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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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稿说明

我局拟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粤府办[2014]32号)第四点和《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就文件制定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的发展经历了2003年人才市场社会化和2010年整合发展两个阶段,在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双创”工作以及服务业发展中起了重大作用。2018年,我市经年检审验合格并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服务机构共69家,其中经营性服务机构51家,公益性服务机构18家,2018年新增15家。

近年来,随着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已从传统的劳动力需求转变为技能人才需求和高层次人才需求。近十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并出台多项人才政策,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进程,但是,人才从培养引进和服务到落地发展,不可能由政府一手包办,人才的自由流动是市场行为。因此,应该按照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将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加以培育,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加强对我市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优化配置、科学管理,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服务,从而更加有效地为广大人才提供就业和人才配置的专业化服务,又能够解决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是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

意见》(人社部发〔2014〕104号)、《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和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我局制定了人力资源产业调研课题,邀请广东财经大学合作,调研工作组先后走访中山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访珠三角和长三角等地的人力资源产业园,深入调研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情况,分析对比产业扶持政策。市人社局与调研组联合组稿草拟了《中山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文件的制定程序说明

2017年8月,调研组组织中山市1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多家大型企业代表开展座谈调研,详细了解我市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状况以及存在问题。同月,与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专访,探讨人力资源服务业政策设计思路。

2017年9-10月,调研组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先后走访广州、深圳、佛山、肇庆等地,详细了解当地园区建设情况和产业扶持政策,通过人社部门走访总结和借鉴工作经验。2018年1-4月,调研组走访长三角地区城市,学习了解国内先进的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建设经验,经多次修改形成了《中山市人力资源产业调研报告》。通过上述一系列调研活动,详细了解了我市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状况、中山人才政策及人才现状、人力资源服务产品的供需情况以及产业发展存在问题等。市人社局与调研组联合进行政策对比分析,借鉴国内各地先进经验做法,共同草拟了《中山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进行5次综合讨论和修改最后形成征求意见稿,拟通过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

四、主要内容说明

(一)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主要为了解决中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未来发展定位、确定阶段性任务和目标,为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指明方向,促进中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升级,尽快进入稳步发展的快车道,

加快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2、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园区经营、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创新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出台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挥发展。

3、通过该文件的出台,引起各级政府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加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政策的组织保障力度,上下齐心,着力落实。

(二)文件所要确立的主要制度。

1、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和园区考核标准的问题。在政策调研时,参考了各地如青岛、宁波、佛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建设模式,即采用一般有各级政府资助建设和市镇建设的模式,但是,所有的建设模式都需要政府引导,制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考核标准也参考中国最早的十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面积、机构数量和规模,并结合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经过多次探讨,确定运营面积、入驻机构数量和纳税、以及运营团队成员数量标准。至于考核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补贴标准、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奖励标准的确定,则是参考了本市园区建设补贴标准,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园区的奖励标准,采取就低原则(即不高于最低奖励标准)确定的。

2、关于入驻公办或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租金减免、入驻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奖励标准问题。参考了佛山、广州、深圳、宁波、青岛等地的标准,各地一般以市场租金为基础,采取两免两减半、三免两减半、三免三减半等多种形式,结合了中山各镇街的租价情况和财政支付能力,确定了相关的标准。我们依据各地对于入驻的国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有影响力的服务机构一般会有30万-50万的入驻奖励,以及骨干企业依据税收情况给与的奖励标准或返税标准,并结合中山实际,采取低于一般奖励标准原则来确定奖励标准。

3、关于鼓励招才引智的奖励标准问题。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优惠政策与中山市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及相关优惠政策保持一致性。对引进高层次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以及服务团队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奖励标准则低于一般企业引才的奖励标准,这主要是考虑的人力资源服务的行业特点和人才配置的实际情况,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服务业的行业特点。对于创新创业标准的奖励问题则参考了广州(100万)、佛山(50万)、青岛(50万)等的标准,考虑中山的实际采取就低的原则。

4、关于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字化、平台化和国际化方面的问题。结合参考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01.15)中关于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化进程的内容确定的。至于创新大赛补助标准及标准化建设资金配套标准的确定则与本市相关文件保持了一致性。

五、相关单位意见协调情况说明

(一)市人社局内部科室征求意见协调沟通和意见采纳情况。

2018年9月,完成了局内部科室征求意见。

(二)向全市副处级以上单位、各镇区征求意见协调沟通和意见采纳情况

2018年10月,向全市副处级以上单位、各镇区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文稿,具体情况如下:

1、市发改局反馈意见。

(1)建议将对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区企业进行租金、纳税奖励、对外合作、业务支持调整为直接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企业进行扶持,同时对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企业进行累加奖励,进一步引导行业集聚。根据我局组织全市5批市镇(区)共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含人力资源行业)评选、审定情况来看,目前尚没有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区入选。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区标准特别是营业面积6000平米以上,标准过高,预计两年内达到标准的园区十分有限,可扶持到的人力资源企业也将十分有限,需要进行业务升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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