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伦坡-诗歌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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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原理[1]

埃德加•爱伦•坡著

曹明伦译

关于诗歌的原理,我并不打算谈得既全面又深刻。在以下非常随意的讨论中,在讨论我们称之为诗的这种东西的本质之时,我的基本做法将是引用一些小诗来加以考究——引用一些我最喜欢的、或在我头脑中留下了最明确印象的英国和美国的小诗。我说的“小诗”当然是指篇幅很短的诗。在这讨论之始,请允许我简单谈及一个稍微有点特殊的原则,因为不管正确与否,这个原则一直都影响着我对诗的评判。我认为长诗并不存在。我坚持认为“长诗”这种说法绝对是一个自相矛盾的用语。

几乎用不着由我来评说,诗之所以是诗,仅仅是因为它可在启迪心灵的同时对其施予刺激。诗的价值与这种有启迪作用的刺激成正比。但由于心理上的必然,所有刺激都很短暂。所以这种使诗成其为诗的刺激在任何鸿篇巨制中都不可能持久。读者至多读上半小时,这种刺激的强度便会减弱,衰竭,一种厌恶感会随之产生;于是在效果和事实上,诗都不再成其为诗。

《失乐园》通篇都值得热情赞赏是评论界的权威定论,但读者读这部作品时却绝对不可能保持评论家们所要求的热情,所以毫无疑问,已有许多人发现评论界这一定论与实际阅读效果难以相符。事实上,只有当我们忽略所有艺术作品都必不可少的统一性,从而把《失乐园》仅仅视为一系列短诗的组合,我们才可能把这部伟大的作品看成是诗。假设为了保持这部作品的统一性(为了保持其印象或效果的完整性),我们就像读诗所必须的那样把它一口气读完,那结果只会是兴奋和沉闷的不断交替。在一段我们觉得是真正的诗的佳句之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段平淡无味的文字,一段任何评论家的臆断都没法迫使我们赞赏的文字。但若是我们在掩卷之后又回头再读,不过这次略去第一卷(即从第二卷开始),那我们将会惊奇地发现,先前被我们指责的部分现在却值得赞赏,而先前被我们大加赞赏的部分现在却应加以指责。由此可见,即便是这世上最优秀的史诗,也没有什么么聚合的、总体的、或完全的效果——而这恰好是个事实。

至于《伊利亚特》,虽说我们尚无确凿证据,但至少已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它原本是被作为一系列抒情诗的组合;不过即便承认这部作品当初是被有意写成史诗,我也只能说它的根据是一种有缺陷的艺术观念。现代的史诗都是古代模本的翻版,仅仅是一种轻率而盲目的摹仿。不过这种艺术上的异常现象已经结束,产生这种现象的时代已经过去。如果说真有什么长诗在什么时候盛行过的话(对此我表示怀疑),今后也绝不会再有长诗广为流行了——这一点至少是清楚的。

如果我们规定,在其它因素都相同的前提下,诗的长度就是衡量其价值的标准,那这看上去无疑是个荒唐透顶的主张——不过我们看出这主张之荒唐却多亏了各期《评论季刊》[2]。就一部诗作而论,能长期博得那些善冷嘲热讽的活页短论的喝彩,当然不可能是由于纯形式上的原因——不可能仅仅因为其篇幅的长度!诚然一座山只要能给我们山体高大的感觉,便会给我们留下巍峨壮丽的印象;但没有人会按这种方式去感觉诗歌作品,谁也不会因《哥伦比亚德》[3]部头大就对它肃然起敬。连《评论季刊》也不曾教导我们这样去被它感动。到今天为止,这份季刊也没坚持要我们评价拉马丁[4]必须凭其诗作的体积,评价波洛克[5]必须凭其诗卷的重量。但据该刊对“长期不

懈的努力”之没完没了的称赞来看,除了体积和重量,我们还能想到什么呢?倘若某位可爱的先生因“长期不懈的努力”而完成了一部史诗,那就让我们真诚地称赞他这种努力(如果这种努力真值得称赞的话),但我们得克制住不要因为他努力就称赞他这部史诗。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有常识者认定一篇诗作最好是根据它造成的影响或产生的效果,而不是根据它为产生效果所花费的时阆,或根据某些人一直认为的造成影响所必须的“长期不懈的努力”。事实上,坚持不懈是一回事,创作天赋则是另一回事,基督教世界的任何评论季刊都不可将这两者混为一谈。我的这一论点,以及我一直都在强调的许多论点,不久就会因其不证自明而被接受。虽说其间它们会被笼统地斥之为谬论,但从本质上讲,这些斥责将不会妨碍它们作为真理。

从另一方面来看,一首诗显然也有可能简短得失当。过分简短的诗往往会蜕变为格言警句。虽说不时也有很短的诗给人留下鲜明或生动的印象,但它们绝对产生不出一种深远或持久的影响。须知在封蜡上盖印也得有持续的压力。贝朗瑞[6]已经写了无数辛辣尖刻和动人心弦的歌谣,但总的说来,它们都因为分量太轻而未能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结果就像一片片被吹上天的虚幻的羽毛,只好被人舍弃。

关于诗因太短而减弱其影响的情况,这儿有一个值得注意(但却一直不为公众所注意)的例子——一首精致可爱的《小夜曲》:

从夜晚第一阵香甜的睡眠中,

从梦见你的那些睡梦中惊醒,

身边正轻轻吹拂着习习晚风,

头顶正烁烁闪耀着满天星星。

醒来,从梦见你的那些梦中,

此时附在我脚底的一个精灵

不可思议地让我的脚步移动,

引我到你窗下,我的心上人!

四处飘荡的歌声已渐渐飘远,

消逝在那条幽暗静寂的小溪;

黄兰浓郁的芳菲早已经消散,

就像我梦中那些甜蜜的思绪;

夜莺那如泣如诉的声声哀怨;

也终将在它自己的心底消失,

就像我将在你心里烟消云散,

唉,尽管我是深深地爱着你!

哦,请把我从青草地上扶起!

我已经虚弱无力,消瘦憔悴!

让你的爱你的吻都化作细雨,

让细雨洒在我的嘴唇和眼眉!

我心儿怦怦直跳,难以抑制,

我的脸颊已冰凉,面如死灰;

哦,请再次把我拥进你怀里,

我的心最终应该在那儿破碎![7]

也许熟悉这首诗的人很少,然而它的作者却正好是雪莱。想必人人都能体会到诗中那种热烈但又不失优雅和缥缈的想象,但谁也不能体会得仔细入微,除非他也曾从梦见心上人的美梦中惊醒,随之又沐浴在南方仲夏夜馥郁的香气之中。

威利斯[8]的好诗之一(依我之见是他写过的最好的诗),无疑也是因为太短这一缺陷而未能在评论家笔下和读者心目中获得它应有的位置。

阴影在百老汇大街上延伸,

天色已是薄暮朦影的傍晚,

这时一位风仪秀整的女士

沿街款款而行,神气活现。

她是独身一人在街头行走,

但有无形的幽灵在她身边。

从容使她脚下的大街入迷,

声誉令她身边的空气陶醉,

一切都显得对她那么友善,

全都称赞她既文雅又娇美;

因为对上帝赐予她的一切,

她都用心收藏,谨小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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