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协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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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瑜伽协会

申报书

俱乐部名称:市瑜伽协会

依托单位:市体育中心(公章)

负责人:(签名)申报时间:2013年2月

一、俱乐部基本数据表

二、申报理由、必要性

注:本表不得加行、加页。

三、法人代表该况

四、内设机构

五、专、兼职人员简况

注:1.俱乐部专、兼职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指导人员和财务人员;

2.专、兼职人员名单、基本情况简介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职称证明、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六、场地、设施、器材清单

注:1.依托单位与俱乐部签订的场地使用协议书或合同以及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证明材料等作为附件材料报送。

七、推荐意见

八、审核批准意见表

瑜伽协会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体现社会关爱女性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促进市民修养、生活品味、良好心态、自身形象的全方位提升,鼓励市民关心自己、关爱家庭、热爱生活,回报社会,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促进各界人士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体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条按照《群众体育协会管理办法》,瑜伽协会是在市民自愿基础上建立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的组织,瑜伽协会接受市教体局领导与管理。

第三条瑜伽协会是体育群众练习瑜伽的场所。

第二章会员制度

第四条会员基本条件

1.热爱瑜伽运动,同意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管理。

2.按本章程第四章规定的入会、退会制度吸收入会或者退会。

第五条会员权利与义务

1.权利:参加会员大会、选举协会执委会;对协会和执委会的财务、采购等一切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严格执行协会的章程和决议;配合协会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声誉;尊重协会成员的劳动;会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技术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技术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初次参加活动的新人热心的介绍社团的情况。

第三章活动制度

第六条协会定期组织每周瑜伽活动,会员应积极出勤参加活动,活动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协会根据需要可以改变或者增减活动的场次、另寻场地组织分场活动等。若有更改,协会将向会员发出通知。

第七条固定的协会活动时间及地点:每周一到周五,下午于体育馆(暂定)。

第八条活动注意事项:

1.会员要积极参加活动,如准备暂停活动的,应向组织部成员请假。

2.非会员参加活动前应向协会管理人员通报,活动前自觉缴纳活动费用。

3.活动时,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4.凡会员(含非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健身活动、比赛以及其他休闲娱乐活动,在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个人财产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协会及活动组织者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入会、退会制度

第九条入会程序:愿意参加瑜伽协会的市民,持有效证件,填好会员申请书,并交纳当年50元的会费,即可成为会员。

第十条会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作为退会处理:会员本人申请退回的;会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按照法律程序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宜继续留在协会的;会员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行为经执委会决定除名的;会员拖欠会费经催缴后仍未缴纳的;会员未实现说明情况,一个月未参加活动的;其他事项经执委会决定勒令退会的。

第五章经费

第十一条本会经费来源为:

1. 会费;

2. 校工会资助;

3. 捐赠;

4. 其它收入。

第十二条会员会费:每人每年50元人民币,根据情况变化一年后可进行调整。交费后,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应向协会管理人员请假,否则视为会员自动放弃(费用不作结转)。

第十三条临时会员参加协会的活动,须缴纳一定活动费,会费含场租费、瑜伽设备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每人5元/次。

第十四条会费使用:会费主要用于组织瑜伽活动场地整理费、瑜伽设备更新费、教练授课费等;并可适当用于协会组织会员参与的其他各项休闲娱乐活动,详细的支出情况每年末向全体会员公布审核。

第十五条会员暂时离会:会员如有特殊事宜,需要离会时间在两个月及以上,应提出申请,协会保留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退会:正式会员退会,由协会通知取消会员资格,并消除协会内部有关信息,退回后又参加活动,按新会员待遇。

第六章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协会理事委员会,其职责是:

1.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制定大会的议程、决议草案以提请大会通过。

2.贯彻落实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组织协会的一切活动,管理财务。

3.与会员保持沟通,及时讨论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学期底举行。须有1/3以上的会员或2/3以上理事

会成员出席方能召开,未出席的会员可委托其他会员到会代表决权,视为有效表决。会员大会决议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理事会工作要积极和谦慎,尽心尽力为协会和会员做好每一件与协会相关的事务,并不断想方设法提高协会活动质量,丰富活动内容。全体会员应尊重并积极配合理事会成员的劳动。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的组织结构是:

秘书处:负责账目的公开;负责协会现金的收支;负责每学期的账目核查及盈亏报告、瑜伽用具管理、场地打扫整理、教练指导费,与会员的交流与训练等事项,并向临时会员讲述收费标准,收纳上交秘书处,并进行登记核查。

组织部:主要负责平时的日常活动,对外的交流和联系,以及协会会员参加社会瑜伽活动的报名和联系、通知,负责内部训练的时间安排,报名会员的具体安排。

宣传部:主要负责协会的宣传,对协会活动进行公告。要对协会每次重大活动进行报道和评述。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二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所有条款解释属瑜伽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制定单项决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予以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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