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5冲突规范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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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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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众合2023杨帆)●基本概念●调整对象:主体、客体、内容有涉外因素●直接调整与间接调整●调整私法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自然人和法人●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生活中心,但因就医、劳务派遣、外交的原因除外●法人:国籍对应登记设立地;住所地对应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常居所地对应主营业地●冲突规范与准据法●冲突规范: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实体法来调整的法律规范。

法律适用规范,只解决涉外法律规范的适用问题。

不要混淆冲突规范和管辖权规范。

涉外民商事纠纷的管辖权问题,由民事诉讼法调整。

●标准结构,关联词/范围/系属/连结点。

关联词(依/适用)前范围,后系属,系属扣去法/法律为连结点。

如侵权依侵权行为地法。

●分为单边、双边、重叠性、选择性●单边:只有一个连结点且已经在冲突规范上明示国别●双边:系属含一个抽象的连结点,且必须结合案情才能确定国别●重叠性(并列):系属连结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且要同时适用。

我国目前只有收养●选择性(选择):系属连结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只需选择一个连结点所指定的国家~。

根据有无顺序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准据法:经冲突规范指定,援用来确定具体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
权利与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

●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最密切联系原则●六制度●一、定性/识别/归类●定义: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和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冲突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解释的过程。

对案件性质认定的过程而非事实调查的过程。

●法院地法识别说●有两个及以上法律关系,统一or分别寻找准据法,即统一制or分割制。

中国采用识别分割制。

●二、反致●广义的反致包含转致(出去)、直接反致(回来)、间接反致(转一圈又回来)、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还是出去)●我国司法实践禁止转致和反致●三、外国法的查明●取决于个案中外国法法律适用的原因。

当事人选的当事人查,不是当事人选的审案机关查。

5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5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类型不同反映的立法政策不同?一软化处理?1自治性开放型法律选择方式的运用意思自治原则的运用?1意思自治原则的运用?2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运用?2增加连结点的数量?二采用分割法以提高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对同类法律关系依其性质不同进行划分?1对同类法律关系依其性质不同进行划分规定不同的连结点以制定不同的冲突规范
分析我国侵权法律适用规范的种类 分析《民法通则》第八章中所规定的冲突规范的种类。
(五)几种冲突规范的特点与比较:
1、单边与多边 2、多边与选择型、重叠型 3、选择型与重叠型 4、无条件选择型与有条件选择型 思考:为什么要在学科研究中给冲突规范分类? 类型不同,反映的立法政策不同


(一)软化处理
(三)选择型冲突规范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即规定了两种 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实际适用 的时候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
1、无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选择不分先后顺序 “夫妻财产契约之缔结,关于其方式,或依 缔结契约国之法律,或依婚姻举行时婚姻当事人 各自之本国法,或依婚姻继续中夫妻各自之本国 法,均为有效。”




(三)三类冲突规范的普遍采用
1、选择性冲突规则的应用 2、重叠性冲突规则的应用 3、保护性冲突规则的应用



一、概念 经过长期实践,某些法律关系的系属被固定化 (即公式化),形成了系属公式。在一个系属公 式中,关键的问题是某一法律关系及其对应的连 结点。
二、七个常见的系属公式 给某个系属公式下定义: 系属公式的名称:是以……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 主要用于解决……问题。

一、概念 连结点是冲突规范针对其范围中的民事关系 或法律问题指定应该适用何国法律的一种事实根 据或联系因素,它实际上反映了特定的民事关系 与某一国家法律之间的内在联系。

法律冲突资料、冲突规范跟准据法

法律冲突资料、冲突规范跟准据法

第四章法律冲突、冲突规范与准据法推荐文献1.肖永平:《冲突规范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载《学习与探索》1996年第5期;2.李双元、张明杰:《论法律冲突规范的软化处理》,载《中国法学》1989年第2期; 3.徐崇利:《冲突规则的回归》,载《法学评论》2000年第5期。

4.肖永平:《中国法学界研究冲突规范的路径》,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4期。

教学内容:一、法律冲突的含义、种类及解决(了解)二、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及其解决(理解)三、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类型(掌握)四、准据法的概念、特点及其确定(掌握)一、法律冲突的含义、种类及解决讨论(1):--如何理解法律冲突(conflict of laws)?--如何理解权利冲突(conflict of rights)?农村婚约习惯与法律相冲突······农村婚约习惯与法律相冲突。

农村流传的婚约习惯是男方提出解除婚约,女方无需返还彩礼,反之,女方要自动返还彩礼。

这种习惯在农村根深蒂固,所以碰到男方提出不要女方的话,女方不但不肯退还礼金,且提出男方要赔偿女方的名誉损失,所以调解难,判决后执行也阻力重重。

而且,正是受这样一种习惯的影响,有时女方想解除婚约,又怕承担返还彩礼的责任,就故意躲避冷落男方,逼迫男方先提出分手。

——摘自《人民法院报》2009年9月9日(一)法律冲突的含义与原因1、含义。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由于各自内容差异、位阶高低而产生效力上冲突的社会现象。

2、原因--各国立法权彼此独立,社会制度的本质不同。

--还受一国经济、文化、历史、宗教等的影响。

--一国内部,其立法权也往往由多个部门行使。

(二)法律冲突的种类与解决1、空间冲突、时际冲突和人际冲突(领域)2、立法冲突、司法冲突和守法冲突(层次)3、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按性质)4、国际冲突和区际冲突(按范围)5、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按联系)6、平面冲突和垂直冲突(按效力)二、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及其解决(一)含义指对于同一民商事关系,由于所涉各国立法不同且都可能对它适用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国际私法适用冲突规范的五大制度

国际私法适用冲突规范的五大制度

国际私法适用冲突规范的五大制度五大制度主要包括:识别、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制度。

五大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限制外国法适用扩大本国法适用的作用。

反致通常是通过直接反致、间接反致来达到限制外国法适用的;识别则通过将法律关系定性归人能够适用本国法而不适用外国的法律关系范畴,来达到排除或限制外国法适用的目的;外国法的查明通常伴之以“如果查明不了就适用法院地法”的规则,从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限制外国法适用的目的;至于利用公共秩序保留、宣告法律规避行为无效则更是直接限制、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手段。

当然这些制度本身的存在并不完全就只这一个目的,但以此为线索将其串起来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这些制度。

(一)反致反致包括三种:1.直接反致(A-B)(1)指对某一案件,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或外法域法,而该外国法或外法域法的冲突规范却指定此种法律关系应适用法院地法,结果法院使用了法院地法。

(2)直接反致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法院地法承认其冲突规范所指引的外国法或外法域法包括冲突规范。

如果该被援引的外国法或外法域法不包括冲突规范,仅指实体法或程序法的话,则不会发生反致。

2.转致(AfBfC)指对某一案件,甲国或甲地区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法律,而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法律,结果甲国或甲地区法院最终适用了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

这种法律适用程序即构成转致。

[例]甲国公民A (男)与乙国公民B (女)在乙国结婚,因工作关系移居丙国,数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遗产的诉讼,并认为A与B之间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否认B的继承权,关于A 与B之间夫妻关系的成立,依丙国国际私法的规定应适用乙国法律,但是依乙国法律应适用丈夫本国法的甲国法律,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丙国法院适用甲国法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1999年卷一 25题)A.反致B.间接反致C.转致D.双重反致[答案]C.3.间接反致(AfBfC)又称“大反致”,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案件,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但依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而依丙国或丙地区的冲突规范,本案又应适用甲国或甲地区的法律(即法院地法),最后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本国或本地区的实体法对该案件做了处理,即构成间接反致。

国际私法第三章及第四章冲突规范;准据法确定中的一般性问题

国际私法第三章及第四章冲突规范;准据法确定中的一般性问题

选择适用 的冲突规范 有条件 必须依顺序或条件选择系属中的连 结点来确定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无条件 可以任意选择系属中的若干连结点 中的一个确定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三、连结点
(一)连结点的法律意义 1.连结点的定义 连结点(point of the contact)也叫连结因素 (connecting factor)或连结根据(connecting ground) ,是指冲突规范中就范围所列法律关系或法律问 题指定应适用何地法律作准据法的一种事实因素。 2连结点的作用
冲突规范的特点
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规范。 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程序法规范。 3.冲突规范具有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的结构。
二、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
(一)冲突规范的结构 1 . 范 围 (Category) , 又 称 为 连 结 对 象 (object of connection) 、 起作用的事实 (operative facts) 、 问题的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issue) 等,是指冲 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商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 通过冲突规范的“范围”可以判断该规范用于解决哪 一类民商事关系。 2.系属 (Attribution) ,是规定冲突规范中“范 围”所应适用的法律。系属又包括连结点和准据法。 范围 冲突规范的结构 系属
4 .硬性连结点与开放性的连结点
在早期的国际私法法规中,冲突规则一般均极为概括,往往对某一种类的法律关系只 规定一个硬性的缺乏灵活性的连结点。随着国际民商关系越来越复杂多样,这种 极为概括僵化的冲突规范,便越来越不能适应国家处理涉外民商关系的政策的需 要。为了克服这种传统的冲突规范的缺陷,目前多主张采用一种“灵活性冲突规 范”来对传统的、“僵化的”、“缺乏灵活性”的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

总论--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私法》总论讲义

总论--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私法》总论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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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 论
★概说——国际私法的考点和理论体系
国际私法的主要内容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
本门课程从内容上可以分四部分:
(1)基本理论。

如国际私法的定义、冲突规范,准据法以及其他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识别、反致、外国法查明、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规避)。

(2)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如涉及到物权问题、债权问题、婚姻家庭的问题、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

(3)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

(4)区际司法协助。

区际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地区,而国际是国家与国家之间。

中国的区际,如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间的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

一、国际私法的概念、渊源、规范及准据法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
《民通意见》178.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例】主体涉外、客体涉外、内容涉外等
例如:中国甲公司与非洲乙公司在中国境内签订一个买卖合同(主体涉外)。

2.国际私法的核心问题: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试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试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试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是国际司法产生的前提,冲突规范是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方法,又因冲突规范是间接规范,本身不能直接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冲突规范找到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冲突规范找到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

但是这三者之间又有何联系呢,他们是从属还是包含或者是互相辅助,在本文中,笔者就要试着来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法律冲突:个法律对同一问题作了不同规定,而某种事实又将这些不同的法律规定联系在一起时,便会发生法律冲突。

因此,一般意义上讲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冲突规范:它是由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何地法律以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范的总称。

准据法: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定适用的法律,不经冲突规范的指定,则不能成为准据法。

因而,准据法并不是冲突规范本身,而是适用冲突规范的结果,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法律冲突与冲突规范的关系:当在1.涉外民商事法交往而形成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2.各国或不同法域的民商事法对同一问题规定不同的情况下;3.外国人或外法域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在国内或内法域的确定中;4.在一定条件下,内国或内法域承认外国或外法域民商事法律的域外效力等情况下,会产生法律冲突。

当我们发现冲突产生之后,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模糊的,界限也是不明晰的,这时我们需要一样东西来帮助我们指明在有冲突的情况下,应该选用哪国哪地的法律来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这种东西就叫冲突规范,它会来指明应适用于何国何地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在冲突规范的系属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即连接点。

它是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当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第四章: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第一节:冲突规范的概念和特点一、冲突规范的概念冲突规范也叫做“法律适用规范”和“法律选择规范”,是调整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指出该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的规范。

如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这一条冲突规范就指出了涉外不动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

如果不动产在中国境内,就依中国法;如果不动产在日本境内,就依日本法。

二、冲突规范的特点1 冲突规范本身并不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它只是起到援引某一国家法律的作用。

被冲突规范援引来具体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某一国家的实体法,才是最终应适用的法律。

可见,冲突规范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是间接的。

2 冲突规范是同实体法律规范、程序法律规范并列的一种独特的法律规范。

从冲突规范的结构来看,它不同于其他法律规范。

传统法律理论认为,从逻辑结构看,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应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三部分组成,而冲突规范的逻辑结构是由互相联系的“范围”和“系属”两部分构成。

第二节:冲突规范的结构、类型及系属公式一冲突规范的结构冲突规范的结构,是指冲突规范的构成,是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构成的。

(一)范围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即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对象或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如在“自然人的行为能力,适用自然人的习惯居所地法”这一条冲突规范中,“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即是该条冲突规范的范围。

(二)系属系属是指调整该种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的法律,如上所述例子中的“自然人的习惯居所地法”即是该冲突规范的系属。

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什么要适用某一特定的国家的法律,有一个关键的因素在系属中起作用,即连结点。

以下还要专门介绍有关连结点的问题。

(三)连结点讲到冲突规范结构必须要讲到与其结构有关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冲突规范的连结点问题。

国际私法资料(名词解释+简答)

国际私法资料(名词解释+简答)

名词解释:1、法律冲突(conflict of laws)从普遍意义上讲,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社会关系时由于内容的差异和位阶的高低而导致相互在效力上抵触的社会现象。

2、冲突规范(conflict rules):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或者“法律选择规范”,是由内国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哪一国家法律的规范3、连结点(connecting points,points of contact)指特定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和某一地域的法律连接起来的媒介。

或者说,连接点是指冲突规范赖以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某一地域法律的一种事实因素,它是冲突规范系属部分最核心的内容。

4、系属公式(formula of attribution)指将有些双边规范冲突中的系属固定下来,形成用以解决某些类型的涉外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的一般性规则。

5、准据法(the applicable law,lex cause)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确定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实体法规范。

6、识别(characterization)又叫定性或归类,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的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冲突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解释,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

7、反致(renvoi)所谓反致是指某法律关系依法院地的法律适用规范应适用某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法的法律适用规范应适用法院地法或者第三国法律。

8、法律规避(evasion of law)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又称法律欺诈,是指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行为。

9、公共秩序保留(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是指法院在依内国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如其适用(或其内容本身)将与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道德准则、法律原则相抵触而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10、外国法查明(proof of foreign law)又称为外国法内容的确定或外国法内容的认定,英美法上则称为外国法的证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定作为准据法的某一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问题。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目的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了解国际私法的概念和渊源,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冲突和冲突规范。

主要内容:一、国际私法概述二、国际私法的主体三、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四、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教学重点一、国际私法的主体二、法律冲突和冲突规范:概念、特点、结构、类型教学难点:法律冲突和冲突规范教学时间:2学时授课方式:课堂讲授;课堂讨论。

教学内容:一、国际私法概述(一)国际私法的定义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统一实体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论和仲裁程序规范等在内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事关系,可以称之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作为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点:具有涉外因素。

具体体现在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具有涉外因素;是广义的民商事关系;是会发生冲突的涉外民事关系。

1、法律冲突的含义及其产生的原因1)法律冲突的含义。

法律冲突,又称法律抵触,指对同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因所各国民法规定不同而发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2)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法律冲突的产生是下列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不同;内国承认并赋予外国人民事权利;内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2、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1)间接调整方法。

通过冲突规范调整法律冲突。

即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只指出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直接调整的方法。

指通过统一实体法调整的方法,即有关国际间通过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来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

(二)国际私法的范围国际私法的范围主要是指国际私法所包括的法律规范。

冲突规范的间接调整方法和统一实体规范的直接调整方法,是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两种并列的方式,都应列入国际私法的范围。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 二、准据法的确定 指当事人、司法机 构和仲裁机构等如何根 据国际私法上的冲突规 范的规定,来确定应予 适用的准据法。 • (一)选择准据法的规 则 • 问题的产生:
案例 Babcock v.Jackson 1963年美国纽约法院审理的“巴布科克 诉杰克逊”(Babcock v.Jackson)案。 案情:1963年9月,住所在美国纽约州的 杰克逊夫妇邀请同住一城的巴布科克小姐一 同驱车去加拿大做周末旅行。汽车由杰克逊 先生驾驶。当汽车到达加拿大安略省时,汽 车突然失控发生车祸,致使巴布科克小姐严 重受伤。 巴布科克小姐回到纽约后,便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杰克逊先土赔偿损失。
区际法律冲突
国 际 法 律 冲 突
冲 突 规 范
某 一 国 法 律
时际法律冲突 运用实体法
人际法律冲突 无相关法律
解 决 件实 际 案
(三)几个特殊问题的解决 (一)区际法律冲突
如果美国纽约上诉法院的法 官分别适用不同的确定准据法的 方法,其结果是?
1.如果依法律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 强行法 纽约州法 属地法 任意法 属人法 纽约州法 纽约州冲 突规则 安大略省法律
2.依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
程序法 纽约州法律 人 实体法 债 行为 侵权行为 物
安大略省法律
3.依最密切联系原则决定法律的选择
国 客观条件 际 民 商 事 冲 突 产 法律条件 生 的 原 因
各国民商事交往的发展
民商事法律规定的不同
承认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二、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 • 制定冲突规范
• 适用统一实体规范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三、法律适用的概念 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根据国际私法规范 确定国际民商事案件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过程 。

国际私法第五章_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国际私法第五章_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第五章
重难点:
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1、冲突规范概念、结构、分类 2、系属公式:概念、常见类型 3、连接点:概念、分类 4、准据法:概念、确定、先决条件
(构成条件)
第一节 冲突规范 一、冲突规范的概念
冲突规范(conflict rule) :又称为法律
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 的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 明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
范围
category
系属
attribution
( 2)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范围
连结点 系属



结合具体案情找到了具体法律:准据法
(3)我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 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 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连接点
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
的法律。”这是一条( )。
A.双边冲突规范;
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9、冲突规范的类型有( )。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性冲突规范; D. 选择性冲突规范

五、冲突规范的“软化处理” 1、“软化处理”的理由 (1)冲突规范简单、呆板、机械、僵化 (2)难以有效解决日益复杂的法律冲突 (3)造成个案不公平不正义的法律后果 2、软化处理的方法 ①用灵活的开放性的连接点取代传统冲突规范中的僵固的封 闭性的连接点。 ②规定复数连接点以提高可选性,以求最可能达到某种“实质正 义”或立法者所追求的目的实现。 ③对同类法律关系依不同性质加以区分,规定不同的连接点 ④对同一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对不同部分或不同 环节规定不同的连接点。

国际私法(第五版)

国际私法(第五版)
需要,为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编写的教材之一。本书采用了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国际私法学体果,共分5编18章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本书
运用比较的方法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深入透彻、多层面和多角度的、繁简适度的阐述和论析,反映了国内外国际私
法学研究的成果。在理论创新、系建构、文风改进和注释规范等方面,亦有新的进展和突破。本书可作为高等学
第五节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
第六节在线仲裁
第一节国际商事和解
第二节国际商事调解
作者介绍
这是《国际私法(第五版)》的读书笔记模板,暂无该书作者的介绍。
谢谢观看
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目录分析
3
第一章涉外民
事关系与国际
私法
第二章国际私
法的历史
第三章冲突规

1
4
2
5
第四章准据法
确定中的几个
一般性问题
第五章外国人
民事法律地位
第六章国际
私法关系的
主体
第七章法律
行为与代理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法域的民事法律对某一民事关系的规定各不相同,而又竞相要求适用于该民事关系,从而造成
的该民事关系在法律适用上的抵触的现象,即适用所涉各法域互有差异的实体民法规范,会得出不同的判决结果
的现象,从而必须解决究竟应该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来作出判决的问题,也就是法律选择的问题。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
第二节离婚
第三节婚姻的效力
第四节父母子女关系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2022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2022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一、冲突规范1、概念:又称为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表明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2、特点A不同于一般的实体规范,是法律适用规范。

(它仅指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B不同于一般的诉讼程序规范,是法律选择规范。

(它主要是指导当事人或一国法院如何选择和适用法律。

)C是一种间接规范,因而缺乏一般法律规范的明确性和预见性D综上,冲突规范既不是程序规范,也不是实体规范,而是一类特殊的法律规范。

3、结构:范围+系属(1)范围,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

(2)系属,指调整这一民事关系或处理该法律问题所应适用的法律。

(3)关于冲突规范结构的认识我国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主要有“三分法说”和“两分法说”,其中我国主流观点采“两分法说”。

5、发展趋势(1)冲突规范的软化处理A自治性、开放型法律选择方式的运用,对冲突规范进行了一定的软化处理。

比如,“意思自治原则”以及“最密切联系原则”B增加连结点的数量,以保证选择法律的灵活性(2)采用“分割法”,以提高法律适用的灵活性A对同类法律关系进行分割,依其不同性质规定不同的连结点B对同一个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对不同部分或不同环节规定不同的连结点(3)三类冲突规范的普遍采用A选型冲突规范的适用B重叠性冲突规范的适用C保护性冲突规范的应用(保护性冲突规范是指在冲突规范中明确表示适用有利于弱者的实体法,或者适用与弱者单方面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二、系属公式1、概念: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解决不同种类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公式。

三、连接点1、概念: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和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纽带或标志。

2、法律意义(1)从形式上看,是一种把冲突规范中“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媒介;(2)从实质上看,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实质的联系或隶属关系,它表明某种法律关系应受一定国家法律的支配。

司法考试课件:国际私法第五章 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2013.10讲授版)

司法考试课件:国际私法第五章 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2013.10讲授版)

2021/6/8
国际私法是法律冲突解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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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法院地) 冲突法
1、指引
乙国 (第一外国:
冲突法)
3、适用丙国法 作为准据法
2、二次指引
丙国 (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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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是法律冲突解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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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鲁福特是一瑞士公民,在法国有住所,在 英国有动产,他有一独生子。特死在法国, 留下一项遗嘱,将其在英国全部财产交给其 另外的教子。其独生子在英国法院诉讼,要 求继承该笔财产。
属国的冲突 件联系密切;有利于判决的 大、澳大
规范
一致。
利亚等
适用法院地 先决问题具有独立性;先决 很少国家 的冲突规范 问题所包含的婚姻、离婚及 采用该方
身份问题常常涉及法院地公 法。 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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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是法律冲突解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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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民法通则》确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 产所在地法”,即中国法;
第二步
瑞士:国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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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法院地) 1
冲突法
实体法
乙国
2
(第一外国)
冲突法
丙国 (第二外国)
冲突法
第3步 法院地甲国指向乙国,乙国指向丙国,丙国 冲突法指向甲国,最后甲国适用本国实体法 作为准据法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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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是法律冲突解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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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阿根廷公民在英国有住所,死在英国, 在日本留有不动产,现因此项不动产继承在 日本法院涉讼。
继承问题
不动产所在地法
身份实质要件
当事人属人法
法律行为方式问题 行为地法
国际私法是法律冲突解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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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主犯张子强,又称"大富豪"等人在20世纪90年代初组 成犯罪集团。在广州、深圳等地多次密谋、策划在香港进 行绑架、抢劫、走私武器弹药等犯罪活动。2019年后,该 集团与另一个以叶继欢为首的犯罪集团勾结到一起,组成 了更为猖狂的犯罪集团。由于该集团心狠手辣、狡诈多端 ,一直未受到法律追究。张子强虽多次被香港警方抓获, 但总能逃脱法律的惩罚。2019年初,该犯及其同党(共17 名香港居民和18名内地居民)被内地公安机关抓获。2019 年10月,该犯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或称冲突原则 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
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 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系属公式是通过双边冲突规范发展起来的。 但系属公式本身并不是冲突规范,仅是冲突规范 的系属部分,只有与冲突规范的范围部分结合起 来,才构成完整的冲突规范。
思考: 我们怎样运用国际私法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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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连结点
(一)连结点的法律意义
是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当适用什 么法律的根据。
– 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 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条法律就是以“不动产所在 地”作为适用法律的根据的。
第三节 准据法的确定
一、什么是准据法
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确定国际民事关系的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实体法规则。
由于冲突规范只起间接调整的作用,只有和所指定 的准据法结合起来才能调整这种关系。
冲突规范所指引的某一实体法规范包括某一国家的 实体法,也包括某一法域的实体法(如香港),同 时也包括被冲突规范指向的某一国际统一实体法条 约或国际惯例。
3.关联词 - 如:"……适用……法律"或"……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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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冲突规范
三、冲突规范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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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人在中国发生交通事故案
案情:有一日本人驾驶我国牌照汽车,在武 汉市中山达到发生车祸,撞到一菲律宾人, 受害人乘飞机到新加坡后死于当地医院,确 定死因是车祸内伤所致。汽车保险由我国保 险公司承保。该日本人在武汉有住所,被害 人之利害关系人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请求民事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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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1、内地法院对张子强案是否有管辖权? 2、内地刑法和香港刑法对该问题的规定有何 差异? 3、你认为解决刑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规则应 该如何确定? 4、如果香港法院请求移交张子强到香港受审 ,内地法院可否拒绝,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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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冲突规范
一、 冲突规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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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冲突规范
二、冲突规范的结构
1.范围 - 又称连结对象、起作用的事实、问题的分 类等,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 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通过冲突规范的"范围"可以 判断该规范用于解决哪一类民商事法律关系。
2.系属 - 是规定冲突规范中"范围"所应适用的法律 。它指令法院在处理某一具体涉外民商事法律问题 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或允许当事人或法院在冲突规 范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应适用的法律。
冲突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一 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如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 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 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这一条冲突规范就指出了涉外不动产继承的法律关 系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如果不动产在 中国境内,就依中国法;如果不动产在日本境内, 就依日本法。
只要各法律对同一问题作了不同规定,当某种事实 将这些不同的法律规定联系在一起时,法律冲突便 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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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律冲突的种类
1.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 2.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 3.空间上的法律冲突、时际法律冲突、人际法律冲突
时际法律冲突-可能影响同一社会关系的新法与旧法,前法与后 法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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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据法的选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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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生区际法律冲突时 准据法的确定
1、一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
被指定的国家可能是单一法律制度国家,也可能是多法域国 家。
2、一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某一多法域国家的法律
(1).由法院直接依据所适用的冲突规范中的连结点,如住所 、居所、行为地或物之所在地等,径自适用该具体地点的法 律为准据法。
我们常常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中选择其中之一作 为选择准据法的媒介,这些被指定为媒介的要素, 就是连结点。
– 例如,关于侵权行为,可供考虑的要素有加害者和受害者 的国籍、住所,加害行为地,损害发生地,等等,作为完 善的立法,就要选择一个关系最密切的要素作为媒介。当 某一要素被选为媒介时,它就是连结点。
如果根据法国法的观点,将其性质定为不动产继承,则应该适 用法国法,结果依据法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 之所在地法,即法国法,安东夫人则不能取得土地的收益权。
(2).按被指定为准据法的准据法国的“区际私法”,即该国用 以调整其国内各法域之间法律冲突的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加以 确定。
我国司法实践中采用上述两种方法结合使用的作法 最高院《民通意见》第19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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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生时际法律冲突时 准据法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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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冲突法的一般问题
3个月以后,海口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21 条将货物提取变卖。A公司要求海口海关将变卖所得价款在 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返还给A公司。海口 海关认为应返还给"收货人",即B公司。A公司向海口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确定货物所有权人之诉,海口市中级人民 法院依据国际贸易惯例判决A公司是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人。 A公司拿着法院的判决要求海口海关将余款退还给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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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几种常见的系属公式
1.属人法 2.物之所在地法 3.行为地法 4.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5.法院地法: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
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 的法律冲突。 6.旗国法:就是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 解决船舶、航空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的法律 冲突问题。 7.最密切联系地法
第五讲 冲突规范 与 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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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
第一节 法律冲突
– 含义、条件、决绝法律冲突的方法
第二节 冲突规范
– 冲突规范的结构、连结点、系属公式
第三节 准据法的确定
– 准据法的选择方法、时际冲突和区际冲突
第四节 冲突法的一般问题
– 识别、反致、先决问题、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 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
垂直的法律冲突-发生冲突的法律处于不同层次,它们之间的
关系是上下关系或纵向关系,如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之间的冲突 ,宪法与普通法律之间的冲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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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律冲突的种类
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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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
1、冲突法的调整方法 (1)适用冲突规范,找出某个涉外民商事应以何国
法作为准据法 (2)适用准据法来确定该涉外民商是关系当事人间
的权利义务。 2、实体法的调整方法 指有关国家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的方式,制
定统一的实体法,以直接规定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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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海关变卖进口货物后发还余款案
一新加坡A公司向海南省一外贸公司B出口一批货物,货物 运抵海口海关后,因B公司涉嫌走私,主要负责人逃走不知 去向。后查明B公司以前有走私行为,但这次交易属正当交 易。
当时的马耳他法律规定:未亡配偶以配偶身分可以取得已亡配 偶的遗产;未亡配偶可以取得已亡配偶1/4的地产用益权。
当时的法国法规定:未亡配偶可以以继承人身份取得已亡配偶 的遗产,但是未亡配偶不得取得已亡配偶地产的用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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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根据马耳他的法律观点,安东夫人的请求的性质应定为配 偶权利,那么根据法国关于解决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冲突规范 ,应适用马耳他法律,即配偶权利依结婚时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其结果是安东夫人依法可以取得土地收益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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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和小红是两个中国留学生,共赴美国留 学生活。
他们感情稳定,决定在美国结婚。于是他们 在美国按照当地的宗教仪式结了婚。
那么,他们缔结的婚姻在中国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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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冲突
一、什么是法律冲突
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 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 社会现象。
人际法律冲突-适用于不同种族、民族、宗教、部落以及不同阶 段的人的法律之间的冲突。 如:一个22岁汉族男青年与一个18岁蒙古女青年要求结婚
4.立法冲突、司法冲突和守法冲突 5.平面的法律冲突和垂直的法律冲突
平面的法律冲突-发生冲突的法律处于同一层次、同一水平线
上,甚至处于同等地位。如国际法律冲突、区际法律冲突、普通 法与衡平法之间的冲突。
请问:海口海关是否应该将余款退还给A公司,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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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 张子强案 内地与香港的刑事法律冲突问题
香港居民张子强及其为首的犯罪集团在20世纪最后十年所 犯下的登峰造极的罪行,被世人称为“世纪大劫案”、“亚洲 第一大案”,其抢劫动辄千百万元,绑架勒索达16.38亿元 。北京为香港与中国内地犯罪分子共同作案,犯罪行为跨 越两地,且数罪交织;全部案犯均在内地落入法网并受到 审判和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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