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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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夏粮入库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9年度夏粮入库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9年度夏粮入库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做好夏粮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2019年度夏粮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通知如下:1、加强粮食机械设备、设施的检查。

在夏粮收购前各库点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并切实开展岗前业务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收购期间加强对设备的巡检力度,做到每日一检,坚决将隐患止于萌芽之中。

2、加强收购现场车辆及人员安全管理。

各库点在夏粮收购期间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维持运输秩序和安全监督管理。

3、加强粮食机械操作安全管理。

各库点严禁带电移动机械设备、严禁带病运转设备、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4、加强粮食入库安全及质量管理。

各库点要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程序入仓装粮,严禁超仓容装粮,对满仓状态的老旧仓房要检查,防止发生仓房倒塌事故;在码放包装粮食时,要严格按规定限高和码放方式作业,防止出现粮垛倒塌事故;各库严把粮食质量入库关,加强粮食入仓前的整理工作,收购工作过程中,检验人员必须按照收购质量标准,严把收购质量关卡,陈粮、质量超标、参杂使假的粮食一律拒收;满仓后要及时平仓,做到满一仓、平一仓并及时清理卫生。

5、加强对消防安全的宣传与检查。

在夏粮收购前库点备足配齐消防设备,以及防汛器材,对排水道要进行疏通清理,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6、各库点要加强用电管理。

定期检查输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坚决纠正不良用电习惯,防止出现人员触电和因电火灾事故的发生,简易仓、机械罩棚在不用时及雷电、暴雨等情况下及时断电,确保安全。

7、认真执行查仓制度。

夏季空气湿度较大,温度高,存粮易发虫害、高水分粮易发热等,不能因粮食收购忙而忽视库存粮食的检查,要严格查粮制度,查粮同时查仓,及时分析粮情变化趋势,及时关注仓房及粮食堆垛安全,确保安全储粮。

8、切实做好储粮化学药剂管理。

各库区要严格遵守储粮化学药剂运输、使用、回收的管理,切实防止储粮化学药剂丢失、自燃、爆炸、泄露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7.12•【字号】衢农专〔2019〕58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衢州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农专〔2019〕58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衢州市财政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衢农发〔2019〕11号)精神,为推动水稻绿色增产技术示范推广,深入推进我市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现就2019年衢州市级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围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安全生产,强化行政推动,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推动高产优质品种、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现代组织方法、科学工作机制向面上辐射推广,集中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

二、创建原则(一)水稻绿色高产创建示范片要求安排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

(二)示范地点要求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土地平坦、集中连片面积较大。

(三)绿色高产创建工作力度大,尤其是乡镇政府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行政和技术责任到位。

三、创建目标2019年全市共建立千亩示范片30个,百亩示范方100个。

(一)百亩示范方:早稻平均亩产550公斤,单季晚稻平均亩产700公斤,双季稻平均亩产1100公斤,比示范片所在乡镇该作物的平均亩产增10%以上,并辐射带动面上均衡增产。

(二)高产攻关田:早稻亩产超过650公斤,单季晚稻亩产超过850公斤,双季稻亩产超过1150公斤。

四、工作重点(一)推广高产优质品种。

农牧厅关于2019年全省种植业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

农牧厅关于2019年全省种植业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

全文共计4576字农牧厅关于2019年全省种植业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
农牧厅关于2019年全省种植业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委),省农垦集团公司,xx马场:
2019年,全省种植业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农民增收为目标,稳定粮食生产,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力推进创新驱动,大力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推进全省种植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稳定粮食生产,着力提升粮食产能
要把稳定粮食产量作为前提,把提升粮食产能作为根本。

狠抓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靠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要加快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优先选择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的区域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

稳定陇东等小麦主产区面积,重点发展优质小麦,确保夏粮总产稳定在x 万吨左右。

巩固提升秋粮优势产区生产水平,提高以全膜双垄沟播技术为主的关键增产技术应用水平,力争秋粮产量稳定在x万吨以上,
1。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9.03.22•【字号】黔农发〔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牧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坚决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扶贫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农村主任局长会议安排,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全力推进的农村产业革命,紧扣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持续推动质量兴农和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我厅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2019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组织制定了《贵州省2019年种植业工作要点》。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落实,为实现产业兴旺、乡村振兴、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附件:贵州省2019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农发〔2019〕15号).pdf2019年3月22日附件贵州省2019年种植业工作要点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我省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如何在2018年全省农村产业革命取得历史性突破的基础上,实现连胜再捷,稳定粮食生产,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巩固种植业发展好形势,对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2019年全省种植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坚决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农村主任局长会议安排,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适应形势变化对种植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粮食生产,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的意见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的意见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10•【字号】榆政办发〔2019〕51号•【施行日期】2019.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的意见》(陕政发〔2019〕16号),稳步提升全市粮食产能,切实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按照“强基础、提产能、保供给”的要求,突出优势产区、突出口粮、突出高品质,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划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打造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76.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1133.9万亩;到2023年,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高标准农田80万亩,实现“藏粮于地”。

进一步优化区域规划,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健全科技示范体系,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到2023年,全市粮食规模化生产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实现“藏粮于技”。

推进马铃薯主食化和民间储粮行动,实现“藏粮于民”,确保粮食供需基本平衡。

二、工作措施(一)提升持续发展能力1.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与建设。

加快完成全市185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实现上图入库,制定保护政策,健全资产管护机制,开展卫星遥感监测,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粮田“非粮化”。

整合农田整治、农田水利、耕地质量提升等项目,集中投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采取整乡、整县推进,力争5年基本建成旱涝保收、地力提高一个等级、适合机械化作业的高标准粮田。

2.加快中低产田改造。

按照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在南部丘陵沟壑区大力整修宽幅水平梯田,加强淤地坝、沟道工程建设,拦蓄土肥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1.13•【文号】国办发〔2019〕50号•【施行日期】2019.11.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不强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

为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区域,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建设管理,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夯实基础,确保产能。

突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优势区,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据自然资源禀赋和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根据各地农业生产特征,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标准和内容,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2.15•【文号】农办质〔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质〔20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精神,做好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部制定了《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

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19年2月15日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2018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农业质量年行动为主线,统筹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5%。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实现乡村振兴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义重大。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要求,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一)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

新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

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清理一批不适应的标准,制定一批绿色、优质、营养方面的行业标准和生产规程。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针对性启动制定一批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方面的标准。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

三区:西藏、四省藏区(青海、四川、
甘肃、云南 ) 、南疆四地州 ( 和田地 区 , 阿克苏地区 , 喀什地区 , 克孜勒苏 柯尔克孜自治州) 三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 肃临夏州
“三区三州”
二、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稳定粮食产量: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 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持在15.46亿亩以上 2、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恢复启 动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推进重金属污染耕 地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 农业一起抓、坚持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
到实处,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
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Thanks
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监看视频监控,共同参与治安
防范,从而真正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因为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称之为“雪亮工程”。
七、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
“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落实
3、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4、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 5、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
三、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1、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
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4大任务),中央财政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 予奖励。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 居环境整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 2、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实施力度,实现具备条件 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 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鼓励地方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3、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4、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三北”地区退化防护林修复。落实 河长制、湖长制,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 5、强化乡村规划引领: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21•【字号】邓政办〔2019〕37号•【施行日期】2019.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邓政办〔2019〕3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牧〔2019〕21号)精神,我市作为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县市。

为科学指导我市粮改饲试点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经研究制定了《邓州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6月21日邓州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按照《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牧〔2019〕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实施“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发展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水平和农牧业综合效益为目标,以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和专业化青贮生产企业为主体,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豆类、构树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业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出一条具有邓州特色的生态循环、优质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二、项目实施期限及任务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由各乡镇政府、街区办事处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项目组织实施,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中央一号文件的解读---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9中央一号文件的解读---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 金融扶贫、社会帮扶、干部人才等政策措施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各级财政优先加大“三
区三州”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对“三区三州”外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
的深度贫困地区,也要统筹资金项目,加大扶持力度。
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会化服务。加快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
全节水激励机制。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深化集体林 权制度和国有林区林场改革。大力推进农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02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 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按照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的原则, 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意见。调整改进“黄箱”政策,扩大“绿箱” 政策使用范围。按照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取向,完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研究 制定担保机构业务考核的具体办法,加快做大担保规模。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 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 局规划,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 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
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业向小城镇集聚发展,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乡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2•【字号】办字〔2019〕9号•【施行日期】2019.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19年“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粮改饲试点工作,根据《2019年河北省“粮改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河北省奶业振兴规划纲要”的实施,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和奶业振兴为主攻方向,坚持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农民主动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的积极性,推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降低饲草料成本,促进草食家畜养殖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实现种养双赢。

二、基本原则1、种养结合,草畜配套。

根据我市草食畜种、存栏量及规模化程度,坚持“为养而种、以养带种”,合理确定饲草料品种及种植规模,实现草畜配套、就近转化,确保生产的饲草料销得出、用得掉、效益好。

2、分类指导,技术支撑。

尊重种养双方意愿,根据我市农业资源条件、种植制度和种植习惯,合理选择粮改饲的种植模式,推广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优质饲草料,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3、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注重市场需求主体的作用,有效激发养殖企业、家庭牧场和专业收贮加工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三、发展目标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高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近年来,各地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推动了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

但在项目任务落实过程中,部分地方和单位还存在认识不够到位、重点不够突出、操作不够规范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强调,要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小农户生产托管促进工程,不断提升生产托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

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以下简称“项目任务”),支持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意义重大。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1.21•【文号】中农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农发〔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农办、农业局,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扎实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农业农村发展稳中有进,农业再获丰收,乡村振兴开局良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局抓重点,担当作为抓落实,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稳定粮食生产,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如期推进,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模拟36题答案解析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模拟36题答案解析

一、单选1.C【解析】本题考查党政专题。

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2019年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这是21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2.C【解析】本题考查党政专题。

2019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2019年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文件共分为8个部分,故C与题意相符,当选;《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共分12个部分49条。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3.A【解析】本题考查党政专题。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党中央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

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4.B【解析】本题考查党政专题。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5.D【解析】本题考查党政专题。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稳定粮食产量。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亿亩。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6.28•【字号】川农函〔2019〕445号•【施行日期】2019.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445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财政局: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我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动物防疫、农业生产救灾等专项资金。

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中支持动物疫病防控资金与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一并下达。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2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218号)《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73号)、《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74号)、《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75号)、《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76号)下达资金。

为指导各地做好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9〕6号)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确保政策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硬任务”,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重中之重、优先发展战略定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以产业兴旺为重点,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9.07.01•【文号】农办计财〔2019〕44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19年中央财政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2018年9月21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2019年3月8日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一系列部署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基础的重要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和大豆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和大豆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和大豆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10•【文号】发改农经〔2022〕361号•【施行日期】2022.03.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和大豆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22〕3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大荒农垦集团:保障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关键之年,确保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意义重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都对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明确部署。

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抓好农业生产相关工作,细化分解任务要求,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以上。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一底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主产区要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主销区要切实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产销平衡区要确保粮食基本自给。

落实《农业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2021—2030年)》和《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总体方案》的部署,着力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粮食产业发展质量。

黄淮海等冬小麦主产区重点要应对小麦晚播等不利影响,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春季田间管理,促进弱苗转壮。

双季稻主产区要大力开展集中育秧、机插机播等社会化服务,切实稳住早稻面积。

东北地区要统筹处理好大豆和玉米的关系,科学安排种植结构,发挥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2019年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2019年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2019年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22•【字号】项政办〔2019〕36号•【施行日期】2019.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2019 年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项政办〔2019〕36号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项城市2019年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7月22日项城市2019年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快我市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发展,推进布局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根据《2019年周口市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暨蔬菜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周农种植〔201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产业发展思路,稳产能、调结构、转方式、促融合,通过行政推动、示范引导、机制创新、产业融合,推进区域化集中布局,强化科技支撑服务,创新生产组织管理形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围绕全省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要求,高标准打造我市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推动我市优质专用小麦生产高质量发展,引领带动我市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围绕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建设一个10万亩的优质小麦生产示范区,重点打造两个1万亩的优质小麦生产核心示范区和建设一个160亩的试验区。

核心示范区内,要全部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构建从产前到产后、从生产到销售全产业链条的产业发展模式。

通过示范引导辐射带动,2019年秋播全市优质专用小麦种植面积要达到20万亩以上,并全部实现订单种植,2020年秋播达到23万亩以上。

粮食生产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项目工作总结3篇

粮食生产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项目工作总结3篇

粮食生产绿色高产高效创立示范项目工作总结3篇粮食生产绿色高产高效创立示范项目工作总结1为推动全州粮食生产绿色高产高效创立活动,进一步增强八宝米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2018年,文山州土肥站在广南县八宝镇实行优良稻“微生物+配方肥”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1片。

项目以绿色、高产、高效创立为目标,以地区优良稻生产基地为重点,增强政策扶助和科技推行,环绕“精、调、改、替”技术门路展开化肥减量田间试验、示范。

在文山州农业局的领导下,文山州土肥站精心组织实行,经过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项目实行获得较好的见效。

一、实行概略1.实行地址和规模(1)示范区:成立优良稻绿色高产高效创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1片,示范面积10500亩,占任务10000亩的105%,散布于八宝镇的河野、八甲等8个村委会72个村小组4325户,家产的发展带动建档立卡贫穷户186户837人;此中核心示范样板达成214亩,占计划200亩的107%,散布于河野村委会八宝鑫鸿农作物栽种合作社的“八宝贡米”生产基地内。

项目区依照一致标准建立标记牌,注明项目名称、规模、产量指标、技术路线、技术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等,方便周边农民学习,同时接收社会监察。

项目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100%。

(2)田间试验:依照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2011)订正版》要求,参照《2017年云南省耕地质量提高与化肥减量增效补贴项目田间试验、示范方案》,以观察在同样配方下,采纳高效新式肥料(微生物菌肥)后,分别减少化肥氮肥、磷肥用量的10%和20%的成效。

设置一般介绍施肥量(ck)、介绍施肥量+微生物菌肥、介绍施肥量减10%+微生物菌肥、介绍施肥量减20%+微生物菌肥四个办理,三次重复实行。

试验安排在八宝鑫鸿农作物栽种合作社优良稻的栽种基地—河野村委会召南村小组,试验优良稻品种为八宝谷2号。

试验田基础土壤理化性为;ph7.2、有机质29.7 g/kg、碱解氮79mg/kg、有效磷43mg/kg、速效钾52 mg/kg、土壤容重1.32g/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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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战略产业自给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促进生态修复,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2019年粮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为指导,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计发〔2019〕14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丽政发〔2019〕26号)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围绕守住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这条底线,遵循农业“产业绿色化、绿色产业化”的原则,以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为重点,以科技创新、经营创新为动力,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落实各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1、落实粮食规模种植扶持政策
落实稻麦规模种植扶持政策。

以提升产能、扩面增产、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提升全程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能力,通过政府推动、政
策拉动、流转驱动、示范带动、服务促动等措施,坚持“谁种补谁、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导向,稳定完善“大户用直补、散户补服务”的扶持政策,提高政策激励效应。

现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扶持政策如下:对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2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280元的补助;对为散户提供水稻机械化育供秧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给予每亩50元“以奖代补”补助;对为散户提供水稻机械化插秧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给予每亩50元“以奖代补”补助;对为散户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服务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给予每亩50元“以奖代补”补助;对美丽业态建设以村为单位连片种植油菜等其他作物50亩以上的农户,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对以村为单位连片种植荷花、茭白等水生作物20亩以上的农户,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

2、继续实施旱粮生产直补政策。

积极扶持培育旱粮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扎实开展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加快推进旱粮生产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产业化、效益化发展。

加大力度扶持林下经济间作套种旱粮和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发展,拓展旱粮发展空间。

对经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申报,农业部门认定的在旱粮生产基地(连片30亩以上)内种植大豆、马铃薯、蚕(豌)豆、杂豆、高粱、荞麦、番薯、玉米和山稻等旱粮作物的种植者,按种植旱粮的土地面积给予每亩150元的直接补贴;对在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3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
达50%以上的种植者,按“三园”间作套种给予每亩100元的直接补贴。

3、开展金融支持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对信用好、还贷能力强,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上或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等粮食生产规模主体,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

贷款合作金融机构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储银行。

相关金融机构要强化为农服务意识,积极执行贴息政策,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有效满足种粮大户的贷款要求。

继续实施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对参加水稻、大小麦政策性保险的农户,保费由财政支付。

4、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工作要求。

(1)扩大宣传服务。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通过农民信箱、广播以及发放政策明白纸等途径,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要加强与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的联系,帮助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和效益,促进农民的增产增收。

(2)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坚持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贴资金。

乡镇(街道)、村负责各项政策落实、组织申报、建档和公示等工作,并加强对本辖区内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补贴统计数字真实、准确。

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如发现申报主体虚报补贴面积,取消该粮食生产(服务)主体申报规模种粮(服务)补贴资格。

(3)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公开公示制度。

享受各项政策补贴的申报主体、申报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拟补贴资金必须在各个乡镇(街道)或村醒目位置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并附举报电话。

所有补贴到农户的资金发放清册书面和电子档案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后,在松阳政府网公示一周。

补贴资金通过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发放到相关农户。

三、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
加强动态监管,强化用途管制,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立项实施多年生经济作物、水产养殖、林业等非粮食类政府投资扶持项目。

坚决遏制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确保功能区耕地全年必须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

坚持保量为基、提标为要、增效为本的原则,加强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改进社会化服务,抓好稳粮增效高效模式示范及绿色有机粮食产品基地创建,全县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面积0.5万亩。

四、引导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加快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引导其开展粮食生产主要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推进粮食生产环节的规模经营。

五、深化粮食稳面增产绿色增效行动
1、大力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和化肥定额制施用。

农业执法
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强化检查督查和专项执法。

农资经营单位要依法做好进销货台账记录工作,依托农资溯源平台促进农药购销实名制政策落实。

推广应用水稻病虫生物防控、翻耕灌水灭蛹、虫害自然抑制等绿色防控措施和高效(生物)农药替代,机械深施、种肥同播、侧深施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水稻肥药减施增效、科学高效施用综合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

继续实施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

2、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

按照“保护能力、藏粮于地,稳面提质、绿色高效,需求引领、优化结构”的要求,全面深化粮食稳面增产和绿色增效行动。

广泛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农资、送信息、送服务”等“五送”活动。

及时发布年度粮食生产主推品种和技术,倡导主推甬优系列、中浙优系列等超级稻品种和优质鲜食旱杂粮品种,做好新品种的引进、展示和示范推广工作。

加强示范引领,推进海拔600米以上区域绿色粮食生产基地建设,2019年完成0.25万亩。

建立3个省级旱粮绿色高产高效百亩示范片、1个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百亩示范片。

加快适宜我县实际的高性能农业机械装备的应用,加强农艺与农机的结合,推进粮食生产“机器换人”;积极创新农作制度,大力推广粮经新三熟循环技术,推进粮经结合、水旱轮作、“千斤粮万元钱”等高效生态模式推广应用,提高生产效益。

六、抓好粮食订单收购和储备
严格执行省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继续执行“粮食订单”奖励政策,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县级储备稻谷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奖励,继
续对上年度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鼓励农户多种粮、多售粮。

松阳县2019年粮食生产主要指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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