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新,公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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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

二、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三、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

四、专业咨询员自校1、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2、自校的主要内容:(1)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2)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真确、合理;(3)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4)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真确,理由是否充足;(5)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6)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3、专业咨询人员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

应说明而未说明,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

4、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

五、项目负责人审核1、项目负责人是指受咨询企业的委派和授权,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负责咨询合同履行,主持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造价咨询企业质量控制制度

造价咨询企业质量控制制度

造价咨询企业质量控制制度XXX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第一节三级质量控制制度为有效进行公司造价咨询业务的全面质量管理,明确和落实内部质量审核制度,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正确性、完整性、科学性,制定本质量控制制度。

一、根据造价咨询公司工作特点,本公司适合实行三级质量控制制度:预算人员自检、部门经理复核、总工程师审核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二、质量控制制度明确了不同岗位的质量管理职责,最本质的目标是全面控制好公司的造价成果质量。

复核及审核的目的是层层把关,筛选可能存在的错误并给予纠正,真正的质量控制在于每名技术人员都要对自己的工作内容全面负责。

第二节岗位质量管理职责1、总工程师岗位质量管理职责:1.1、总工程师对本公司出具的造价成果的质量进行最终审核,对本公司技术质量总负责;1.2、总工程师属第三级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1.2.1、审核送审造价成果资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合理;1.2.2、审核部门经理对预算职员提交的造价功效是否进行了复核,及其纠正及补充是否恰当和准确;1.2.3、审核常规工程的总指标数据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审核特殊工程的关健节点造价内容是否正确,对部门经理及预算人员分歧较大处重点审核与确认;1.2.4、对总工程师审核前的未确定的技术事项做出技术决策;1.2.5、审核咨询报告书结论措词是否严谨合理,格式及内容表述是否满足委托合同约定的要求;1.2.6、如审核后发现有疑义或错误之处,需及时与部门经理或预算人员沟通,督促预算人员予以修改或完善;1.3、组织制订大型和有重大影响项目的咨询实施方案;1.4、解答咨询业务进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对重大疑难问题及专业上的分歧,提出处理意见;1.5、针对造价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构造相关技术职员参与研讨互动,提高全体技术职员专业水平;2、部门经理岗亭质量管理职责:2.1、部门经理对本部门预算职员提交的造价功效进行复核,对本部门的技术质量负责;2.2、部门经理属第二级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2.2.1、预算职员的提交的造价功效文件内容是否包含了咨询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2.2.2、抽查预算人员的工程量计算稿,是否有明显的输入性错误;重点复核关健的综合单价是否合理,常规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在合理范围内;2.2.3、跟进了解预算人员的提交的造价成果所采用法律法规、标准、计价依据等是否符合委托合同约定或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2.2.4、复核预算职员的咨询报告书格式及内容表述是否满足委托合同约定的要求,有无文字及标点符号等方面错误;2.2.5、部门经理如发现发现有疑义或错误之处,需及时与预算人员沟通,责成预算员予以修改或完善;2.4、部门经理宜组织本部门对共同完成某项目的预算人员进行互检;2.5、部门经理应帮助本部门预算人员解决技术问题。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质量控制制度范本一:正式风格1. 介绍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高质量标准。

本文档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并应严格执行。

2. 质量管理组织2.1 质量管理部门2.1.1 职责: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监督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

2.1.2 组成:质量经理及其团队。

2.1.3 质量经理职责:负责制定公司的质量目标和策略,并监督其实施。

3. 质量控制流程3.1 项目启动阶段3.1.1 质量计划编制:制定项目的质量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的质量目标、监督措施和质量控制流程。

3.1.2 质量资源配置:确定项目中所需的质量管理资源,并进行适当的配置。

3.2 设计阶段3.2.1 设计质量控制: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审查和验收设计文件进行质量控制。

3.2.2 设计变更管理: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确保变更符合质量要求并进行适当审批。

3.3 施工阶段3.3.1 施工质量控制:根据监理要求,进行现场质量控制,包括材料验收、工序验收、定期检查等。

3.3.2 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避免事故发生。

4. 质量记录与报告4.1 质量记录:对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记录,包括设计文件审查记录、施工巡检记录等。

4.2 质量报告:定期向项目经理和客户提交质量报告,总结项目的质量状况和改进措施。

附件:质量管理相关的文件模板、质量控制工具的使用手册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监理要求:指根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要求。

范本二:简洁风格1. 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高质量标准。

2. 组织结构2.1 质量管理部门2.1.1 职责: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监督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

2.1.2 组成:质量经理及其团队。

2.1.3 质量经理职责:制定公司的质量目标和策略,并监督其实施。

造价咨询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全面质量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业务质量控制,明确各级人员的业务质量控制责任,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关执业标准及行为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工程建设工程审计鉴证、司法鉴定、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招标代理等业务的开展。

第三条制订本制度的目标是合理保证本公司及其人员:(一)遵守法律、法规、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咨询(投资)工程师、招标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二)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审核报告、鉴定报告、咨询意见及建议。

第四条为实现上述目标,本公司制定包括本制度在内的完整的业务规范体系。

本制度仅进行原则性规定,具体要求在相关业务规范中予以明确。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以及本公司业务规范体系的人员,按照《风险责任管理办法》、《业务质量控制标准》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予以查处。

第二章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第六条本制度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一)业务质量保障体系;(二)职业道德规范;(三)人力资源管理;(四)业务执行;(五)业务档案管理;(六)监督与控制。

第三章业务质量保障体系第七条公司设置质量标准部,负责统筹公司质量控制的开展工作,对各业务部门/分公司出具的成果性文件、归档的相关资料进行检查、监督。

公司各分管业务部或分公司的业务副总经理负责对本业务部或分公司各业务实施进行过程的质量监督,并对出具的成果性文件进行复核。

第八条本公司各项业务实施将每个项目组人员划分为项目风险控制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经理和助理等四级,并明确了相应级次人员的职责。

出具的成果性文件应经过如下三级复核程序后方可出具:项目负责经理审核(一审)——部门经理审核(二审)——业务部或分公司项目风险控制人(或副总经理)审核(三审)。

本公司实行项目负责经理负责制。

项目负责经理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是出具报告的签字造价工程师。

非造价工程师担任项目负责经理必须经公司同意。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5月4日修正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5月4日修正版)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5月4日修正版)(2006年09月28日建设部令第141号发布,2015年05月0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八)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一)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1. 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3. 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

4. 专业咨询员自校4.1 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4.2 自校的主要内容:4.2.1 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4.2.2 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真确、合理;4.2.3 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4.2.4 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真确,理由是否充足;4.2.5 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4.2.6 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4.3专业咨询人员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

应说明而未说明,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

4.4 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

5. 项目负责人审核5.1 项目负责人是指受咨询企业的委派和授权,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负责咨询合同履行,主持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一、全面质量控制制度:1、选择优秀的从业人员。

聘用的人员应当符合:(1)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3)有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工程管理、概预算、施工技术、设计等相关知识和技能;(4)有较高学识水平和职业判断力、应变能力、决策能力。

2、配备的各级领导职位人员要懂业务、善管理。

职位代表责任、代表付出的劳动量、也代表报酬量,应各在其位、各思其责,确保履行职务不渎职,实施职责不越权。

3、培养良好的内部环境和氛围:(1)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编制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树立质量第一、信誉第一,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创一流的业绩;(2)具有专业胜任能力,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学历,特别是重要业务项目的负责人一定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有较强的实际业务操作水平,有纵观、驾驭全局的能力;(3)各业务部要经常考察每个执业人员的情况,了解其实际工作胜任能力,便于合理的适应不同业务人员的合适人选;(4)建立严格的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对每项业务严格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尤其外勤工作的现场指导、监督,保证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审计准则;(5)建立严格的考核晋升制度。

对各部门每个人的业务成绩、专业水平、执业纪律、诚实态度、风险意识、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提升、晋级或批评、降级甚至辞退,促使其各部门和个人都有一种上进心和危机感;(6)公司建立资料室并及时充实、更新专业资料,以保证执业工作的需要。

4、加强后续教育,造价工程师及概预算人员每年参加省培训外,每个部每月不得少于三天的业务和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以提高员工的执业技能,保证执业质量和效率,赢得更高的信誉。

5、签订好业务合同书。

不管处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仔细、认真推敲合同书的条款和用语,签订好业务合同书,业务合同书应由部门经理拟稿,经技术负责人核准签字。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三篇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三篇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三篇篇一: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1. 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

2.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3. 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

4. 专业咨询员自校4.1 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4.2 自校的主要内容:4.2.1 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4.2.2 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真确、合理;4.2.3 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4.2.4 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真确,理由是否充足;4.2.5 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4.2.6 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4.3专业咨询人员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

应说明而未说明,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

4.4 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

5. 项目负责人审核5.1 项目负责人是指受咨询企业的委派和授权,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负责咨询合同履行,主持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

造价咨询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造价咨询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咨询负责人要对项目的咨询过程进行记录,并完整保存工作底稿,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向公司技术负责人及委托方咨询组汇报,必要时向咨询组认定的需要汇报的机构。

项目咨询中涉及工程变更或者其他影响项目投资及违反政策等重大事项,我方将填列反馈意见表保证重大事项的咨询落实处认定。

对项目咨询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不定期的分析。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咨询人员应回避参预咨询服务工作:A.与委托项目的被咨询单位负责人或者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的;B.与被咨询单位存在其他直接厉害关系的,可能影响造价客观公正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咨询人员应退出造价咨询工作:A.咨询服务过程中咨询人员的业务能力无法胜任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需退出重新安排咨询人员的;B.咨询服务过程中由于咨询技术人员未按规范操作,不听劝阻,操作失误,给项目咨询带来信誉上的严重后果和重大风险的。

由于上述原因,须另派造价工程师继续此项目或者重新进行咨询服务工作的,在后续咨询服务工作期间,原咨询服务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地做好配合工作。

以维护有关方面和国家的利益。

造价咨询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业务中,对其所取得和了解到的资料、情况,都应当按照有关的规定,严格保守秘密。

明确咨询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提高咨询人员的高度责任心,对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的人员加强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项目组成员将赋予严惩。

建设项目造价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工程成本的真实性,关系到成本控制和筹集资金工作的成败,所以在造价咨询业务实施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不能出现任何差错,造价咨询人员必须高度负责,认真对待,为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质量控制方法及具体措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1)按公司管理制度由上而下顺序推行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标准。

(2)思想教育、加强组织、强化专业水平、落实责任,将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

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确保服务热情周到。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控制制度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控制制度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控制制度XXX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成果文件质量控制制度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降低误差率,预防质量事故发生,提升成果文件质量,根据国家及山西省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的一般原则公司造价咨询项目质量管理遵从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全员参与、方法系统、持续改进、以及基于事实的决策等原则。

二、质量管理具体制度(一)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公司造价咨询项目质量控制采取三级复核制。

一级、二级复合由各项目部负责,三级复合统一由技术质量部负责。

三级复核均为全面复核,可以分别不同侧重点。

各项目部项目执业人员在编制实施方案时,需在委托方的要求时限内,统筹安排进度计划,为三级复核预留必要的作业时间。

专业造价咨询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和一级复核。

对项目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是不是完整齐全、实在有效;检查是不是完成了拜托任务书划定的全部内容;接纳的律例、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代价等根据是不是正确合理;工程计量范围是不是与招标文件(或合同)的范围相符,是不是与设计图纸同等;工程量清单列项、清单特征及工程量计算是不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工程量计算是不是正确,是不是有遗漏或重复计算;项目取费标准、计价原则是不是符合相关划定,根据是不是充分详实;材料订价是不是合理,建设单位(拜托方)对人工、材料、机械订价是不是有具体要乞降划定,人材机代价是不是按招标文件(或合同)划定的标准(规则)计算;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是不是按拜托方要求计入,是不是符合相关划定;咨询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实、会议纪要、现场查勘取证等文件资料是不是完整、有效;报告文件、汇总表、指标分析表、计算式和工作初稿、工作联系函、会议纪要等附件是不是齐全;对重要事项、争议问题、处理结论等是不是做了必要的介绍说明,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须在流程单上特别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一级复核人员负间接责任。

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办法

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办法

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实施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全面管理,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充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科学性,真正贯彻竞争机制,奖励先进、淘汰落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所有业务范围。

第二条、公司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文件的质量实施专业造价人员自行校对、项目负责人校核、技术部负责人审核、实施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第三条、公司承接的造价咨询业绩必须经过三级复核,作业过程联络及成果文件使用公司专用邮箱发送,否则一律视为工程造价咨询非正常业务,不得进行酬薪结算。

第四条、在陕西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是公司和造价咨询从业人员或合作人员的补充条款,。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五条、公司出具造价咨询成果,实行逐级审核制,由专业造价人员自行校对、项目负责人校核、公司造价技术负责人审定,必要时组织专业专家进行评审后方可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第六条、审核程序、原则1、由公司指定项目负责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编写“造价咨询项目编制统一规定”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和按业主要求编写咨询工作实施方案,并提请造价咨询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造价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作为开展特定项目造价咨询各项工作的指导性作业文件。

2、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审核时应提交计算底稿、编制说明、指标表等基础资料。

3.若校核人同时作为专业造价人员的,校核由审核人授权非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若校核人同时作为审核人的,审核由公司负责人授权其他人担任。

4、审核时做好审核记录,对存在问题或疑问提出审核意见,通知作业人及时修改、完善工作底稿。

第三章、审核程序和内容第七条、专业造价人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具有造价员或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造价咨询公司完整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完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管理,规范运营,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司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维护公司利益,共同推进公司发展。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室、各部门及岗位。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总经理室及各部门的决策和执行。

第七条总经理室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领导公司经营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及岗位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和业务需求,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招聘。

第十一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四、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应按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五、质量控制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实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工程造价咨询质量。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需经过三级复核,确保咨询结果准确。

第十八条公司对咨询项目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客户满意度。

六、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公司实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整理、归档技术档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档案室,负责技术档案的保管、查阅和借阅。

七、保密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保密制度,确保公司秘密不外泄。

第二十三条公司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二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利用公司秘密谋取私利。

八、奖惩制度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末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立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工程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视管理,应当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承受委托,对建立工程投资、工程造价确实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效劳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老实信用的原那末,不得伤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发展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视管理工作。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视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视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加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 3 年;(二)企业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资本总额的 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6 人;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 万元;(八)企业近 3 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造面积不少于 10 平方米;(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根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 3 年内无本方法第二十七条制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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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制度化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本公司在同行业中的竞争能力,有效实施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全面管理,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充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审校核后交造价部主任检查初审、专职复核人复核、造价咨询副总经理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人员在开展造价咨询业务时均需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公司出具造价咨询成果,实行逐级审核制,由各级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签发出具咨询成果。

第五条各级审核人员应当按照以下基本要求审核咨询工作底稿:
1.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审按审核要求整理项目资料送造价部主任初审确认后办理复核手续,造价部留存一份电子初审成果文件,以备核对;
2.复核人员做好复审记录,对存在问题或疑问提出复核意见,作出复核结论,不得对发现的问题私下处理而不记录在案;
3.项目负责人不参与复核本项目,复核人员不参与本人所审项目,审核人员不参与本人所审项目;
4.督促前一级审核人员及时修改、完善工作底稿。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应在三级复核完毕,并确认已经修改、完
善后,和咨询成果文件一起按发文流程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发。

无工程造价
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或流程单上三级复核意见未落实的,一律不得出具咨询成果文件。

第三章审核程序和内容
第七条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完成咨询项目后应先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
负责,然后交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审校核。

第八条自校和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的深度;
2.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正确、合理;
3.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记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
4.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
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足;
5.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
6.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第九条专业咨询人员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校核人员重点校
核的问题在《专业咨询人员报复核前需阐明问题》中说明。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审应将校核后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造价部主任初审后办理复核手续。

造价部主任初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是否按委托单位及交办单约定时间内完成,如未按时间完成原因是什么;
2.提报复核的资料文件是否齐全,该阐明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说明;
3.对交办时及过程中重点交待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落实,对过程中汇报给部门解
决的问题是否落实到位;
4.对报复核前阐明的问题及未决事项进行查看,提出解决意见。

5.对符合报复核的文件在质量控制流程单上进行签字确认。

以上程序完成后
由专业咨询人或项目负责人报至复核部进行复核。

第十一条复核人是指受公司授权,对所复核项目的初步成果文件进行复核,对
项目的成果文件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复核人复核的主要内容:
1.各专业的初步成果是否完成了咨询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其深度是否达到合
同要求和满足使用要求;
2.咨询过程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咨询方法运用是否恰当,提交的技术文件
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3.初步成果采用的各种规范、技术经济标准、经济参数、计算分析公式、计
价依据是否正确、一致;
4.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和数据间、不同专业间的相互关系;
5.了解有关当事人对初步结果的分歧意见及其产生原因,对分歧意见进行分析、判断和选择;
6.初步成果格式是否规范,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是否完整,表述是否严谨、清晰;
7.对《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控制流程单》校核意见进行复核或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复核人发现初步成果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在流程单复核记录表中记录复核意见,并在意见栏中签名后将流程单返回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审,并督促其修改、完善。

第十四条复核人确认修改完善后的咨询成果无误后,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审核人员重点审核的问题在流程表意见栏中记录、签名。

第十五条复核人将咨询成果文件、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审核人负责对公司出具的咨询成果质量承担最终审核责任。

第十七条审核人审核的主要内容:
1.送审咨询成果是否经过前两级人员的详细审核;
2.专业咨询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审对初步成果进行的调整、纠正、补充是否恰当和准确;
3.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对当事人分歧意见较大的结论意见进行重点复核;
4专业咨询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审在流程表中提请审核的重点问题及
处理意见是否恰当;
5.对未决事项作出技术决策;
6.咨询报告书结论是否客观、公正,表述是否严谨、清晰,是否满足委托合同约定的要求;
7.对咨询成果可能产生的执业风险是否予以充分考虑,是否有规避措施。

第十八条审核人如发现报告书草稿及相关文件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栏中进行记录,并应责成和督促相关人员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可召集项目咨询人员共同商定终审意见。

第十九条审核人、复核人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审对咨询成果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由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商定。

第二十条审核人审核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审将咨询初步成果文件、技术文件、工作底稿和相关附件提交委托单位,同时向委托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项目负责人或专业咨询人员根据《征求意见函》书面回复内容进行相关调整修改后报复核人、审核人进行调整说明,并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签发单》签署相关人员意见。

第二十一条复核人、审核人签署终审意见后,将咨询成果文件、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提交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委托人签发。

第二十二条为保证成果质量,质量控制流程程序走完后最终上传或打印的清单或控制价需要复核人再确认一下,以防止上传清单或控制价漏传或编制说明错误等。

第二十二条为保证成果文件质量,公司将抽出部分项目进行外聘专家审核,对查出的问题处理意见按第二十四条执行。

第四章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复核人、审核人在校核专业技术人员出具的初步成
果文件时,检查发现差错按以下规定处理:
由三级复核责任人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控制流程单》进行差错项记录,
差错记录必须由每级复核人及专业咨询人员、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工程造价咨询
成果按三级复核流程及成果文件签发完成后,由复核人、审核人、成果文件签发人
按《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价表》内容进行质量评价得分,按得分对相关人员进
行相应奖罚。

有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专业复核人复核出问题时,对项目负责人及专业
咨询人一并进行扣分,项目负责人扣分按所负责项目的所有人员扣分进行累加,在项
目负责费中进行扣罚。

第二十三条每级复核人对本人的复核质量负责,经三级复核程序完成且成果文
件签发后,由相关人员对由本人复核的成果质量进行评价得分。

复核人员复核完成
的成果文件报审核人员进行审核时,根据审核人记录的错项对复核人进行扣分,每一
差错项扣复核人1分;审核人员审核完成后报成果文件签发时,如成果文件签发人再
发现错误项时,由成果文件签发人在签发意见上记录差错内容,并根据差错项数对复
核人每项扣2分、审核人每项扣4分的处罚,专业咨询人员最后得分为各级复核人
员记录所有差错项累加数进行扣分。

每项质量成果文件归档资料整理齐全,交到部
门签署意见与档案管理人员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后,该项目业务最后结束。

由部门根
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交办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价表》、《工程造价
咨询成果质量控制流程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签发单》记录的相关内容最
后核实完质量成果得分,核算出每项业务提成数额,登记好台账,并核算出复核人质
量效率(最后得分除以100)、审核人(最后得分除以100)质量效率,作为发放复核
人、审核人业务提成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咨询成果文件出具后再出现质量问题的,分一下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1、差错影响造价在1%(不含1%)之内者,不予追究;
2、差错影响造价范围在1%—3%(含1%,不含3%)者,每超0.1%(不足0.1%者按0.1%算)扣减个人提成的5%;
3、差错影响造价超出3%(含3%)者,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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