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海安县城东镇、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一乡镇范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通市政府关于海安县城东镇、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
复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通政复[2016]42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19
【实施日期】2016.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南通市政府关于海安县城东镇、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
布局调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通政复〔2016〕42号)
海安县人民政府:
你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