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标准、新检规综合介绍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标准、新检规介绍
资料性附录
·新增附录F“梯级和踏板动载扭转试验示例”
·
• 新增附录J“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和 楼层板表面防滑性能的确定”(参考DIN 51130)
• 新增附录K“对鞋类等物体在围裙板表面滑动 性能的确定”(参考DIN 51131)
二、标准主要内容介绍
重大危险清单介绍
机械危险
1、与维修人员的相关风险
·和GB 16899-1997相比数量上增加20个
术语和定义
·术语数量:30个 ·和GB 16899-1997相比数量上增加21个 ·以“最大输送能力”取代“理论输送能力” ·以“名义速度”取代“额定速度” ·新增“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可编程电子安全
相关系统(PESSRAE)” ·新增“安全完整性等级(SIL)”理念 ·提出了“自动人行道是机器,即使在非运行状态下, 也不能当作固定楼梯或通道使用”的要求
前言
·列出了推荐性内容的条款及附录
·列出了与GB 16899-1997的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列出了与EN 115-1:2008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列出了编辑性修改的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数量:42个
·和EN115-1相比数量上减少1个,将EN 19931-1用GB 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对应,并 列入“参考文献”
合以下规: a)自动扶梯,不应大于30m;b)自动 人行道,不应大于40m。”
4、电气器件的装配错误 ·与GB16899-1997相同
5、静电现象 • 新增5.11.7“应采取适当措施来释放静电
(例如:静电刷)。”
6、外界对电气设备的影响 ·与GB16899-1997相同
7、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正常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电磁 辐射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全解
• 4、第九条 本条对新版检规中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检验程序 进行了明确,实际也是对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定义进行了规 定。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的重要项目(※项)、非重要项目相 比,分类更细,选项原则上也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一些涉 及查验零部件配置是否合理的项目未予选入或者不再列为重 要项,主要考虑目前已经具有型式试验全面把关的基础,只 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及其调试有可能出现偏差的项目才 保留下来;考虑到检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本 版检规A、B项的设定以保障乘客安全直接相关的内容为选择 原则,一些涉及检修人员安全的项目不再列为重要项,因此, 今后电梯检验人员、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这方面能力素 质的考核把关应当更加严格。另外,执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驱动与转向站 14项
相邻区域 6项
附件A的组成
4
扶手装置 和围裙板
7项
5
6
梳齿与梳齿板 1项
监控和安全装置 13项
附件A的组成
7
8
检修装置 2项
自动启动、 停止 要求
2项
9
10
安全标识 2项
运行检查 3项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A (*)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覆盖范围原则——国质检
锅【2003】174号,附件1。
告知方式:送达、邮寄、 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 告知
1 技术资料
(2)施工方案:安装 单位按照其质量管理 体系文件的规定,履 行审批手续。
02版检规无此项要求。
1 技术资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国质检锅【2003】251号:现 场持电梯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 不得少于2人。 报检时审查;现场查验。
1 技术资料
• (5)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 •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
1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学习体会
执行。
相应区域
相应区域
• 3.6扶手带距离C
• 注意:新检规的要求扩
展了,不仅且范围包括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原02版检规,仅仅针
对自动扶梯,对自动人
行道无此要求。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 4.1扶手带C
•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
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
道除外)的要求。
取消旧检规中的“站立时面朝运行方向,脚须离开梯级
边缘”要求。
• 该项目对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也须按新检规要
求执行。
标 识
• 9.2产品标识C
• ①制造厂的名称;②产品型号;
③产品编号;④制造年份;
⑤安全检验标识。
• 除了制造厂的名称和产品型号的要求外,新增
了产品编号、制造年份和安全检验标识的要求
、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 4.检验前应该制定、编写、审批检验方案
使用资料应该注意:
B类项目
1.定检时应该注意维保合同的时间期限,合同中双方的责任是否
符合《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1-2009的规
定。
2.推行由电梯制造单位对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
责的制度。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
在2019年7月1日前已经备案,仍然使用新检规报告检验;
定期检验时应该注意“质检特函〔2019〕28号”规定的内
容。
• 9.1使用须知B
标 识
• ①应拉住小孩;②应抱住宠物;
③握住扶手带;
④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外)。
• 位置要求:在入口处(上、下两处)明显位置
• 增加了“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无坡度自动人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附加制动器在TSGT7007-2022型式试验规则中的变化与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附加制动器在TSG T7007-2022型式试验规则中的变化与检验近日,为完善电梯型式试验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对《电梯型式规则》(TSG7007-2016,含一号修改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1月25日批准发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规则对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附加制动器有了新的变化与要求,提高了技术上的要求。
一、自动扶梯整机实验增加的附加制动器动作点之间的间隔;TSG7007-2016中附加制动器应当能防止因驱动系统的移位、倾覆或者断裂而造成的梯级(踏板)逆转。
修改为:为确保在达到危险速度之前附加制动器能开始制动,附加制动器可制动点之间的间隔对应到直接驱动梯级或踏板的驱动轮轮周上应当不超过45度。
目的就是为了控制附加制动器电磁铁断电开始的制动响应时间。
2,驱动链松弛及断裂的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时,附加制动器也应起作用。
TSG7007-2006中应当装设防止驱动主机驱动链松弛和断裂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
当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修改为:应当装设防止驱动主机驱动链过度松弛和断裂的电气保护装置。
当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设置有附加制动器的,附加制动器也应起作用。
这两点的修改从2006以前的驱动链断链→上下行时逆转→附加制动器动作的间接触发修改为2022驱动链过度松弛或断裂→附加制动器动作的直接触发,附加制动器提前动作,降低了风险。
检规中对附加制动器的要求及检验:要求: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当设置一个或多个机械式(利用摩擦原理)附加制动器1)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或者胶带驱动装置之间不是用轴、齿轮、多排链条、多根单排链条连接的;2)工作制动器不是机电式制动器;3)提升高度超过6m;4)公共交通型。
附加制动器应当功能有效附加制动器的检验:附加制动器由触发机构和执行机构组成,触发机构既有机械式也有非机械式,执行机构为机械式机构,一般分为棘轮棘爪式、盘式、鼓式等几类。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扶梯检验细则维保
2.9电气绝缘
C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值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1)使用安全电压,绝缘电阻应大于等于0.25MΩ;
2)动力电路、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和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使用电压小于等于500V时,其绝缘电阻应大于等于0.50MΩ
2由于出入口处存在乘客进入接触扶手外沿,并因此产生拖曳的危险情况,而规定需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出入口处除了会产生乘客被拖曳的危险外,更多的是会产生坠落的危险,大量的事故案例已经证明。因此,需要对出入口处采取防护措施来降低拖曳、坠落等风险
3
相邻区域
3.4防护挡板B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3.5扶手带外缘距离C
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1、目测,测量相关数据
2、该项目对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也须按新检规要求执行
4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4.1扶手
带C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超过8mm
3.2出入口C
(1)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0m;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自动扶梯检验规则TSG T7005-2012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1Regulation for lift supervisory inspection and periodical inspection-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2年3月23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前言略3目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1)附件A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7)附件B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报告(格式) (20)附件C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格式) (27)附件D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格式) (33)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
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新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解析黄 辉 GB 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已于2011年7月29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同时实施。
我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原国家标准采用1995年的欧洲标准,新实施的国家标准是根据2009年底欧洲标准EN115-1:200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修改采用的。
修改后的GB 16899—2011在结构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针对制造与安装、维修、改造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分别对安全提出了要求,将单一标准改成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要求的系列标准。
本标准属于该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是针对制造与安装环节提出的安全要求,其他环节的安全要求将在今后逐步完成。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数据显示,预计2011年底,全国在用电梯总数将达到195万台,保有量和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
随着数量的增多,我国各地自动扶梯事故也呈上升趋势,从2005年开始,我国平均每年发生电梯事故约40起、死亡人数为30人左右。
虽然自动扶梯事故死亡率较电梯低,但对伤者产生的伤害以及社会影响却是非常严重的。
尤其是2010年和2011年在深圳、北京地铁内分别发生的两次自动扶梯逆转事故,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
新电梯安全标准的发布实施对预防与控制电梯安全事故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一、新版标准的变化GB 16899—2011代替GB 16899—1997。
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的重要差别如下:1.调整了重大危险清单。
2.给出公共交通型在内的所有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要求和建议。
3.增加了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与盖板表面防滑性能的测定。
4.增加了梯级踢板静载与梯级、踏板扭转的试验要求。
5.调整了关于传动元件安全系数的规定。
6.增加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制停过程中最大减速度的要求。
7.增加了梯级链无限疲劳寿命的原则要求。
8.增加了有关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具体要求。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3-3-1
主参数:
1、额定速度v (m/s) 设计规定的空载速度 2、 倾斜角α(度) 梯级、踏板或胶带运行方向与水平 面构成的最大角度 3、名义宽度z (m)。 梯级、踏板或胶带宽度
自动扶梯的基பைடு நூலகம்分类
1、 按使用载荷条件自动扶梯可分为轻型、重 型和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 2、 按使用的气候条件可分为室内、半室内和 露天三种; 按驱动方式分为端部驱动和中间驱动,后者适 用于多级驱动的超高自动扶梯; 3、 按控制方式分为不间断运行、自动起动、 自动变速起动等几种。 此外,除直线型自动扶梯外,还有圆弧型自动 扶梯。
谢谢
主参数:
1、额定速度v (m/s) 设计规定的空载速度 2、 倾斜角α(度) 梯级、踏板或胶带运行方向与水平 面构成的最大角度 3、名义宽度z (m)。 梯级、踏板或胶带宽度
第三 章 电梯标准、法规
主 体 标 准
1 GB7588-1995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 GB16899-1997《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 GB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 4 GB10059-1997 《电梯试验方法》 5 GB10060-19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6 JG5017-1996《液压电梯》 7 JG135-2000《杂物电梯》
名 义 宽 度 m 0 .6 0 .8 1 .0 0 .5 0 4 5 0 0人 /h 6 7 5 0人 /h 9 0 0 0人 /h
额 定 速 度 m /s 0 .6 5 5 8 5 0人 /h 0 .7 5 6 7 5 0人 /h
8 7 7 5人 /h 1 0 1 2 5人 /h 1 1 7 0 0人 /h 1 3 5 0 0人 /h
自动人行道的分类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内容
附件2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年10月29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版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二)扶梯供需双方于2011年7月29日(含)之后签订电梯供货、安装或改造正式合同的,如合同中约定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版本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没有约定执行标准的版本,也可以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不含)之后的,必须按照新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三)符合以上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的项目,由扶梯制造、安装或者改造单位填写《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报告扶梯安装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
各地质监部门可对备案的合同项目进行抽查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
二、关于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和制造许可(一)凡取得扶梯项目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尽快约请电梯型式试验机构,进行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备检验检 测机构 ( 以下 简 称 检 验 机 工作 ),向规定 的检 验机 构 申请 监督 验 ,在 维护保 养单 位 自检 合格 的基础 构 ) ,根 据本 规则 规定 ,对 自动扶梯 检验 ; 自动扶梯 与 自动人行 道使 用单 上 实施 定期检 验 。实施 监督检 验和 定
与 自动人 行道 安装 、改 造 、重 大维修 位应 当在 安全检 验标 志所标 注的 下次 期 检验 ,应 当遵守 以下规 定 : 过程 进行 的监 督检 验 ( 以下简 称监督 检 验 日期 届 满前 1 月 ,向检 验机 构 个
全 监 察 条 例 》 ,制 定 本 规 则 。
与 自动人 行道生 产和 使用单 位 落实相 量 ,真 实 、准确地填 写施 工或者 日常 工或者 日常 维护保 养质量 以及提供 的
第 二 条 本 规 则适 用 于 自动 扶 关 责任 、 自主 确定设 备安全 等工 作质 维护保养 的相 关记 录或者 报告 ,对 施
S
U EFA T LT
编 者按 :前不 久 , 国 家质检 总局批 准颁 布 了 《电梯 监督检 验 和 定期 检 验规 则一 自动扶梯 与 自动
人 行 道 》 。 该 规 则 明 确 规 定 了 自动 扶 梯 与 自动 人 行 道 的安 装 、 改 遣 、 重 大 维 修 监 督 检 验 和 定期 检 验
施 工 单 位 或 者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应
自动扶梯 与 自动人 行道运 行安 全保 障 全状 况 的综合判 定 ;检 验机 构 出具 检 当按 照相 关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的
工 作 的有效 落实 ,根据 特种 设备 安 验 报告 中的检验 结论 ,是对 自动扶 梯 要 求 ,保 证施 工或者 日常维修保 养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检报告适用于后新检规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是城市中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它们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公众的人身安全,每年都需要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年检。
自2024年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检报告适用于后新检规,以下是关于后新检规的详细说明。
后新检规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及登记工作规程》(国家质检局公告2024年第28号),该规程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规程主要针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检验及登记工作进行规范,其中包括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检要求。
后新检规要求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每年一次的年检。
年检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型号、生产厂商、安装日期等。
2.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异常声音等。
3.设备结构和部件的状况:包括设备部件是否磨损、是否有裂纹等。
4.安全保护装置:包括紧急停车装置、防止平层突变装置等是否正常运行。
5.轨道和链条的状况:包括轨道是否磨损、链条是否有松动等。
6.平层准确性:包括设备是否能够精确地停在每个楼层。
7.电气系统的状况:包括电气线路是否完好、绝缘状况是否良好等。
8.紧急救援措施:包括紧急停车按钮是否正常、定期演练是否进行等。
以上是年检报告的主要内容,对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年检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年检报告的编制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并且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除了年检报告,后新检规还要求相关单位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以备随时查阅。
总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年检报告的编制适用于后新检规,这对于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年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
附件 21 防护挡板2 扶手带外缘距离3 防夹装置4 使用须知5 制停距离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 0.30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 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 。
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 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 25mm。
在自动扶梯的围裙板上应当装设围裙板防夹装置。
(1)由刚性和柔性部件 ( 例如:毛刷、橡胶型材 ) 组成;(2)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最小为 33mm,最大为 50mm;(3)刚性部件应有 18mm到 25mm的水平突出,柔性部件的水平突出应为最小 15mm,最大 30mm;(4)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应在 25mm和 30mm之间;(5)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 25mm和 55mm之间;(6)刚性部件的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 25°的倾斜角,其上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 25°倾斜角;(7)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当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
围裙板防夹装置的端点应当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 ( 梯级侧 ) 不小于 50mm,最大 150mm的位置。
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当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① 应拉住小孩;② 应抱住宠物;③ 握住扶手带;④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 ( 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外 ) 。
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1)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名义速度制停距离范围0.50m/s 0.20 ~1.00m0.65m/s 0.30~1.30m0.75m/s 0.40~1.50m(2)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者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人行道:名义速度制停距离范围0.50m/s 0.20 ~ 1.00m0.65m/s 0.30 ~ 1.30m0.75m/s 0.40 ~ 1.50m1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质检特函, 2012? 28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2011 年 7 月 29 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 年 7 月31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TSG T7005-2012,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 一 )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 2011 年 7 月 29 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 年 10月 29 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 版 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版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
二、内容
GB 16899-2011修改采用EN115-1:2008+A1:2010的 版本,该版本是CEN在多年自动扶梯技术发展和实践经验 的基础上,对EN115:1995进行的修订,EN115-1:2008与 EN115:1995相比,增加了一些自动扶梯安全要求,例如 制动减速度的要求、梯级扭转试验要求、用于输送购物车 和行李车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要求等,同时改正了 旧标准的不足,更适用于市场的需要。新旧标准主要变化 内容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
新旧标准中常用宽度和速度的输送能力对比
梯级、 踏板宽 度m
0.6 0.8 1.0
名义/额定速度m/s
0.50 新 3600 4800 6000 旧 4500 6750 9000 新 4400 5900 7300 0.65 旧 5850 8775 11700 新 4900 6600 8200 0.75 旧 6750 10125 13500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
序 号 项目 新标准 旧标准 对比
6
3.1.22用于表6 所列安全应用 PESSRAE是新标准中出现的新术语, 的,基于可编程电子装置的 自动扶梯和行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新旧标准比较 是CEN讨论了很长一段时间才通过的 用于控制、防护、监测的系 一项技术,它允许通过软件程序进行 统,包括系统中所有元素 安全保护,即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 (例如:电源、传感器和其 统,不仅用于自动扶梯上,在垂直电 它输入装置,数据高速公路 梯上同样使用。目前的问题是如何对 和其它通信途径,以及执行 PESSRAE的试验和验证,国内尚没 可编 器和其它输出装置)。 有企业使用该系统,试验和验证仍是 程电 5.12.1.2.6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 空白。 子安 关系统(PESSRAE) 无相关要求 PESSRAE为一些监控电路的设计提 全相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应 供了方便,特别是一些功能比较复杂 关系 符合GB/T 20438 的规定。 的监控电路,如果不采用PESSRAE 统 如果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 是很难实现的,例如扶手带速度监测 统和一个与安全无关的系统 装置,要求当扶手带速度偏离梯级实 共用同一硬件,则该硬件应 际速度超过-15%且持续时间超过15s 符合PESSRAE的规定。 时动作保护,如果不采用PESSRAE, 附录D.6 PESSRAE的功能和 而是采用含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通 安全试验 过电子元件的逻辑控制实现该功能, PESSRAE的功能和安全试验 难度还是挺大的。 按照GB/T 20438的规定。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T7005-2012
1 技术资料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
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含有电 子元件和(或)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安全电路(如果有)、 梯级、踏板、梯级踏板链、驱动主机、滚轮、扶手带、 控制屏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采 用玻璃作护壁板,应采用钢化玻璃。并且在证明文件 上有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 期;
附件A 解读与提示
项目 项目类别
序号
附件A结构
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基本按照检验流程排列
资料
驱动与转向站相邻区域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梳齿与梳齿板、
基本流程
安全、检修、自启动装置
标识
运行检查
附件A的组成
1
2
3
技术资料
驱动与转向站 14项
相邻区域 6项
4项
附件A的组成
4
5
6
扶手装置 和围裙板 7项
• 3、第八条:本条既分别强调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实施的前提, 对不同检验实施的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了明确,又对正 常或者非正常情况下定期检验的周期进行了规定。
• ◇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相比,定期检验实施的前提、不同检验的项 目确定、非正常情况下定期检验周期的动态性,更充分体现了分 类监管与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也探索了电梯安全监察、监督 管理新的方向,即今后电梯安全预防工作不仅要控制事故,还将 在降低电梯故障率方面做出努力。特别是第四款规定的明确,将 提升业主和公众对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及物业单位的监督效果,对 促进小业主督促物业单位选择水平高的维护保养单位有推动作用。 另外,执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电梯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的确定符合实际需要, 条款内容很容易理解,但执行时应当注意:一是企业应注意根据 相关项目检验性质的不同,按对应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二是检 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既不能完全按照附件B的格式,更不能完全 按照附件C的格式,应当以附件B规定格式为主。其中,封面、注 意事项页、结论页均按照附件B规定执行,检验项目页中各个分 项目按照实际执行情况组合,结论页备注栏中一定要列明哪些项 目是按照监督检验要求进行的,哪些项目是按照定期检验要求进 行的;
TSG T7005-2012 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3年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一、正文修改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 单位、负责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的单位(以下简称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二、附件A修改1.将1.1(2)修改为:“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2.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以及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梯级(踏板)链的型号等内容,并且在证明文件上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3.将1.1(4)修改为:“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驱动主机、控制柜、梯级(踏板)链的型式试验证书;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当提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4.将1.1(5)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驱动站、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出入口、高度等满足安全要求;”5.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人行道检验和检验规则一、正文修改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 单位、负责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的单位(以下简称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二、附件A修改1.将1.1(2)修改为:“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2.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以及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梯级(踏板)链的型号等内容,并且在证明文件上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3.将1.1(4)修改为:“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驱动主机、控制柜、梯级(踏板)链的型式试验证书;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当提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4.将1.1(5)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驱动站、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出入口、高度等满足安全要求;”5.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
自动扶梯检规则讲解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 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 路的电源。 •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 应在打开门或活板门后能方便地操纵 。
•2.6辅助设备开关C
附件1。
02版检规无此要求。
1 技术资料
(2)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覆盖范围原则。与第(1)项所述相同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含有电子元件和 (或)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安全电路(如果有)、梯级、踏板、 梯级踏板链、驱动主机、滚轮、扶手带、控制屏等安全 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采用玻璃作护壁板, 应采用钢化玻璃。并且在证明文件上有整机制造单位的 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1.3项,与安装监检类似;还需查验1.4项。 •如果安装监检的试验时,使用单位尚未确定,应当由安 装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 、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日常 维护保养合同内容范本,以及关于“按照规定配备的电 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的交接 备忘录。
•2、驱动与转向站 •2.1维修空间的要求
与老检规的主要不同点
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附件A)
老检规:
(1)描述了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的相关内容; (2)主要技术指标依据: GB16899-1997 (3)项目分类:重要项, 一般项; (4)检验方法描述较详细 ;大多由检验人员现场操作
新检规:
(1)描述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 行道的相关内容; (2)主要技术指标依据: GB16899-2011;EN115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检规对建筑物接口的规定
浅析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检规对建筑物接口的规定Discussion on Rules of 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 New Regulation for Building李祥刚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合肥2300511引言国家标准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的发布和施行,标志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必须按照新版标准和新版检规来进行检验。
基于安全的考虑,新版标准和新版检规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与建筑物的接口进行了新的规定。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与建筑物的接口主要包括出入口、扶手带外缘距离、垂直净高度、防护挡板和扶手防攀爬设置,这部分是设备之外由建筑开发商来提供和满足标准与检规的。
因此,本文通过详细的分析和介绍,希望能使建筑设计者以及电梯检验人员清楚的认识标准与检规对这部分的规定,来相互配合、共同提高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的安全性。
2.具体分析2.1出入口图1 出入口图2 阻挡装置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以避免乘客无法及时离开出入口造成人员拥挤的情况发生。
此畅通区域如图1所示,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C加上每边各80㎜时,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m;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少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C的两倍加上每边各加80㎜,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如果人员在出入口能够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可能引起跌落危险时,就必须设置阻挡装置,把人员阻挡在安全区域,如图2所示。
通常都是采用固定护栏来进行阻挡,固定护栏至少高出扶手带100㎜,并且与扶手带外缘的距离在80~120㎜之间,与护壁板的距离最大为120㎜,因此,固定护栏在扶手带下侧可能需要伸向护壁板一定的长度来满足固定护栏与护壁板距离的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动人行道的要求” ·附录B“电子元件的故障排除”和附录C“安全电路的
设计和评价”没有变化
规范性附录
·修改附录G“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者传递相 关信息的安全标志”
• 修改5.12.2.5.3“停止开关应有清晰、永久的开关转 换位置标记且手动复位”
2、扶手带和扶手装置以及扶手装置之间挤压、剪切手指 • 修改5.5.2.5,取消“护壁板之间任何位置的水平距离应小
于两扶手带之间的水平距离。”
3、相邻盖板部件导致的割破危险 • 修改5.5.2.4“如果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该种玻璃应是钢
5、在扶手带进入扶手装置处被拖入 ·与GB16899-1997相同
前言
·列出了推荐性内容的条款及附录
·列出了与GB 16899-1997的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列出了与EN 115-1:2008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列出了编辑性修改的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数量:42个
·和EN115-1相比数量上减少1个,将EN 19931-1用GB 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对应,并 列入“参考文献”
(m/s)
GB 16899-1997
GB 16899-2011
0.75
0.35~1.50
0.40~1.50
0.90
0.40~1.70
0.55~1.70
新增向下运行制停减速度≤ 1m/s2要求 ·电气安全装置在安全开关、安全电路的基础上,新增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PESSRAE)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重大危险清单
·机械危险 ·电气危险 ·辐射危险 ·火灾危险 ·设计时忽视人类工效学原则产生的危险 ·控制电路失效产生的危险 ·运行期间断裂或破裂产生的危险 ·滑倒、绊倒和跌倒的危险 ·该类机器特有的危险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名名义义速速度度0.75/0.90 m/s时制制停停距距离离(的m)修改
资料性附录
·新增附录F“梯级和踏板动载扭转试验示例”
·
• 新增附录J“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和 楼层板表面防滑性能的确定”(参考DIN 51130)
• 新增附录K“对鞋类等物体在围裙板表面滑动 性能的确定”(参考DIN 51131)
二、标准主要内容介绍
重大危险清单介绍
2.3 “对于平行或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扶手带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60mm。”
• 修改了A2.4尤其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 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在扶手带上方设
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护挡板,其高度不应小 于0.3m,且至少延伸至扶手带下缘25mm处,例如: 采用一块无孔的三角板(见图2和图4中h5)。 • 如果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b9大于或等 于400mm时,则无须遵守该要求(见图A.1)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新标准、新检规综合介绍
第一部分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
内容概要介绍
一、总 体 介 绍
目次
前言 引言(删除EN115-1中标准解释程序的内容)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及符号和缩略语 4 重大危险清单 5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 6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7 使用信息 附录A~K 参考文献
·和GB 16899-1997相比数量上增加20个
术语和定义
·术语数量:30个 ·和GB 16899-1997相比数量上增加21个 ·以“最大输送能力”取代“理论输送能力” ·以“名义速度”取代“额定速度” ·新增“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可编程电子安全
相关系统(PESSRAE)” ·新增“安全完整性等级(SIL)”理念 ·提出了“自动人行道是机器,即使在非运行状态下, 也不能当作固定楼梯或通道使用”的要求
新增下列电气安全装置(或功能): ·梯级或踏板的缺失(5.3.6) ·启动后,制动系统未释放(5.4.2.1.1) ·扶手带速度偏离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实际速度大于
-15%且持续时间大于15s(5.6.1) ·打开桁架区域的检修盖板和(或)移去或打开楼层板
(5.2.4) ·超出最大允许制停距离1.2倍(5.4.2.1.1) ·装上可拆卸的手动盘车装置(5.4.1.4)
化玻璃。单层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当采用多层玻璃时, 应为夹层钢化玻璃,并且至少有一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mm。”
4、与建筑结构(墙、顶、交叉布置)或相邻自动扶梯或自动 人行道上的人员碰撞导致的人体撞击
• 修改A.2.2 ,新增“从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 或胶带起测量的高度h12不应小于2.1m。”
• 新增5.2.1.6“任何设计成可被打开的外装饰板(例如: 为清扫目的)应设置一个符合表6的n)的电气安全装置”
• 新增5.2.4(1)“检修盖板和楼层板应设置一个符合表6 的n)的电气安全装置”
• 新增A.3.2“机房应能锁住”
• 新增A.3.3分离机房照度要求: • a)工作区域地面上的照度≥200 lx; • b)通向这些工作区域的地面上的照度≥50 lx
度证书
使用信息
·新增“禁止使用手推车”标志(特指婴儿手推车)
·重大改装后的检验和试验新增“对新的环境、改装部 件和其他受影响的部件进行检验”
·随机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进行详细的规定 ·给出了随机文件编制的建议 ·出入口标记新增“制造年份(指生产完成的年份)”
规范性附录
·新增附录A“与建筑物的接口”(原标准中正文中有)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验证方法分为:试验、测量、计算和目测4种
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验证
与GB 16899-1997相比新增下列文件: ·围裙板摩擦系数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踏面的防滑性能证明文件(如果有) ·制停距离和减速度值的证明文件 ·电磁兼容性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与GB 16899-1997相比删除下列文件: ·对于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破裂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