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分析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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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规范与准据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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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际法律冲突-适用于不同种族、民族、宗教、部落以及不同阶 段的人的法律之间的冲突。 如:一个22岁汉族男青年与一个18岁蒙古女青年要求结婚
4.立法冲突、司法冲突和守法冲突 5.平面的法律冲突和垂直的法律冲突
▪ 平面的法律冲突-发生冲突的法律处于同一层次、同一水平线
上,甚至处于同等地位。如国际法律冲突、区际法律冲突、普通 法与衡平法之间的冲突。
法作为准据法 (2)适用准据法来确定该涉外民商是关系当事人间
的权利义务。 2、实体法的调整方法 ▪ 指有关国家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的方式,制
定统一的实体法,以直接规定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
2020/3/21 7
案例1 海关变卖进口货物后发还余款案
▪ 一新加坡A公司向海南省一外贸公司B出口一批货物,货物 运抵海口海关后,因B公司涉嫌走私,主要负责人逃走不知 去向。后查明B公司以前有走私行为,但这次交易属正当交 易。
2020/3/21 2
小明和小红是两个中国留学生,共赴美国留 学生活。
他们感情稳定,决定在美国结婚。于是他们 在美国按照当地的宗教仪式结了婚。
那么,他们缔结的婚姻在中国效力如何?
2020/3/21 3
第一节 法律冲突
一、什么是法律冲突
▪ 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 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 社会现象。

法律冲突

法律冲突
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长期居住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具有丙
国国籍 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争议
的遗产位于中国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 票地法
06卷一41.甲公司在中国签发一张以德国乙公司为受 益人、以德国丙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乙公司在德国 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西班牙丁公司,丁公司向丙银行 提示承兑时被拒绝。依照我国《票据法》,关于此案 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三)法律冲突的种类
1、空间冲突、时际冲突和人际冲突(领域) 2、立法冲突、司法冲突和守法冲突(层次)
3、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按性质) 4、国际冲突和区际冲突(按范围) 5、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按联系) 6、平面冲突和垂直冲突(按效力)
(四)法律冲突的解决
1、空间冲突、时际冲突和人际冲突的解决 2、立法冲突、司法冲突和守法冲突的解决 3、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的解决 4、国际冲突和区际冲突的解决 5、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的解决 6、平面冲突和垂直冲突的解决
二、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一)含义 指对于同一民商事关系,由于所涉各国立法不同且都 可能对它适用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竞合)
(二)原因 1、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基础) 2、各国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事交往。(物质) 3、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主观) 4、内国法绝对自主而独立地及于其全部领域。(法权) 5、各国有条件地承认外国民事法律的域外效力。(实质)

第三章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第三章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第三章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第一节 法律冲突一、法律冲突的概念和类型(一)法律冲突的概念法律冲突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从广义上讲,它是指调整同一社会关系或解决同一问题的不同法律制度由于各自内容的差异和位阶的高低而导致相互在效力上的抵触。一般来说,只要各国法律对同一问题作了不同的规定,而当某种法律事实又将不同的法律规定联系在一起时,法律冲突便会发生。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就是不同国家的民商事法律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国际私法正是在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二)法律冲突的类型法律冲突既可能发生在法律的各个领域或各个法律部门里,也可能发生在法律的不同层次和结构中。因此,法律冲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法律冲突的主要类型有:1.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以法律的性质或法律冲突的发生领域为标准,可以把法律冲突区分为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长期以来,国际私法学界许多学者认为,法律冲突只可能发生在民商法领域或私法领域,在其他领域则无法律冲突可言。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法律冲突的实质是不同法律之间的效力的抵触或者说法律效力的矛盾。固然,在国际上或者在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地区之间,大量存在着民商事法律冲突或私法冲突,但在刑法、行政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税法等公法领域,法律冲突也会产生。不过,在刑法、行政法和税法等公法领域,因为公法涉及国家的公共利益并具有严格的属地性,各国在原则上并不承认外国刑法、行政法和税法等公法在内国的域外效力,只适用内国的刑法、行政法或税法,而不适用外国的这类法律。因此,解决公法冲突的法律适用规范或冲突规范一般都是单边的,即它们只限定内国公法的适用范围,而不限定外国公法的适用范围。从公法只有虚拟的或自设的域外效力或各国互不承认他国公法在内国的域外效力来讲,行政法、刑法和税法等公法的冲突只是一种虚拟的冲突,它只涉及内国法的适用,而不涉及外国法的适用。但是,在民商法领域内,内国法在外国的域外效力或外国法在内国的域外效力在一定条件下得到承认。正由于这种承认,各国之问的民商法律冲突成为一种实在的冲突,即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或外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之间的冲突。在解决这种冲突时,不仅会涉及内国法的适用,而且更重要的是会涉及外国法的适用,也就是说会涉及内外国法律的选择。这正是民商法领域的法律冲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例题:根据国际私法理论,下列哪些选
项可以视为行为地法律( A、婚姻缔结地法 )
B、侵权行为地法
C、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 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
例题:行为地法包括合同 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
婚姻举行地法和侵权行为 地法以及法院地法。
#
准据法(applicable law)概念 与特点
第三章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理解与掌握: 1、冲突规范的特点、结构与类型 2、连结点的含义与发展方向 3、系属公式的常见类型 4、准据法的含义
第一节 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特点
• 一、冲突规范的概念 • 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它是 指出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或法 域)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 “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 路标-----指引法律选择的方向
D、准据法必须通过冲突规范所援引
#
第五节
一、识别的概念
识别
又称“定性”,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概念,对 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 条冲突规范来选择准据法的认识过程。
待决案件的事实情况或有关问题进行定性或分类,

#
第五节
识别的意义:
识别
(1)对确定管辖权的意义 (2)对法律适用的意义
识别
——主张以法院地国的实体法作为识别的依据。 理由: (1)冲突规范是国内法,构成冲突规范的概 念应该依国内法即法院地法来解释; (2)易于操作;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第三章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 和准据法 第一节 法律冲突 第二节 冲突规范 第三节 准据法
第一节 法律冲突
一、法律冲突的概念和类型 二、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和特点 三、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一、法律冲突的概念和类型
(一)法律冲突的概念 从广义上讲,法律冲突是指调整同一社
会关系或解决同一问题的不同法律由于 各自内容的差异和位价的高低而导致相 互在效力上的抵触。
2、国际冲突和区际冲突(international conflict、interrigionai conflict)前者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后者是指一个主权 国家内部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
3、平面冲突和垂直冲突(horizontal conflict、vertical conflict) 前者是指主权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一国内部处于平等地位的不 同地区的法律之间的冲突,是指发生冲突的法律处于同一层次、 同一水平线上,甚至处于同等地位。后者是指发生冲突的法律处 于不同层次或位阶,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上下或纵向关系,一般处 于高层次的法律优于处于低层次的法律。
4、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公法只有虚拟的或自设的域外效力或 各国互不承认他国公法在内国的域外效力来讲,公法的冲突只是 一种虚拟的冲突,它只涉及到内国法的适用而不涉及到外国法的 适用。
二、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和特点

国际私法第五六讲法律冲突与冲突规范

国际私法第五六讲法律冲突与冲突规范

3、行为地法
指作出某种民事法律行为时的所在地 法律,它源于“场所支配行为”这一 古老的习惯法原则,起初主要用于确 定行为方式的有效性,后来也用来解 决行为内容方面的法律冲突。
由于民事法律行为多种多样,所以行 为地法实际上可以分解为若干个系属 公式,例如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 地法、侵权行为地法、婚姻缔结地法、 立遗嘱地法等等。
如:“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 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 的法律;涉外合同的当事人 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最 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冲突规范的类型列表




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或某一外国 单边冲突规范 法的冲突规范。

双边冲突规范
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 此系属,结合实际情况去寻找应

适用某一法律的冲突规范。
4、选择型冲突规范
这类冲突规范的系属中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 即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 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实际 适用的时候只能选择其中 的一种。
根据选择的方式,可进一步将这 类冲突规范再分为以下两种:
(1)无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 范。在这种冲突规范中,其系属 指明的几种法律具有同等地位, 可以不分先后顺序而任意进行选 择。
(1)国内实体法解决方法(直 接适用法)
(2)国际统一实体法解决方法
第六章 冲突规范
第一节 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 和类型

试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试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试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试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是国际司法产生的前提,冲突规范是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方法,又因冲突规范是间接规范,本身不能直接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冲突规范找到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冲突规范找到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但是这三者之间又有何联系呢,他们是从属还是包含或者是互相辅助,在本文中,笔者就要试着来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法律冲突:个法律对同一问题作了不同规定,而某种事实又将这些不同的法律规定联系在一起时,便会发生法律冲突。因此,一般意义上讲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冲突规范:它是由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何地法律以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范的总称。

准据法: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定适用的法律,不经冲突规范的指定,则不能成为准据法。因而,准据法并不是冲突规范本身,而是适用冲突规范的结果,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法律冲突与冲突规范的关系:

当在1.涉外民商事法交往而形成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2.各国或不同法域的民商事法对同一问题规定不同的情况下;3.外国人或外法域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在国内或内法域的确定中;4.在一定条件下,内国或内法域承认外国或外法域民商事法律的域外效力等情况下,会产生法律冲突。当我们发现冲突产生之后,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模糊的,界限也是不明晰的,这时我们需要一样东西来帮助我们指明在有冲突的情况下,应该选用哪国哪地的法律来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这种东西就叫冲突规范,它会来指明应适用于何国何地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第四章: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第一节:冲突规范的概念和特点

一、冲突规范的概念

冲突规范也叫做“法律适用规范”和“法律选择规范”,是调整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指出该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的规范。

如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一条冲突规范就指出了涉外不动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如果不动产在中国境内,就依中国法;如果不动产在日本境内,就依日本法。

二、冲突规范的特点

1 冲突规范本身并不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它只是起到援引某一国家法律的作用。被冲突规范援引来具体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的某一国家的实体法,才是最终应适用的法律。可见,冲突规范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是间接的。

2 冲突规范是同实体法律规范、程序法律规范并列的一种独特的法律规范。

从冲突规范的结构来看,它不同于其他法律规范。传统法律理论认为,从逻辑结构看,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应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三部分组成,而冲突规范的逻辑结构是由互相联系的“范围”和“系属”两部分构成。

第二节:冲突规范的结构、类型及系属公式

一冲突规范的结构

冲突规范的结构,是指冲突规范的构成,是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构成的。

(一)范围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即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对象或需要解决

的法律问题,如在“自然人的行为能力,适用自然人的习惯居所地法”这一条冲突规范中,“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即是该条冲突规范的范围。

(二)系属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法与社会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法与社会

国家司法考试: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法与社会

1、单项选择题(江南博哥)下列不属于行为地法的系属公式是()

A.合同缔结地法

B.婚姻举行地法

C.侵权行为

D.法院地法

本题答案:D

2、单项选择题下列哪个选项属于冲突规范中动态的连接点?()

A.动产所在地

B.婚姻缔结地

C.合同签订地

D.公司营业地

本题答案:A

3、单项选择题“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是一条()

A.单边的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本题答案:B

4、多项选择题先决问题的准据法的确定方法目前在各国的实践中并没有一致的做法,而在理论上也存在较大的分歧,主要有以下的主张()

A.依法院地国的冲突法来确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B.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C.限制国内冲突规范的效力从而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D.该先决问题只能是主要问题的一部分,而不能独立出来

本题答案:A, B

5、多项选择题当准据法是某人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A.法律行为冲突

B.法律的区际冲突

C.法律时际冲突

D.法律的人际冲突

本题答案:B, C, D

6、单项选择题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A.依甲国法处理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法域指的是一个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地区, 它表现为一定的空间范围,但不是主权单位, 只能是一个主权国家内的某一区域。
多法域国家指的是在一个主权之下有两个 或两个以上法域的国家,如美国、瑞士、 澳大利亚等。现在我国也是个多法域国家。
间接指定 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
依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直 接确定准据法
二、类型
1.属人法
国籍国 住所地国
动产 2.物之所在地法 不动产
3.行为地法 合同缔结地、侵权行为地、
遗嘱订立地、债务履行地、 婚姻缔结地
4.法院地法
诉讼程序、离婚、公海 案件、优先权
5.旗国法
船舶、飞行器
弹性
6.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7.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节 准据法 一、概念
Applicable law
法院地冲突规范 依法院地规则 准据法
依法院地规则
变化的因素
依准据法规则
构成连接点 的事实因素 不变原则
可变原则
四、准据法的选择方法 1.依法律的性质
2.依法律关系的性质
3.依最密切联系原则 4.依政府利益分析
5.依结果选择方法 6.依分割方法 7.依有利于判决在国外的承认和执行 8.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第三章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第一节 冲突规范 第二节 系属公式 第三节 准据法
第一节 冲突规范 一、概念 法律选择规范(choice of law rules) 法律适用规范(rules of application of law) 间接规范(indirect rules)

国际私法第三章冲突规范与准据法ppt课件

国际私法第三章冲突规范与准据法ppt课件
突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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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冲突规范类型简表
类型 单边冲突规范


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或某一外国法 的冲突规范。
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此 冲 双边冲突规范 系属,结合实际情况去寻找应适用

某一法律的冲突规范。

重叠适用
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

的冲突规范
并应同时适用的冲突规范。
无条件 可以任意选择系属中的若干连结点
第三章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使学生把握冲突规范 的概念、性质、结构与类型,准据法的 选择方法及选择准据法中的先决问题及 程序和实体问题的识别问题。
教学重点和难点:冲突规范的逻辑结构 问题。
一、冲突规范的定义与特点
1.称谓:冲突规范(conflict rules)又称法律适用
规 范 ( rules of application of law ) 、 法律 选 择 规范 (choice of law rules) 、国际私法规范(rules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2.定义:冲突规范是指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在有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民法根据有关的连结因素都可能或 竞相适用于该民事关系指定应该适用其中哪一国法律作为 准据法的规范。
冲突规范的特点
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规范。 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程序法规范。 3.冲突规范具有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的结构。

司法考试课件:国际私法第四章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与准据法(2013.9讲授版)

司法考试课件:国际私法第四章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与准据法(2013.9讲授版)

•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 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该条款属于下列选项中哪一 类型的冲突规范?
• A.单边冲突规范
• B.双边冲突规范
•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2021/6/8
国私法是法律冲突解决法。
16
司法考试题:2010-33
• 33.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 的?
• A.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相似 • B.当事人的属人法包括当事人的本国法和住所地
法 • C.当事人的本国法指的是当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
律 • D.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能够具体确定国际
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1/6/8
国私法是法律冲突解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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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冲突规范.htm
• 一、概念 • 冲突规范(conflict of rules):由国内法或国
际条约规定的,用以指定某一国际民商事关 系(涉外民商事关系)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 或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法律规范。
国私法是法律冲突解决法。
4
三、法律冲突的种类及解决(二
标准 种类

解决办法
效 垂直法律冲突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国际私法复习资料

国际私法复习资料

国际私法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1.涉外民商事关系:又称为国际民商事关系,是指超越一国国界或一国法律界限的、涉及一国以上国家法律的民商事关系,换言之,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2.民商事法律冲突: 指解决同一民商事问题的不同国家或不同法域的民商事法律,由于各自内容的差异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效力相互抵触的一种社会状态。

3.准据法:指经过冲突规范指引的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该法律一般是实体法,其次是程序法。

4.识别: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作出定性或归类将其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指引适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

5.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属人法一般用来解决人的身份、能力及亲属、继承关系等方面的民事法律冲突。

6.双边冲突规范:指其系属并不明确规定适用特定内国法还是特定外国法,而只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此系属,结合实际情况去寻找应适用某一个国家的法律的冲突规范。

7.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指外国的自然人和法人能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状况。

8.国民待遇:指内国给予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予本国人的待遇相同,即在同样条件下外国人和内国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同。

9.最惠国待遇: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授予国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

10.普惠制:指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以免征关税或减征关税的优惠待遇。

11.反致:指审理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适用甲国法,最后甲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政策
的车辆的所有者和驾驶者;
目的
5.依规则选择方法决定法律的选择
安大略省的乘客法 比 较 更公正,更适合 法 官
纽约州的乘客法
ຫໍສະໝຸດ Baidu
6.依肯塔基方法决定法律的选择
分析该案与纽州是否有”足够或充分”的联系
有”足够或充分”的联系
纽约州法律
7.依功能分析方法决定法律的选择 考察乘客法规的政策取向,特别是其发展趋势


• •

法律冲突: 安大略省的法律:除以赢利为目的运载乘客 以外,汽车的所有者和驾驶者对乘客因车祸 造成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 纽约州法律:被告在这种情况下应负赔偿责 任。 主张:被告以侵权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为由, 要求法院适用安大略省法律,驳回原告提出 的赔偿要求。 初审法院做出判决支持被告的主张,原告不 服遂提出上诉。
法律冲突的种类:
空间上 国际法律冲突 区际法律冲突 新法/后法

法律冲突 时 际 法律冲突 人 际 法律冲突

冲 突
旧法/前法
• 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 是指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由于各国对 同一国际民商事关系作了不同的立法规定, 而同时又互相承认民商事立法具有域外效力 ,从而在适用有关的不同国家的法律时,将 导致国际民商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产生不同 权利义务关系的矛盾或抵触现象。
(二)双边冲突规范 系属中含有抽象的连接点,并以该连接点 为依据推定应适用某国法。 例: 德国人的继承,虽于外国有住所,仍依德国法。 继承适用死者死亡时之国籍国法律

四、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的确定

四、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的确定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的确定

第一节法律冲突

一、法律冲突的含义和产生原因

(一)法律冲突的含义

从普遍的意义上讲,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二)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

1、各国立法权的彼此独立,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制定的法律本质上必然不同,内容上的差异和相互冲突在所难免。

2、法律除受阶级本质的约束外,还要受到一国经济、文化、历史、宗教、习惯等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相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的法律之间也会存在差异。

3、在一个国家内部,立法权往往由多个部门行使,不同部门制定的法律也会发生冲突。

4、法律总是以一定时期的社会关系以及立法者对社会关系发展变化的有限预测而制定,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在一定地区施行的新法与旧法之间也将产生冲突。

二、法律冲突的种类

法律冲突可依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

1.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

2.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

3.空间上的法律冲突、时际法律冲突、人际法律冲突

4.立法冲突、司法冲突和守法冲突

5.平面的法律冲突和垂直的法律冲突

三、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

1.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的解决

(1)由于公法主要涉及国家的公共利益,各国从属地主义立场出发,原则上并不承认外国公法在内国的效力。公法冲突一般依内国法解决。

(2)私法领域的冲突是一种实在的冲突,即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或外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之间的冲突。解决私法冲突要借助多种形式的冲突规范,它不仅会涉及内国法的适用,还会涉及外国法的适用。

2.空间上的法律冲突、时际法律冲突和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三章 法律冲突与冲突规范

第三章 法律冲突与冲突规范

第三章法律冲突与冲突规范

[内容提要]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种类和特征以及准据法的概念与确定。

[教学目的]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的基本内容。

法律冲突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而不同国家之间法律冲突的存在是国际交往的重要障碍,国际私法就是研究和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本章主要论述法律冲突的概念、种类、产生原因和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方法及途径;适用冲突规范解决国际民事法律冲突是国际私法的基本方法,冲突规范同其他法律规范相比,结构和形式特殊的一种法律规范,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种类和特征是本章研究的重点,冲突规范及其相关制度也是该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的核心内容。

第一节法律冲突

一、法律冲突的概念

(一)法律冲突的含义

法律冲突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其范围是极为广泛的。因此,它有广义和狭义两个不同的概念:广义的法律冲突是指,若干法律制度对同一社会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同而存在的冲突。这种冲突只表明法律规定的歧异、内容的不同或者对立,例如,法国《宪法》规定法国的国家结构为共和制;而英国《宪法》则规定国家结构为君主立宪制。我国1979年《刑法》第28条规定刑罚的主刑种类

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而丹麦、瑞典等北欧国家大都没有死刑的规定等。

狭义的法律冲突是指,某一法律关系涉及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这些法律制度对同一社会关系或事实的法律规定不同,而且都主张自己的法律要适用于这一法律关系而出现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匈牙利国际私法学者萨瑟认为:“法律冲突一词必须在比喻意义上加以理解。它仅仅是明喻,指明由法律支配的事实或法律关系与几种法律制度相联系,并且必须决定几种法律制度的规定哪一种应适用于实际案件”。❷这里的冲突显然指的是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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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是国际司法产生的前提,冲突规范是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方法,又因冲突规范是间接规范,本身不能直接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冲突规范找到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冲突规范找到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但是这三者之间又有何联系呢,他们是从属还是包含或者是互相辅助,在本文中,笔者就要试着来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法律冲突:个法律对同一问题作了不同规定,而某种事实又将这些不同的法律规定联系在一起时,便会发生法律冲突。因此,一般意义上讲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冲突规范:它是由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何地法律以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范的总称。

准据法: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定适用的法律,不经冲突规范的指定,则不能成为准据法。因而,准据法并不是冲突规范本身,而是适用冲突规范的结果,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法律冲突与冲突规范的关系:

当在1.涉外民商事法交往而形成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2.各国或不同法域的民商事法对同一问题规定不同的情况下;3.外国人或外法域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在国内或内法域的确定中;4.在一定条件

下,内国或内法域承认外国或外法域民商事法律的域外效力等情况下,会产生法律冲突。当我们发现冲突产生之后,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模糊的,界限也是不明晰的,这时我们需要一样东西来帮助我们指明在有冲突的情况下,应该选用哪国哪地的法律来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这种东西就叫冲突规范,它会来指明应适用于何国何地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在冲突规范的系属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即连接点。它是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当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1.连接点也具有法律冲突。例如将“合同方式的有效性使用合同地接地法”、“合同缔结地”作为连接点,在面对面缔结合同时,“合同缔结地”是明确的。但实践中,随着社会的信息化,隔地合同十分普遍。隔地合同中“合同缔结地”如何确定?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到达主义原则,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取投邮主义原则,这就会产生“合同缔结地”这一连接点的法律冲突。对各个连接点的理解不同,导致适用法律不同,结果也不一定相同。连接点的法律冲突,实质上就是对同一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各国规定指引系属的连接点相同,但又对相同连接点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因而就提出了应该依靠何国或何地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概念进行识别。因此,连接点法律冲突的解决即识别。从逻辑上讲,冲突规范是法律冲突的一种指引,从概念上讲,冲突规范中又有法律冲突。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的关系:

当在上述四种情况下产生法律冲突之后,我们需要借助冲突规范

来确定使用何时何国的的法律来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所以,冲突规范是一种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定起间接调整

作用的法律适用规范,他的作用是用来“指明”、“指示”和“指引”,而不是解释和下判断。而准据法不是法律适用规范,准据法是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也就是实体法的一种。他具有具体的准确的含义和规定。当冲突规范指明用何时何国的法律来明确当事人义务之后,找到相应法规,这里的法规就是准据法。所以,准据法只是适用冲突规范的结果。

国际私法上的准据法是通股票冲突规范指引,用来具体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该法律主要是实体法,其次也包括程序法。冲突规范作为国际私法的主要或基本规范,它是以各国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存在为前提,各国民商事法律冲突,除了各国冲突法之间存在冲突之外。所以,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同时,准据法必须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具体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实施情况来确定。也就是说,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或公式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多数国家采用的处理原则,这叫做系属公式。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公式一定是准据法的根据。将这种解决冲突的规则固定化的原则与具体的涉外民商事法的实施情况相结合,才能真正明确准据法。此外,在准据法理论中,还应将准据法与冲突规范类型中的单边冲突规范相鉴别。所谓单边冲突是指系属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只适用特定的

内国法或特定的外国法的冲突规范。然而在实际的案例当中,尤其是

涉外民商事案件,常常会混淆单边冲突规范和准据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区分。

从性质上来说,法律冲突是一种现象,冲突规范是一种法律适用条例,准据法是一种实体法。在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中,只有先理解法律冲突,找到冲突规范,再根据冲突规范的指示找到相应的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这样才能完整地完成一个案件。

新闻与传播学院

法学二专131班

S220300075

文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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