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文--武汉地铁集团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武汉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办法
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编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原则,提高竣工结算编制及审核效率,严格审核流程,规范结算表格,明确结算内容,为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概算、分析工程各项指标提供依据,并为2号线一期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轨道、标识标牌、人防、第三方监测、管道改迁、土地开发、代建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和审核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遵从招投标、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尊重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包括工程项目审批文件、批复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业主委托书、招投标文件、竣工结算书及审计报告、工程量计算底稿、现场签证单、工程变更单价呈报表、设计变更、往来函件、报告、批复、会议纪要、采购合同、发票等资料,所有资料必须完整真实、签字手续齐全。
竣工结算文件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同时报送相应电子版本及预算软件版本。
第五条竣工结算内容严格按照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对于清单漏项、工程变更、新增工程、现场签证、价差调整、其它项目参照合同清单项目依次补列。
竣工结算内容应做到清晰明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充分。
第六条竣工结算文件必须有详尽的编制及审核说明,必须计算主要工程量单方或延米指标,主要材料消耗指标、单方或延米造价指标。
第七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必须各负其责,对竣工结算进行细致审核,分析工程造价增减原因,各方必须对结算出具明确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报送表格的基础上增列监理单位审核一栏,跟踪审计单位在监理单位审核的表格上增列审计单位审核一栏。
最终以跟踪审计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为准。
第八条工程承包方、发包方、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在竣工结算上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需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员及审核人员需由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武汉地铁轨道《竣工文件整理移交办法》
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统一项目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便于管理和利用,依照国家对工程科技档案竣工验收法律法规、公司及业主单位对工程科技档案竣工验收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 依据标准:1、《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档发[2006]2号)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整理标准》(CJJ/T180-2012)4、《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鄂建[2000]007号)5、《中交一公局桥隧公司竣工文件材料工作指南》1.3本办法适用于中交一公局武汉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标段土建工程项目部。
1.4本办法与国家、省、市规范标准有矛盾时,以国家、省、市规范标准为准。
2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内容与组卷的要求和方法2.1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以各种载体存储的文件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和备案文件、设备文件等均应归档。
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详:《武汉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标段土建工程文件归档内容》。
2.2 组卷要求1、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并应符合专业的特点,便于保管和利用。
2、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个建设工程内所产生的文件和图纸按工程建设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建设程序组卷。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文件按建设程序、专业、时间的顺序组卷。
3)设计文件按设计程序、单位工程、专业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组卷,其中有共性的文件材料按项目或合同标段集中组卷。
5)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6)竣工图按单位工程组卷,单位工程内按专业分别组卷。
7)不同载体的文件分别组卷。
8)卷内不应有重份的文件。
3、组卷划分1)车站按车站主体建筑和车站附属建筑(含出入口、风亭、过街天桥等)依次分类立卷。
武汉地铁集团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管理体制的需要,加强投资控制,严格设计变更管理,明确设计变更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轨道交通在建、改建、新建工程及其他在建、改建、新建、代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一经鉴定批准成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自设计单位交出正式设计文件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原设计时,按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四条设计变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严格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及施工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并不予验工计价。
第五条设计变更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本着优化设计、节约投资和保证施工进度的原则进行,并充分考虑各相关专业的衔接及后续工程施工进展情况,避免废弃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浪费以及工期的延误。
第六条项目管理单位指集团公司建设事业总部或建设公司。
第七条设计单位指承担武汉地铁工程设计总体、设计工点、设计监理(咨询)以及地铁相关系统设计的设计院和设计公司。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或部门)要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建立变更设计台账,按季(年)度对各类设计变更项目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九条设计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派设计代表常驻现场。
组织项目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时处理设计变更的有关问题。
第二章设计变更范围及定义第十条设计变更的定义工程设计变更是指集团公司轨道交通及其他在建、改建、新建或代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对已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的修改。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范围包括设计优化变更、周边条件变化(含规划条件改变)的变更、设计审查意见的变更、征地拆迁影响的变更、工程实施要求的变更、新增加工程引起的变更、设计方责任变更等。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文件内容包括:设计变更说明书、图纸、电子文件以及设计变更审批表和设计变更通知书。
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调整)
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甲级国环评证甲字第2605号2021年3月武汉1 总论1.1 编制说明武汉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原可研设计为全封闭全高架线路,全长29.41km,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由宗关至黄浦路10.234km,2004年9月投入运行;二期工程是一期工程的续建工程,西段线路由宗关至吴家山长11.658km,东段线路由黄浦路至堤角长7.518km,全长19.176km。
全线设26座车站,其中二期工程16座车辆段及综合维基地1处,主变电所2座等工程及运营设施和设备。
2005年,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年6月以环审〔2005〕607号文?关于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进行了批复。
由于在后续设计过程中,1号线二期工程西段的金山大道站至五环大道站〔原四明路站〕及东段的新荣站〔原岔路口站〕至堤角站区间线路发生变化,并在额头湾站至舵落口站区间增设竹叶海车站1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2021年1月武汉地铁集团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根据目前的最新设计文件,针对发生重大变化的局部编制?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调整)简介工程地点武汉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东西向贯穿汉口地区。
线路从吴家山沿解放大道经舵落口、古田地区、宗关,再转向京汉大道,沿京汉大道经江汉路、大智路到黄浦路后转向解放大道经岔路口至终点堤角。
二期工程从一期工程向东西两端延伸,西段线路从宗关站向西延伸,沿线经过汉西一路、古田四路、古田三路、古田二路、古田一路,至舵落口,沿解放大道北侧跨越汉丹铁路和三环线后,再沿107国道北侧前行至七雄路转向北,再沿七雄路跨东吴大道、金山大道至终点金山大道站。
东段线路从黄浦路站向东延伸,下穿长江二桥、上跨江岸铁路货场咽喉区后,沿解放大道中央布设,经徐州新村、丹水池、岔路口至终点堤角。
轨道交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轨道交通工程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高效及时批复、合理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实现工程的安全、质量、投资、工期目标,依据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正式施工图经核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福建省和市相关规定。
第四条工程变更应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以验收和计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轨道交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第二章工程变更分类工程变更分为Ⅰ、Ⅱ、Ⅲ、Ⅳ类。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一)变更重要设计原则、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二)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三)变更影响到全线某一系统或重要车站的运营标准、运营安全的;(四)变更线位、站位、线路敷设方式及建筑结构形式等需要重新进行规划报建的;(五)增减已批准的车站建设面积或区间长度超过原设计数量的10%或增减通道、出入口座数的等;(六)工程变更一次增减投资:土建变更费用≥500万元,设备采购变更费用≥300万元,设备安装、装修变更费用≥100万元。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Ⅱ类变更:(一)变更已批准的主要技术方案,包括车站施工工法、区间施工工法、防水方案、装修标准;(二)变更重要的设备技术参数,影响到设备系统局部或一般车站的使用功能的;(三)5%<增减已批准的车站建设面积或区间长度≤10%;(四)增加施工竖井或施工通道的;(五)工程变更一次增减投资: 200万元≤土建变更费用<500万元, 100万元≤设备采购变更费用<300万元, 50万元≤设备安装、装修变更费用<100万元。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Ⅲ类变更:(一)改变局部装饰风格或装饰方案的;(二)改变永久结构工程某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或尺寸;(三)改变设备性能材料的性质、种类、规格、型号;(四)增减通道、出入口、风道、风井、风亭面积或长度;(五)增减已批准的车站建设面积或区间长度≤5%;(六)可能影响工程结构安全或技术标准的较大临时性工程,包括:围护结构形式(如支护体系、支撑体系调整等)、隧道施工辅助工法、地层处理或加固方案;(七)工程变更一次增减投资: 20万元≤土建变更费用<200万元,20万元≤设备采购变更费用<100万元, 10万元≤设备安装、装修变更费用<50万元。
武政规[2011]3号 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
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使轨道交通与周边地区建设相协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大运量的城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包括地下、地面、高架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轨道交通及与之相关建设活动的规划管理。
第四条 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轨道交通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土地等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当配合做好轨道交通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轨道交通及其周边地区建设规划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整体规划、功能合理、集约土地”的原则。
鼓励大型建(构)筑物与轨道交通有机结合,共同开发,以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和城市功能综合效益,节约城市土地资源。
第二章 规划编制第六条 轨道交通规划体系包括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规划、用地控制规划、线路综合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七条 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是轨道交通建设的基础,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对轨道交通线路走廊、换乘节点以及车辆基地等重要设施用地进行控制,以保障轨道交通的建设。
第八条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是轨道交通近期建设的依据,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交通发展规划以及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九条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组织编制轨道交通线网资源共享规划、近期建设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远期建设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3•【字号】武政规[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使轨道交通与周边地区建设相协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大运量的城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包括地下、地面、高架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轨道交通及与之相关建设活动的规划管理。
第四条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轨道交通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土地等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当配合做好轨道交通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轨道交通及其周边地区建设规划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整体规划、功能合理、集约土地”的原则。
鼓励大型建(构)筑物与轨道交通有机结合,共同开发,以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和城市功能综合效益,节约城市土地资源。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六条轨道交通规划体系包括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规划、用地控制规划、线路综合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七条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是轨道交通建设的基础,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对轨道交通线路走廊、换乘节点以及车辆基地等重要设施用地进行控制,以保障轨道交通的建设。
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实施评估
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实施评估李玲琦;邹芳;杨曌照;徐琳【摘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是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重要依据,加强其导向和约束是防止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过度超前、建设规模过于集中的重要保障.因此,对建设规划执行过程及时开展评估十分必要.通过对武汉市已批建设规划实施全过程进行评估,全面梳理城市轨道交通在规划、建设、运营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并分析存在的不足,对今后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提出建议,旨在实现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期刊名称】《城市轨道交通研究》【年(卷),期】2019(022)007【总页数】5页(P9-12,16)【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实施评估【作者】李玲琦;邹芳;杨曌照;徐琳【作者单位】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院,430017,武汉;武汉市规划研究院,430017,武汉;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院,430017,武汉;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院,430017,武汉【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212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文)。
该文件是结合我国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台的,是指导未来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的重要文件。
文件进一步强调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提出“国家已经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严格执行该文件,原则上不得对其进行变更,规划实施期限更不得随意压缩”。
目前,武汉市共获批3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至2021年将形成超过400 km 的轨道网络,较好地指导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新时期武汉市正抢抓“一带一路”倡议,以及长江经济带、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湖北自贸区等多重国家级战略机遇,城市发展面临新挑战,交通问题也将更为复杂,对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及公共交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在此背景下,武汉市正开展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申报工作。
本文对武汉市前3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实施进行了全过程评估,对项目在审批、建设、运营管理及实施保障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总结和反思,以期提升后续规划建设水平,更好地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健康发展,引领城市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宜居及可持续发展。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咨询若干问题探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咨询若干问题探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咨询若干问题探讨胡章喜(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摘要: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对设计咨询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咨询服务类型和模式呈现多样化.为了使此项工作在认识上不断统一,作法上更加规范,作者根据在多个城市轨道项目的设计咨询经验,就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展设计咨询的必要性,设计咨询定位与服务类型,咨询模式以及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重点等若干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以供读者讨论交流.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设计咨询;必要性;工作定位;模式1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展设计咨询的必要性1.1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概况发展轨道交通是解决大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然选择,对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尤其是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加强城市陕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文)以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得到了快速发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南京,武汉,杭州,成都,西安,哈尔滨,沈阳,长春,苏州等15个城市先后编制并上报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得到国家批复,近期(2o15年前)共规划建设线路62条,总里程1733.2km,总投资超过60O0亿元.至2007年底,全国10个城市已有27条线路运营,总长度716.9km,在建线路33条,总长度916.6km,投资估算近4000亿元.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呈现出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建设规模迅速扩大的态势.除上述第一批15个获国家批准建设城市外,上报和正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的还有宁波,郑州等10多个城市.根据城市人口和经济能力增长,预计到2020年,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将达到30个左右,建成线路可望达到2500km左右.1.2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展设计咨询的必要性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引入咨询服务在国际上已是通行的做法.国际上咨询服务范围和定义更加广泛,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和部分或全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形成专业化程度和整合度很高的咨询行业,咨询与业主和承包商结合更一8一加紧密,咨询在轨道交通等大型,技术复杂项目中的角色和地位更加突出,甚至成为项目建设的主角,咨询公司牵头承担项目管理总包(PMC)或设计一采购一施工安装总承包(EPC)较为普遍.我国现代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历史较短,分工较细,行业整合度不高,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咨询行业是分立的,各自的政府主管部门也不相同.工程咨询方面,项目决策前期咨询和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相对较快,并已成为法律,法规的要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涉及面广,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建设任务繁重,需要整合政府,业主(投资与建设),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安装承包商,系统集成商,设备材料供应商,运营商等各方资源,开展包括设计咨询在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是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需要和实现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目标的有力保证.在城市轨道交通项FI建设过程中,设计起着关键作用,设计方案的优劣决定着轨道交通系统总体水平和工程最终质量,设计方案是否可行对工程实施的进度,投资和安全影响重大.尽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设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专业设计队伍也在快速壮大,但专业配套齐全,能承担设计总体的单位还较为有限,设计资源紧缺仍是制约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部分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经验不足也是一段时期要面对的现实,开展设计咨询是提升项目设计水平,促进设计队伍快速成长的需要.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起步较晚,开展建设的《地下工程与隧道))2oo8年第2期城市又较多,总体上建设经验相对缺乏,建设管理的专业化程度普遍需要提高,业主设计管理力量不强和技术决策能力不足是造成设计反复和变更的主要原因之一.开展设计咨询工作,可借助咨询机构的专业团队和经验,为业主技术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为设计成果把关并协助业主进行设计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政府也是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决策审批,建设和运营监管是政府应承担的主要职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还涉及规划,国土,建设,消防,供电,人防,文物,卫生等部门的专项审批.设计咨询意见为政府审批和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包括轨道交通项目在内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审图更是法律,法规的要求.2城市轨道交通设计咨询的定位,服务类型与咨询模式2.1设计咨询的定位目前,尽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开展设计咨询已较为普遍,但对它的认识并不统一,特别是对它的角色定位还存在不少误区.有的城市和业主把全过程设计咨询称之为设计监理,要求设计咨询单位像施工监理一样承担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设计"三控二管一协调";并按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设计阶段的收费标准作为确定全过程设计咨询费的依据; 设计咨询的设计管理咨询职能与业主设计管理和设计总包管理职能的定位和界面不清的问题也较为突出,从而造成设计咨询应有的作用难以发挥,设计咨询提供的服务和取得的报酬不平衡,或对设计咨询工作缺乏切合实际的评价标准.作者认为,设计咨询的服务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完全根据项目需要确定.但从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发挥设计咨询特定的专业技术优势和咨询服务成本效益的角度看,设计咨询应是依托其城市轨道交通专业人才资源,以工程设计为中心,以技术决策咨询,方案咨询,专题研究,设计成果审查以及设计管理咨询为重点,提供专业化智力服务,为保证设计质量,提升设计水平,提高技术决策效率和设计管理水平发挥重要的作用.2.2城市轨道交通设计咨询服务类型该服务类型系个性化定制服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项目,不同业主的需求差异非常大.根据服务范围可概括为三大类(见表1).表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咨询主要服务类型比较设计咨询委托方服务范围服务方式与周期对咨询机构要求服务类型专项咨询业主,设计专项技术,重点方案远程加现场;技术专长短期设计审图业主,政府阶段性或全过程设计审查;现场加远程;专业配套齐全; 施工图强审短期或长期设计总体经验;专项资质全过程设计咨询业主技术咨询;现场加远程;专业配套齐全;全过程设计审查;长期设计总体总包经验;设计管理咨询设计咨询经验专项咨询是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初期主要咨询服务形式,目前仍普遍采用,委托方主要为业主,部分为设计单位.针对项目新技术,关键难题或重点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设计咨询.如我院为广州,深圳,北京,南京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业主进行的盾构法隧道专题研究,为推动盾构法在上述城市轨道交通中应用起到了重要作用.《地下工程与隧道))2008年第2期设计审图包括阶段性设计审查,全过程设计审图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强制性施工图审查,委托方主要是业主或政府主管部门.在设计,业主技术力量或经验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咨询单位的审图是完善设计和提高设计成果质量的有效手段.作者参与了我院承担的广州地铁2号线和武汉轻轨一期的初步设计预审工作.其预审报告为完善初步设计一9一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为政府审查创造了良好条件.作者还作为深圳地铁一期工程施工图项目负责人之一,组织和参与了全过程审图工作.在长达5年的时间内,共审查各类设计与设计管理文件数千册,提出审查意见近三万条,90%以上为设计单位采纳,优化和降低工程造价数亿元,对提高设计质量,控制工程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部分城市称为设计监理或设计监理与技术咨询.作者认为设计监理容易与工程建设监理相混淆而产生误解,称为全过程设计咨询更为贴切.主要包括围绕设计文件进行的技术咨询和为业主设计管理提供支持和咨询服务,有些项目还包括可行性研究咨询,专题研究,勘测监理,风险管理等内容.如作者作为项目经理的深圳地铁5号线设计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勘测监理,设计审图,协助设计监督管理和多项专题研究.2.3城市轨道交通设计咨询模式目前,在国内可以概括为4大类(见表2).表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咨询模式比较设计咨询模式服务类型业主管理管理接口咨询机构选择性分散模式专项咨询工作量大;横向接口少;专业化程度高;控制力强独立性强咨询机构容易获得交叉模式设计审图工作量较大;交叉配合;专业化程度一般;控制力较强角色冲突咨询机构容易获得分级模式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量大;接口复杂;专业化程度高;控制力较强协调工作量大咨询机构容易获得整合模式设计审图;工作量较小;外部接口较少;综合能力要求高;全过程设计咨询控制力较弱职责,流程清晰选择性较小,少数单位能承担,常组成联合体业主根据需要对工程建设,设计中关键技术,重点方案分别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咨询,合同金额不大,委托方式比较灵活,优点是每项工作都可以选择专业单位承担,咨询成果质量有保证,但业主管理工作量大,管理和协调能力要求高.有些业主为吸引设计单位优势资源和简化管理,也会让同一个项目设计单位相互交叉进行设计和审图,优点是可发挥设计单位优势互补作用,沟通,协调较便利.但作者不建议在同一个项目中采用这种操作模式,容易造成角色冲突,影响审图效果.若特殊情况下需采用,应避免主要设计与咨询人员重复.业主对一个项目分别委托总体咨询单位与工点咨询单位,两者在合同上是平行关系.总体咨询对设计的总体性,技术标准与接口正确性负责,工作范围包括总体性技术与管理文件咨询与接口协调,咨询管理等.工点咨询对工点,系统分项设计进行咨询,具体操作中总体咨询单位一般还承担机电系统的具体一10一咨询工作,只是对土建工程按标段委托若干工点咨询单位.在业务关系中,总体咨询单位具有对工点咨询协调,统一管理的职责,而总体咨询的工作则由业主直接考核.该模式主要在广州,成都等城市采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管理层次,总体咨询与工点咨询的工作界面比较复杂,咨询管理协调工作量较大.业主将全过程设计咨询统一委托一家咨询机构,咨询服务范围广,内容多,对咨询服务机构要求高,但能独立承担的单位有限,往往通过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在深圳,成都,杭州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采用.如深圳地铁1号线续建工程就是由我院牵头联合两家国际顾问公司组成联合体,承担全过程的设计监理和技术咨询,作者担任联合体项目经理.服务范围包括专题研究,招标咨询,全过程审图,协助业主设计监督管理和境内外培训等.采用该模式使得业主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但咨询机构的选择非常关键.随着咨询专业机构的发展壮大和建设管理专业化水平提升,整合模式将会为越来越多的业主所采用.《地下工程与隧道))2008年第2期3城市轨道交通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重点3.1设计技术咨询工作重点此项工作应紧紧围绕设计各阶段的主要设计任务展开,对设计基础资料,设计外部条件,设计原则与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比选与各阶段设计文件进行咨询,审查.为确保设计成果的符合性(强制性标准,设计深度与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统一性(设计标准统一,内外接口协调),合理性(功能适用,完善,技术先进合理,可实施与可维护),经济性(工程造价控制与降低运营维护成本).不同阶段设计咨询工作重点应有所不同.设计咨询技术工作应围绕确定设计原则与技术标准,稳定项目总体方案及落实重大外部条件等设计重点进行.设计咨询单位借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各主管部门批文等依据性文件,除对本阶段各项设计工作全面咨询外,要结合项目特点,针对工程的技术难点和关键制约等因素开展设计咨询工作.在现场调研和与设计总体单位,业主,规划及相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对内外重大接口,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线路平纵断面,运营方案与配线设置,车站站位与站台形式,换乘节点方案,典型结构及施工方法比较,机电设备系统功能与构成,车辆选型,车辆基地,控制中心与主变电所选址等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并对总体设计文件进行系统审查,为初步设计打下坚实基础.设计咨询技术工作应围绕方案深化比选和内外接口协调平衡等设计重点进行.包括:检查总体设计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审查初步设计技术要求,文件深度要求,文件编制规定等设计指导性文件,审查各系统,工点,专业初步设计方案的安全性,适用性与经济性,审查方案比选的深广度,推荐方案的经济性与可实施性,提出优化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审查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的完整性,统一性与设计深度,为施工招标和施工图设计奠定稳定和坚实的基础.此阶段包括土建工程招标和车辆与机电设备招标.设计咨询技术工作范围差别很大,一般包括审查设计负责编制的招标技术文件,有的项目还要求设计咨询单位参与招标策划和技术澄清,谈判等工作.《地下工程与隧道}2oos年第2期目前,土建工程招标模式呈现多样化,包括以初步设计为基础的施工单价合同招标或设计一施工总承包总价合同招标,以施工招标图为基础的施工"总价+单价"合同招标以及以施工总价合同招标等不同形式.设计咨询要结合所采用的招标模式,围绕技术要求清晰,工程量和投标报价基础统一等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招标文件与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的一致性;招标设计文件是否达到要求的深度,工程量清单列项是否完整,工程量和设备,材料数量是否准确,土建与其他专业接口是否清晰,有无漏项,与相关工程及场地周边关系,界面是否清晰等.设备招标一般分系统设备和常规设备两类.系统设备较多采用总承包,系统集成方式;常规设备采购方式一般区分为甲供,甲控,乙供等不同方式.设计咨询对设备用户需求书,技术规格书等文件的审查要突出设备选型是否合理,可靠,经济,设备主要技术性能及技术参数能否满足工程需要,设备与土建,设备与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是否得到落实体现,设备清单项目是否完整,数量是否准确等重点.设计咨询工作应重点围绕以下几点展开:施工图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文,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批示;设计的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总体单位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组成内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行业)的设计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规定,设计是否安全和可实施;各专业(尤其是土建和设备专业)之间的设计接口关系是否协调一致,施工图投资控制与执行限额设计的情况以及设计调整变更等.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是非常深入细致的工作,除上述基本要求外,还要结合具体专业,针对每个专业的质量,投资控制点进行全面审查,对与施工图强审结合的咨询审查还要将两者的要求结合起来. 3.2设计管理咨询工作重点全过程设计咨询除技术咨询工作外,还要为业主设计管理提供支持和咨询服务,主要包括设计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参与设计协调,考核等内容.主要通过各阶段的技术审查实现,并充分发挥咨询单位的经验和技术优势,提出优化设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设计质量.在管理方面,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通过审查设计总包单位编制的质量计划和制度一11—文件,收集,分析设计质量信息,提出改进意见等.通过审查设计总包单位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对设计周期是否合理,节点进度安排是否恰当,工种间,系统间,总体接口等的网络计划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业主总体计划和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并审查设计计划的调整.协助业主对设计计划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通过图纸送审记录,参加设计例会,设计巡检了解设计计划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咨询建议. 主要通过各阶段的技术和估算,概算审查实现,并利用自身的经验和技术优势,在不降低工程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通过提出优化设计建议或方案,降低工程造价.总体设计阶段主要通过审查技术标准,工程规模及总体方案的经济性来进行投资控制.初步设计阶段以投资估算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主要通过审查各系统设备选型,数量,车站与车辆段规模,结构与施工方法等进行投资控制,并审查概算是否漏项,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施工图阶段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及单元概算进行限额设计控制,主要通过审查施工图与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招标文件的一致性,方案调整的经济性, 设备规格,数量,土建规模,结构尺寸及含筋率,地基加固的范围,方法等重点内容落实限额设计要求.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通过审核设计总包单位编制的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审核重大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原因,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齐全,投资是否增加,是否涉及相关专业,工点及系统,变更方案是否安全,经济,对功能有无影响,变更设计概算是否完备,恰当)等.,考核全过程设计咨询要求设计咨询单位设立现场常设机构和管理,协调团队,建立与业主,设计总体总包单位的沟通,协调制度;设计咨询单位参与设计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包括与政府有关部门就设计外部条件的协调,设计审查会议等;设计咨询单位定期召开或参加设计例会,了解设计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设计问题,并通过设计咨询月报或专项报告向业主书面报告咨询工作进展,提出改进设计与设计管理的意见,建议.部分业主还要求设计咨询单位参与设计合同管理,包括审查设计分工及界面,参加业主对设计单位的考核,并对设计费支付进行审核.4结语为适应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发挥工程咨询机构的专业优势,提升设计水平和工程品质, 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开展设计咨询是十分必要的.设计咨询依托其专业人才资源,围绕工程设计及设计管理,为业主,政府提供技术决策支持,专题研究,优化完善设计方案,设计成果审查把关,参与业主设计管理等智力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计咨询提供的是个性化定制服务,应满足和适应不同项目,不同业主的各种需求.随着咨询专业机构的发展壮大和建设管理专业化水平提升,全过程设计咨询已为越来越多的业主所采用,设计咨询将成为拓展工程咨询服务的重要领域,并为促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收稿日期:2008—05—06)告示口,J,我刊已入网"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凡本刊录用的稿件都将纳入该数据库,供上网查询浏览.本刊所付稿酬包含上网服务报酬.若作者不同意文章被该数据库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另行处理,特此告知.《地下工程与隧道》编辑部《地下工程与隧道))2008年第2期。
轨道交通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1、本工程为合同总价包干合同,要严格控制变更数量。
但当影响工程使用、质量和标准时,增加工程数量的变更设计必须要做。
2、如施工中发生主体工程重大设计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现场调查、论证会审,形成会审纪要,分析原因,界定责任,明确处理方案。
5、设计单位根据会审纪要编制设计文件,并以《变更设计送审单》报建设单位审批。
6、工程管理部根据会审纪要跟踪设计变更文件及时下发以指导施工,如文件不能及时下发,须征求业主、设计代表、监理的意见后按会议商谈指导施工。
7、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一经鉴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自设计单位交出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改变设计,按建设单位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办理。
8、变更后的设计文件,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应及时下发
各作业队,作为施工的依据。
9、变更设计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
轨行区管理办法
武汉地铁七号线一期工程全线轨行区管理办法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各施工单位:为解决轨道施工及设备安装、装修期间各施工单位作业时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轨行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土建承包商完成结构施工并移交给轨道承包商进场施工后,所有轨道的车辆(设备)限界范围内。
即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以内的所有范围内、区间两侧距离轨道中心线2.6m范围内,上空4.4m范围内,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等。
本办法所称行车限界是指保证轨道车辆安全通行的尺寸要求,即所有施工设备、机具、材料和临时搭建的脚手架等不得侵入高以轨面标高4.0m、宽以轨道中心两边各1.7m(即宽3.4m)的范围内。
本办法管理范围为在轨道工程施工作业阶段,需要在轨行区建筑限界内施工作业或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的所有施工单位。
一、轨行区作业危险因素在轨行区施工、运输过程中,存在下列危险有害因素:1、因人员与正在运行的轨道车抢道或避让措施不当,而产生挤压、轧伤、撞击等危险;2、因人员在轨道上行走、坐卧、休息,而产生碾压危险;3、因施工作业,不设置正确的防护措施,而产生挤压、轧伤、撞击等危险;4、因施工用工机具和物料侵入轨道车辆行车界限,使正在运行中的轨道车脱轨、倾翻等危险;5、因轨道运输车辆超宽超限,与现有构筑物产生碰撞等危险。
二、轨行区的管理机构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地铁公司”)是轨行区日常施工的协调部门,负责各单位施工计划的协调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一、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为地铁公司授权委托的轨行区管理单位,轨行区的行车运输由轨道施工单位负责调度、管理。
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一、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并组建轨行区调度指挥中心(下称“调度中心”),成员由铺轨单位的轨行区调度员和申请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其它各沿线施工单位指派的联络员(调度员)担任,负责与轨行区管理单位对轨行区各自的施工作业进行协同对接监管。
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2年发布)
【法规标题】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2年发布)【发布部门】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适用区域】武汉市【发布时间】2012-12-03【生效时间】2012-12-28【关键词】道路【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暂行办法(2008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2年9月25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维护乘客合法权益,促进轨道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本市地铁、轻轨等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 轨道交通是社会公用事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多元投资、配套建设、集中管理、规范运营、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建设的领导,统筹和协调本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及运营管理涉及的重大事项,并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督办推进。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项目审批管理工作。
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系统及地面配套路网系统建设的统筹,并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的协调、监督和管理。
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轨道交通治安秩序,对轨道交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国土规划、城管、安监、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轨道交通有关管理工作。
轨道交通沿线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轨道交通有关工作。
第五条 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负责轨道交通运营的日常管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部门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就轨道交通方面的执法建立联动机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不属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管辖范围的,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城建规〔2021〕4号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城建规〔2021〕4号各相关单位:现将《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2021年10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单位工程验收第四章项目工程验收第五章竣工验收第六章单位工程验收备案第七章附? 则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及备案工作,确保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依据《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新建、扩建、改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和备案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自动导向轨道系统等。
本办法所称项目工程,是指单独立项、具备独立使用功能和运营能力的轨道交通项目。
项目工程一般由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
本办法所称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或具备专业功能的建(构)筑物及专业设备系统。
单位工程原则上应为一个独立的施工标段,由建设单位依据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及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并办理施工许可及质量监督手续。
项目委托书
项目委托书被委托人在行使委托书上的合法权力时,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委托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那要怎么写好委托书呢?以下是作者收集整理的项目委托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委托书 1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单位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负责________工程的项目管理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在施工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姓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项目委托书 2授权人:被授权人:我公司受__政府相关部门授权委托,作为项目业主开发、建设经国家和省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的《__》建设项目。
项目批复总投资额__亿元人民币。
为确保完成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经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全权授权____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全权受托办理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
我公司对等在授权范围内的融资、建设、管理行为予以认可,并按融资、建设、管理的要求予以配合。
特此授权委托委托单位(章)法人代表:(签字)年__月__日项目委托书 3_____________(受理单位名称):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名称)(盖章)X年X月X日特邀律师:项目委托书 4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系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负责______工程的项目管理负责人。
地铁设计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应用
A S t ud y a n d Ap p l i c a t i o n o n Ma n a g e me n t S y s t e m o f Me t r o De s i g n
L U O Ha n—b i n , GON G P e i — s o n g ,H U Q i —h u , X U Ha i —q i n g 。 ( 1 .H u a z h o n g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S c i e n c e a n d T e c h n o l o g y , Wu h a n , H u b e i 4 3 0 0 7 4 , C h i n a ; 2 . Wu h a n M e t r o G r o u p C o .L t d , Wu h a n , H u b e i 4 3 0 0 3 0 , C h i n a )
Abs t r a c t: Re s e a r c h pu r p o s e s:I t r e a c h e s a p e a k— h o u r o n me t r o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i n o u r c o u n t r y a n d a me t r o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地 铁设 计 管 理 系统 的研 究 与应 用
骆 汉 宾 宫 培松 胡其 虎 徐海 清2
( 1 .华 中科 技 大学 , 武汉 4 3 0 0 7 4 ; 2 .武汉 地铁 集 团有 限公 司 , 武汉 4 3 0 0 3 0 )
摘要: 研究 目的 : 我 国地铁建设进入高峰期 , 而地铁建设项 目是一项 综合性复杂 系统 工程 , 工 程进 度管理难度 巨大。根据 以往建设经验 , 设计管理 问题造成的建设进度延误 占据 了相 当比例 , 设计管理效率 与质量的提高 也是整个地铁建设项 目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本 文以地铁设计管理 中的进度管理为切入点 , 全面梳理地铁设计 管理组织架构 及管理流程 , 在 此基础上研究 以信息化手段提 高地铁设计管理水平 , 开发 基于 P I P架构 的地铁 设 计管理系统。最后 以武汉地铁三号线和四号线项 目为例 , 进行了实证研究 。 研究结论 : ( 1 ) 试运行期间 , 由于设计管理进度信息 的及 时发 布和传递 , 地铁 集团可 以提 前介入管 理 , 大 多数延 误都 没有影 响现场施工 , 由于设计延误造成 的施工 进度延误减小 到约 1 5 %; ( 2 ) 设 计变更 管理的功能
武汉地铁集团关于印发《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武地铁[2015]15号签发人:姚军武汉地铁集团关于印发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现场签证流程,根据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月12日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签证管理,明确工程签证的管理职责及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和市场行为,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和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所有建设工程的现场签证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建设方(甲方或业主),是指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施工方,是指承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的施工单位(乙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现场签证,是指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委托施工方实施的工程量确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2、施工合同范围内但施工图无法明确工程量的有关工程;3、施工图及设计变更以外的有关工程或零星工作;4、经建设方同意的施工方案的变化而引起的有关工作;5、由于建设方的原因而造成的索赔等。
第六条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或单位)为现场工程签证的负责部门(或单位)。
第七条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正义的原则。
发生签证时,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公正、及时、准确。
第二章签证办理第八条现场签证申请单内容含:签证依据、签证事件、发生时间、签证图(或草图)、工程量计算、现场照片等凭据文件。
签证依据指建设方指令、委托、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原始文件。
相关各方应及时整理、归档。
第九条现场签证分以下2类:第I类: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施工合同范围内但施工图无法明确工程量的有关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变更以外的有关工程或零星工作;经建设方同意的施工方案的变化而引起的有关工作;第II类:由于建设方原因而造成的施工方的索赔。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周边环境调
事故地点 上海地铁4号线
广州地铁3号线
北京地铁10号线 北京地铁10号线 南京地铁2号线 深圳地铁3号线 杭州地铁1号线 广州地铁3号线 北京地铁M15号线
事故类型
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坍塌
坍塌
坍塌 坍塌 滑坡 坍塌 坍塌 中毒
地面塌陷及建(构)物倾斜、倒塌,直接 经济损失数亿元。
车站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突然塌方,造成 车站北侧周边地表急剧沉降,附近民房受 到影响居民撤离,无人员伤亡。
目前,全国共有26个城市的64条、1643公里线路正在建 设,其中北京10条、214公里,上海5条、146公里,重庆、 广州、成都、南京、深圳、武汉、西安都有3条或4条线路 在建,未来几年的年均建成里程可能保持在300公里以上。
2019年12月,国务院批又准了乌鲁木齐市的轨道交通近 期建设规划,轨道交通近期建设增至35个。
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二、几项关键制度
1. 必要性、可行性
一) 周 边 环 境 保 护
某城市地铁事故类型分析
二、几项关键制度
1. 必要性、可行性 一) ➢工程建设与工程周边环境存在相互影响。周边环境既 周 是建设工程安全的风险源,又是工程建设的承险体。 边 ➢不论从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还是 环 从确保工程周边环境安全与正常使用,以及维护社会稳 境 定考虑,工程建设期对周边环境进行保护十分必要。 保 ➢周边环境保护已有基本的法律法规和技术保障(如《建 护 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一) 分部分项工程(含可能对工程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
周 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
边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 环 证本。条是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危险性较
关于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汉
(一)轨道交通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1、充分认识轨道交通建设的重要意义。
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是我市投资规模最大、建设周期最长、涉及面最广的综合性基础设施工程。
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优先发展公交战略、解决特大城市公交问题、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完善城市综合交通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率先在中部地区崛起。
全市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深刻认识轨道交通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加速推进轨道交通建设。
2、轨道交通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
到2012年底之前,建成1号线、2号线一期和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里程达72公里,形成连通长江两岸的"工"字型线网;到2020年前,建成227公里的轨道交通线网,形成覆盖三镇中心城区并与主要交通枢纽有机衔接的轨道交通网络系统;到2040年,建成总里程达540公里的轨道交通线网,包括3条市域快线和9条市区线,形成完善的轨道交通网络体系。
3、轨道交通建设的基本原则。
轨道交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建设、资源整合、创新驱动的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
把人民群众的需要和提供功能完备、运行安全、乘坐舒适、服务到位的轨道交通工具有效结合起来,优化设计、精细施工。
二是坚持优先建设。
将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摆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首要位置,优先安排建设计划,优先保证建设资金,并将其作为城市的交通骨架,安排城市配套设施建设。
三是坚持资源整合。
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全市合力。
充分挖掘、集中、整合和利用各类资源,高效推进轨道交通建设。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
在轨道交通建设中坚持科技先导,推进理念创新、体制创新、服务创新,走出一条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新路。
4、轨道交通建设的基本模式。
轨道交通建设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
建立轨道交通统一领导和协调机构,研究解决轨道交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规划、协调轨道建设和发展;统筹规划轨道交通线网和站点布局,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沿线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和设计有效衔接;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物业开发及招商工作,按市场运作方式规范操作,大力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武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办法》【2014版】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环节,加强变更决策的科学性,并使项目建设的成本状况清晰可控,保证工程动态成本统计的准确性与目标成本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使用范围(一)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对工程招标施工图设计进行修改、优化、升版或完善所导致的变更,且该修改引起项目工程造价变化的变更:1、设计修改、设计优化、图纸升版、图纸会审引起的设计变更;2、租赁商户、物业管理、地产营销等需求、建议引起的设计变更;3、现场施工管理引起的设计变更;4、其它引起设计变化的变更。
(二)现场签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或其它原因引起的工程量、费用增减,无法在竣工图纸或其它设计文件中直接计量、事后无法重现,只能通过相关人员共同现场测量计量,并签字确认的过程:1、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恶劣天气引起的、地质条件、施工组织改变、交叉作业等)改变引起的增减措施费用;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费用;3、代工费用;4、现场垃圾清运;5、其它需要签证的工程费用。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规划设计部门是设计变更的主办部门,负责提出设计变更、组织技术论证、完成设计变更报批流程工作。
(二)工程部门是现场签证的主办部门,负责把控签证事项、现场测量、完成现场变更报批流程工作。
(三)合同预算部负责设计变更、工程现场变更的造价估算和现场签证的结算工作。
(四)公司领导负责相关审批工作。
(五)规划设计部、工程部门应于次月将上月设计变更、工程现场签证汇总情况报公司工程招投标专题会议。
第四条设计变更要求(一)设计变更金额:1、公司目标成本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单项工程设计变更金额估价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由规划设计部总监和合同预算部总监签发;单项工程设计变更金额估价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由规划设计部门分管领导及公司财务总监签发;单项工程设计变更金额估价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由公司总经理签发;单项工程设计变更金额估价在50万元以上,由公司工程招投标专题会议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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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管理体制的需要,加强投资控制,严格设计变更管理,明确设计变更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轨道交通在建、改建、新建工程及其他在建、改建、新建、代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一经鉴定批准成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自设计单位交出正式设计文件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原设计时,按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四条设计变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严格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及施工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并不予验工计价。
第五条设计变更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本着优化设计、节约投资和保证施工进度的原则进行,并充分考虑各相关专业的衔接及后续工程施工进展情况,避免废弃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浪费以及工期的延误。
第六条项目管理单位指集团公司建设事业总部或建设公司。
第七条设计单位指承担武汉地铁工程设计总体、设计工点、设计监理(咨询)以及地铁相关系统设计的设计院和设计公司。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或部门)要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建立变更设计台账,按季(年)度对各类设计变更项目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九条设计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派设计代表常驻现场。
组织项目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时处理设计变更的有关问题。
第二章设计变更范围及定义
第十条设计变更的定义
工程设计变更是指集团公司轨道交通及其他在建、改建、新建或代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对已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的修改。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范围包括设计优化变更、周边条件变化(含规划条件改变)的变更、设计审查意见的变更、征地拆迁影响的变更、工程实施要求的变更、新增加工程引起的变更、设计方责任变更等。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文件内容
包括:设计变更说明书、图纸、电子文件以及设计变更审批表和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提议单位:集团公司、监理、承包商和设计单位。
第三章设计变更分类及标准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项目划分
(一)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其内容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设计变更;
(二)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设计变更项目。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Ⅰ、Ⅱ、Ⅲ三类。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的标准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Ⅰ类设计变更:
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方案及单项工程等;
2、一次设计变更增减投资在300万元(含)以上的。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Ⅱ类设计变更:
1、变更批准的一般设计原则及单位工程;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性能;
2、一次设计变更增减投资在50万元(含)至300万元的。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Ⅲ类设计变更:
1、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条件和效能的;
2、一次设计变更增减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
第四章设计变更的程序及职责
第十七条设计变更由集团公司、监理、承包商或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设计变更提议,并组织集团公司、承包商、监理及有关部门初步进行协商,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设计变更方案。
根据方案涉及的变更费用估算,初步确定Ⅰ、Ⅱ、Ⅲ类设计变更,分别按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Ⅰ类设计变更。
原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设计变更方案的工作。
总工办负责组织设计监理、设计、勘察、勘察监理、合约法规部以及项目管理单位等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会议纪要,报总工程师(或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审核,提交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设计变更提议单位填写并办理变更审批表。
设计单位编制正式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图纸),下发有关单位实施。
总工办负责存档备案,建立Ⅰ类设计变更台账。
设计变更文件同步一式二份交档案室存档备案。
第十九条Ⅱ类设计变更。
原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设计变更方案,项目管理单位组织总工办、合约法规部、前期策划部、建设事业总部或建设公司、运营公司、及勘察、设计、设计监理等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会议纪要,报项目管理单位的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定。
正式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管理单位(或部门)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交由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单位(或部门)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一并下发有关单位实施。
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存档备案,建立Ⅱ类设计变更台账。
设计变更文件同步一式二份交档案室存档备案。
第二十条Ⅲ类设计变更。
项目管理单位(或部门)组织设计、监理单
位及承包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设计单位以此为依据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图纸。
项目管理单位(或部门)负责存档备案,建立Ⅲ类设计变更台账。
设计变更文件同步一式二份交档案室存档备案。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通知单所附的设计变更图纸不得采用白图,必须为通过审查的正式蓝图。
第二十二条设计变更流程图(详见附件1)
第五章设计变更的费用处理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的设计费用处理
因设计单位责任造成的Ⅰ、Ⅱ类设计变更不另计变更设计费,如造成工程损失,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其它原因造成的Ⅰ、Ⅱ类设计变更,根据实际设计工作量支付变更设计费,变更设计费用,按原合同有关约定的标准计算,并按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Ⅲ类设计变更不另计变更设计费。
第二十四条设计变更的工程造价处理
各类变更设计均应附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增减对照表,由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单位审查确认后报合约法规部逐项审定。
第六章方案变更
第二十五条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变更
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鄂建[2003]38号)的规定,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发生的方案变化不属于设计变更。
以上由于方案变化引起的投资变化,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43号)、《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05]6号)相关规定执行。
方案变化的审批程序为:引起投资增减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不含)
的,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咨询、设计、勘察、勘察监理、总工办、合约法规部及运营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会议纪要,报分管工程建设、物业开发的副总经理审定;引起投资增减大于人民币300万元(含)的,由总工办负责组织设计监理、设计、勘察、勘察监理以及合约法规部、项目管理单位、运营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会议纪要,报总工程师(或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审核,提交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以上方案变化经批准同意后相关单位(或部门)据此办理支付手续。
方案变化引起投资额增加不得超过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对于不涉及技术只涉及数量的设计方案调整,其支付手续按照《武汉地铁集团关于明确资金支付等工作流程的通知》(武地铁〔2009〕33号)规定办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设计变更文件一式十份,其中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一份、总工办一份、合约法规部一份、设计审查一份、总体院一份、工点设计院一份、施工单位一份、施工监理一份、集团公司档案资料室存档二份。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原《武汉地铁集团设计变更管理暂行规定》、《武汉地铁集团设计变更管理暂行规定》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原“设计变更审批表”同时废止,启用新的“设计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及变更通知单(见附件3)。
第三十一条BT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1、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变更流程图
2、设计变更审批表(Ⅰ、Ⅱ类)
3、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件
附件2――Ⅰ类设计变更审批表
(I类设计变更)
提出单位:专业:编号:
附件2――Ⅱ类设计变更审批表
(II类设计变更)
提出单位:专业:编号:
附件3
武汉工程
变更设计通知单(Ⅰ、Ⅱ、Ⅲ类)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