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规范新旧对比解读
浅析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区别
浅析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区别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大体量综合性建筑、地下建筑的大量涌现,也带来了新的消防安全问题。
近年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我国消防规范、标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且已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
标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意义一、前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积极分析我国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原因,并且借鉴其他国家建筑防火设计的经验和国际上成熟的科技成果。
在编制过程中还深入调查研究工程建设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在其执行过程中所碰到的疑难问题,调查后深入总结发达国家经验。
主编单位积极开展了课题的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实验,广泛征求了相关设计、生产、施工和消防监督等部门的意见,最终定稿。
修订后的《建规》更符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二、规范修订背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经整合修订最终定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原来的《建规》、《高规》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减少火灾的发生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隨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大体量综合性建筑、地下建筑的大量涌现,也带来了新的消防安全问题。
近年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我国消防规范、标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且已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
2009年2月9日晚,在建的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大火持续6小时,该建筑高150多米,过火、过烟面积2万多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千多平方米。
火灾共造成1人死亡、3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6亿元。
2010年11月15日,上海余姚路的一栋高层公寓发生火灾。
大火共导致58人遇难,70余人受伤。
新版防火规范讲解
新版防火规范讲解汇报人:2023-12-24•新版防火规范概述•新版防火规范主要内容•新版防火规范与旧版对比目录•新版防火规范实施影响•新版防火规范实施建议01新版防火规范概述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规模和人口密度不断增加,火灾风险也随之提高。
社会经济发展旧版规范不足国际经验借鉴原有防火规范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难以满足当前消防安全的需求。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防火规范的水平和实用性。
030201规范背景规范目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防火规范,降低火灾风险,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促进消防科技进步推动消防科技的发展和应用,提高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火设计、施工及验收。
建筑领域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的防火设计、施工及验收,如商场、酒店、医院等。
公共场所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的防火设计、施工及验收,如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等。
工业领域规范适用范围02新版防火规范主要内容防火分区与安全出口规定建筑物内应设置合理的防火分区和安全出口,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防火门与防火墙要求建筑物内部应安装防火门和防火墙,以阻止火势蔓延。
建筑耐火等级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确定不同的建筑耐火等级,如一、二、三级耐火等级。
建筑防火设计根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灭火器配置建筑物内部应设置消火栓系统,包括消防水箱、消防泵和消火栓等设备。
消火栓系统对于高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应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实现早期灭火。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03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01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建筑物产权方、使用方和管理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02消防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源君为粉丝做出以下详细整理。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在2015年5月1日正式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至于新版到底进行了哪些变化和调整?明源君为粉丝进行了详细整理: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二、外保温系统的5个关注点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注释: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
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小时。
5.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水平防火隔离带。
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
三、独设的灭火救援设施专章1.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并对消防电梯的技术指标等提出要求;3.补充的灭火救援设施内容: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米;2)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和场地的总长度要符合规范规定。
解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老版本的差别
解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老版本的差别在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过程中,各种消防规范是必不可少的备考资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考生经常需要用到的规范,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熟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今天店铺整理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老版本的差别。
|避难走道|旧规范:无明确要求新规范:对避难走道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最近直地面出口的距离≤60m。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从严。
明确了避难走道的长度限制。
可能会使得购物中心一层出现大量避难走道占用商业面积。
|特殊场所的设置要求|旧规范:无明确要求新规范:儿童用房、活动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电影院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从严。
明确了儿童活动场所、电影院等特殊场所的加强要求。
独用楼梯增加了楼梯的数量。
|救援场地|旧规范:无明确要求新规范: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8m。
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5m;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从严。
明确了救援场地的尺寸和间距要求。
对景观和场地设计有了很大的限制。
|救援窗口|旧规范:无明确要求新规范: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
窗口的净高度和宽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窗口的玻璃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从严。
明确了救援窗口的尺寸和间距要求。
会对立面设计产生重大影响。
|防火分区|旧规范:一类高层:2000㎡营业厅:4000㎡(地上)2000㎡(地下)地下室:1000㎡新规范:一类高层:3000㎡营业厅:4000㎡(地上)2000㎡(地下)地下室:1000㎡地下设备用房:2000㎡对购物中心的影响:要求放宽。
新版防火规范与老规范的差异(建筑)
现行建筑防火规范与整合规范在民用建筑防火设计中的不同规定(建筑设计部分)1、整合规范1.0.4条,当同一建筑物内设置有多种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本条为整合规范与现行规范的最大差别,使建筑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可符合实际,界定更清晰。
2、建筑分类中,将住宅以层数确定一、二类和多层住宅与公共建筑统一按高度确定,与《住宅建筑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一致,以3.0m为标准层高,以此确定多层、一、二类高层住宅。
3、完善裙房定义。
明确了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含义,即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外,建筑高度不大于24m并与建筑主体相连的附属建筑。
高层主体投影范围内应为高层建筑部分。
4、明确了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判定方法,引入了平均净高的概念,利于判断在山地、台地建筑中一面或两三面外墙全部或部分凌空时其室内空间如何判断,是地上层还是半地下、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5、完善了安全出口的概念,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增加了室外楼梯的出入口和直通室内安全区域的出口。
室内安全区域如超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下沉式广场,避难走道和地下、半地下建筑用实体防火墙分隔的设有向疏散方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的相邻防火分区。
6、建筑分类7、耐火权限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权限不应低于2.0h。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屋面极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h时,屋面板上的防水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2级,且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构造措施。
8、防火分区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m2现行规范规定二类高层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m2,一类高层为1000 m2。
整合规范统一为1500 m2。
2)、地下、半地下、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面积1000m2。
新版防火规范变化
建筑防火分区面积扩大
总结词
新版防火规范扩大了建筑物的防火分 区面积,提高了建筑物的防火安全性 能。
详细描述
新规范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楼层高度 、楼层面积等因素,规定了更加合理 的防火分区面积,有助于在火灾发生 时控制火势蔓延。
消防设施配置要求提高
总结词
新版防火规范对消防设施的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旨在提高灭火效率。
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新版防火规范,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 任和操作规程。
定期检查
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发生时的报警、疏散、灭火等步骤 ,并进行定期演练。
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
通过社区、学校等渠道,对居民进行消防安全教 育,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生活成本增加
居民可能需要承担因新规范实施而增加的建筑维修、改造费用。
生活便利性降低
某些防火规范可能限制建筑的使用功能,对居民生活便利性造成 一定影响。
04
新版防火规范实施建议
加强宣传培训
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广泛宣传新版防火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提高公 众对新规的认知度。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宽度增加
总结词
新版防火规范扩大了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宽度,提高了人员 逃生的便利性。
详细描述
新规范要求建筑物内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宽度必须达到一定 的标准,以满足火灾发生时人员快速疏散的需求,降低了因 通道狭窄而造成的人员伤亡风险。
03
新版防火规范实施影响
对建筑行业的影响
01
02
03
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对比
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对比【摘要】现有的经济条件不仅满足人们基本的生活需求,使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质量的同时,同时也使人们对居住的建筑物的质量要求日益增加,这就要求建筑师在对建筑防火设计时切实按照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规范不仅提高建筑物的设计质量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进一步保证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改善建筑原有的防火规范工作势在必行,本文除了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重要性进行描述之外,同时也对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了详细的对比。
【关键词】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在今年开始执行的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防火规范中,大部分都是在对设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进行提高,然而越来越少的人对火灾发生之后的消防工作有太多的关注,为了保证消防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建筑物的火灾扑救工作,减少消防士兵的伤亡数量,相关的技术人员应该对原有的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进行改造,在解决火灾的情况下,尽量减轻消防士兵及用户的伤亡情况,最大程度上保护人们的经济财产安全。
一、把新旧防火规范进行基本对比关于建筑设计防护,其主要任务就是规范火灾预防方面的技术,相对而言,在火灾预防方面,建筑设计已经足够达到安全标准,与原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今年开始执行的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在防火规范方面更加严格更加注重安全性,但是在消防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只有真正做到消与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成消防工作,良好的消防工作的完成情况,可以在根本上减少因火灾给人们带来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在消防工作中,防是消的基础,所谓的防火就是在增强人们的安全防火意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减少火灾的发生量,积极的参与到防火活动中,防火工作并不像一般的计算机程序,只要输入代码就可以完成整个运行过程,不是拥有防火意识就可以完成的做到防火,火灾不是靠人们的意识就可以完全消失,只是人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规范自己的行为及工作,尽量减少火灾的发生[1]。
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之浅谈(一)
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之浅谈(一)2006年12月1日,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替代了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GBJ16-87)并正式实施。
新《建规》的实施,是中国建筑行业的一件大事,也是消防部门的一件大事。
结合在建筑消防审核工作实践中的体会,笔者试将新旧《建规》进行了一番对比,针对新旧《建规》之间的传承、变化情况,简要地总结如下:一、保持了规范的原体系和框架。
由于我国建筑防火方面的规范已基本形成相对独立的较完整的体系,为保证我国规范本身的延续性和现行体系不受较大干扰,尽管各国均已开始对原有规范进行必要的革新,但新《建规》仍对旧《建规》的总体框架,未作根本性改动,而对其中有些章节和条款位置,做适当调整。
在内容上协调好与国家其他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与专业防火设计规范的关系,调整不同类型建筑的防火、灭火设施设置要求,重点解决规范本身用词用语、单位符号前后不统一、不规范的内容以及规范规定本身不协调的内容;规范中不适应经济发展规模需要和国家节能、环保、土地等政策,及与实际使用情况明显不适应的内容;规范中与其他主要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根据加强灭火设施、减少报警设施设置、提高投资效益的原则,调整、充实灭火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设置范围,以尽可能地适应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消防管理水平的提高,提高投资效益。
二、规范的“章”有了增加和变化。
旧《建规》共分十章,其主要内容为:总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厂房,仓库,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和进厂房的铁路线,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十章;新《建规》共分十二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厂房(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等十二章。
这些变化,体现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筑行业新技术的不断使用,原来一些内容需要特别加以突出作为一章,例如甲、乙、丙类液体,在旧《建规》中列入厂房、仓库“章”中简单体现;一些原来没有的新事物、新技术必须增加进来作为新“章”,例如城市交通隧道,在全国很多大城市地铁等设施已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典型的就是广州地铁,每年需要召开很多次安全技术研究会议,旧《建规》根本无法使用。
新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在火灾自动报警设置上的差异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 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 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卷烟仓库;下且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生产场所;3 地下、半地下且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4丙类高层仓库或丙类高架仓库。
筑面积小于1000m2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仓库,未强制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非地下、半地下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仓库,不论面积大小,未强制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于丁类、戊类厂房、仓库规范未作要求。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 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 2的地下或半地8.3.2 下列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类似用途的建筑;●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属于公众聚集密集场所,不论面积大小,均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PS:《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的9.0.7 除敞开式汽车库、屋面停车场外,下列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Ⅰ类汽车库、修车库;2 Ⅱ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修车库;3 Ⅱ类高层汽车库、修车库;4机械式汽车库;5 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
该条为强条《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公告中,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的9.0.7条废止。
按说废止后,《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有对汽车库、修车库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描述,但是没有。
各位看官,是规范编制时遗漏了呢?还是汽车库、修车库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会作为强条了呢?。
新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
灭火救援设施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火灾安全中, 大部分火灾成功的救援是靠有效的灭火救援设施完成的。
转弯半径:普通消防车9m ,登高车12m;-些特种车辆16-20m;扑救 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利用绿地作为消防扑救场地时,不能布置高大 树木、花坛、水池等影响消防车停靠操作的设施。消防车道路面、扑救 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载重量。 消防车道相关设置要求新老规范并无实质性区别。回车场面积部分,老 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未提及高层回车场尺寸要求,而是在高层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中提及15mX15m的要求。新规范增加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取 水点不宜大于2m一条。
新规范
7.1.2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 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 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 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住宅 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 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 消防车等高操作面。 7.1.3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A.0.5、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 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
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 度内。
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 4、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
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5m 者,建筑底
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
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 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
新规
原规
A.0.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 1、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
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之浅谈
There is always something lacking in life. What you gain is what you lose. The important thing is that you shouldknow what you want.模板参考(页眉可删)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之浅谈2006年12月1日,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替代了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GBJ16-87)并正式实施。
新《建规》的实施,是中国建筑行业的一件大事,也是消防部门的一件大事。
结合在建筑消防审核工作实践中的体会,笔者试将新旧《建规》进行了一番对比,针对新旧《建规》之间的传承、变化情况,简要地总结如下:一、保持了规范的原体系和框架。
由于我国建筑防火方面的规范已基本形成相对独立的较完整的体系,为保证我国规范本身的延续性和现行体系不受较大干扰,尽管各国均已开始对原有规范进行必要的革新,但新《建规》仍对旧《建规》的总体框架,未作根本性改动,而对其中有些章节和条款位置,做适当调整。
在内容上协调好与国家其他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与专业防火设计规范的关系,调整不同类型建筑的防火、灭火设施设置要求,重点解决规范本身用词用语、单位符号前后不统一、不规范的内容以及规范规定本身不协调的内容;规范中不适应经济发展规模需要和国家节能、环保、土地等政策,及与实际使用情况明显不适应的内容;规范中与其他主要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根据加强灭火设施、减少报警设施设置、提高投资效益的原则,调整、充实灭火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设置范围,以尽可能地适应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消防管理水平的提高,提高投资效益。
二、规范的“章”有了增加和变化。
旧《建规》共分十章,其主要内容为:总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厂房,仓库,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和进厂房的铁路线,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十章;新《建规》共分十二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厂房(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等十二章。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旧最全对比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旧规范最全对比2023年1月19日,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编号为GB 55037-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以下是新旧规范对比
2、基本规定
2.1 目标与功能
2.2消防救援设施
3、建筑总平面布局3.1一般规定
3.2工业建筑
3.3民用建筑
3.4 消防车道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4、建筑平面布置与防火分隔4.1一般规定
4.2 工业建筑
4.4 其他工程
5 建筑结构耐火5.1 一般规定
5.2 工业建筑
5.3 民用建筑
5.4 其他工程
6 建筑构造与装修6.1 防火墙
6.2 防火隔墙与幕墙
6.3 竖井、管线防火和防火封堵
6.4 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墙。
新建筑防火规范最全解读,新旧细则对比
新建筑防火规范最全解读,新旧细则对比新建规最全解读,新旧细则对比5月1日已经开始执行新建规。
总体来说,最新版相比上一版调整的地方比较多,但总的来说,相关规范是放宽了。
新规范整体解读一、整合后的规范标准的修订整体趋于严格。
二、整合后的规范文字更加严谨、细致。
三、整合后的规范章节设置更加合理,条理更加清晰,删除了原规范一些重复出现的条款,合并统一了一些内容相近的条款。
四、整合后的规范将一些含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具体化,更便于实际操作。
五、整合后的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联系更加紧密术语解读——变化条文对比新规原规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1、厂房2、仓库3、民用建筑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可燃材料堆场7、城市交通隧道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4、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厂房6、仓库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可燃材料堆场10、城市交通隧道解读新规范将住宅、高层民用建筑、多层民用建筑、地下建筑和半地下建筑统称为民用建筑常见问题及回答问题1:在实际工程中,除适用于或者不适用以外的建筑可以套本规范吗?回答:不要套用,但可以参考。
如广播电视建筑等。
问题2:如果专业规范与本规范相互冲突以哪个为准?回答:通常以本规范为准,因为这是防火规范。
但是有些专业比较强的规范,有特殊要求时,应以专业规范为准。
新规1.0.4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解读此条为新增肉容。
在建筑防火设计中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同时也是较为灵活的防火分隔方式新规原规1.0.6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浅谈新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
浅谈新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新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新规范不仅对旧版本的内容作了不少的修改,增加补充了一些新的要求,以适应现代建筑设计的功能多元化,结构复杂化。
标签: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范;消防设计1、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楼大厦在大地上遍地林立,经济高速发展,两部旧防火规范规范与建设的发展的矛盾也日益突出:(1)旧《建规》《高规》两部规范之间,以及两部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之间,在这些年工程实践中存在的不协调,不明确的问题日益显现,需要通过依照实践经验来修订规范加以解决。
(2)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功能逐渐丰富起来,那么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不安全因素也就越来越多,各类建筑火灾事故相续发生,则火灾的预防和火灾救援等技术措施待需要完善。
(3)各类超高层建筑、功能复杂建筑、大规模大体量建筑、大底盘地下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还有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不断的出现,原有的规范满足不了新的发展局面,则需要补相关新的内容,来制约规范新事物,然后规范与时俱进,让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社会在进步,专家们在消防领域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对于火灾规律、火灾防控理念、对策措施的认识以及消防设备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为了这些新防火理念、新科研成果、新防火理论依据能够在工程建设中能够推广应用,原有的防火规范需要通过调整,使其覆盖面更加全面。
2、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解读2.1吸取火的教训央视“2.9”及上海“11.15”等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凸显了建筑保温系统防火技术要求的空白。
为了适应国家大力推行建筑节能政策的新形势,深刻吸取教训,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填补了这一空白,首次对不同建筑高度的建筑、不同类型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出了明确、严格的分类,尤其强调推广使用燃烧等级为A级的保温材料。
新的防火规范还对保温系统的施工工艺,构造做法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样建筑节能工程的防火安全就有了大量的理论依据。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旧最全对比
1 总则2 基本规定2.1目标与功能2.2消防救援设施3 建筑总平面布局3.1一般规定停车场与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车库、停车场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甲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4.2.1的规定值增加2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3.2工业建筑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原规范及条文3.2.1 甲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3.4.2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3.2.2 甲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3.5.1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1的规定。
注: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第3、4项物品储量不大于2t,第1、2、5、6项物品储量不大于5t时,不应小于12m。
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3.2.3 除乙类第5项、第6项物品仓库外,乙类仓库与高层民用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3.5.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2的规定。
注:1单、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3.3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1m;4 与四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和木结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4m。
新版防火规范变化ppt
03
新版防火规范详细解读
新的术语和定义
总结词
更加明确、规范
详细描述
新版防火规范中对于防火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明确,例如明 确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设施”等术语的 定义,使得相关概念更加清晰、准确,有助于规范防火工作。
新的分类和分级标准
总结词
更加科学、实用
02
制定实施计划
针对新版防火规范的实施,制定详细 的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任务 分工。
03
建立检测和认证体系
建立完善的检测和认证体系,确保防 火规范的有效实施。
05
新版防火规范的意义和影响
对提高防火安全性的意义
提升建筑防火安全性能
新版防火规范完善了建筑物的防火设计,规定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减少火灾 发生时的风险。
新版防火规范能够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新版防火规范介绍
新版防火规范的范围和内容
新版防火规范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技术、应急救援等内容。
新版防火规范的亮点
新版防火规范引入了新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理念,强调了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 建立和实施,突出了应急救援在消防安全中的重要性。
02
新旧防火规范对比
总体对比
新版防火规范在篇 章结构上进行了调 整,更符合实际应 用需要。
新版防火规范强化 了一些要求,提高 了规范的可操作性 和执行力度。
新版防火规范增加 了不少新的内容, 包括对新型材料和 技术的规定。
用词和定义的变化
新版防火规范在用词和定义方 面更加准确、规范,更具有可
读性。
2023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在2015年5月1日正式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
至于新版到底进行了哪些变化和调整?
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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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3. 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 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7.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相关专家解读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姜文源先生对于新规范的解读如下:1、关于《建规》与《高规》的合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两本规范的某些条文规定不一致,条文规定的不一致,有的是合理的,因为《建规》强调“外救”,《高规》强调“自救”。
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水箱的设置高度,《建规》强调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规》是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
《建规》规定水箱设在建筑物最高位置;《高规》强调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建规》强调设置;而《高规》对超过消防车供水能力的楼层不强调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
消防水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并未规定多层建筑一定要设置消防水泵。
消防备用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允许消防用水量少的建筑可不设消防备用泵。
但有的条文两本规范应该一致而未能一致,如: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否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的条文规定。
《建规》的条文说明说不计入,《高规》在 90年代修订时将原《高规》“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这句话划掉了,但是否计入在条文和条文说明中未予明确,当时考虑这可由工程设计人员自行确定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专用还是兼用。
如确定专用或是兼用,都应配套相应的技术措施。
《建规》和《高规》合并后,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两本规范条文规定应一致而不一致的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并为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以下简称新《建规》)。
新《建规》的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解释单位: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天津、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新《建规》条文示例1)关于前言修订内容1)的条文示例条文示例一: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厂房;2 仓库;3 民用建筑;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可燃材料堆场;7城市交通隧道。
条文示例一的1.0.2 条“民用建筑”一词包括:原《建规》1.0.2 条包括的的四类建筑:1、9 层及 9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也包括原《高规》1.0.3 条包括的的两类建筑: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条文示例二:2.1.1 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
“高层建筑”术语的定义,非常明确地规定住宅不按层数而按建筑高度来区分多层建筑或是高层建筑,原因:按建筑高度较为准确,而按层数则会有较大出入。
同时也说明了对住宅建筑的要求宽于对公共建筑的要求(住宅建筑为27m,其他建筑为24m),定义中的其他建筑既包括工业建筑、也包括民用建筑。
为了说明按建筑高度要比按层数准确,示例如下:某工程,无架空层,9层,每层层高2.8m,总建筑高度为:2.8m×9=25.2m;而另一工程,有架空层,高度2.1m;9层,每层层高3.0m,顶层为跃层,总建筑高度为:2.1m+3.0m×9+3.0m=32.1m。
两工程层数相同都为9层,而建筑高度两者相差32.1m-25.2m =6.9m。
条文示例三:1.0.6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条文示例三的1.0.6条来自原《高规》,当年1990~1993年编制 95版《高规》时,突破了《高规》建筑高度100m的限制,又设定了建筑高度250m的上限,当时考虑的理由是:1、火灾次数。
高层建筑的火灾次数一般为一次,当建筑物的建筑高度再高,其面积和人数达到《建规》两次火灾标准时,火灾次数不应再按一次计算。
2、消防电梯速度。
消防电梯速度要求在1min内从底层到顶层,当年消防电梯速度为2.5m/s,250m的高层建筑需时100s,即1.67min,已略低于标准要求,但未超过 2min。
3、电源保证。
一类建筑和二类建筑分别对供电有明确规定,当建筑高度再高时,电源保证的要求更高,当时在我国难以做到。
4、工程案例。
当时国内已建、拟建的建筑,建筑高度一般均在 250m 以下。
建筑高度超过 250m 的高层建筑,有称为超限建筑(指超过上限值的高层建筑),有称为超超建筑的(指超过超高层建筑的高层建筑),国内尚未统一,本人较为倾向于称为超限建筑。
一般认为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建筑,也有有称为超高层建筑的。
达到152m的称为摩天大楼。
建筑高度为 250m~1000m的高层建筑怎么命名,也是一个问题。
条文示例四:2.1.4 商业服务网点。
其定义为: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条文示例四的2.1.4条对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 ,是总面积还是分隔单元面积作了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2)关于前言修订内容2)的条文示例条文示例五:7.3.3 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条文示例五的7.3.3条,意味着消防电梯今后有可能不只一台,而是有可能为多台。
这就涉及电梯井底的排水问题,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当兼作消防电梯时,也应按消防电梯要求进行排水。
还涉及消防电梯和兼作消防电梯的客梯或货梯排水泵专用、共用的问题。
条文示例六:7.4.2 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4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条文示例六的7.4.2条与以前规范规定停机坪设置消火栓较为详细,条文所指的适当位置指不影响直升机的升降和有利于消火栓的防冻、灭火的位置。
条文示例七:新《建规》新增了第8章,第8章共有5节,章节名称如下:8 消防设施的设置8.1 一般规定(该节相当于现《建规》 8.2节“室外消防用水量、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8.2 室内消火栓系统(该节相当于现《建规》 8.3节“室内消火栓等的设置场所”)8.3 自动灭火系统(该节相当于现《建规》8.5节“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8.5 防烟和排烟设施条文示例八:8.1.2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条文示例八的8.1.2条规定了设或不设室外消火栓系统的条件,消火栓系统是最基本、最主要的灭火设施,室外地面和上消防车的屋面都要设。
耐火等级不低、建筑体积不大、生产火灾危险性低、人数少且建筑层数低的场所可不设。
条文规定的第一段和第三段沿用现有条文,而第二段是新增加的。
有的建筑裙房屋顶可以上消防车,这有利于高出裙房部分高层建筑消防。
室外消火栓用途有:——通过消防车加压直接用于建筑物下层的火灾扑救(不限于建筑高度24m)——向邻近建筑物淋水降温,防止火灾蔓延——向水泵接合器送水,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建筑物的上层供水条文涉及的消火栓系统不单指消火栓单体,而是指室外消火栓、管道、阀门、供水设施……等。
条文示例九:8.1.7 建筑外墙设置有玻璃幕墙或采用火灾时可能出现墙体脱落的建筑材料时,供灭火救援用的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应设置在与建筑外墙一定距离的相对安全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条文示例九的8.1.7条与现行规范的规定不相同,现行规范考虑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一般为5m。
考虑建筑物上部有坠落物下坠时,不致伤及消防队员。
而现在考虑建筑物的墙体外倾等因素,“与建筑外墙一定距离”难以规定具体数字,改为与建筑外墙一定距离的相对安全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设置雨蓬等措施。
规定相对安全位置的目的是防止高空物体坠落(包括玻璃、广告牌、霓虹灯、幕墙、墙体装饰材料…等)。
条文示例十:8.3.8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1 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电力变压器;2 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3 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
注: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
条文示例十的8.3.8条,区别在于加了一个注,即关于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采用的规定,这是细水雾灭火系统第一次上《建规》,上通用标准。
既表示细水雾灭火系统得到认可,也表示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前程坎坷。
因为没有单列条文,而仅仅只是一条注。
但回过头来,列上总比不列要好。
不管怎么说这是细水雾第一次列入《建规》条文,也是第一次在消防母规范中对细水雾作出肯定。
细水雾灭火系统有比水喷雾灭火系统更突出的优点,但该条文规定适用范围较窄。
条文示例十一:8.3.11 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条文示例十一的8.3.11条规定了餐馆或食堂的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