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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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区控制

性详细规划简介

2018年2月2日

一、规划背景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一直都是城市规划建设实施审批的关键条件。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颁布出台,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示了控规的“法定性”。

柘荣县人民政府为梳理解决早期富源中小企业管委会已出让工业用地,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现柘荣县省级经济开发区控规单元全覆盖,有效实施城乡总体规划,指导建设项目审批规划管理。根据《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柘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柘荣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柘荣县刀剪产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工作指挥部共同委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控规的编制,落实总规和各专项规划的要求,并与在编周边区域的控规衔接,完善片区工业产业布局,指导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区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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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二、编制过程

因柘荣县城总体规划重新调整,同时省住建厅新出台了控规编制导则。原编制的控规不符合现有总规要求和控规导则规定。2017年6月,柘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柘荣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柘荣县刀剪产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工作指挥部共同委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修编《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7年7月,规划形成初步方案。

2017年9月,召开规划初步成果规划征求意见会。

2017年11月,征求柘荣县刀剪产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工作指挥部意见。

2018年1月25日,柘荣县人民政府郑圭冬副县长主持召开《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原则通过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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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内容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规划范围

西至际头茶林里,东至城郊乡的眉洋村,北至城郊乡的上岚前村,南至现状104国道,总用地面积322.81公顷。

(三)建设目标

打造山海协作示范园为基础设施完善、功能布局合理的系统化、规模化、人性化、科学化的新型工业园。

1、便于规划管理部门,开发建设部门在执行规划工作中有据可依。

2、为投资部门的用地选择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力求将山海协作示范园建设成为管理完善、环境幽雅的高标准、高起点、示范型园区。

(四)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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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金刀剪、机械铸造产业为主,食品等传统产业为辅的新型示范园区。

(五)城市人口规模

预测2030年全区共可容纳人口1.1万人。

(六)城市用地规模

规划2030年,城市总用地约322.8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为225.5公顷。

(七)规划结构

根据本区的现状及自然条件,规划以104国道和金剪路为主轴,形成“三心、两轴、三区”的结构布局。

三心:工业区内,在亥窑下村结合原有的村庄用地规划设置一些办公、商业、居住等配套设施,从而形成工业区的综合服务配套中心,以及在整个园区中部位置,依托山顶岚的山体绿地,形成整个园区的两个绿心,形成本区的娱乐活动及视觉中心。

两轴:指南北向、东西向各一条产业发展轴。

三区:根据道路的分隔和产业的集聚形成的五金刀剪产业园、机械铸造产业园、轻工业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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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以居住组团为基本单位,每个居住小区由一到三居住组团组成。居住区的中心位于东南片区内,配套了行政办公、幼儿园、文化中心等居住区级公建,居住小区按照规范要求配套相应的小区级公建设施。规划区建设采用多层和小高层为主的单元住宅形式及社区居住模式,住宅日照间距不得小于1:1.1。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 8.76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71%,人均居住用地面积13.14平方米。主要位于园区东南部,现104 国道西侧。其中服务设施用地0.3公顷。

(1)居住社区组织

本区分 2个居住社区进行管理,为亥窑下社区和美貌岩社区。

亥窑下社区内居住用地 4.61公顷,以二类住宅用地为主,商住混合用地4.19公顷,其中包括远期园区西北侧茶林里、缪厝里、际头、下岚前等自然村庄安置用地,总人口约 0.7 万人。

美貌岩社区内居住用地3.75公顷,以二类住宅用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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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主要为县保障性住房,总人口约 0.4万人。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园区内公共设施主要有行政办公、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宗教用地。总用地面积 3.04公顷,占园区总用地面积的1.35%。

(1)、行政办公:规划于居住组团和机械产业园内布置一处园区办公管理用地。总用地面积1.74公顷,占园区总用地面积的0.77% 。

(2)、文化设施用地:规划于居住组团内文化活动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0.32公顷,占园区总用地面积的0.14%。

、教育科研用地:规划于五金刀剪产业园内教育科研用地。总用地面积0.63公顷,占园区总用地面积的0.28%。

、宗教用地:宗教用地是指规划区内现状分布的三清观、土地庙等用地,用地总面积约0.35公顷,规划予以保留。

3、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7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0.76%,人均用地面积1.56平方米。

(1)商业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用地 1.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55%。

商业设施结合居住片区中心建设,布置超市、零售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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