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劳动纪律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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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医院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劳动组织纪律性, 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科室相互协调,相互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干部、职工。

三、本制度共十七条。

第一条医院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利益,严守医院商业及技术机密。

如若泄漏医院商业及技术机密,一经查实,立刻停止其工作。

第二条每位上行政班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指纹考勤制度》,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若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有事必须请假。

第三条职工上班应按《**县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着装规范》着装,不符合着装要求给予20元罚款处理。

第四条职工上班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聚众闲谈、抽烟、吃东西、带孩子、带宠物等,违反以上规定经查出给予50元罚款处理。

第五条职工上班应服从医院的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给予下岗三个月以上处理,下岗期间停发工资。

第六条请销假制度:1、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假条一律送督察室保存备案。

无请销假手续者,发现1人次罚科室主任、护士长50元。

当事人按旷工处理。

2、事假:2天内应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审签后(注:医疗、护理人员请假需医务科、护理部签字)报主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者,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分别审签后(注:医疗、护理人员请假需医务科、护理部签字)报院长批准。

班子成员、科主任、护士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须由院长批准。

事假期间扣发工资; 事假期满不按时到岗者按旷工论处;外出学习期满未办理任何手续延期回院者,按旷工处理。

3、病假:个人写出申请,按事假程序审批,病假住院期间,工龄10年以下的发当月工资的50%,工龄在10年至20年的发当月工资的60%,工龄在20年(含)以上的发当月工资的80%, 工龄在30年(含)以上的发当月工资的90%。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推荐]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推荐]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推荐]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劳动纪律,规范医院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管理1. 工作时间(1)医院职工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5天。

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医院规定执行。

(2)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2. 考勤方式(1)医院采用指纹打卡或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2)职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勤,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考勤,需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3. 考勤记录(1)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记录工作,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

(2)考勤记录需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4. 考勤纪律(1)严禁代打卡、篡改考勤记录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考勤异常情况需及时查明原因,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请假管理1. 请假类型(1)事假: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请假。

(2)病假:因生病或受伤无法正常上班的请假。

(3)年假:根据国家规定,职工享受的年休假。

(4)产假:女职工生育的请假。

(5)陪产假:男职工配偶生育的陪护假。

(6)婚假:职工结婚的请假。

(7)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请假。

2. 请假程序(1)职工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时间等。

(2)科室负责人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和科室实际情况,审批请假申请。

(3)请假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条、办理工作交接等。

(4)请假期间,职工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医院和工作事项。

3. 请假待遇(1)事假、病假:按照医院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请假职工在请假期间,如遇紧急工作事项,需及时处理。

四、考勤及请假监督与处罚1. 医院设立考勤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职工考勤及请假情况。

2. 对违反考勤及请假制度的行为,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罚。

护士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护士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护士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护士的工作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护士个人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的护士,护士长及以上职称人员,其他相关岗位人员参照执行。

三、本制度的宗旨是:遵守规章制度,尊重职业道德,恪尽职守,确保护理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四、护士劳动纪律管理应依法、平等、公正的原则,采取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的管理手段。

第二章护士的基本权利五、护士享有言论自由,有表达自己看法的权利,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六、护士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医院应当为护士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

七、护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医院应当合理安排护士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八、护士在工作中应当享有公平、公正的对待,不得因为性别、宗教信仰、族裔等原因受到歧视。

第三章护士的基本义务九、护士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的形象和声誉。

十、护士应当尊重患者的权利和隐私,对患者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

十一、护士应当服从医生的指挥和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专业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十二、护士应当保护医院的财产,不得挪用医院财产,不得从事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

十三、护士在工作中应当注重职业道德,尊重患者,不得有侮辱、伤害患者的行为。

第四章护士的工作纪律十四、护士应当按照工作安排准时上班,不得擅自早退、迟到或旷工,不得私自调换班次。

十五、护士在工作中应当服从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医嘱,不得未经医生允许私自给患者药物或治疗。

十六、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做到认真仔细,不得出现工作疏忽、失误的情况,不得有随意更改记录、记录不实的行为。

十七、护士应当保持工作仪容整洁,不得穿着不得体或不符合要求的服装上岗工作。

十八、护士在工作中应当服从领导安排,不得对抗、抗拒工作安排,不得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第五章护士的奖惩办法十九、对于违反护士劳动纪律的行为,医院有权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十、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医院将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选文档】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选文档】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了使医院的工作正常运转,使医院管理步入正规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程序。

工作时间内:(一)必须佩带工作牌,不允许做私活,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或打瞌睡。

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二)不得穿拖鞋.背心上班,不得在办公室化妆,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三)办公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办公桌上保持整洁。

上班时间不得在医院办公电脑上玩电子游戏,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不准穿工作服帽进入食堂就餐,违者一次罚款10元。

(四)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经常使用文明用语“您好”“早上好”“需要我帮忙您吗”“.麻烦您”.“谢谢”“您走好”.“请稍等”,等文明语言。

对来访的宾客做到热情迎接,主动交流,耐心服务。

对讲粗话.脏话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五)领导之间.领导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要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以诚相待,不得因小事争吵,更不得在病人面前吵闹,违者一次罚款20元。

不允许在员工中挑拨离间制造矛盾.诽谤辱骂他人,领导要关心下属,体察民情。

对下属出现的差错,以教育为主,不允许辱骂.体罚下属,经查证属实者对其职务进行调整并处罚款50元。

(六)热情服务关爱患者,尊重患者的隐私权是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凡是泄露患者隐私的一经查实,医院作出相应的处理。

对待患者态度恶劣,接到举报经调查属实者一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辞退处理。

保洁员因卫生搞不好被工作人员和病人投诉的查实一次扣款10元。

(七)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

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无特殊原因而推诿或拖延时间导致工作问题一次罚款20元,造成损失产生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领导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能否完成,进度怎样,都要互相沟通,不能影响工作。

(八)爱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爱护公物,凡是各科室的财产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清查和维修,若损坏或丢失,当事人和科室领导要共同赔偿《按规定比例》(九)医疗过程中除按照操作常规执行外,应遵守下列规定:护理人员不按时巡视病房,造成不良后果者,或违背操作规程,发错药,输错液,每发生一次罚款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按10%—40%进行赔偿。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劳动纪律,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感,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所有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劳动纪律。

二、工作时间和考勤1. 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调整。

2. 医务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迟到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3. 医务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工作会议和培训,不得请假或擅自缺席。

4.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轮岗和夜班,不得擅自调换班次。

5.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顶岗交接班,不得提前离岗。

6.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考勤程序进行考勤,不得以他人代签或者其他手段伪造考勤记录。

三、工作职责1.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不得越权行事。

2.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诊疗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医疗操作,不得擅自变动治疗方案。

3.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医院的规定保护病人的隐私,不得泄露病人的个人信息。

4.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医疗质量管理要求,保证医疗手术的安全和有效性。

5.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或者懒散工作。

四、工作纪律1. 医务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穿戴整洁,不得私自更改工作服装。

2. 医务人员必须维护医院的公共秩序,不得在医院内吸烟、打闹、喧哗等行为。

3. 医务人员必须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乱扔废纸、烟蒂等。

4. 医务人员必须严禁擅自使用医疗设备和药品,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和使用。

5. 医务人员必须参加规定的岗前、岗中和岗后培训,不得懈怠或者拒绝培训。

五、工作纪律的监督和惩处1. 医院将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对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进行监督。

2.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医务人员,医院将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包括扣发工资、记过、记大过、解聘等。

3.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涉及刑事责任的,医院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 对于监督工作不力、纵容违纪行为的监督人员,医院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医院保洁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医院保洁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医院保洁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医院保洁是医院环境卫生的基础工作,保洁人员是医院环境卫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医院保洁工作,提高保洁人员素质,确保医院环境卫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保洁人员的基本要求1. 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保洁工作职责;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3.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或私自离岗;4. 要遵守卫生制度,穿着整洁、干净,不能穿拖鞋、拖鞋、污损服装上班;5. 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勿随意触动医疗设备、医疗废弃物等;6. 保洁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基本的清洁技能。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规定1. 保洁人员应按照医院保洁部门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各项保洁工作;2. 负责医院内部和外部环境的清洁卫生,包括病房、手术室、门诊区域、公共区域等;3. 每天按时按点进行清洁工作,保持医院环境整洁;4. 定期清洗和消毒医院设施设备,确保医院环境卫生;5. 保洁人员应携带清洁用具,不得擅自使用患者用品;6. 对于医疗废弃物的清理和处理,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1. 保洁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2. 工作时间应按照医院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加班;3. 考勤制度由医院保洁部门负责管理执行,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条工作纪律和规范1. 保洁人员需保持工作服装整洁、干净,不得穿拖鞋、拖鞋、污损服装上班;2.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聊天、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 保洁人员须服从领导的安排,不得擅自脱岗或擅离职守;4. 禁止在医院内抽烟、喝酒、吸毒等违法行为;5. 保洁人员应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在工作场所留下贵重物品;6. 对医院设施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规定正确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损坏。

第六条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保洁人员,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处罚,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指医院为了确保医务人员遵守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与医疗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1. 工作时间:-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早退、迟到或无故缺勤。

- 出勤记录必须准确,迟到、早退、缺勤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适时进行惩罚。

2. 工作表现:- 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 不得敷衍塞责、迟缓不努力或者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 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患者和同事之间保持和谐的关系。

3. 制度遵守:-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

- 不得违反医疗伦理,诱导或从事违法或不道德行为。

- 参与科研、教育或其他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行动。

4. 假期休假:-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 休假期间必须保持联系,如有紧急情况需随时回岗。

5. 纪律监督:- 医院设立纪律监督部门,负责对医务人员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和管理。

- 如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销职务等。

6. 奖惩制度:- 医院设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与荣誉。

- 违反劳动纪律的医务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罚款、降低职级、停职或解雇等。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促使医务人员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同时,也为医院提供了一种法律依据,便于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管理。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一、工作时间1. 医院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并准时到岗上班。

2. 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的,应按照规定进行扣罚或纪律处分。

3. 若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 请假期间应及时报告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护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

护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

护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 引言为规范护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并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护理人员,包括职工、合同工和实习生等。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全院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规范护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工作效率;•加强对护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3. 涵盖范围本制度对全院范围内的护理人员进行约束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纪律:护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服装要求:护理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应着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工作技能:护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保证对患者的合理护理;•患者隐私保护:护理人员需严守患者的隐私,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工作纪律:护理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医疗器械使用:护理人员需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医疗器械,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舒适;•护理记录:护理人员需及时、准确地记录护理情况,以便医生随时查阅。

4. 一般要求•护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医疗知识和职业道德,积极履行护理职责;•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酗酒、吸烟或上班迟到;•护理人员应按照医院的规定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干净;•护理人员应时常关注和学习新的医疗知识和技术,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护理人员要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5. 工作时间•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由医院统一规定,护理人员应按时上班并完成工作任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护理人员应提前向上级报备,请假手续需按照规定办理;•护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专注于工作,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6. 服装要求•护理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应穿着医院统一发放的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工作服应统一,不得擅自更换样式或颜色;•工作服的佩戴和保养应按照管理规定进行。

7. 工作技能•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护理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保持专业水平;•护理人员在工作中要遵循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4篇)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4篇)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1、全院职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2、全院各科室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3、忠于职守,提高工作效率。

在班期间,不得脱岗、串岗、聊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在工作场所,不得上电脑玩游戏。

4、职工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待批假后方可休假。

特殊情况需及时补办手续,超过一周不补办,视同旷工。

5、各科室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管理规定,严格考勤考核制度,规范职工请假审批手续。

科室负责人要严格把关,督促职工及时办理手续,职工不执行请假制度,一经查实,考核月报通报。

6、人事科按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勤审批制度,每月将职工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并在考核月报通报。

优质服务规定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认真执行首诊、首接负责制,把病人利益和服务对象的需求放在首位,为解除病人疾苦而尽心尽责。

2、患者至上,热情服务,文明用语,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3、遵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其它不正当利益。

4、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

5、同行同事之间,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____荣誉,维护医院形象。

6、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衣着整洁。

诊疗场所禁止吸烟,院内不得抽游烟。

办公室做到清洁、整洁。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工作认真,检查及时准确,操作周密细致。

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8、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兑现服务承诺,落实便民措施,为病人排忧解难。

医疗服务中差错管理制度1、各科室部门要切实加强规范化服务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端正工作态度,强化工作责任心,有效防范和控制医疗服务工作中的差错,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2、要建立完善差错登记、报告制度。

出现差错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尽快纠正差错,妥善处理化解矛盾并做好登记工作。

如不及时汇报或有意隐瞒和不登记,一经发现将按差错管理考核细则,予以重罚。

3、差错部门应及时召开分析会,认真分析差错出现的原因,排查可能发生差错的隐患,总结经验教训,拿出整改的措施。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举止、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一些内容:1. 工作时间: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旷工。

加班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2. 工作服装:医务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装,不得擅自更换或随意定制。

3. 工作岗位:医务人员应按照分配的工作岗位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换或抢占他人岗位。

4. 工作纪律:医务人员应按照工作程序和规定的操作流程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通或突破规定。

5. 服务态度:医务人员应以热情、礼貌、耐心的态度对待患者,不得歧视或侮辱患者。

6. 保密义务:医务人员应严守医疗秘密,不得私自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7. 临床操作: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和规范进行临床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疏忽操作。

8. 执业行为: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行业的道德规范,不得进行违法行为或者违规执业。

9. 学术研究:医务人员应按照学术规范进行科研工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10. 考勤管理:医务人员应按照考勤制度准时上班并按时下班,不得擅自请假或拒绝加班。

违反上述纪律的医务人员将按照规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纪律的执行和有效性。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1.值班管理:- 医务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或交接工作。

- 值班期间,医务人员应全程集中精力,不得擅离岗位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 值班期间,医务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和积极响应急救电话。

2.工作时间管理:-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表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时间。

- 若需要加班,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并经批准后进行。

- 加班时需注意身体健康,避免因过度劳累导致工作质量下降或身体不适。

3.休假管理:- 医务人员应根据规定的休假制度安排自己的休假时间。

骨外科劳动纪律规范管理

骨外科劳动纪律规范管理

加强骨外科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科室的劳动组织纪律性,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骨外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科室相互协调,相互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

本办法合用于骨外科全体职工。

骨外科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骨外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骨外科利益,严守骨外科商业及技术机密。

职工上班应服从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医院有权不再调配工作,该职工当日作为旷工论处。

职工上班应坚守岗位,不得聚众闲谈、吃东西,玩手机或者擅自离开岗位,违反以上规定经查出按规定处理。

职工上班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卡者赋予处理。

每位职工必须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职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或者工伤者必须有骨外科证明。

1、请事假者扣除事假期工资,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2、不许擅自请人代班或者换班,特殊情况须征得当班负责人允许,上班人员由一人连续顶班,其他人员连续歇息,均视为缺勤,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对代班者每次罚款 50 元。

3、2 人以上的临床、医技科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全天必须有人上班,不得同时休假,关门停岗者按旷工处理。

4、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 10 分钟以内罚款 20 元,11—20 分钟罚款 40 元, 21—30 分钟罚款 60 元, 31—40 分钟罚款 80 元, 4l 一 60 分钟罚款 100 元。

查岗时当班者不在岗,按旷工对待旷工一次 200 元;不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或者事后请假,或者请霸王假,或者一天脱岗一小时按旷工处理,旷工 1 小时按 1 天计算, 2 小时以上按 3 天计算,同时按实际天数扣发全部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并扣除当月奖金。

连续旷工 15 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 30 天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范文(四篇)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范文(四篇)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员工的行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医院纪律管理委员会是对全院员工的纪律管理机构,负责监督、调查、处理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被依据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涉及刑法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五条医院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以自愿、互利和公平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安排进行工作。

第六条医院设有固定工作时间,员工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每天工作时长为8小时。

第七条医院在临床医疗服务岗位设置医生、护士等专业职位人员,并按照人员配备法定比例配置人员。

第八条医院严禁以超标工时来达到生产经营目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出法定工时,员工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工作任务合理安排。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严禁私事活动,如发现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无关工作活动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条医院实行轮班制,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轮班表参与轮班工作,轮班期间禁止请假或者换班。

第三章服装装饰和仪容仪表第十一条医院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应当整洁、干净,不得穿着私服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要求员工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不得留发、蓄须,发型应当符合职业要求。

第十三条医院要求员工穿戴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取下或者不戴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在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不得在工作中聊天、打电话,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嬉闹、喧哗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求医务人员在接诊、治疗工作中保持安静、敬业、和善的态度,不得对患者进行不当的人身攻击或者侮辱。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实行打卡机制进行考勤管理,所有员工须携带工作证件参与考勤。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保证正常上下班打卡,迟到早退、旷工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请假应当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并填写请假单,等待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三、劳动纪律管理(一)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

(二)职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职工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四)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中擅自离岗、串岗,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

(五)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聊天、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六)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着装规定,不得穿着不符合医院规定的服装进入工作区域。

(七)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弄虚作假。

(八)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的商业秘密和患者信息。

(九)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医院内吸烟、使用明火等。

(十)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公共卫生规定,不得在医院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四、奖惩制度(一)对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五、组织实施(一)医院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二)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三)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考勤管理、奖惩管理等。

(四)医院监察部门负责对劳动纪律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六、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护士劳动纪律管理规定(3篇)

护士劳动纪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护理队伍的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体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士长及护理人员相关辅助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护理人员的劳动纪律,提高护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医院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四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形象。

第五条护理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八条护理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第九条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三章工作纪律要求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按照护理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医嘱,确保患者治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保持与医生的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共同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主动关心患者,耐心解答患者疑问,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用药、输血、治疗等环节的准确无误。

第十六条护理人员应加强对患者病情的观察,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护理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患者病情、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

第十八条护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护理活动,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九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范,确保护理技术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对严格遵守本规定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护理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扣发奖金等处分。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为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以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一、职工上班或者值班应提早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全院职工应严格遵守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不旷工等行为。

1、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5_30分钟扣10元;30分钟一1 小时扣20元;超过1小时计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计旷工一天,以天类推。

2、一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范围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包含工作、休息时间,视情节作脱岗一次或者旷工一天处理。

三、职工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元。

四、职工为他(她)人开具假诊断书、假检查报告、假医疗证明等医疗文书者,一经查实,责令当事人作书面检查并扣工资200元。

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并负有关法律责任。

五、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岗,否下午14: 00—17: 30;冬季:上午7: 50—12: 00,下午13:30—17:00)o未按时在指纹签到机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早下班者视为早退。

3、因公出差、学习、下乡,谁主导谁负责该项工作人员考勤统计、并签字,于该项活动结束后上报办公室备案核实考勤情况。

4、胸牌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规范,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5、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应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3号前将《科室人员考勤表》上报办公室与指纹打卡机核实核对。

6、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类休假凭证以备核查,并不定期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每旬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7、享受保险金的职工须符合:单月工作满20天(含20天)以上,医院局部全额交款;单月工作不满20天(不含20天)下列,医院局部按日核算金额交款;育龄人员在院长签批产假假期内,医院局部全额交款,否那么,医院不为其缴纳保险金;8、福利。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部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劳动纪律是医务、护理、行政等人员在医院工作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对工作人员责任、纪律要求的具体规定。

第二章普遍适用的规定第四条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做到服从安排,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离岗。

第五条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应保持工作的专注与集中,不得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个人事务。

第六条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应尊重病人权益,不得侵犯病人隐私,对于病人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第七条医院内禁止吸烟、饮酒和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针对医务人员的规定第八条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应遵守医疗伦理,严格按照医生执业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活动,不得擅自开展与专业不符的诊疗项目。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与患者交流时,应注意言辞的文明和仪态的端正,不得辱骂患者或散布不实信息。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不得懈怠或呈现业务水平下降的情况。

第四章针对护理人员的规定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护理操作规程进行护理活动,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应遵循患者自主权原则,尊重患者的选择和权益,不得擅自改变医嘱或拒绝执行医嘱。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与患者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接受或索取患者财物。

第五章针对行政人员的规定第十四条行政人员应严格按照行政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保持高效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行政人员应协助医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不得妨碍医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行政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索取或接受私人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违纪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将根据违纪程度进行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开除等处罚。

第二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院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在职职工,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等各部门。

三、考勤时间及规定(一)工作时间1. 医院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上班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

3. 特殊岗位和科室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二)考勤规定1. 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职工因故需请假,须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3. 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假等。

4. 职工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四、考勤管理(一)考勤方式1. 医院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打卡签到。

2. 职工请假、出差等特殊情况,可通过手机APP进行请假申请。

(二)考勤登记1. 考勤部门负责每日考勤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2. 考勤部门每月将考勤情况通报给各科室,各科室负责人对考勤情况进行审核。

(三)考勤奖惩1. 考勤优秀者给予一定奖励,连续迟到、早退、旷工者予以处罚。

2. 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特殊情况处理(一)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职工无法按时上下班的,经批准可视为正常出勤。

(二)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六、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考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如有变更,需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公布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我院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请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公正公平、奖惩分明、促进发展原则。

第四条医院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劳动纪律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五条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领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维护医院形象。

第七条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空岗、脱岗。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按照医院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等。

第九条职工应遵守医院着装规定,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十条职工应遵守医院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和患者的秘密。

第十一条职工应爱护医院财产,不得损坏、偷窃医院财物。

第十二条职工应遵守医院安全规定,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确保医院安全。

第十三条职工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和活动。

第十四条职工应遵守医院环境卫生规定,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

第十五条职工应遵守医院交通规定,确保医院交通秩序。

第三章奖惩规定第十六条对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十七条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停职检查、解聘等处分。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工,医院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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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阳光医院文件阳医字(2018)第01号关于印发《医院劳动纪律规范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医院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保证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

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望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本制度自2018年1月20日起实施本制度由院办负责解释和修改。

附:《医院劳动纪律规范管理》(试行)办法。

厦门湖里阳光医院院办2018年1月18日《阳光医院劳动纪律规范管理》(试行)(2018年1月20日起执行)一、目的:加强医院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劳动组织纪律性,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科室相互协调,相互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一章劳动纪律第一条医院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利益,严守医院商业及技术机密。

第二条员工上班应服从医院的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科室主任及护理部有权不再调配工作,该员工当日作为旷工论处。

第四条员工上班应坚守岗位,不得聚众闲谈、吃东西,玩手机或擅自离开岗位,违反以上规定经查出按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工上班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卡者给予处理。

第六条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第七条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者扣除假期工资,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二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章奖惩制度(一)违纪细节:1、节约使用医用材料。

未尽责、故意操作者调离岗位,不服从调离者辞退。

2、不准擅自请人代班或换班,特殊情况须征得院办或护理部主任同意,上班人员由一人连续顶班,其他人员连续休息,均视为缺勤,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对代班者每次罚款50元。

3、2人以上的临床、医技科室,医院营业时间必须有人上班,不得同时休假,关门停岗者按旷工处理。

4、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11—20分钟罚款40元,21—30分钟罚款60元,31—40分钟罚款80元,4l一60分钟罚款100元。

查岗时当班者不在岗,按旷工对待旷工一次200元;不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或事后请假,或请霸王假,或一天脱岗一小时按旷工处理,旷工1小时按1天计算,2小时以上按3天计算,同时按实际天数扣发全部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并扣除当月奖金。

5、当班时间做私事、玩手机每次罚款20元。

6、按医院规定要求着装、挂牌上岗,上班时间不准披头散发,违者罚款20元。

7、凡属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借故拖延推诿或“踢皮球”的,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造成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8、严禁本院员工对医疗纠纷私自发表议论或暗通情况,唆使病人或家属到医院中吵闹,扩大事态,制造事端,一经发现,当事员工扣2000元,扣除当月奖金并辞退。

9、因科室无人上班导致病人投诉的对当班工作人员按旷工处理。

10、员工应参加医院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公益活动,凡无故不参加或替他人代签到者,每次罚款20元。

开会时讲小话,扰乱会场秩序每次罚款50—200元。

11、严格实行层次管理,维护医院统一政令畅通,个人必须服从组织,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对不服从医院决定和安排的科室及个人,分别给予200元、100元罚款,造成不良后果者由负责人及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12、药房人员只能凭处方发药,未经院领导同意,药房(库)不准擅自借用、调换药品、材料(科室借药除外),违者当事人分别予以50元。

及时对药品整理核查效期,药品库存和管理系统一致,如过期失效药品发现在架的一次扣50元。

13、员工擅自介绍病人到院外就诊购药者(本院无药的除外),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按实际金额的5倍罚款,扣除当月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未经院领导同意私自卖药或卖物、私自免费给病人检查,按实际金额的5倍罚款。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关责任。

14、医务人员未经医院同意私自到院外所发生的一切诊疗活动由本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与我院无关。

15、在我院具备收住和治疗条件的,医务人员擅自拒收、拒治病人的,发现和投诉一经核实每次罚款500元,由此造成的医疗纠纷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6、医务人员出具假诊断证明、假报告、假病历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一切法律责任。

17、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务必做到操作轻、说话轻、行走轻。

护理部配液时禁止安瓿撞击配液台,避免药品损坏,噪音增大。

如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8、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病人就诊、住院,工作人员要主动、热情接待,有问必答,不准顶撞、讽刺、挖苦、刺激病人。

凡因服务态度不好,造成病人投诉的,经查实,每次罚款100元。

19、医院工作人员之间在工作时间吵架,无论谁是谁非,各罚款100元,经核实后,主要责任人加罚100元。

20、医院工作人员与病人吵架,经核实后,若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予以100元处罚。

21、同事之间因工作原因,产生意见,不得当众谩骂、诽谤对方,否则对无理取闹者罚款200元。

对医院做出的决定不服,与领导大吵大闹者罚款200元。

22、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收受病人或与医院有业务交往的单位或个人的财务属违法违纪行为,凡2000元以上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3、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向病人收取现金和红包,违者按所收金额的10倍处以罚款。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2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擅自截留、调换病人药品或记病人的帐作检查者,给予当事人两倍的处罚。

25、因紧急情况,有关人员拒绝参加或不按时参加救援工作的,给予当事人500元的处罚。

26、保洁做好本职工作,保持院内清洁卫生,违规按医院制度处罚。

27、因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导致病人退费、退诊或转院,经查实每次罚款200元。

(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特别奖”如下四类: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①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工作任务;②拾物不昧(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③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本院获得殊荣者;④任劳任怨,不怕艰苦,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突出者;⑤服务周到,热情耐心,经常受到患者或服务对象表扬者,收到锦旗;⑥主动举报、指正违章违规行为,经查属实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①医疗、医护技术或管理上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显著成效者;②节约物料或利用物料降低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有显著成效者;③遇有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④检举、指证、揭发违章违纪或损害医院利益者;⑤发现事故隐患,迅速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损失发生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①遇意外事件、事故、灾害、紧急救助,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②维护他人生命安全和健康,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③维护医院利益,保护医院财产,避免重大损失者;④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奖金”或“特殊津贴”:①研究发明,技术创新、有重大科技成果,对医院确有贡献并明显增加效益者;②对医院有特殊贡献,足以本医院同仁之表率者;③一年内“记大功”两次者;④在本院连续工作5年以上,工作成绩优良,未曾有矿工、迟到、早退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三)惩罚制度: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如下四类: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①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工作岗位、怠误工作者;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微者;②妨碍工作或扰乱工作秩序、情节较轻者;③不服从主管人指导、情节较轻者;④不按规定着装或经常不佩挂工作牌上岗者;⑤发现违章违规不报、掩盖事实,情节较轻者。

⑥与病人发生争执,情节较轻者。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①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本院权益或信誉者;②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而不听劝告者;③对上级领导或同事恶意攻击,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④工作中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干私活、带小孩、家属或外人留住值班室者;⑤工作疏忽致器械设备、药物、材料等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⑦发现违章违纪行为不检举揭发,情节较重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①擅离职守,致医院蒙受重大损失者;②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③损毁、丢失或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④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秩序,致使医院蒙受重大损失者;⑤不服从上级或主管人员合理指挥,屡劝不听者;⑥工作时间内做其他事,如睡觉、玩牌、下棋、跳舞、炊煮等;⑦一个月内矿工达2日者;⑧器械、设备、仪器、车辆以及技术性工具,非经使用或保管人员及单位主管人同意擅自操作者;⑨其他重大违规行为,如违反医疗、医技、护理相关操作规程以及相关机(器)械等操作规程,有关安全规定措施等,情节重大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开除:①对上级或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围攻、辱骂,妨碍秩序者;殴打上级或同事以及其与其他人斗殴者;②在院区域内聚众赌博、发生违法的性行为及性骚扰行为者;吸食或注射毒品者;③偷窃或侵占、盗取他人财物或公共财物,经查证属实者;④无故损毁医院财务、帐务、计算机程序、功能、数据、文档等造成损失者;⑤煽动怠慢工作或组织参与罢工者;散播、传播不利于医院之言论行为或挑拨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医患之间关系者;⑥无故连续矿工二日以上⑦警告五次以上,记过三次以上,记大过两次以上,具不悔改者;⑧擅离职守,致使医院信誉受损、经济受损、情节严重者⑨与病人吵架情节较重者。

(四)其他处罚:凡是被病人及其亲属(包括服务对象)投诉、他人检举揭发或被上级查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属实者,除行政处分、全院通报外,根据情节轻重并处罚金(每次)20元至500元不等:1.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回话语气粗暴无礼、回答问题含糊不清或有推诿与拒绝之语气使其不满者;2.接待病人不热情、解答问题不耐心、服务态度不端正、推诿病人或语言不文明使其不满者;3.无论任何理由、不究任何原因,凡是与病人及其亲属或服务对象发生争吵者;4.在工作场所内闲谈聊天、嘻戏吵闹、吃零食等妨碍病人休息者;5.乱收费、多收费、私自收费的责任者;6.索取或收受病家“红包”、财物及接受病家吃请者;7.利用本单位医疗设备、用品为个人谋取私利者;8.不执行医疗规程、影响病人治疗或抢救者;9.为他人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者;10.后勤工作拖拉扯皮、服务不到位而影响医疗第一线工作、损害病人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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