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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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控制表

保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单位。

三、保密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负责领导公司的保密工作,负责审定保密管理制度,对有关保密的重大工作进行决策。

(二)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司保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密工作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

2.备案管理公司工作中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的事项及上述密级确定、变更和解密的指导,负责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事项等;

3.对总部和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开展保密工作宣传教育;

5.开展对涉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失、泄密事件;

7. 配备专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标注和备案。

(三)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公司商秘网和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

(四)公司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日常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

2.组织本部门、单位保密工作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与考核工作;

3.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监督管理;

4.发现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并及时整改;

5.负责本部门、单位信息安全工作;

6.确定本部门、单位保密重点部位和人员;

7.负责本部门、单位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工作;

8.提出本部门、单位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密级及范围;

9.负责制定和落实本部门、单位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的保密方案和措施;

10.及时报告本部门、单位失泄密事件,并配合保密委员会、保密办进行查处。

四、管理内容

(一)定义

1.国家秘密

(l)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各地政府送达公司办理或阅知的密品、密件;

(2)公司业务涉及到的列入国家保密范围的有关行业数据、规划等事项。

2.公司商业秘密

公司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分为核心商业秘密和普通商业秘密两级: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核心商业秘密;公司合同、协议、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普通商业秘密。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标志和变更

1.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经营决策、会议事项、风险管理事项、产权交易、财务信息、营销信息、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技术类信息、综合管理类信息等(详见附件1《**电力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

2.保密标志

(1)商业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在公文(包括载体)上作出明显标志。标志由权属(单位规范简称或者标识等)、密级、保密期限三部分组成。

(2)商业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由承办人员拟定,部门主要领导审核,送保密办标志并备案。

(3)发现有不符合保密范围和规定的,确定密级的部门、单位应立即纠正。

3.保密期限及变更。

(1)可以预见时限的以年、月、日计;不可以预见时限的应当定为“长期”或者“公布前”。

(2)中央国家机关及***集团已经明确规定了某一事项的最短保密期限的,在变更该类事项的保密期限时,不得短于规定的最短保密期限。

(3)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4)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5)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密级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变更:

该事项泄露后对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的;

因为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做调整的。

(三)管理原则

1.分级审批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内部人员知悉范围的,其批准权限是:接触国家秘密事项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确定;接触商业秘密事项的由本部门主管领导决定。中央文件和外单位发给本单位的文件、资料,标有接触范围的应遵照执行。

2.谁主办谁负责原则

(1)公司国家秘密载体由保密办公室机要员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签收、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商业秘密由产生部门负责,并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管理制度。

(2)公司各部门(单位)产生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必须通过机要交换或机要通信传递,封装时信封上应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3)严禁委托公司外无《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印刷、复印单位印制、复制涉密文件。复制件视同原件管理,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销毁复制件,应按正式秘密载体的方式处理。复制国家秘密载体,需经密级确定单位批准。

(4)涉密会议参加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会议信息,不得擅自委托他人参会;对涉密的会议文件、资料应进行编号登记,发放时履行签收手续;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收回、归档,对多余涉密文件、资料交办公室集中销毁。

(5)涉密会议文件材料须在涉密网上进行起草和审批流程。涉密文件的修

改稿、印刷清样视同同密级原件管理。

3.安全保密原则

(1)记载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介质等秘密载体,须与普通载体分开存放管理,并定期清查、核对、登记。需清退的及时如数清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留存和销毁。

(2)对无保存价值的涉密载体,经清点登记并报保密委员会批准后,保密办派专人负责集中并到国家保密局指定的地点监督销毁。

(3)处理废旧报纸、杂志及可对外公开的废旧资料时,要认真清理,防止夹带秘密载体。

(四)保护措施

1.保密部位管理

对涉密岗位较多、涉密等级较高的部门(部位)及区域,应当确定为商业秘密保护要害部门(部位)或者涉密区域,加强防范与管理。

2.保密人员(事项)管理

(1)新聘员工上岗前均要签订保密承诺书。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当含有保密条款。

(2)公司与涉密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中,应当明确保密内容和范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期限、违约责任。公司与核心涉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应当包含经济补偿条款。

(3)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向外提供商业秘密资料,应当向其明示保密义务。所提供涉密资料,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送公司保密办备案。

(4)公司涉及商业秘密的咨询、谈判、技术评审、成果鉴定、合作开发、合资入股、外部审计、尽职调查、清产核资等活动,应当与相关方签订保密协议并送公司保密办备案。

(5)公司在涉及境内外发行证券、上市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要履行商业秘密保密审查程序,规定相关部门、机构、人员的保密义务。

(6)重点工程、重要谈判、重大项目的商业秘密,保密工作应建立先期进入机制,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应当向***集团保密办报告。

3.保密设备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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