,占6、67%,内设卫生室为老年人代发药有13家,占43、33%。
3.1.3 执业人员情况 30家养老机构中共有医护人员152人,中级及以上职称26人。其中执业医师(简称执医)62人,占40.79%,执业助理医师(简称执助医)10人,占6、58%,护士80人,占52、63%。医护人员在养老机构中的分布情况见表2。
表2 上海市浦东新区30所养老机构医护人员分布情况
机构性质执医百分比执助医百分比护士百分比
集体办 47 75.81 3 30.00 7 1 88.75
个体办 12 19.35 6 60.00 8 10.00
股份制 3 4.84 1 10.00 1 1.25
3.2 执业规范
3.2.1 医疗服务设施调查显示,大部分养老机构都拥有一些医疗卫生服务的功能,但总体医疗条件欠缺,无法为正确的诊疗提供依据,部分养老机构医务室不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2.2 执业人员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调查结果显示,养老机构存在医师注册未及时变更现象,医师、护士未按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占26%;5家单位聘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上门开展医疗执业活动,护士严重缺少,处方无药师审核。
3.3 入住老人及管理
3.3.1 医疗护理需求 30所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健康调查结果显示,入住老人大多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其中高血压、冠心病患者占50.71%,糖尿病患者占1
4.26%,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占12.46%,其他22.57%。集体办养老机构床位紧缺,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老年护理院的床位一床难求。医疗资源短缺、护士人员匮乏,很难完成各项医疗护理工作。
3.3.2 药品的管理 70%养老机构内药品存放虽有专人管理,但未上锁,特别是精神类药品。13所养老机构调查显示存在药品由家属从
外院代配后交管理者,然后灌装于容器内或药罐内的现象,药品未定期检查,过期现象时有发生。
3.3.3 消毒管理状况 15所养老机构无消毒管理制度,地面、桌面和扶手未定期消毒。
3.3.4 医疗废弃物的处置 17所养老机构无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回收登记及处置,主要表现为:医疗废物未进行分类 “集中”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处。
4 讨论及建议
4.1 根据需求合理设置医疗机构通过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询问调查可以了解到,50%-78%的老人患有1种或几种慢性疾病,如心脑疾病、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骨质疏松等。因此这些老年人需要诊治和护理,甚至有的需要补液、换药等,尤其是一些身体常年患病的老人,更是希望能在养老机构内随时进行病情的监测,遇到病情复发的情况也能得到及时的治疗。所以笔者认为,在养老机构内应设置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开展诊疗活动,完善各项医疗、护理制度是非常需要和重要的。
4.2 合理配备医护人员以满足需要不少养老机构认为其职能就是把老人安顿好,而医疗、护理、保健只要随便外请一些医务人员来任职就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而诊疗活动根据有关规定解释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在养老机构中能设置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配备医师、护士和营养师以做好一级预防,及时消除健康危害因素,遏制疾病的发生,节约医疗成本和人力资源,也能发挥健康管理的功能。
4.3 医师执业规范和承担风险养老机构聘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或已退休的医务人员上门开展医疗执业活动,医师未按执业地点在养老机构擅自诊疗病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医师应按《执业医师法》规定处罚,养老机构为非医疗机构,一旦因为医疗问题被追究责任,可能会要医师承担在定点医疗机构外非法行医的风险。
4.4 药物保存欠规范和药学知识有待提高通过对30所养老机构调查可以看到,用药最多的达170余种,但部分药房设施简陋,药物管理人员药学知识欠缺,很难完成处方审核、用药交待和指导等工作,部分未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内设卫生室为老年人代发药的养老机构)存在药物保管不妥和过期、药物标签不明显等现象,建议要加强药学知识、药物管理等培训学习,熟悉常见病的药物治疗及药物配伍禁忌等知识。使老人家属放心,同时减少差错的发生。
4.5 加强消毒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养老机构内患一种或多种慢性病患者占半数以上,房间、桌面、扶手和楼道等设施存在交叉感染的可能。针对部分医务室内缺乏相应的医疗设备,消毒隔离观念不强,消毒隔离工作缺少适宜的设备,以及设备使用不够规范,缺少应有的检测手段和记录[2]。管理者应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并落实,防止交叉感染。
4.6 加大监督管理,打击无证行医
随着养老机构数量的增多,而我们又缺少足够的执法资源,日常监管不到位,对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这就导致不规范执业行为的发生,卫生行政部门应合理规划养老机构医疗资源,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提高无证行医的宣传实效,有效遏制无证行医现象。
总之,政府应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对养老机构内的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和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这部分人群的管理水平及法律意识。重视医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使其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执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医疗安全;健全制度建设,合理配备医护人员,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以满足老年人医疗护理的需求,为年轻人解决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参考文献
[1]黄绍宽.养老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现状[J].中国民康医学,2009,21(1):66-67.
[2]钟秀玲,彭嘉琳,曹苏娟等.9所养老院院内感染控制研究[J].中国感染控制杂志,2002,1(1):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