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楼施工合同.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雷州市纪家中学教师集体宿舍楼A、B幢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书
发包人:雷州市纪家中学
承包人:雷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本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目录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7、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9、承包人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3、工期延误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工程试车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7、争议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9、不可抗力
40、保险
41、担保
46、合同份数
47、补充条款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条件;
(8)图纸;
(9)工程报价书或预算;
(10)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颁发的现行的建设工程的标准及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备。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不包括竣工图需用的图纸)6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特殊保密要求。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以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中委托的职权为准。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以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对外工作联系;工程暂停指令和工程开、复工指令的审核;预算外签证审核;工程变更审批;设计标准及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批准5.2款中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需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接通并符合施工需要。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
天内办理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合同生效后、开工前10日内。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 天。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8.1条(8)项。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配合承包人在施工全过程的有关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如有需要,另行协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执行通用条款9.1条(1)项。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建筑施工安全要求执行。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按湛江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验收交付使用以前,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由承包单位负责,费用自行承担。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合同通用条款9.1第(7)条要求处理,如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破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支付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