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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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
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18]64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03
【实施日期】2018.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8〕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工商局、行政审批局和公安局等六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联合执法,把握时间节点,抓紧推进落实,扎实有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
理行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3日
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民政局、石家庄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政法〔2018〕11号)等文件精神,有效解决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就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意识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健康发展而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把握时间节点,抓紧部署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畅通群众反映情况渠道,积极稳妥推进专项治理,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联动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由政府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人社、民政、工商、行政审批、公安、消防、城管、税务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联合执法,畅通监管信息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