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性测试方法 16 CFR PART 161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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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QUEL ENTERPRISES LTD. / 溢达集团

文件标题:可燃性测试 16 CFR PART 1610-200702 文件编号: GETLAB-QTS-CHF02 文件所属工厂/部门: GET LAB 生效日期:2007-7-20 文件类别: Ⅲ 第1页共 6 页

修改: ASHLEY 职位: 职员 日期: 2007-7-19 审核: 王裕 职位: 助理经理 日期: 2007-7-19 批准:

职位: 经理

日期:200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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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可燃性测试 16 CFR PART 1610-

CHF02

200702

生效日期: 2007-7-20

1、实验目的和使用范围

1.1用三种等级来评定服装用纺织品的可燃性.

1.2适用于服装和服装用纺织品. 不适用于帽类,手套,鞋类和夹层织物。

1.3 如下两类布不需要测试

1.3.1 对于表面平滑的布(非磨毛、抓毛或起毛布),不管其纤维成分如何,如布重小于

2.6oz/sq.yd(90g/sq.m),则不需要测试。

1.3.2 对于所有100%由如下成分组成或完全由如下成分混合组成的布,不管是否抓、磨毛布,不管布重多

少,均不需测试:腈纶(acrylic),变性聚丙稀睛纤维(modacrylic),尼龙(nylon),olefin,

涤纶(polyester),羊毛(wool)。

2、评级方法

2.1 正常可燃性,1级

分两种情况,符合其中要求的纺织品,商业上通常被认为不具有异常的燃烧特性而可以接受。

2.1.1对于表面非磨毛、抓毛或起毛的布,在洗涤前和/或洗涤后(干洗和水洗)进行测试,火焰蔓延时间

(从点火到线断)≥3.5秒。

2.1.2对于表面磨毛、抓毛或起毛的布,在洗涤前和/或洗涤后(干洗和水洗)进行测试,如果火焰蔓延时

间>7秒,或表面快速闪燃(在0到7秒内),但火焰的强度较低,不至于使底面燃烧或熔化。

2.2 中等可燃性,2级

符合此级别要求的纺织品,商业上认为它具有介于正常可燃性和快速、强烈可燃性之间燃烧性能。

2.2.1对于表面磨毛、抓毛或起毛的布,在洗涤前和/或洗涤后(干洗和水洗)进行测试,如果火焰蔓延时

间在4-7秒之间(包括4秒和7秒),而且布的底面烧着或熔化。

2.3 快速并剧烈燃烧,3级

分两种情况,此类纺织品被认为是具有危险的可燃性,不适合于服装之用。

2.3.1 对于表面没有磨毛、抓毛或起毛的布,在洗水前和/或洗水后(干洗和水洗)进行测试,火焰蔓延时

间少于3.5秒,

2.3.2 对于表面磨毛、抓毛或起毛的布,在洗水前和/或洗水后(干洗或水洗)进行测试,如果火焰蔓延时

间少于4秒,而且火焰强烈以至于布的底面烧着或熔化。

3、测试方法

3.1 测试样准备

3.1.1 需准备五块尺寸为2″X 6″的试样

3.1.2 对于无磨毛、抓毛或起毛的布,需要测试的是火焰蔓延最快的一面的最快的一个方向。因此必须先

做试探性实验,先从纺织品剪不同方向的试样(操作中,取测试样经向两块,正反面各测试一块;纬

向两块,正反面各测试一块)来确定火焰蔓延速度最快的方向和受验面(方法见4.6 );

文件标题:可燃性测试 16 CFR PART 1610-

CHF02

200702

生效日期: 2007-7-20

3.1.3 对于磨毛、抓毛或起毛的布,绒毛分布方向(抓磨毛方向)要平行于测试样长度方向。对于有不同高

度或密度的绒毛的布,则需从其中火焰蔓延速度最快的位置取样。

3.1.4 在确定实验面和实验方向的实验中,对点不燃或燃烧非常慢或经过阻燃整理的测试样,准备一块足

够大的测试样进行洗涤(干洗和水洗),然后在洗涤后的布样上取试样进行测试。

3.1.5 在待测试面的反面的末端做标记标示燃烧最快的方向,然后剪切下待测试样。

3.2 燃烧性实验仪

可燃性测实验仪由一通风箱体组成,包括有点燃装置、试样架(附试样夹)、自动定时器。

3.2.1 燃烧实验箱:规格为1

4.5″(宽)X 8.5″(深)X 14″(高),箱内通风良好,在箱体前有11个

0.5″长的通风气孔。

3.2.2 试样架:用来支持装有测试样的夹具,并使夹具成45º,试样架可沿轨道移动将夹具调节到正确位

置。

3.2.3 试样夹具:由两块1/16″厚的金属板组成。可将试样夹住,中间露出1.5″宽的整个长度方向,至少

准备5个试样夹具。

3.2.4 试样位置指示杆:位于试样架的正前方,前后调节装有试样夹的试样架,当试样和指示杆平面相切

时即可。

3.2.5 控制旋钮:可控制试样架沿轨道前后移动。

3.2.6 点火装置:当机器启动后,会从一26号针孔中喷出燃料后点火,针孔上方有一铜质护罩。

3.2.7 燃烧终止线:将一50号(约12支)纯棉丝光缝纫线通过试样夹和一重锤相连,缝纫线距离点火的

中心点位置应正好为5″,用来记录测试样着火的时间。

3.2.8 滑轮:用来装燃烧终止线,以使缝纫线顺利导出。

3.2.9 燃烧终止重锤:和燃烧终止线相连,当缝纫线烧断时,重锤下落,终止计时。

3.2.10 滑门控制:使燃烧实验箱玻璃门沿滑轨打开,以送入测试夹。

3.2.11 玻璃滑门:位于燃烧实验箱的最前方,可沿凹槽开关。

3.2.12 燃料控制阀:通过灵敏的装置来控制燃料供应。

3.2.13 流量表:与控制阀一起调节燃料的流量。

3.2.14 c.p.丁烷容器:4号罐。

3.2.15 计时装置:火焰接触试样即开始计时,线烧断,重锤下坠终止计时。

3.2.16 燃气喷嘴启动杆:将启动杆从左拨到右,燃气喷嘴自动向右移动,给试样点火,1秒钟后燃气喷嘴

自动弹回。

3.2.17 棉线:50号丝光棉缝纫线。

3.2.18 通风孔

3.3 刷毛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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