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委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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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41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层党委议事规则》已于2014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层党委议事规则
版本
起草
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
设办公
室
分管
领导
审核
制度建
设领导
小组
签发
人
是
否
修
订
签发
日期
下次
评审
日期
2014
胡
可王悦
刚
全体成
员
王
超
全体成
员
郭守
国
-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政工部
部门
实施
及完
党建综合管理善执
行人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基层党委议事规则
(政工【2014】第11号)
1 目的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2 适用范围
直属党委及所属三级单位党组织。
3 职责
政工部
负责督导各级党委落实好本规则。
各单位党组织
负责做好落实本规则的具体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议事原则
4.1.1 民主集中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4.1.2 议大事原则。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全局高度,本着决策共谋、责任共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对关系全局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应先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两个以上方案经反复研究后方可决定。
4.1.3 定期汇报原则。党委(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设。
4.1.4 群众路线原则。党委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党委决策、决议和意见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党委讨论研究问题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并就相关问题介绍情况,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4.1.5 实事求是原则。党委(支部)议事、决策要从实际出发,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把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
议事范围
4.2.1 党委(支部)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4.2.1.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
织的指示、决定的实施措施和意见。
4.2.1.2 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
4.2.1.3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2.1.4 基层党组织的设立、调整、撤消以及通过选举产生的基层委员会的批复;党群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和定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4.2.1.5 党组织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4.2.1.6 党群干部的管理、考察、任免、调配、奖惩;后备干部和老干部的管理工作;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
4.2.1.7 党代会、工代会、团代会的主要议程及筹备方案,职代会的议题、报告和决议。
4.2.1.8 审批或决定对党员的处分和对党员中层干部撤消党内外职务以上的处分,决定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总支、党支部的处分。
4.2.1.9 对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进行审批。
4.2.1.10 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等的表彰奖励和对上一级党组织表彰奖励的优秀党员、先进党组织的审批申报。
4.2.1
4.2.2 党委(支部)会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4.2.2.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决策。
4.2.2.2 重大战略决策。包括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决策,涉及公司重大改革、发展的思路和措施等。
4.2.2.3 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包括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资本运作、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
4.2.2.4 重大年度工作安排事项。包括年度综合计划及其他年度重大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年度工作报告等。
4.2.2.5 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4.2.2.6 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
4.2.2.7 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的调整。
4.2.2.8 企业干部任免和管理干部的人事变动,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4.2.2.9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4.2.2.10 职工奖惩方案,重大事故(事件)、违反政纪案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