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代办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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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代办服务制度
篇一:便民代办点代办员制度(村、社区)
便民代办点代办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以无偿代理形式,多级联动、接力服务、全程代办、做好“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辖区群众办事、特制定本代办员制度。

一、代办员设置及条件
村(居)委会便民代办点设置1-2名代办员,代理该便民代办点需要到本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镇便民中心)办理的事项(确需办事群众到场办理的事项除外)。

代办员要忠于职守,能热心为办事群众服务,能办事、会办事。

代办员因事因假不在岗,由村(居)委会指定代理人员。

二、代办事项
凡是群众办理的事项由于便民代办点权力所限无法受理而自愿选择代办的,由便民代办点代办员具体负责全程代理。

三、代办员工作要求
(一)代办员要开展代理工作,必须坚持“高效便民、廉洁办事、热情服务、依法行事”的原则。

(二)代办员要熟悉代理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所需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

(三)代办员负责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承办和回复等具体工作,以及宣传、解释和教育工作;
(四)代办员要做群众代办事项的登记、承办、回复等各种资料的建档,并妥善保管好各种档案资料,按时报送每月办件情况,定期反馈代办信息。

四、代办员服务项目
(一)优质服务。

办事群众备齐资料后,代办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办理完毕后,应迅速反馈结果。

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二)无偿服务。

除按政策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外,代办员不得以咨询、劳务、交通、通讯等其他任何名义收取办事群众代办费用,不得索要礼品、礼金。

(三)上门服务。

对孤寡、伤病(残)、五保等特殊对象,实行上门代办服务。

(四)承诺服务。

按照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的时限要求并征得办事群众同意,合理延长代办时间。

代办员需在代办时限内将办理事项的结果及相关资料及时交给办事群众。

五、代办员全程代办服务的基本程序
(一)办事群众填写《代办服务委托书》,代办员受理后,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二)代办员对所受理的事项要积极与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在规定时限内代理办结;
(三)所有的代办服务事项都要填写《服务意见反馈表》,由办事群众对办理结果予以确认,做出是否满意的评价。

评价结果作为代办人员工作质量考评的依据。

六、对代办员的纪律要求
各便民代办点要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等在居(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开,同时在便民代办点设立监督意见箱,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办事群众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或直接向镇党委、政府反映有关意见。

镇政府以及便民服务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并按规定及时回复和处理。

代办员在为办事群众代办事项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职尽责,不准以任何理由难办事群众、不准“吃拿卡要”。

如有群众投诉,一经查实,按照《便民代办点投诉管理办法》追责。

篇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相关制度
XX乡(镇)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机构设置
站长:
成员:
便民服务站工作职责
1、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查验工作;
2、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扎实开展便民利民活动;
3、负责村(居)民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4、负责做好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5、宣传贯彻再就业政策,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帮助失业和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村不要此职责)
6、负责开展各类社会保险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7、负责解决残疾人救助事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8、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流程图
遵纪守法,依法行政
熟悉业务,办事规范
恪守职责,勤奋敬业
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举止得体,用语文明
热情相待,真诚服务
资料齐备,注重安全
爱护设备,正确操作
为切实加强便民服务站形象建设,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宗旨,为群众提供忠实、高效服务,做到让人民满意、政府放心。

二、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求真务实,创新进取,甘于奉献。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精通本职,熟练掌握与服务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

四、同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密切配合,维护整体形象。

五、讲究办公礼仪,服装整洁,仪容仪态规范,佩证上岗,服务公开。

六、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举止得体,端庄大方。

七、树立诚信观念,强化信用意识,真诚对待群众,务必信守承诺。

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损害群众利益。

九、接待群众热情周到,文明用语,语意明确,微笑服务。

十、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诚恳感谢群众提出的建议。

十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把方便留给群
众,把麻烦留给自己。

十二、需要群众填写表件时,要提供示范样本,给予热情的指导和帮助。

十三、当群众的要求与政策法规相悖时,要向群众耐心解释,不与群众发生争执
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制度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居)委会成立便民服务站,由一名班子成员和两名工作人员组成。

二、便民服务站是村(社区)的对外窗口,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严守工作岗位,为群众办事提供优质、便捷、快速、高效的服务。

三、受理事项范围:村(居)委会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群众咨询、反映问题和要求办理的其它有关事项。

四、便民服务的基本原则是“便民、高效、廉洁、规范”。

五、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

社区工作人员作为首先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耐心解答,作好登记,并和相关业务站所取得联系,把办事人介绍给首办责任人(首先受理办事申请及资料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

首办责任人,对于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日办理的事项即办;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向当事人出具应补充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充后受理;
对材料齐全的非即办件,受理后按承诺时限办结;对初审后需报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要帮助申报、跟踪办理直至办理反馈;对因政策、法规限制不能办理或不属于本社区受理的事项,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或告知应申办的单位。

六、办事人对违反办理程序、超过办理时限或有意刁难的工作人员,可向乡镇纪委投诉。

乡镇纪委对便民服务站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依照程序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三:村级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
**县村级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完善县、乡镇、村(居、社区)三级便民政务服务体系,真正把便民服务落到实处,现就规范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建设“县-乡-村”三级便民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规范运行方式,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便民免费代办制度,构建起横向衔接、上下联动、廉洁便民、规范高效的免费代办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全县
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便民、公开、高效、资源和无偿等原则。

结合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公开便民服务内容、便民服务工作程序、代办员工作职责、村级便民服务代办流程图和**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代办服务采取群众自愿委托的方式,不搞强制代办,群众自愿到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办理的不能设置障碍。

为群众代办的所有事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代办费和其它手续费,严禁搭车收费,以权谋私。

对于为外来投资企业代办各种证照等手续,应当根据**县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协助其向相关部门办理。

(二)主要任务。

依托**县“阳光政务平台”,以方便群众办- 1 -
事为目的,主要利用网络快捷传输办理代替群众直接办理,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办理的中间环节,缩短群众办事时间,切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

三、代办机构和岗位设置
各乡镇和村(居、社区)要因地制宜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做到“六有”:即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统一的代办点标识牌,有统一的服务电话,有专用的办公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等办公设备,有方便群众办事的座椅,办公桌上有岗位牌,室
内有公示告知牌及办事流程图。

各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应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村(居、社区)干部或自愿者担任,按AB岗要求,每个代办点原则上都要确定2名工作人员,统一佩证上岗,为群众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四、免费代办事项
1、政务服务。

除群众自愿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和本人必须到场的事项外,涉及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建、国土、农业等部门办理的事项,便民服务代办点均可代为办理。

2、咨询服务。

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村(居)民的要求,由代办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帮助答复和提供信息。

提供涉及法律法规、涉农政策、农技知识、市场信息、用工需求信息、医保信息、社保信息等咨询服务。

3、开具证明:主要提供包括开具户籍、婚姻、贫困、入党和入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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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流程
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程序分受理、审核、办理和办结四个环节:
1、受理。

凡属于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的事项,代办点均应
予以受理,对不属于代办点代办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2、审核。

在受理时,对手续不全的,应出具补办手续清单;对手续齐全的,应向申请人出具承办单,建立代办业务台帐,并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和承诺期限等。

3、办理。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员要积极主动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对申请人审批、审办事项,及时递交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的业务后,相关窗口正式进入审批和服务环节,窗口审批人员应及时处理代办业务。

4、办结。

事项办结后,窗口审批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代办员取件,代办员及时将结果送达或通知申请人。

如申请人对办理结果有异议代办员应及时与事项相关单位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沟通处理。

代办点免费提供代办服务,但在办理过程中依法应缴纳的有关规费,可由代办员代缴后,凭出具的收据与申请人结算。

六、服务制度
1、实行首问负责制。

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只要群众由申办事项就及时受理,或作出负责任的解释,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允许不管不问。

2、实行限时办结制。

对申办人手续齐全、程序简便、可当
场办- 3 -
理的简易申请事项,做到即受即办。

对需要现场勘查、上级审批或其他不能当场办结的较为复杂的申请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实行责任追究制。

将为民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规定收费标准在网上公开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代办过程中出现的作风粗暴、态度恶劣、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失职渎职或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

推行免费代办服务制度,涉及的部门单位多,工作量大,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要明确和落实代办人员的具体工作责任。

要加强对代办员的培训,打造一支懂法律法规、素质高、业务强的代办队伍。

各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各窗口单位要全力支持,切实为服务代办员提供“绿色服务通道”。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大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的宣传力度,将代办事项、办理时限、联系电话、规章制度等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监督管理。

要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对个人和窗口考核的依据。

同时,
加大对应受理但未受理、未及时办结、违规操作等问题的查纠力度,确保该项制度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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