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住院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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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工作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病房管理制度医师查房制度住院病人须知医务人员道德规范病人入院须知输血工作管理制度入、出院工作制度医嘱执行制度差错事故防范措施住院部医师职责住院部科室主任职责
住院部工作制度
一、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部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二、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三、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四、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到应收不漏,不该收的不收,自觉遵守国家的物价政策
六、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部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部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一)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出院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
论会。凡死亡的病例必须做病例讨论。
(二)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个科联合举行。或与病理科联合举行。
(三)每次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四)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五)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讲座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例讨论:
(一)各科室定期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每月1—2 次)。
(二)出院病例讨论会可按科举行(由主任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三)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②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③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④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四)一般死亡病列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同讨论,但意外死亡的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会: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四、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
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对讨论。
五、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亡之后的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积极协助。
二、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保持安全通道通畅。
三、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主动搬动。
四、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月大清扫一次。
五、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操作时戴口罩。
六、病员入院时应介绍住院须知,定期向病人宣讲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七、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出清点收回。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护士长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定期(每个月)召开病人痤谈会,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l ~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 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 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 并全面查体。
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 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 确定新方案, 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 系统巡视, 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 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 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
四、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五、护理查房:由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 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六、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内容包
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查房结束后,由院办公室详细记录工作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七、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住院病人须知
一、来院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请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各种诊疗。
二、住院期间,患者不得随意离开病区、病房。如确有急事且病情允许外出,须向主管医师请假和告知护士,并填写离院责任书;擅自离院发生的不良后果均由本人承担。上午治疗时间谢绝探视。
三、住院期间,需要请外院医师会诊,可向经治医护人员申请,如未经允许私自邀请院外医师会诊和使用自购药品等治疗手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危重患者、昏迷患者的物品由家属、亲朋或科室负责人代为保管。除此以外,如有丢失、被盗由个人负责。
五、个人物品摆放整齐,病房必须在22:30前关闭电视。注意节约水电。患者及家属用餐和用开水,详见一楼食堂和开水房的注意事项。
六、为了安全,病人、陪护人员及探视人员不得在病房窗台边、阳台边晾晒和取拿物品;不得在氧气旁、病房内、治疗间吸烟;不得在病区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类;病人及家属不得擅自进入医护办公室、诊疗室、治疗室,不得擅自查阅涂改病历。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并赔偿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病人及其家属对病人的病情享有知情权,医护人员应当告知病人的病情以及将进行的检查和治疗。如有疑问,可以向上一级医生或医务处反映。如拒绝作某项检查治疗,应当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
八、危重病人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按照医疗常规需采取特别护理的以外),应当自行聘请陪护人员24小时陪护,由陪护人员负责病人的全部生活护理。若病人因陪护人员照顾护理不周、疏忽大意等发生意外情况,则一切后果由陪护人员负责。
九、如对医护人员的医护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有不满意之处,或医护人员索要红包、物品,可直接向科领导或政治处、医务处及时反映,不得以“医疗事故”为由在病区内起哄、无理取闹或与医务人员发生不必要的争执。根据公安部、卫生部《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知》之规定:对寻衅滋事、打砸医院、殴打、污辱医务人员的人,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请各位病人在护士的解说下阅读本住院须知后,在护士所提供的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如病人未满十八周岁、神志不清或系精神病人,则由家属履行上述手续)感谢各位病人及家属的理解与支持,请遵照执行。
医务人员道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