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整改措施三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车私用整改措施三篇
按照县廉政办文件要求,我中心近期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集中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接到通知之后,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明确此次整治的内容和工作步骤。同时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主任专门负责,主抓我系统集中整治工作。第二,我们决定在全系统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要求各所属科室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自纠结果。第三,扎扎实实在局机关内部开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的集中整治工作。
二、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本月全体干职工会议上再次强调了我中心的《公务接待用餐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再次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规定,充分认识不正之风存在的根源和危害,提高对这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进行集中整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认真揭摆,自查自纠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自查自纠,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评批的武器,从领导到职工对照党纪政纪条规以及这次集中整治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自我剖析,同时进行了认真揭摆。
通过自查,总的来说,我中心干部职工整体上是好的,能够认真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的各项规定,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约束自已,没有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的违规行为。
一是能够坚持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特别是近年广电系统局机关经费紧张,所以我们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没有参加任何用公款支付的吃喝等活动。公务用餐接待,一般定点进行,接待点要相对固定,同时考虑优质优价原则。所有公务来客接待,由中心办公室按照接待标准,确定接待地点,餐费单上一律注明了接待对象事由和用餐金额。二是公务用车统一调配,源头上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单位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调派。优先保证中心领导工作、电视台交接班(含送菜、检修)工作、新闻部记者紧急用车;车辆的清洗、保养和检修都是定点,没有车现私自出车或私人接车的情况。
为有效根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公车私用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切实解决公车私用方面的突出问题,实现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费用降低、管理规范”的工作目标,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二、整治对象
根据实际情况,我局无公务用车,现有两部执法车。一辆车牌号为:赣B__;另一辆为:赣B__;两部均为江铃宝典皮卡。
三、整治范围
局属各部门。
四、整治内容
1、打着工作及值班的旗号,在正常上班及节假日期间用公车办理私事;
2、打着工作及值班的旗号,在正常上班及节假日期间用公车接送小孩及亲朋好友;
3、打着工作及值班的旗号,在正常上班及节假日期间用公车拉运私人东西或搬家;
4、打着工作及值班的旗号,在正常上班及节假日期间用公车下乡游玩;
5、其它公车私用行为。
五、工作措施及步骤
(一)工作措施
为彻底治理及杜绝公车私用行为,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局公车私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工作步骤
1.自查自纠。此阶段工作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如实填写公车私用行为自查表。
2.专项检查。局专项整治小组对值班及节假日期间重点检查。检查工作采用暗访、听取汇报、集体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在重要节假日时段,对值班用车以及封存的执法车辆进行明查暗访。
3.评估总结。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及整改方向,并在本单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现场检查、座谈了解、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要求。要严肃认真对待整治工作,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坚决整治公车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简单应付,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以及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及问题反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效果不好的,将通报批评,对顶风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违规的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公车管理使用,实现公车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务用车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1、整治的范围: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2、整治的内容:
(1)不准公车私用。禁止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学习驾
驶、接送子女、亲属等非公务活动。
(2)不准警车他用。禁止司法行政机关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警的同学、朋友、战友、老乡借用。
(3)不准违规驾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驶;不准有超速、闯红灯、逆行或在非机动车辆道路行驶等违规驾驶的行为;严格执行警灯、警报器使用规定,非执行公务不得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
(4)不准乱停乱放。严禁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严格遵守文明城市创建的规定,在市区内不得将公车停放在禁止停放的区域。
(5)不准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全系统公务用车应当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30日以前)
组织全体人员(包括聘用驾驶员)学习省厅制定的《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暂行办法》,学习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教育,提高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的自觉性。
2、全面自查阶段(10月31日至11月20日)
对照集中整治的内容,找准自身的不足和公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3、集中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
针对全系统公车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迅速集中整顿,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