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邮政局便民服务站代收电费业务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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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县邮政局便民服务站代收电费业务管理流
程
一、
二、业务接洽(首次洽谈业务及以后新增业务站点时)
支局长根据县局与县供电公司商定的业务合作模式,及时上门与当地供电所负责人进行沟通,确定本辖区开办站点、代收客户和每月收费收据打印、具体收费时间等关键内容。
三、
四、业务开办
支局长通知本辖区已经确定开办代收电费业务的站点负责人备好代收资金、设备等,准备开办业务并提前现场确认相关事项全部准备妥当。
五、
六、业务培训
各支局至少指派一人负责本辖区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工作,业务开办前,县局电子商务负责人须将各支局指定人员培训一遍,以后各支局站点的培训及业务维护主要由支局人员负责。
四、收据取回
每月支局在代收费前5日内与辖区供电所联系,确认电费发票打印具体日期,并及时到供电所拿取收据,在拿取收据时要和供电所业务人员当面核对好收据份数及打印金额,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双方签字确认,否则出现问题由支局负责。
五、
六、收据下发
支局长将全部发票取回后,根据本辖区站点业务开办实际,将收据进行清分并送至站点,与站点人员核对并确认收据份数及
打印金额,并现场查看确认站点便民服务站平台账户结余金额大于代收电费收据打印总金额后,将电费收据移交给站点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七、站点对帐
每月收费截止日期次日,支局长联系各代收站点,确认各站点本月代收户数及金额,并将未能收取的电费收据收回重新交辖区供电所,同时与供电所核对支局本月全部代收电费户数及金额。
在电费收据收回及交供电所时,要与当事人当面核对清点确认客户、收据份数及打印金额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七、支局对帐
支局长与代收站点、辖区供电所核对无误后,根据本月支局实际代收情况与县局电子商务负责人进行汇总对帐,确认本次全部代收款已经全部划入省便民服务站账户。
八、邮电对帐
县局电子商务负责人在与各支局对帐后3日内,将本月县域邮政便民服务站代收情况汇总并与县供电公司进行总帐核对,确保代收客户、代收户数及金额帐证、帐实、帐帐相符。
九、错账处理
代收期间发生多收、少收或款项划转不符等错账时,当日发现错误的且无法在平台中做帐务处理的,当日站点负责人向所属支局长汇报,支局长向县局电子商务负责人汇报进行统一处理,未能在出错当日发现的,在错账发现当日,站点负责人向所属支
局汇报,支局长在站点负责人汇报当日向县局电子商务负责人汇报,由县局统一处理,未能在当日汇报或未报县局自行处理而产生的责任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ⅩⅩ县邮政局
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