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Z2.1-1—GB.50139-2004 内河通航标准
成都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市政工程)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推进城乡统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 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域内的各类与市政工程有关的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
温江、双流、龙泉驿、青白江、郫县、新都、金堂、新津、蒲江、邛崃、大邑、都江堰、崇州、彭州等区(市、县)的相应地区应参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第1.0.3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市交通设施工程、河湖水系工程及雨水、污水、再生水、给水、燃气、输油、热力、通信、广播电视、电力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
第1.0.4条本市中心城区域内的市政工程,应根据本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计划,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第1.0.5条除大型跨省域、市域的市政工程外,本市域内的市政工程建设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经国家批准的成都市2004地方坐标系,高程系统暂采用现行高程系统(待全市域高程系统统一后采用国家高程系统)。
第1.0.6条一般市政建设工程按基本地震烈度Ⅶ度设防。
第二章城市交通2.1 城市道路第2.1.1条城市道路分类1. 城市道路按照其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四类即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
2.快速路是为车速要求高、行程长的汽车交通连续通行设置的重要交通干路,快速路交通组织应采用全部或部分封闭式。
3.城市主干路是城市各区或组团间的交通性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并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立分隔带或分隔栏。
4.城市次干路承担组团或乡镇内短距离出行并与城市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5.城市支路主要为解决局部地区交通和承担小区内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6.各类城市道路的红线宽度及计算行车速度按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
第2.1.2条城市道路用地指标及道路路网密度1.城市道路用地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宜为15%~20%,规划城市人口人均占有道路用地面积宜为6.0~13.5㎡。
三峡升船机知识简介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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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升船机知识简介提纲
一、升船机工程概况 二、主要设计条件 三、总体布置 四、船厢室主体设备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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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峡升船机工程概况
垂直升船机是三峡水利枢纽的永久通航设施之一,其主要作用是为 客货轮和特种船舶提供快速过坝通道,并与双线五级船闸联合运行, 加大枢纽的航运通航能力和保障枢纽通航质量。
升船机布置在枢纽左岸,位于永久船闸右侧、左岸7#、8#非溢流坝 段之间。升船机工程由上游引航道、上闸首、船厢室段、下闸首和下 游引航道等部分组成,从上游口门至下游口门全线总长约5000m。
三峡升船机为齿轮齿条爬升式垂直升船机,其过船规模为3000t级, 最大提升高度113m,上游通航水位变幅30m,下游通航水位变幅 11.8m,下游水位变率+0.5m/h。具有提升高度大、提升重量大、上游 通航水位变幅大和下游水位变化速率快的特点,是目前世界上技术难 度和规模最大的升船机。
两侧塔柱除筒体凹槽外,其余部位布置8(组)×2(侧)平衡重井, 共16组。
中控室平台和观光平台布置在塔柱筒体凹槽的顶部,为梁板结构。 每个平台的主承载结构为2根横向主梁,支承在凹槽顶部纵向墙的深联 系梁上。
(3)顶部机房。指塔柱高层196m以上的围护结构,位于船厢室两 侧塔柱结构顶部,主要布置有平衡重组的滑轮组、平衡重及检修桥机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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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布置
3.2 上闸首
上闸首兼有挡水坝段及升船机闸首双重功能,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适应枢纽上 游30m的水位变化。上闸首顺水流方向总长130m,垂直水流方向总宽62m, 其中航槽宽18m,航槽两侧边墩挡水部分宽为22m,其后的宽度减小3m,为 19m。
上闸首顶面高程185m,航槽底板顶面高程141m,按水流方向自上而下分别 设有挡水门、辅助门和工作门。工作门槽设在航槽尾部,门槽长27.8m,宽 4.8m;挡水门槽、辅助门槽长20.6m,宽4m。工作门由1扇高17m并带有卧 倒式过船小门的平板闸门和7节高3.75m的叠梁组成。
内河通航标准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21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内河通航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9-2004,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1.1、5.1.2、5.1.4、5.1.5、5.2.1(1)(2)、5.2.2(1)(2)(3)(4)(5)、4.2.3、4.3.1、4.3.2、4.3.3、5.1.1、5.1.2、5.1.4、5.1.5、5.2.1(1)(2)、5.2.2(1)(2)(3)(4)(6)、5.2.3、5.2.4、5.2.5、5.2.6、5.3.1、5.3.2、5.3.3、5.4.1等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内河通航标准》GBJ139-90及原《内河通航标准》GBJ139-90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三月一日《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部分内容摘选5过河建筑物5.1 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5.1.1 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1 水上过河建筑物应建在河床稳定、航道水深充裕和水流条件良好的平顺河段,远离易变的洲滩。
2 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应避开滩险、通行控制河段、弯道、分流口、汇流口、港口作业区和锚地;其距离,上游不得小于顶推船队长度的4倍或拖带船队长度的3倍,下游不得小于顶推船队长度的2倍或拖带船队长度的1.5倍。
3 两座相邻水上过河建筑物的轴线间距,I—V级航道应大于代表船队长度与代表船队下行5min航程之和,Ⅵ级和Ⅶ级航道应大于代表船队长度与代表舶队下行3min航程之和。
5.1.2 特殊情况下,当水上过河建筑物的选址不能满足本标准第5.1.1条的要求时,应采取下列相应措施,保证安全通航。
1 在洲滩易变河段兴建水上过河建筑物。
可能引起航槽变迁,影响设计通航孔通航时,必须采取保持航道稳定的工程措施。
2 在滩险、通行控制河段、弯道、分流口或汇流口等航行困难河段兴建水上过河建筑物,影响通航时,必须采取整治工程措施满足通航条件。
中国内河航道等级
精心整理
中国的内河航道的等级划分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规定,粗略如下:
航道等级船舶设计载重吨
∙一级航道:可通航3000吨水深3.5-4.0米,单线
∙六级航道:可通航100吨,水深1.0-1.2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5米,弯曲半径18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0米,直线段双线底宽20米,弯曲半径110米;
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精心整理
七级航道:可通航50吨,水深0.7-0.9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2米,弯曲半径13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1.5米,直线段双线底宽16米,弯曲半径100米;
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GB 50139-2004 内河通航标准
备号
华人民共和国力业标准
利工程围设计导则
华人民共和国力业标准
利工程围设计导则
利员会利勘划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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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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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
列准包含准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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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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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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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船闸工程设计
第四章 闸室结构设计 ............................................................................ 24
4.1 防渗墙与墙后排水........................................................................................ 24 4.2 分离式闸室.................................................................................................... 24 4.2.1 计算情况概述....................................................................................... 24 4.2.2 运用情况Ⅰ计算................................................................................... 25 4.2.3 运用情况Ⅱ计算................................................................................... 32 4.3 整体式闸室.................................................................................................... 37 4.3.1 闸室结构尺寸确定............................................................................... 37 4.3.2 荷载计算............................................................................................... 38 4.3.3 稳定计算............................................................................................... 41 4.3.4 地基反力及底板内力计算................................................................... 41 4.4 工程量计算.................................................................................................... 45 4.5 闸室结构选型................................................................................................ 45 4.6 配筋计算........................................................................................................ 46
2022年-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押题练习试题A卷含答案
2022年-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押题练习试题A卷含答案单选题(共48题)1、进水阀的作用不包括()。
A.在需要时截断水流B.在紧急状态下静水关闭C.进水管道或机组检修时关闭,切断水流D.当机组长期停机时关闭,以减少漏水【答案】 B2、地下厂房开挖分层应根据施工通道与地下厂房的结构和施工设备能力综合研究确定,高度通常在()范围内。
A.1~3mB.4~7mC.6~10mD.10~15m【答案】 C3、水利工程由于其建筑物的结构特征需要消耗大量的建筑材料,其材料费占工程投资的比例大多()。
A.高于40%B.高于50%C.高于60%D.高于70%【答案】 C4、检查排水廊道的廊道最小宽度为()。
A.1.0mB.1.2mC.1.4mD.1.6m【答案】 B5、盐渍土的液限、塑限随土中含盐量的增大而降低,当土的含水率等于其()时,土的抗剪强度近乎等于零。
A.液限B.塑限C.缩限D.饱和含水率【答案】 A6、在陡峻的斜坡上,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倾倒、翻滚、坠落的现象,称为()。
A.滑坡B.崩塌C.山崩D.碎落【答案】 B7、为了减小渗水对坝体的有害影响,降低坝体中的渗透压力,在靠近上游坝面处应设置排水管,排水管至上游坝面的距离不小于()。
A.2mB.3mC.5mD.6m【答案】 A8、土的三相比例指标中可直接测定的指标为()。
A.含水率、孔隙比、饱和度B.天然密度、含水率、干密度C.天然密度、含水率、孔隙比D.土粒比重、含水率、天然密度【答案】 D9、下列对水工隧洞深孔进口的说法错误的是()。
A.竖井式进口适用于河岸岩石坚固、竖井开挖不致坍塌的情况B.斜坡式进口是在较为完整的岩坡上进行平整开挖、衬砌而成的进口结构C.当进口处岸坡覆盖层较厚或岩石破碎时,可考虑用塔式进口D.竖井式进口抗震及稳定性较差【答案】 D10、下列关于鱼道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由进口、槽身、出口及诱鱼补水系统等几部分组成B.水池式鱼道适用于水位差不大和鱼类活力强劲的情况C.诱鱼补水系统利用鱼类逆水而游的习性,用水流来引诱鱼类进入鱼道D.隔板式鱼道水流条件较好,适应水头较大【答案】 B11、在过负荷电流或短路电流的作用下,一定的持续时间内熔断以切断电路,保护电气设备的电器称为()。
《内河通航实用标准》(GB50139-2004)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2004—03—01发布2004—05—01实施1 总则1.0.1为统一我国内河通航技术要求,促进内河通航的标准化、现代化,发挥内河水运优势,适应交通运输发展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河流、渠化河流、湖泊、水库、运河和渠道等通航内河船舶的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通航论证。
升船机的规划和设计可参照执行。
国际河流的航道,除与邻国有航运协定并在协定中对通航标准有明确规定者外,可参照执行。
1.0.3 内河航道通航海轮河段的规划和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JTJ311)的有关规定,航道尺度和其他过河建筑物的通航净空尺度应通过论证确定。
1.0.4 内河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工程应按批准的航道等级进行规划和设计,通航尺度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
不易扩建、改建的永久性工程和一次建成比较合理的工程,应按远期航道等级进行规划和设计。
1.0.5 内河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工程的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航道尺度channel dimensions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航道的最小水深、宽度和弯曲半径的总称。
2.0.2 船闸有效尺度useful dimensions of ship lock船闸闸室有效长度、有效宽度和门槛最小水深的总称。
2.0.3 通航净空尺度dimensions of navigation clearance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净高和净宽尺度的总称。
2.0.4 限制性航道restricted channel因水面狭窄、断面系数小而对船舶航行有明显限制作用的航道。
在本标准中主要指运河、渠道和河网地区的部分航道。
2.0.5 断面系数cross-section coefficient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过水断面面积与设计通航船舶或船队设计吃水时的舯横剖面浸水面积之比值。
内河通航标准
内河通航标准内河通航标准1.0.4内河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工程应按批准的航道等级进行规划和设计,通航尺度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
不易扩建、改建的永久性工程和一次建成比较合理的工程,应按远期航道等级进行规划和设计。
3.0.1内河航道应按可通航内河船舶的吨级划分为7级,见表3.0.1。
表3.0.1航道等级划分注:1船舶吨级按船舶设计载重吨确定;2通航3000吨级以上船舶的航道列入Ⅰ级航道。
3.0.2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图3.0.2):1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尺度不得小于表3.0.2-1所列数值。
表3.0.2-1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尺度注:1当船队推轮吃水等于、大于驳船吃水时,应按推轮设计吃水确定航道水深;2流速3m/s以上、水势汹乱的航道,直线段航道宽度应在表列宽度的基础上适当加大;3航道最小弯曲半径应结合本标准第3.0.5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2黑龙江水系航道尺度不得小于表3.0.2-2所列数值。
表3.0.2-2黑龙江水系航道尺度注:1通航浅吃水船舶的类似航道,经论证可参照执行;2航道最小弯曲半径应结合本标准第3.0.5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3珠江三角洲至港澳线内河航道尺度不得小于表3.0.2-3所列数值。
注:1仅通航货船的河段,航道最小弯曲半径可按其船型尺度研究确定;2航道最小弯曲半径应结合本标准第3.0.5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图3.0.2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横断面图H—航道水深;B—航道宽度;DLNWL—设计最低通航水位3.0.3限制性航道尺度不得小于表3.0.3所列数值(图3.0.3)。
图3.0.3限制性航道横断面图H—航道水深;Bb—航道底宽;m—边坡系数;DLNWL—设计最低通航水位3.0.5内河航道尺度的确定,除应满足本标准第3.0.2条、第3.0.3条和第3.0.4条的要求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1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水深应根据航道条件和运输要求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
对枯水期较长或运输繁忙的航道,应采用本标准表3.0.2-1~表3.0.2-3所列航道水深幅度的上限;对整治比较困难的航道,可采用表列航道水深幅度的下限,但在水位接近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船舶应减载航行。
专题二——内河航道横流对船舶航行的影响研究-交通科技管理中心备课讲稿
内河航道通航条件关键技术研究(二期)报告简本引言0.1 研究背景近年来,在内河航道建设上,经过大量的工程实践,发现和提出了不少急待研究的技术问题,其中,有关内河航道通航水流条件方面总结归纳了八个方面的问题,拟作专题研究。
受研究经费及研究周期所限,八个专题的研究工作拟分三期进行。
2004年已启动了第一期的研究工作,内容包括“通航建筑物口门区及连接段通航水流条件”、“跨河建筑物通航净宽、净高”和“内河航道设计通航水位计算方法”三个专题。
二期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通航建筑物引航道通航水流条件研究”和“内河航道横流对船舶航行的影响研究”两个专题。
二期研究内容的拟定主要是基于其研究内容与一期相关专题的连续性,以充分利用一期研究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为二期研究工作的开展创造一定的条件。
引航道是通航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船闸、升船机等过船设施与上、下游河道的连接通道,其作用在于保证等待过闸的船舶安全停泊,并使进出船舶能交错避让顺利进出通航建筑物。
在通航建筑物灌泄水时,上下游引航道内产生非恒定流,由此引起的水面波动和流速、流态变化不仅对引航道等待过闸的船舶产生各种动水作用力,直接影响船只进出引航道,同时,涌浪还会使引航道中的水面降低,减小有效水深,影响航行安全,在国内外的工程实践中,在引航道内均有发生船只海损事故的实例。
船闸引航道的通航水流条件与口门区的水流条件也息息相关,口门区通常为动静水的交界区,常产生斜流、横流和回流等不利于航行的水流流态。
因此,在实际工程中,常在导航堤头部开孔以改善口门区的水流条件。
但开孔的同时,特别是在引航道端部开孔的一定范围内也产生水流流速,从而影响引航道内的通航水流条件。
本项目专题一系统研究了船闸灌泄水非恒定流长波波流运动的水力特性;长波波幅与瞬时水面比降、与阀门开启时间、最大瞬时流量、灌泄水时间的关系,并提出相应的设计原则。
同时,研究了不同开孔方式对改善口门区水流条件的效果,以及对引航道通航水流条件的影响,提出导航墙开孔的布置原则,这对优化工程设计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航道的等级划分
航道的等级划分一、航道概念航道是指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及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的水位期通航的水域。
1.通航水域就术语的含义而言,船舶及排筏可以通达的水面范围都是通航水域,则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的通航水域即为航道。
要明确界定通航水域,首先要明确船舶和排筏的含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指明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船、筏、水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则规定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的船艇和移动式平台”。
前者将排筏列入船舶的范围,后者则未作这样的明文规定。
船舶种类很多,有大有小,其作为水上运载工具的属性是相同的,但不同类别和大小的船舶其功能相异。
具有能让营运船舶和大中型排筏通达条件的水域定为有真正意义的通航水域,当然,这类水域同样可供小艇和小排筏通行。
2.航道广义上必须把航道理解为水道或河道整体,它可以不包括堤防和整个河漫滩,但不能不包括常遇洪水位线以下的基本河槽或者是中高潮位以下的沿海水域。
航道的狭义理解等同于“航槽”。
因为航道应当有尺度标准和设标界限,航道位置可以随河床演变或水位变动而随时移动,航道尺度也可以随季节与水位变化以及治理工程的实施而有所调整。
除了运河、通航渠道和某些水网地区的航道以外,航道宽度总是小于河槽的宽度。
在天然河流、湖泊、水库内,航道的设定范围总是只占水面宽度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用航标标示出的可供船舶航行利用的这一部分水域,受到客观自然条件的制约。
在天然条件下,不同水位期能供船舶安全通航的那一部分水域,既有尺度要求,也有水流条件的要求。
在某些特定的航段内,还受到过河建筑物如桥梁、过江管道、缆线的限制。
因此,狭义的航道是一个在三维空间尺度上既有要求、又有限制的通道。
二、航道分类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海岸线漫长,航道流经的地质条件和水量补给等因素差异很大,同时,各地经济、技术发展不平衡,航道建设、航道管理的水平和投入程度不一,航道有条件分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航道的等级划分根据《内河通航标准》的规定,我国航道等级由高到低分I、Ⅱ、Ⅲ、Ⅳ、V、Ⅵ、Ⅶ级航道,这7级航道均可称为等级航道。
内河通航标准
5.2.5、5.2.6、5.3.1、5.3.2、5.3.3、5.4.1等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内
河通航标准》GBJ139-90及原《内河通航标准》GBJ139-90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第21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内河通航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9-2004,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5.1.1、5.1.2、5.1.4、5.1.5、5.2.1(1)(2)、5.2.2(1)(2)(3)(4)(5)、4.2.3、4.3.1、4.3.2、
Ⅳ 8.0 55 45 4.0
Ⅴ 5.0 36 4.0
Ⅵ 4.5 22 16 3.4
Ⅶ 3.5 18 13 2.8
5 在平原河网地区航道上建桥遇特殊困难时,经充分论证通航净高可适当减小。
5.2.3 当水上过河建筑物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大于5度,且横向流速大于0.3m/s时,
通航净宽必须在本标准第5.2.2条规定的通航净宽基础上加大,增加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三月一日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部分内容摘选
5过河建筑物
5.1 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
5.1.1 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水上过河建筑物应建在河床稳定、航道水深充裕和水流条件良好的平顺河段,远离易变的洲
滩。
2 水上过河建筑物选址应避开滩险、通行控制河段、弯道、分流口、汇流口、港口作业区和锚
内河安全检查的一般知识
内河安全检查的一般知识介绍《内安条例》中海事法律责任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发现船舶、浮动设施不再具备安全航行、停泊、作业条件而不及时撤销批准或者许可并予以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对未经审批、许可擅自从事旅客、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不实施监督检查,或者发现内河交通安全隐患不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依法予以处罚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怎么正确区分河流的左右岸(南岸、北岸)?面向水流的下游,左手为左岸(北岸)、右手为右岸(南岸):五代.李煜《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二、什么是航道?在内河水道中,具有一定深度、宽度、弯曲半径和净空高度,能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那部分水域。
建设部在2004年重新发布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根据船舶吨位把航道划分为7级。
三、什么是航路?是指船舶根据河流客观规律或者有关规定,在航道中所选择的航行路线。
四、什么是内河通航水域?是指由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水域。
五、船舶方位的确定面向船头,左手为左舷、右手为右舷,前面是船艏,后面是船艉。
六、船舶航行基本的号灯从船舶正面看到的船舶夜间所显示的号灯巡航及船舶现场检查工作的性质巡航及船舶现场检查工作是海事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通航水域、船舶、设施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中国内河航道等级
中国内河航道等级中国的内河航道的等级划分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 GB 50139—2004》规定,粗略如下:
航道等级船舶设计载重吨
•一级航道:可通航3000吨水深3。
5—4。
0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70—125米,弯曲半径670-1200米;
•二级航道:可通航2000吨水深2。
6-3.0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40-100米,弯曲半径550-81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4米,直线段双线底
宽60米,弯曲半径540米;
•三级航道:可通航1000吨,水深2。
0—2.4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30-55米,弯曲半径480-72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3.2米,直线段双线
底宽45米,弯曲半径480米;
•四级航道:可通航500吨,水深1。
6—1。
9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30—45米,弯曲半径330—50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5米,直线段双
线底宽40米,弯曲半径320米;
•五级航道:可通航300吨,水深1.3—1。
6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22—35米,弯曲半径270—28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5米,直线段双线底
宽35米,弯曲半径250米;
•六级航道:可通航100吨,水深1。
0—1.2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5米,弯曲半径18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
0米,直线段双线底宽20米,
弯曲半径110米;
七级航道:可通航50吨,水深0。
7—0.9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2米,弯曲半径13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1.5米,直线段双线底宽16米,弯曲半径100米;。
《内河通航规范标准》(GB50139)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2004—03—01发布2004—05—01实施1 总则1.0.1为统一我国内河通航技术要求,促进内河通航的标准化、现代化,发挥内河水运优势,适应交通运输发展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河流、渠化河流、湖泊、水库、运河和渠道等通航内河船舶的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通航论证。
升船机的规划和设计可参照执行。
国际河流的航道,除与邻国有航运协定并在协定中对通航标准有明确规定者外,可参照执行。
1.0.3 内河航道通航海轮河段的规划和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JTJ311)的有关规定,航道尺度和其他过河建筑物的通航净空尺度应通过论证确定。
1.0.4 内河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工程应按批准的航道等级进行规划和设计,通航尺度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
不易扩建、改建的永久性工程和一次建成比较合理的工程,应按远期航道等级进行规划和设计。
1.0.5 内河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工程的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航道尺度 channel dimensions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航道的最小水深、宽度和弯曲半径的总称。
2.0.2 船闸有效尺度 useful dimensions of ship lock船闸闸室有效长度、有效宽度和门槛最小水深的总称。
2.0.3 通航净空尺度 dimensions of navigation clearance水上过河建筑物通航净高和净宽尺度的总称。
2.0.4 限制性航道 restricted channel因水面狭窄、断面系数小而对船舶航行有明显限制作用的航道。
在本标准中主要指运河、渠道和河网地区的部分航道。
2.0.5 断面系数 cross-section coefficient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过水断面面积与设计通航船舶或船队设计吃水时的舯横剖面浸水面积之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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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1)
167.0×21.6×1.6
45
90
500
Ⅳ
驳船 45.0×10.8×1.6 (2)
500
货船 67.5×10.8×1.6
(3)
(4)
112.0×21.6×1.6 1.6~ 40
80
340
111.0×10.8×1.6
1.9
30
50
330
67.5×10.8×1.6
(1)
Ⅴ
驳船 35.0×9.2×1.3
70 130 560
3.0
182.0×16.2×2.6
40
75
550
(1)
Ⅲ
驳船 67.5×10.8×2.0
1000
(2)
货船 85.0×10.8×2.0
(3)
238.0×21.6×2.0
55 110 720
2.0~
167.0×21.6×2.0
45
90
500
2.4
160.0×10.8×2.0
30
60
300 货船 55.0×8.6×1.3
(2)
(3)
94.0×18.4×1.3
35
70
280
1.3~
91.0×9.2×1.3
1.6 22
40
270
55.0×8.6×1.3
(1)
驳船 32.0×7.0×1.0
Ⅵ
100
货船 45.0×5.5×1.0
(2)
188.0×7.0×1.0
1.0~
15
30
180
1.2
表 3.0.3 限制性航道尺度
航道 等级
船舶吨级 (t)
代表船 型 尺 度(m) (总长×型宽×设计吃水)
代表船舶、船队
船 舶、船队尺度(m) (长×宽×设计吃水)
航道尺度(m)
水深
直线段 弯曲 双线底宽 半径
驳船 75.0×14.0×2.6
Ⅱ
2000
货船 90.0×15.4×2.6
(1)
180.0×14.0×2.6
2.0.4 限制性航道 restricted channel 因水面狭窄、断面系数小而对船舶航行有明显限制作用的航道。在本标准中主要指运河、
渠道和河网地区的部分航道。 2.0.5 断面系数 cross-section coefficient
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过水断面面积与设计通航船舶或船队设计吃水时的舯横剖面浸水面 积之比值。 2.0.6 代表船型 typical ship type
工程,应采用更长的设计水平年。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置双线或多线船闸: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 2004—03—01 发布 2004—05—01 实施
1 总则
1.0.1 为统一我国内河通航技术要求,促进内河通航的标准化、现代化,发挥内河水运优势, 适应交通运输发展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河流、渠化河流、湖泊、水库、运河和渠道等通航内河船舶的航道、 船闸和过河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通航论证。升船机的规划和设计可参照执行。国际河流的 航道,除与邻国有航运协定并在协定中对通航标准有明确规定者外,可参照执行。 1.0.3 内河航道通航海轮河段的规划和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桥梁的通航净 空尺度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JTJ311)的有关规定,航道尺度 和其他过河建筑物的通航净空尺度应通过论证确定。 1.0.4 内河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工程应按批准的航道等级进行规划和设计,通航尺度应 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不易扩建、改建的永久性工程和一次建成比较合理的工 程,应按远期航道等级进行规划和设计。 1.0.5 内河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工程的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25 250 1200
3.5~
316.0×48.6×3.5
4.0 100 195
950
(3)
223.0×32.4×3.5
70 135 670
(1)
Ⅱ
驳船 75.0×16.2×2.6
2000
货船 90.0×16.2×2.6
(2)
(3)
270.0×48.6×2.6
100 190 810
2.6~
186.0×32.4×2.6
货船 25.0×5.5×1.2
(2)
230.0×4.7×1.2 25.0×5.5×1.2
注: 航道最小弯曲半径应结合第 3.0.5 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2.0
20
110
1.5
16
100
图 3.0.3 限制性航道横断面图 H—航道水深;Bb—航道底宽;m—边坡系数;DLNWL—设计最低通航水位 3.0.4 湖泊和水库航道尺度可采用表 3.0.2-1 所列数值。受风浪影响的航道,应适当加大航道 尺度。 3.0.5 内河航道尺度的确定,除应满足第 3.0.2 条、第 3.0.3 条和第 3.0.4 条的要求外,尚应满 足下列要求。 1 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水深应根据航道条件和运输要求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对枯水 期较长或运输繁忙的航道,应采用表 3.0.2-1~表 3.0.2-3 所列航道水深幅度的上限;对整治比 较困难的航道,可采用表列航道水深幅度的下限,但在水位接近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船舶应 减载航行。当航道底部为石质河床时,水深值应增加 0.1~0.2m。 2 内河航道的线数应根据运输要求、航道条件和投资效益分析确定。除整治特别困难的 局部河段可采用单线航道外,均应采用双线航道。当双线航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三线 或三线以上航道,其宽度应根据船舶通航要求研究确定。 3 内河航道弯曲段的宽度应在直线段航道宽度的基础上加宽,其加宽值可通过分析计算 或试验研究确定。 4 内河航道的最小弯曲半径,宜采用顶推船队长度的 3 倍或货船长度、拖带船队最大单 船长度的 4 倍。在特殊困难河段,航道最小弯曲半径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时,在宽度加大和驾 驶通视均能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弯曲半径可适当减小,但不得小于顶推船队长度的 2 倍或货 船长度、拖带船队最大单船长度的 3 倍。流速 3m/s 以上、水势汹乱的山区性河流航道,其最 小弯曲半径宜采用顶推船队长度或货船长度的 5 倍。 5 限制性航道的断面系数不应小于 6,流速较大的航道不应小于 7。 3.0.6 当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经论证需采用特殊的设计船舶或船队时,其航道尺度应按本标 准第 3.0.5 条和附录 A 的有关规定分析计算确定。 3.0.7 内河航道中的流速、流态和比降等水流条件应满足设计船舶或船队安全航行的要求。
4船闸
4.1 船闸规模和尺度 4.1.1 船闸级别应按通航的设计最大船舶吨级划分为 7 级,其分级指标与航道分级指标相 同。 4.1.2 船闸的建设规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船闸通过能力应满足设计水平年内各期的客货运量和船舶过闸量要求。船闸的设计
水平年应根据船闸的不同条件采用船闸建成后 20~30 年;对增建和改建、扩建船闸困难的
为确定通航尺度,通过技术经济论证优选确定的、设计载重量可达到相应吨级的船型。 2.0.7 代表船队 typical fleet
为确定通航尺度,通过技术经济论证优选确定的、由代表船型的船舶组成的船队。 2.0.8 船舶设计吃水 designed draft of ship
船舶处于设计载重量状态时的吃水。
航道 等级
船舶吨级 (t)
代表船型尺度(m) (总长×型宽×设计吃水)
代表船舶、船队
船舶、船队尺度(m) (长×宽×设计吃水)
航 道 尺 度(m)
直线段宽度 水深
单线 双线
弯曲 半径
(1)
Ⅰ
驳船 90.0×16.2×3.5
3000 货船 110.0×16.2×3.0
(2)
406.0×64.8×3.5
驳船 67.5×10.8×2.0
(3)
49.9×15.6×2.8 49.9×12.8×2.7 160.0×10.8×2.0
70
3.5~4.0
60
480
60
货船 49.9×10.6×2.5
(1)
500
驳船 45.0×10.8×1.6
(2)
49.9×10.6×2.5 111.0×10.8×1.6
3.0~3.4
表 3.0.2-3 珠江三角洲至港澳线内河航道尺度
船舶吨级 代表船型尺度(m) (t) (总长×型宽×设计吃水)
代表船舶、船队
船 舶 、船队尺度(m) (长×宽×设计吃水)
航道尺度(m)
水深
直线段 弯曲 双线宽度 半径
货船 49.9×15.6×2.8
(1)
1000 货船 49.9×12.8×2.7
(2)
55
330
货船 49.2×8.4×2.2
(1)
300
驳船 35.0×9.2×1.3
(2)
49.2×8.4×2.2 91.0×9.2×1.3
2.5~2.8
45
270
注:1 仅通航货船的河段,航道最小弯曲半径可按其船型尺度研究确定;
2 航道最小弯曲半径应结合第 3.0.5 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3.0.3
图 3.0.2 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横断面图 H—航道水深;B—航道宽度;DLNWL—设计最低通航水位 限制性航道尺度不得小于表 3.0.3 所列数值(图 3.0.3)。
4.0
60
540
Ⅲ
驳船 67.5×10.8×2.0
1000
货船 80.0×10.8×2.0
(1)
160.0×10.8×2.0
3.2
45
480
驳船 42.0×9.2×1.8
(1)
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