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政府采购方式的比较
物资采购法律规范
第三节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问题
四、政府采购程序 (一)采购程序 (1)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
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 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2)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 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一、政府采购概述 (一) 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给采购和政府采购下了定义。采购是指 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 赁、委托、雇用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 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 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物流法规
第二节 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概述 (三)买卖合同的分类
(1)一般买卖和特种买卖。 (2)特定物买卖和种类物买卖。 (3)批发买卖和零售买卖。
除此之外,买卖合同的分类还包括即时买卖与非即时买卖、一次 性付款买卖与分期付款买卖、一次供货买卖与分期交货买卖等形 式。
(四)买卖合同的内容 一份完整的买卖合同通常由首部、正文、尾部构成。
五、政府采购合同 (一) 政府采购合同的概念和性质 1.政府采购合同的概念
政府采购合同,是指采购人或由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与 供应商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政府采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是政府采购履约和验收的依据。
物流法规
第三节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问题
五、政府采购合同 (一) 政府采购合同的概念和性质 2.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
物流法规
第三节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问题
二、政府采购的当事人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政府采购方式 ppt课件
二、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
(一)国际政府采购规则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 用条件的规定
1.招标失败。 2.采购标的来源单一。 3.紧急采购时效之需要。 4.附加合同。 5.研究、实验或开发合同。 6.重复合同。 7.设计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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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条件的规定
(一)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急需或 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 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品 的供应商数量的。
(二)采购一些价值较低的采购项目,用公开招 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 情况,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来达到经济 和效益的目的。
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缺点
邀请招标虽然也是招标和政府采购方式之一,但 由于邀请招标带有局限性,不利于充分竞争,而 且一旦操作不当,容易出现舞弊行为等缺陷,因 此,一般情况下都限制邀请招标的使用,同时严 格规定其适用条件,只有采购复杂的采购项目时 才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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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
第六章 政府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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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
政府采购方式的分类 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涵义及其适用条件 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 询价采购的特点 单一来源采购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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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府采购方式的分类
一、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二、小额采购、批量采购和大额采购 三、传统采购和现代化采购 四、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五、单阶段招标采购和两阶段招标采购
(1)采购现成而非按采购实体要求的特定规格、 特别制造或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2)采购合同的估计价值低于采购条例规定的数 额。
招投标6种方式
招投标6种方式招投标是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方式,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企业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
招投标的方式多种多样,本文将介绍其中的6种常见方式,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于实践。
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最常见的招投标方式,也是最为严格和规范的一种方式。
在公开招标中,采购人通过公告、招标文件等方式,向所有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公开征集投标。
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交资格文件、技术方案和报价等,最终通过评标程序选定中标人。
公开招标的特点是透明公正,有利于扩大竞争,确保采购结果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在公开招标的基础上,通过邀请方式限定特定的投标人参与竞标,参与范围相对较小。
邀请招标一般适用于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领域,需要特定技术能力或经验的情况下。
采购人根据前期调研和评估,邀请数量适当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从中选定最终中标人。
邀请招标相对于公开招标,具有更高的针对性和效率,但也容易引发争议和质疑。
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一种相对灵活的招投标方式,适用于需求不明确或技术较为复杂的情况下。
采购人在征集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后,通过与其进行商务谈判,进一步明确需求、商定技术方案和价格等,最终选择最有利的投标人。
竞争性谈判灵活性较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轮谈判,并可以在商务谈判过程中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和完善,以达到更好的采购效果。
四、询价询价是在采购需求不大或采购规模较小的情况下,通过询价函或电话等方式向少数潜在供应商询问价格和可行性。
供应商根据询价要求和实际情况提供价格和方案,采购人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交货期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交易。
询价方式相对简单快捷,适用于紧急采购或低价采购的情况下。
五、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在特定情况下,采购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认定只存在一家唯一供应商可以满足采购需求时采取的一种招标方式。
采购人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明材料,证明只有单一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以确保采购公正合规。
招标有五种典型的形式
招标有五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
一、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
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
两种邀请招标存在一定的差异。
可以用于邀请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比较学习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
比较学习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作者:郝淑梅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08期摘要:本文主要介绍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的概念、特点以及使用条件的比较,诣在使大家通过学习,能够理解、分清这几种方式,进而掌握运用。
关键词:政府采购方式;概念;特点;使用条件中图分类号:F81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0-01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一)公开招标的概念及特点公开招标,也称为竞争性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公开程序,邀请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与其他采购方式不是并行的关系。
其特点包括:1.有利方面:A.有效的实现物有所值的目标;B.促进公平竞争,使所有有资格的潜在供应商有机会参加竞争;C.促进供应商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D.公开办理各种采购手续,防止徇私舞弊问题的产生,有利于公众监督,减少腐败现象。
2.不利方面:A.程序和手续较为复杂,耗费时间;B.所需文件十分繁琐,而且很难考虑周全;C.缺乏弹性,有时签订的合同并不一定是采购实体的最佳选择;D.可能会出现中标供应商靠降低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来降低价格,采购方因此而选择了劣质产品的问题。
(二)公开招标的使用条件1.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2.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二、邀请招标(一)邀请招标的概念及特点邀请招标也称为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量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关于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_谈判技巧_
关于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谈判是欧盟最常用的对外行动方式,也是维护自身利益的主要方法。
以下小编整理了关于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供你参考。
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方式中的一种,《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规定其成交原则为“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在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时,各地对该成交原则的实际运用,存在较大差异。
归纳而言,主要有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性价比法、分值达标准入法、适当分值调节法等。
笔者拟对这几种方法逐一进行分析。
竞争性谈判成交方法1:性价比法。
有的采购单位把性价比法运用到竞争性谈判的评审中来,评审时先把价格因素除外,将有效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符合采购需求、技术质量、信誉服务等各项因素评分量化汇总得分,并除以该谈判供应商的最终谈判报价,以商数最高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人或成交人。
这种方法表面上看不太符合最低价中标原则,但在所有合格投标供应商中,如果除价格因素以外其他因素的总得分都相同,那么肯定是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能够成为成交人,因而是符合竞争性谈判成交原则的。
竞争性谈判成交方法2:.综合评分法。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xx】2号文)中规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因此,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竞争性谈判成交供应商,显然是违反规定的。
竞争性谈判成交方法3:最低评标价法。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且不说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便技术不很复杂或者性质不很特殊的采购事项,如果均采用简单的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也是值得商榷的。
因为成交原则中的“符合采购需求”条款不难理解,但如何界定“质量和服务相等”这样两个非常重要的并列条件,需要经过项目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针对性地审阅所有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逐一比较和分析各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资料,是否存在质量和服务不相等的情况,如确实存在,尽管各供应商均满足了采购需求,但由于质量和服务不相等自然而然就产生了评比上的级差,如果此时不加以甄别,继续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采购的类别
一、按照采购方法分类1、订货点采购它是根据需求的变化和订货提前期的大小,精确确定订货点、订货批量或订货周期、最高库存水准等,建立起连续的订货启动、操作机制和库存控制机制,达到既满足需求又使库存总成本最小的目的。
但是由于市场的随机因素多,该方法具有库存量大、市场响应不灵敏的缺陷。
2、MRP采购MRP采购主要应用于生产企业。
它是生产企业根据主生产计划和主产品的结构以及库存情况逐步推导出生产主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生产计划和采购计划的过程。
这个采购计划规定了采购的品种、数量、采购时间,计划比较精细、严格。
它也是以需求分析为依据、以满足库存为目的的。
它的市场响应灵敏度及库存水平较之上述方法有所提高。
3、JIT采购JIT采购也叫准时化采购,是一种完全以满足需求为依据的采购方法。
要求供应商恰好在用户需要的时候,将合适品种、合适数量的产品送到用户需求的地点。
它以需求为依据,通过改变采购过程和采购方式,使它们完全适合于需求的品种、时间和数量,做到既灵敏响应需求,又形成近乎零库存。
这是一种比较科学、比较理想的采购模式。
4、供应链采购它是一种供应链机制下的采购模式。
在供应链机制下,采购不再由采购者操作,而是由供应商操作。
采购者把自己的需求信息及库存信息向供应商连续及时地传递,供应商则根据自己产品的消耗情况及时不断地小批量地补充库存,保证既满足采购者的需要,又使其总库存量最小。
供应链采购对信息系统、供应商操作水平要求比较高。
5、电子商务采购电子商务采购也就是网上采购,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采购模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网上寻找供应商、寻找品种,网上洽谈贸易、网上订货甚至网上支付货款,但是在网下送货、进货。
该模式的好处是,扩大了采购市场的范围、缩短了供需距离,简化了采购手续、减少了采购时间,减少了采购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是一种很有前途的采购模式。
但是它依赖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物流配送水平的提高,而这两者的提高要取决于整个国民经济水平和科技进步的水平的不断提高二、按采购主体分类1、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它行使着管理人的职能。
公开招标、询价的区别
公开招标、询价的区别引言概述:在商业交易中,公开招标和询价是两种常见的采购方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但在具体操作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公开招标和询价的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种采购方式。
正文内容:1. 公开招标的特点:1.1. 具有公开性:公开招标是通过公告的方式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
1.2. 竞争性强:由于公开招标的范围广泛,供应商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
1.3. 适用范围广:公开招标适用于较大规模、复杂性较高的项目,如建设工程、设备采购等。
2. 询价的特点:2.1. 面向特定供应商:询价通常是向已经预选的供应商发送询价函,要求他们提供报价。
2.2. 竞争性相对较弱:由于询价的范围较窄,供应商之间的竞争相对较弱。
2.3. 适用范围较窄:询价适用于一些小规模、简单性较高的项目,如办公用品采购等。
3. 相关法律法规:3.1.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在我国采购领域受到《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3.2. 询价:询价在我国采购领域受到《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4. 采购流程的不同:4.1.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流程较为复杂,包括招标文件准备、公告发布、投标报价、评标等环节。
4.2. 询价:询价的流程相对简单,主要包括询价函发送、报价收集、评估等环节。
5. 选择供应商的方式:5.1.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一般通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优供应商。
5.2. 询价:询价通常通过比较各供应商的报价和其他条件,选择最适合的供应商。
总结:综上所述,公开招标和询价是两种常见的采购方式,它们在公开性、竞争性、适用范围、法律法规、采购流程和选择供应商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企业在采购过程中选择最合适的采购方式,从而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
讲师讲课采购方式
讲师讲课采购方式采购是企业发展和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采购方式的选择则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成本、效率和竞争力。
作为一名讲师,我将为大家介绍几种常见的采购方式,并阐述它们的优缺点,以帮助企业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最适合的采购方式。
第一种采购方式是竞争性招标。
在这种方式下,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邀请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最终选择中标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竞争性招标的优点是公平、公正,可以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品质和供应商的信誉。
然而,竞争性招标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时间周期较长,程序繁琐,并且对供应商的要求较高,可能限制了一些小型供应商的参与。
第二种采购方式是询价。
这种方式相对于竞争性招标更加简单快捷。
企业通过向多家供应商发送询价函,要求提供产品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然后根据收到的报价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询价的优点是成本较低,适用于一些采购规模较小、紧急性较高的情况。
然而,询价方式相对于竞争性招标缺乏公开透明性,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需要企业自身具备较强的谈判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三种采购方式是单一来源采购。
这种方式适用于市场上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企业可以直接与该供应商进行洽谈和谈判,达成采购协议。
单一来源采购的优点是节省了寻找供应商的时间和成本,能够快速满足需求。
然而,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可能存在价格较高和供应商控制力较大的问题,需要企业谨慎评估风险。
第四种采购方式是合作采购。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多个企业联合采购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服务,以达到规模效应和降低采购成本。
合作采购的优点是可以共享资源、减少采购成本,并且可以与供应商进行集中谈判,获得更好的采购条件。
然而,合作采购也需要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和管理机制,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除了以上几种采购方式,还有一些特殊的采购方式,如逆向拍卖、电子招标等,它们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够带来更好的采购效果。
企业在选择采购方式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结合各种采购方式的优缺点进行综合评估。
ppp采购方式
PPP项目采购方式简要说明以下文字说明主要依据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一、PPP项目采购方式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其特点是能保证其竞争的充分性,具体体现在:(1)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投标;(2)邀请投标的对象为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其特征为:(1)招标人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2)邀请投标的对象是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5.单一来源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情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
二、一般流程PPP项目的一般采购流程包括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成交结果及拟定项目合同文本公示、项目合同审核、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的公告和备案等若干基本环节。
1.资格预审PPP项目中无论采取何种采购方式,均应进行资格预审程序。
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及程序完整版.ppt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 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1. 评标结果确认: 采购中心在评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报项目单位(采购人)。 项目单位(采购人)如对评标结果无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
优选
具体采购程序:
1.需求方编制采购预算,并到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填写采购申请表(货物类招标一般需 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 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 法说明等);
2.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类别及相关规定批准采购方式; 3.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管理部门的审批方式组织招标; 4.编写招标文件: 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 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6. 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 询标答疑: 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项目单位 (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 开标准备: 开标前一周内,采购中心准备评标专家备选名单,制订评标办法。 开标前1-2天,采购中心抽取评标专家。
第5章 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PPT课件
5.1.2 不同角度的分类 1.按招标范围分类
(1)公开招标采购 (2)选择性招标采购 (3)限制性招标
• 2.按是否具备招标性质分类
•
(1)招标性采购方式。招标性采购方法又可以分为公开招标,选择性招
标和限制性招标。按接受投标人的范围,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国内竞争
性招标采购、国际限制性招标采购和国内限制性招标采购。
第5章 政府采购的方式
• 本章在明确了政府采购方式的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政府采购的六种常见的分 类方式,结合我国《政府政府采购法》,对我国的五种法定政府采购方式进行 了详述,最后简要介绍了当今政府采购方式的新趋势。通过本章学习,主要掌 握政府采购的内涵、分类;国政府采购法中的政府采购方式;了解电子化政府 采购新趋势。
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依法出具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按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经被接受,
向中标人发出授权意向书,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向他们退还投标保函
等。
•
(6)签约
•
签约是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件和要求,只有采购复杂的采购项目时才允许使用。
•
适用范围
•
邀请招标只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
(1)只有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急需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
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
品的供应商数量的。
•
(2)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的项目总金额不成
•
缺陷性。第一,它对采购人的要求高,要求采购者对供应商市场的竞争状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发布日期:2009-10-12《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适用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国务院——中央预算:国务院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地方政府——地方预算其他程序:见《政府采购法》。
(2)邀请招标:法律规定限于货物和服务,随机邀请3家以上。
1)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两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邀请招标的程序。
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招标的后续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相同。
(3)竞争性谈判: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四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竞争性谈判的主要程序是: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的类别
一、按照采购方法分类1、订货点采购它是根据需求的变化和订货提前期的大小,精确确定订货点、订货批量或订货周期、最高库存水准等,建立起连续的订货启动、操作机制和库存控制机制,达到既满足需求又使库存总成本最小的目的。
但是由于市场的随机因素多,该方法具有库存量大、市场响应不灵敏的缺陷。
2、MRP采购MRP采购主要应用于生产企业。
它是生产企业根据主生产计划和主产品的结构以及库存情况逐步推导出生产主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生产计划和采购计划的过程。
这个采购计划规定了采购的品种、数量、采购时间,计划比较精细、严格。
它也是以需求分析为依据、以满足库存为目的的。
它的市场响应灵敏度及库存水平较之上述方法有所提高。
3、JIT采购JIT采购也叫准时化采购,是一种完全以满足需求为依据的采购方法。
要求供应商恰好在用户需要的时候,将合适品种、合适数量的产品送到用户需求的地点。
它以需求为依据,通过改变采购过程和采购方式,使它们完全适合于需求的品种、时间和数量,做到既灵敏响应需求,又形成近乎零库存。
这是一种比较科学、比较理想的采购模式。
4、供应链采购它是一种供应链机制下的采购模式。
在供应链机制下,采购不再由采购者操作,而是由供应商操作。
采购者把自己的需求信息及库存信息向供应商连续及时地传递,供应商则根据自己产品的消耗情况及时不断地小批量地补充库存,保证既满足采购者的需要,又使其总库存量最小。
供应链采购对信息系统、供应商操作水平要求比较高。
5、电子商务采购电子商务采购也就是网上采购,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采购模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网上寻找供应商、寻找品种,网上洽谈贸易、网上订货甚至网上支付货款,但是在网下送货、进货。
该模式的好处是,扩大了采购市场的范围、缩短了供需距离,简化了采购手续、减少了采购时间,减少了采购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是一种很有前途的采购模式。
但是它依赖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物流配送水平的提高,而这两者的提高要取决于整个国民经济水平和科技进步的水平的不断提高二、按采购主体分类1、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它行使着管理人的职能。
分不清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看完这5点你就知道
分不清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看完这5点你就知道在招投标行业中常见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及竞争性磋商,这三者都是政府采购方式,都是招标采购一方从多位竞争供应商中选择中标者。
在招标采购的实践过程中肯定会用到这些方式,但这些方式各有不同、各有侧重点,那么他们三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对于这个问题,知乎用户孙莹简单粗暴,直截了当的解释:一、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都是甲方邀请不特定单位前来投标,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谈判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定标;二、公开招标:甲方不能指定某某单位前来投标,也不能阻止任何满足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满足三家即可开标,可以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也可以用综合评分法。
作为甲方来说,首选公开招标,最不担责任,而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公开招标,只有应标单位不满足三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才能选择竞争性磋商或谈判。
知乎用户Ken Woo 则总结了这三者的相同之处和区别:一、竞争性磋商与竞争性谈判比较相似,都是发布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在供应商递交首次密封报价后,由谈判专家小组/磋商专家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若干轮谈判,确定最终的技术要求及报价等条件,并形成成交供应商;区别:1. 竞争性磋商对时间节点有较为明确的规定(见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而竞争性谈判则相对自由;2. 竞争性磋商通过评分来确定成交候选人,而竞争性谈判无需评分,以价格为主导;二、公开招标,相关的技术要求均是事先确定的,进行一次性密封报价,并以此为基础,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最终形成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与前两种采购方式相比,采购周期较长,各个环节的规定较为细致和严格。
通过知乎网友们的直截了当的分析还是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的区别一知半解?今天中国比地招标网来系统地给大家解说他们的区别。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这三种政府采购方式可从五个大方面找区别,包括供应商确定方式、文件发放日期、澄清修改时限、评审方法、评审侧重点。
政府采购五种方式
时间的规定
等标期:≥20天 资格预审公告:≥7个工作日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载止15日前 更改投标载止和开标时间:投标载止三日前 退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在中标合同后,未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书后) 评标报告:评标后5工作日内 确定中标:收到评标报告5工作日内
时间的规定(续)
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取邀请招标 方式采购:一是只有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 急需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 数量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品的 供应商数量的;二是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和 费用与拟采购的项目总金额不成比例,即采购一些价值 较低的采购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 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情况,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 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
9. 投标、开标: 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请相关人员签署。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 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目前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是委托蒙自县公证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 容。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红河州政府采购 中心每次开标时都邀请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财政局采购管理科人员到现场监督。 如果在开标时出现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应立即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议改变采购方式。 如果开标后出现参加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财政预算则该项目 或该分包应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 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10. 组织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00万以上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 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 格的中标候选人。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一、背景采购比选是指采购人为了购买同一种或相似的商品(工程、服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种种方式,比较并筛选出最具优势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从而实现采购目的的一种方法。
二、适用范围本采购比选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采购人在进行商品采购、工程建设和服务采购等领域中,选择供应商或承包商时所采取的比选方式。
三、比选方式1、报价比选报价比选是指采购人发布采购公告、询价通知或邀请招标,要求供应商或承包商向采购人报价,采购人根据报价结果选定中标方的一种方式。
2、技术比选技术比选是指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或承包商向采购人提交技术方案、技术优势、技术优化、先进技术等相关内容,采购人根据技术评审结果选定中标方的一种方式。
3、综合评分比选综合评分比选是指采购人根据不同要素给出评分,最终根据评分结果选定中标方的一种方式。
要素可以包括报价、技术方案、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等多个维度。
4、网络招标比选网络招标比选是指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采购项目信息,供应商或承包商通过网络提交竞标文件并根据评标结果选定中标方的一种方式。
四、采购比选的程序1、采购人发布采购公告或询价通知。
2、供应商或承包商参加投标或报价。
3、采购人对投标或报价材料进行审查。
4、采购人对合格的投标或报价材料进行评审。
5、采购人拟定中标人候选名单,并对中标人进行公示。
6、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交反馈意见或异议。
7、采购人对反馈意见或异议进行处理。
8、采购人公示中标人名单并签订合同。
五、采购比选的注意事项1、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实施采购比选。
2、采购比选应当充分考虑到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情况。
3、采购人应当公开透明,严格维护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违规处理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4、承包商或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投标或报价材料,确保报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附件:1、采购比选流程图2、采购比选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于2000年4月22日制定颁布的法律,用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
政府采购五种方法程序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适合大多数政府采购项目,其特点是公开和竞争,缺点是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比较高。
1.签定协议: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的立项批复,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2.提交需求: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招标需求。
货物类招标一般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法说明等。
3.需求论证:货物类招标:招标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咨询有关专家或召开技术需求论证会对项目单位(采购人)的技术需求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类招标则召开设计会议,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要求,以及投标人资质,工期,材料设备要求,标准等。
以上论证还包括评标办法,招标方式是否合适。
是否需要更改招标方式等。
4编写招标文件: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招标公司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6.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询标答疑: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
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开标准备:开标前一周内,制订评标工作细则。
开标前1天,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采购人)一同到政府采购办抽取评标专家(对于比较特殊的项目如果预计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数量不足应准备备选专家名单)。
9.投标、开标:招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并当场开标、公开唱标、记录,请相关人员签署。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察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政府办实事项目、市财政局代表市属预算单位作为采购人的项目、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单台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项目及纳入部门集中采购试点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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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方式
4+1方式
常用:2+1方式
2+1方式
2+1方式
采用频率
最多采用
基本不采用
采用频率仅次于公开招标,常在公开招标失败后采用。
标的规格、标准统一,价格比较稳定的货物。批次多但金额较小
通常在公开招标失败后,只有一个供应商响应的情况下采用。
时间
从发售标书起到开标至少20天
五种政府采购方பைடு நூலகம்的比较
五种政府采购方式的比较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采购
单一来源
采购时间
较长
较长
较短
较短
较短
适用范围
最主要的采购方式
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时间,通常为5-7天。
公告期(工作日)
不得少于20日(修改与澄清15日)
不得少于7日
5日(大型、技术复杂的10日)
不得少于3日(大型或技术复杂的不少于5日)
3日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采购
单一来源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方式
比较因素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特定供应商
供应商的报价
供应商只许提出一次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
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
供应商有二次以上报价机会,并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
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
采购顺序
1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政府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2发出招标文件3成立评标委员会4开标5评标6定标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性价比法。
厦门最常用:综合评分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符合采购需求、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组成
4名专家+1名采购人代表
5名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
竞争性谈判
询价采购
单一来源
是否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不需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
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供应商
由谈判小组确定三家以上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谈判邀请函
由询价小组确定三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报价邀请函
1制定谈判文件2发布资格公告征集供应商3向合格供应商提供谈判文件4成立谈判小组5公开报价6开展谈判7确定成交商8签订采购合同9验收
1成立采购小组
2开展谈判
3确定成交事项
1制定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3发出询价采购文件并接受供应商报价4成立询价小组5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性价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