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海安县城东镇、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一乡镇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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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海安县城东镇、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通政复[2016]42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19

【实施日期】2016.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南通市政府关于海安县城东镇、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

布局调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通政复〔2016〕42号)

海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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