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联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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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一、概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一定数量的农民自愿结成的组织,为改善农民经济条件,提高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设立的合作经济组织。

为了保证合作社的正常运营,需要制定有效的社员管理制度。

二、社员资格1.申请加入负责人:负责处理加入申请,并进行筛选。

2.申请条件:年满18周岁,具备法定经营和合作社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且具备从事合作社业务的能力和意愿。

3.入社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向合作社提交入社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明、工作经历、生产经验、人际关系及其他相关材料。

4.审批程序:合作社设立审批委员会,审批委员会成员由社员选举产生。

–第一阶段审批:审批委员会须在收到入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入社申请书予以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入社申请书审核合格证明》。

–第二阶段审批:符合要求的个人需要缴纳一定的股金后,合作社将进行严格审批,审核通过后发放《入社证书》,方可成为合作社正式社员。

三、社员的权利与义务1.社员权利:–参与合作社经济事业,分享合作社经济收益。

–提出合法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合作社的讨论和决策。

–参加合作社定期或不定期的会员大会和其他活动。

–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各种服务和资讯。

2.社员义务:–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履行在会员大会上所承诺的义务。

–完成合作社分配的生产任务,增加合作社的经济收益。

–按照约定缴纳或发放股金,履行投票、选举的权利和义务。

–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工作、监督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

四、社员管理1.社员大会:合作社应当每年定期召开社员大会,议事内容包括:重要决策、重大利益、社员大会代表选举、合作社改制、合作社尤其重大事项等。

如有重要事项需要紧急讨论,合作社可以召开臨时会。

2.社员代表大会:由合作社的社员通过投票产生代表人数,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职责。

每年定期举行一次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应由社员大会或社员委员会决定,大会议事程序由议程、选举、决策、监督和工作总结五个环节组成。

社团社员管理制度范本

社团社员管理制度范本

社团社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团组织建设,规范社团管理,提高社团社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社员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社团内部管理,规范社员行为,维护社团合法权益,促进社团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合法注册的社团组织。

第四条社团社员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民主协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社员资格与权利义务第五条社团社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拥护社团章程,愿意履行社员义务;(三)对社团活动有兴趣,愿意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社团社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二)选举和被选举权;(三)对社团工作的建议权、监督权;(四)获得社团服务的权利;(五)自愿加入和退出社团的权利;(六)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社团社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二)执行社团决议,参加社团活动;(三)维护社团合法权益;(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向社团提供有益的建议和信息;(六)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社员发展与退出第八条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社员发展程序,确保新发展社员的质量和素质。

第九条社团新发展社员,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提交加入社团的申请;(二)经过社团理事会或者有关部门审查;(三)参加社团组织的入社培训;(四)签订社员承诺书,承诺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五)缴纳会费;(六)成为社团社员。

第十条社团社员退出社团,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社团,并交回社员证。

社团应当在收到退出通知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社员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社团应当定期组织社员培训,提高社员的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社团应当建立社员考核制度,对社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参加活动情况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社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全国各高校社联规章制度

全国各高校社联规章制度

全国各高校社联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促进和规范全国各高校社团联合会的发展,建立健全社团联合会组织管理体制,提高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广大高校学生群体,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名称全国各高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第三条宗旨社联旨在增强高校社团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社团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共同发展,提升高校社团活动的品质和水平,努力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社团活动。

第四条组织结构(一)社联设主席团和理事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等职位组成,理事会由各高校代表组成,负责社联的运行管理和具体活动组织。

(二)社联可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部门和办公室,如活动策划部、宣传部、外联部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会员资格(一)社联会员为全国各高校的社团代表或社团成员。

(二)申请成为社联会员必须符合社联章程规定的条件,且必须经过社联理事会的通过。

第六条会员权利(一)拥有参加社联各类活动的权利。

(二)拥有选举社联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享有社联提供的各类服务和资源。

第七条会员义务(一)遵守社联章程和各项规定,维护社联的声誉和利益。

(二)积极参加社联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保障社联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第八条社团管理(一)社团必须注册成为社联会员,并遵守社联的相关规定。

(二)社团须遵守学校规定及社联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三)每个社团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社团日常事务和与社联的联系。

第九条组织活动(一)社联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交流座谈会,加强各社团之间的联系和合作。

(二)社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活动,如社团节、文艺汇演等。

第十条费用管理(一)社联实行会员管理费制度,社团成员每年需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二)社联每年需要编制一份财务预算及年度报告,接受理事会审查。

第十一条纪律处分(一)对于违反社联规定的社团或个人,社联有权对其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社联有权将其除名。

经济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经济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经济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济合作社的管理,促进经济合作社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经济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而制定的,是经济合作社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经济合作社社员是指依据相关规定经合法程序加入经济合作社,并已取得社员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四条经济合作社社员是经济合作社的基本组成单位,是其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与经济合作社之间建立了某种特殊的法律关系。

经济合作社社员享有依法参与经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经济合作社社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经济合作社章程,维护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保护经济合作社的稳定和良好形象,为经济合作社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章经济合作社社员的加入和退出第六条依法享有加入经济合作社的权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向经济合作社提出入社申请。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可成为经济合作社社员:(一)自然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并有合法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加入经济合作社的自然人,应向经济合作社书面提出加入申请,经经济合作社批准,并按照经济合作社章程和相关规定交纳入社资金,方可成为经济合作社社员。

第九条加入经济合作社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向经济合作社书面提出入社申请,并提交有关法定证明文件。

经济合作社章程和相关规定交纳入社资金,经经济合作社批准,方可成为经济合作社社员。

第十条经济合作社社员退出社员的,可依法书面提出退出社员申请,并按经济合作社章程和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方可退出经济合作社。

第十一条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即可自动退出经济合作社:(一)自然人由于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由于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社联的规章制度

关于社联的规章制度

关于社联的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社联是由全体学生组成的群众自治组织,旨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维护学生权益,促进校园和谐发展。

第二条社联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扬民主精神,促进学生自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

第三条社联的章程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并不得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社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群众路线,加强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和沟通。

第五条社联实行五年一届的换届制度,通过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社联领导班子。

第六条社联的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等职位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社联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社联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决策。

第八条社联设立各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学术部、文体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事务工作。

第九条社联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社联的工作,维护学生权益。

第十条社联成员必须遵守社联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服从社联的决定,积极参与社联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社联每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和交接,明确上一届社联的工作成绩和下一届社联的工作目标。

第十二条社联的活动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团会费和自筹等多种途径,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社联必须建立健全的宣传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对外通报工作情况,对内加强团结协作。

第十四条社联必须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和事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成长。

第十五条社联的规章制度必须定期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需求的变化。

二、社联的组织架构第一章社联主席团第一条社联主席团是社联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等成员组成。

第二条社联主席团负责社联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制定社联的工作计划和方针政策,代表社联发表意见和表态。

第三条社联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一次,副主席、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等成员由主席提名并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社员的管理制度

社员的管理制度

社员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员的行为,加强社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激发社员的创造力和团队精神,提高社团整体的执行力和凝聚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社团的所有社员,在社团内部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社团干事按照本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社员的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处理。

第四条社团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社团干事团队所有。

第二章入会第六条本社团采取自愿入会的方式,不分种族、性别、年龄等条件,欢迎热爱音乐、热爱生活的同学加入。

第七条想要加入社团的同学需填写《社团入会申请表》,并提交至社团干事团队。

第八条社团干事团队对入会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同学成为试用社员。

第九条试用社员在试用期内,需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积极融入团队,表现优秀者可成为正式社员。

第十条正式社员享有社团的各项权益,包括参加演出、参与活动策划等。

第三章退出第十一条社员若有退出社团的意愿,需提前向社团干事团队递交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社团干事团队对退出申请进行审核,并在3天内做出答复。

第十三条退出社团的社员不享有任何社团权益,不得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社员若在社团内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社团干事团队有权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四章社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社员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不得利用社团的名义发布违法、违纪的言论。

第十六条社员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但需服从社团干事团队的管理和指挥。

第十七条社员有申请社团资源的权利,但需经过社团干事团队的审批。

第十八条社员有维护社团形象的义务,不得在公共场合丢失社团的名誉。

第十九条社员有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的义务,不得违反社团的各项规定。

第二十条社员有配合社团干事团队工作的义务,不得拒绝社团的各项工作安排。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二十一条社团干事团队应当组织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社员的业余生活。

第十二五二条社团干事团队应当对社团的各项活动进行周密的策划,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合作社管理制度

合作社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沙雅县丰硕园果品专业合作社目录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2、理事会工作制度3、监事会工作制度4、议事规则制度5、社员管理联系制度附1:入社人员申请表附2:退社社员申请表附3:社员登记花名册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7、资产财务管理制度8、盈余分配制度9、项目投资管理制度10、档案管理制度11、学习培训制度12、社务公开制度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学校社团社员管理制度

学校社团社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社团管理,规范社员行为,提高社团活动质量,促进社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社团及其社员。

第三条社团社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自律、互助、协作原则;3. 激励、约束、发展原则。

第二章社团社员资格第四条社团社员资格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校在校学生;2. 对社团活动有浓厚兴趣,愿意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3. 遵守学校纪律和社团规章制度;4. 经社团理事会批准,缴纳会费。

第五条社团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 选举和被选举为社团理事会成员;3. 对社团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4. 优先获得社团提供的资源和服务。

第六条社团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2. 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服从社团管理;3.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4. 维护社团形象,不得损害社团利益。

第三章社团社员管理第七条社团理事会负责社团社员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1. 审核新社员资格;2. 对社员进行培训和教育;3. 定期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社团重大事项;4. 对社员进行奖惩。

第八条社团社员如有以下行为之一,将被取消社员资格: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2. 严重违反社团规章制度;3. 损害社团利益,造成恶劣影响;4. 未经批准,擅自退出社团。

第九条社团社员如有以下行为之一,将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权等处罚:1. 迟到、早退、旷课;2. 擅自离场、不参加社团活动;3. 在社团活动中不遵守纪律,影响活动秩序;4. 在社团活动中散布有损社团形象的信息。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社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规定流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规定流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章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6.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8.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9.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0.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第二章理事会工作制度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三、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四、理事会表决制度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章监事会工作制度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二、监事会由3人组成或设1名执行监事,设监事长1人.监事会成员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在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三、监事会执行监事职责.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五、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第四章议事规则制度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或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代表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第五章社员管理联系制度一、入社管理1.入社条件和程序.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2.社员比例规定.本社成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二、社员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7.承担本社的亏损;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社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3.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退社处理.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成员的社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社员资格.四、社员联系制度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第六章生产销售管理制度一、统一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即: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二、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三、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四、统一产品认证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着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五、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六、统一加工销售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3.在产品交售加工期,合作社要确保信息畅通,按市场行情,随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办法和要求,使社员及时组织采收、整理、分级、包装,使产品适时进入市场.合作社要确定专人,定期对收购、储存、调运的产品以及待交售的产品,分社员、分生产场,分产品种类、分质量规格,分客户、分市场建立台账,做好统计分析,以指导、调度好加工、储存和销售.第七章资产财务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二、管理内容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三、资产管理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1.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2.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科部、办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科部、办要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四、账款管理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五、财务审批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2倍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开支,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结账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六、财务公开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七、购销价格管理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八、社员账户管理本社建立社员账户,由财务人员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分配给成员,不得记入成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第八章社员盈余分配制度一、分配对象.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三、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2.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和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确定为社员的份额向社员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不超过可分配盈余的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和入社时间,按时间段按比例进行分配.四、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组织召开有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扩大会,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五、记载登记.按交易量额比例分配盈余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第九章项目投资管理制度一、项目投资范围本制度所指的项目投资是指与本社生产经营有关项目的内部投资.二、投资项目的立项理事会接受投资项目建议后,确定专人组成项目论证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提出项目是否建设建议.论证小组认为项目可行的,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程序及权限审核和审批.理事会对报送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审核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核并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项目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市场状况分析、投资额度、投资资金筹措、投资回报率、投资风险、投资占用时间、政策优惠条件、收益分配等.三、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凡超过元以上的投资或理事长个人在本社股金额度2倍以上的投资属于重大投资.本社的重大投资项目由理事会审核,社员代表大会批准,理事会组织实施.一般投资由监事会审核,理事会审批,组建项目部实施.四、项目投资资金的筹措管理1.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以实现本社最广泛的社员及其最大限度的收益为原则,来确定资金筹措渠道和范围.2.在国家部分投资,合作社有能力配套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不得动员社员再入股投资和贷款投资.3.项目投资优先本社社员在规定时间内入股投资.部分社员不愿入股投资的,其它社员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理事长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团体社员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40%.4.项目投资额度在社员入社出资总额30%以内的,合作社经理事会决定,可以直接利用贷款投资.使用政府贴息贷款和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项目投资,理事会审批投资权限额度可提高到社员在合作社入股出资总额的80%.5.采用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社员入社总出资额的80%,并要经过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参会人员同意.五、投资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监事会负责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结束后,要组织项目建设验收和项目建设资金内部审计.六、建成项目的经营管理项目建成验收后,由理事会负责将该项目纳入合作社一体化经营管理,属社员与合作社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即本制度第四条第3款类型要单独核算.七、投资项目收益分配1.项目投资收益按投资股份分配.2.本社使用国家扶持资金、其它捐赠资金、合作社公积金、社员未分配盈余和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均属合作社对项目的投资,其投资收益记入合作社收入,社员在合作社按盈余分配制度分配.3.由社员在本社完成基本出资入股的基础上,又直接投资入股与合作社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收益,按投资股份分配.社员的再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的社员,合作社投资所分得的项目收益记入合作社收入.八、该制度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第十章档案管理制度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社活动的章程、管理制度、社员情况、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二、档案管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证本社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资料实行“季度收集整理”和“年度归档立卷”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为季度收集整理期,每年二月份为档案资料归档立卷期.档案管理员根据有关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五、档案的借阅.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本社的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的,本人提出申请,非密级的由理事会成员审批;借阅密级档案的由理事长审批,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再外借;本社外的人员借阅档案,一律由理事长审批.六、档案的销毁.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档案到了销毁期,由档案管理员进行清理,写出书面销毁报告,经理事会讨论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报告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销毁登记表永久保存.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监事会成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管理行为,保证社员的权益,增强合作社的活力和发展潜力而制定的。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包括自愿加入的自然人和法人。

1.3 社员在享受合作社资源、服务和收益的同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社员加入和退出2.1 社员加入合作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法律规定的经营主体资格;(2) 同意遵守合作社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3) 缴纳入股费用和遵守各项财务规定;(4) 得到合作社董事会或成员大会的批准。

2.2 社员退出合作社的方式包括:(1) 自愿退出;(2) 违反社员义务被除名;(3) 合作社解散。

三、社员权益3.1 社员有权享受合作社提供的资源、服务和收益,包括:(1) 参与决策、合作和共享;(2) 公平分配合作社的收益;(3) 免费或优惠使用合作社的设施、设备和技术;(4) 具有同等的投票权和被选举权。

3.2 社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监督,包括:(1) 提出合作社发展和改进的建议;(2) 参与合作社的会议和讨论;(3) 监督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社员义务4.1 社员应当按照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1) 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按照规定缴纳入股费用;(2) 遵守合作社的决策和规章制度;(3) 主动提出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建议,并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合作活动;(4) 定期参加合作社的例会和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 配合合作社的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

4.2 社员应当保护合作社的利益,不得从合作社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如贪污、盗窃、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

五、社员权利保障5.1 合作社应当定期向社员公开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解释和说明。

5.2 社员对合作社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有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合作社应当及时处理,并向社员反馈处理结果。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5篇)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5篇)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一、入社管理入社条件和程序。

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章程规定的入社条件,向本社理事会或者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二、社员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七)承担本社的亏损;(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1、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

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本社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____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社员在资格终止前与本社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3、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____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依据合作原则实行经济共同体的组织形式。

为了保证合作社能够有效运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的框架:一、组织架构1.理事会:负责决策、制定政策、监督事务的执行、决定社员权益分配等事项。

2.理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监督并协调社内各部门工作,代表合作社进行外部事务沟通。

3.经理: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社员管理1.入社程序:社员需经过申请,符合条件后经由理事会审批,设定入社流程和标准。

2.退出社员:社员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合作社,也可以由合作社经管理层决定开除。

开除程序需要遵循合作社章程所规定的流程。

3.社员权益:社员享有合作社的收益权和管理权,同时也需承担合作社的责任和义务。

三、业务运营管理1.业务计划:合作社制定年度业务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策略,确保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2.业务实施:按照业务计划,合作社分配任务,明确责任和权限。

3.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包括预算、报账、审计等环节。

4.内部流程管理:建立各项业务的规范流程,例如采购、销售、库存管理等,保证工作的高效和准确。

四、决策和信息共享1.决策流程:合作社的重大决策需要由理事会商议通过,小额决策可以由管理层经签字方式决定。

2.信息共享:合作社内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包括每周例会、月度工作报告、公告栏等形式,及时传达各项信息。

五、纪律和惩罚1.纪律要求:明确合作社成员的行为规范,包括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保守商业秘密等。

2.违纪处理:针对违反合作社纪律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和程序,保证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监督机制1.内部监督:合作社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经营活动的监督、财务核查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

2.外部监督: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专业协会的监督和评估。

社团社员管理制度

社团社员管理制度

社团社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建设一个健康、和谐的社团组织,维护社团的正常运行和秩序,促进社团社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社员的权利1. 社员享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有权利利用社团的资源和设施。

2. 社员有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社团事务决策的权利。

3. 社员对社团资源的使用有一定的优先权。

4. 社员享有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5. 社员享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三、社员的义务1. 社员应认真履行社团规定的各项活动。

2. 社员不得损害社团的声誉,不得有损社团的行为。

3. 社员应保管好社团的各项设备和财物,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社团资产。

4. 社员应遵守社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团的安排和管理。

5. 社员应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为社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社员的管理1. 社员的招募社团定期发起社员招募活动,面向校内外大学生公开招募社员。

招募条件包括:具有热爱社团、积极主动、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才能的大学生,愿意为社团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贡献。

2. 社员的考核社团在一定时间内会对新入社员进行试用期考核,包括对新社员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进行考核。

3. 社员的管理社团设立专门的社员管理岗位,负责管理社员的信息、档案,以及社员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四、社员的奖惩制度1. 社团设立积分机制,对于在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员,给予积分奖励,积分可以兑换社团的相关奖品或者其他激励。

2. 对于违反社团规章制度,损害社团利益的社员,社团有权利进行警告、扣留积分、暂停资格或者开除社员。

3. 社团鼓励社员之间相互监督和帮助,对于发现社员有问题行为的可以向社团进行举报,社团将对举报进行严格调查,对举报人进行相应奖励或者激励。

五、社员的活动1. 社团应根据新社员的特长和兴趣爱好,合理分配工作岗位。

2. 社团定期组织社员活动,包括学习交流、聚餐会议、户外拓展等,增进社员之间的感情,提升社员的团队凝聚力和合作能力。

社员之家管理制度

社员之家管理制度

社员之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社员之家的管理,维护社员之家的正常秩序,提高社员之家服务品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社员之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主任负责社员之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社员之家的工作安排,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3. 社员之家设管理员若干名,负责社员之家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章社员之家规章制度1. 社员之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社员之家的有关规章制度。

2. 社员之家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社员之家的正常秩序。

3. 社员之家全体员工要尊重社员之家的管理制度,服从上级的领导,不得违反社员之家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社员之家服务内容1. 社员之家应当为社员提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生活服务等多种服务内容。

2. 社员之家应当设置阅览室、活动室、休息室等多个服务区域,为社员提供方便。

3. 社员之家应当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开展各种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生活服务等活动。

第五章社员之家服务标准1. 社员之家应当为社员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服务品质。

2. 社员之家要做好日常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3. 社员之家要规范服务人员的着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六章社员之家管理1. 社员之家严格执行社员之家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

2. 社员之家要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3. 社员之家要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及时处理社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社员之家安全管理1. 社员之家要加强对场所设施的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2. 社员之家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 社员之家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社员之家的安全。

第八章社员之家纪律处理1. 社员之家要制定健全的纪律处理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纪律处理。

2. 社员之家要公开纪律处理工作的程序和标准。

3. 社员之家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社员之家的规章制度,不得违纪。

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一、合作社机构设置合作社除《章程》设置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外,还在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财会科、技术信息科。

二、合作社运作机制(一)本社实行理事会会议制度。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在民主平等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

(二)理事会除履行《章程》规定职责外,对下列事项作出决策:1、合作社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2、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3、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制定;4、合作社聘请人员劳动报酬标准;5、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三)理事会公章由理事长负责保管,以理事会名义形成的合同、文件等文书资料,应加盖合作社公章。

(四)聘用人员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实施岗位目标管理。

(五)监事会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应对理事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理事会决策执行情况等实施监督。

(六)理事会实行“权、责、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目标责任制由理事会按年制定并负责考核,对违反《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未完成其目标任务的,按合作社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对工作业绩佳、完成目标任务好的,按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奖励。

三、财务管理制度按本合作社制定的《安福县洋溪镇顺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人员聘用制度会计、出纳、技术员的聘用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由理事长聘用,实行合同聘用制,每三年一聘,所聘人员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所聘人员岗位责任制(一)、会计员职责1、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2、负责按《会计法》和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财务核算,并确保其真实和完整;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4、负责保存、管理财务档案,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5、负责定期核查帐表及财务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帐款、帐实、帐据、帐帐和帐表“五相符”;6、按《会计法》及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财务档案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7、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大学社联部规章制度范本

大学社联部规章制度范本

大学社联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大学生社团工作管理条例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联部是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服务学生社团的发展。

第三条社联部的宗旨是:规范管理、协调发展、服务学生社团。

第四条社联部的工作任务是:协助学校管理部门管理学生社团,组织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社团的发展。

第五条社联部的工作原则是:服务学生,规范管理,公正公开,依法治理。

第六条社联部负责学校各类学生社团的注册、审批、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联部设主任一名,由学校领导指定;设助理若干名,由主任提名、学校领导任命;设干事若干名,由主任任命。

第八条社联部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社联部日常工作的协调、管理和服务。

第九条社联部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安排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十条社联部要加强学生社团的宣传工作,提高社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一条社联部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收支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社联部负责学生社团的活动组织和管理,确保活动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十三条社联部负责学生社团的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提高社团的组织力和凝聚力。

第十四条社联部要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学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社联部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社联部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六条社联部设主任一名,负责社联部的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设助理若干名,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设干事若干名,具体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第十七条社联部设办公室,由干事主管,具体分工明确,负责社团管理、财务管理、活动组织等工作。

第十八条社联部设各部门,包括宣传部、财务部、活动部、人力资源部等,各部门分工明确,负责各自的工作。

第十九条社联部设学生代表会议,成员包括各社团代表和社联部干事,学生代表会议是社联部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二十条社联部设顾问团队,由学校领导、社团领导和学术专家组成,为社联部提供指导和支持。

社员管理制度

社员管理制度

社员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社员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某一组织或者社团的成员进行管理与规范化的制度。

在社团运行的过程中,社员是组织的核心力量,其参与程度和管理方式将直接关系到组织的运行效率和发展潜力。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社员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社员录用1. 招募渠道社团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例如在校园内张贴招募海报、开展招募宣讲会等,以吸引对社团有兴趣并具备相应素质的人员投递申请。

2. 申请与初审申请人应按照社团设定的申请方式提交个人简历和申请表。

招募负责人应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要求的申请人。

3. 面试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将参加面试环节,旨在进一步了解其个人特点、能力以及对社团的认知程度。

面试可以采用个别面试或者小组讨论等不同形式,以评估申请人的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4. 录取结果通知社团应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给申请人,明确录取与否,并告知其后续的入社流程。

三、社员权益与义务1. 社员权益社员享有参与社团内各项活动的机会,包括组织的培训、学术讲座、文化交流等;社员有权参与决策,包括选举团队负责人、提出活动建议等;社员可以获得相应的证书或荣誉,作为其个人成长和发展的证明。

2. 社员义务社员应严格遵守社团的章程和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社员要维护社团的正常秩序,不得有损社团声誉的行为;社员应与其他成员友好相处,保持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3. 社员奖惩社员表现出色者可以获得社团的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等激励措施;而对于违反章程或规定的行为,社团有权对社员进行批评教育、口头警告或者纪律处分,甚至开除社团成员的权利。

四、社员培训与能力提升1. 新社员培训社团应提供新社员培训计划,内容涵盖社团的章程、活动规划、组织架构、团队文化等,以帮助新社员快速适应社团的运作和文化,增强归属感。

2. 进修培训社团应定期组织各类培训与学习活动,提升社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可以邀请行业专家、内部经验丰富的社员或者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加强社员的进修教育。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一、概述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起到了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合作社社员,确保合作社的稳定运行和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社员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入社管理1. 条件(1)具有农村户籍的自愿加入社员;(2)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愿意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2. 入社程序(1)向合作社提出加入申请;(2)合作社审核申请,以决定是否接收;(3)如审核通过,签署入社协议,交纳入社费用;(4)按规定参与共同经营。

三、权益与义务1. 社员权益(1)按照个人出资的比例,享有合作社收益分红权;(2)参与决策,对合作社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3)享有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4)合法使用合作社的资源,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

2. 社员义务(1)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2)按时交纳社员义务费用;(3)参与共同经营,并按规定完成分内工作;(4)维护合作社利益,不参与损害合作社利益的行为。

四、退出管理1. 退出条件(1)申请退出并得到合作社同意;(2)违反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严重损害合作社利益;(3)合作社解散或破产。

2. 退出程序(1)书面申请退出,(2)合作社审核申请;(3)经过合作社决定,退出后按规定清算个人资金。

五、奖惩制度1. 奖励(1)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按照产出和贡献进行奖励;(2)在合作社经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扬和奖励。

2. 惩罚(1)违反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的,按照相应规定进行纪律处分;(2)损害合作社利益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或法律追责。

六、监督与管理1. 监督机构(1)合作社监事会对合作社经营进行监督;(2)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对合作社管理、决策等进行监督。

2. 内部管理(1)合作社设立内部管理机构,负责合作社日常管理和业务操作;(2)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社员管理制度

社员管理制度

社员管理制度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1、承认本社章程;2、种植养殖量超过本社社员平均量;3、缴纳股金10元以上;4、写出书面申请。

二、社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社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本社主要产品教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5、建议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社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7、本社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非本社社员入社可随时提出申请,理事会每季度讨论一次,对符合入社条件者吸收为社员,并发给《社员证》,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五、社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行事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社员证》。

社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

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社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的其他款项,或因社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社员大会上通报批评。

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社员资格:1、不遵守本社章程及决议,不履行社员义务;2、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矛盾的活动;3、不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给本社信誉、利益带来严重危害;4、其他有损本社利益的行为。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管理,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民主管理,依法合规经营,公开透明。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应当遵守诚实守信、互助合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二章入社申请和条件第四条申请入社的农民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三)愿意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履行社员义务;(四)具备或有能力获得从事该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劳动力、技能和资金等资源;(五)其他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社员管理动态调整的条件。

第五条入社申请程序如下:(一)农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入社申请;(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入社申请进行初审,经过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社员资格审查;(三)社员资格审查包括文化素质、道德品行、经济收入等方面的考察;(四)审查通过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公示和听证,接受有关部门和社员的监督;(五)公示和听证结束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讨论决定是否录取为社员,决定结果不予上诉;(六)被录取为社员的农民,签订入社协议,缴纳入社资金。

第三章社员权益和义务第六条社员享有下列权益:(一)依法平等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共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收益;(二)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定,有权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级管理组织职务;(三)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策和监督;(四)依法享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五)依法享有相应的社员分红、分红退还和优先购买权等待遇。

第七条社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二)履行入社资金缴纳义务和社员年度费缴纳义务;(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履行生产经营和劳动义务;(四)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策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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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社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社员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规定。本社社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旺苍县双鼓核桃专业合作社
社员管理制度
一、入社管理
1、入社条件和程序。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
3、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成员的《社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社员资格。
四、社员联系制度。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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