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大学制度下的研究生教育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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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制度下的研究生教育问题探析
大学制度是有关大学运行中的治理结构、规则体系和相关制度安排的全部制度体系。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大学制度,所以大学制度是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大学制度是相对于古典大学制度而言的,一般认为古典大学制度是19 世纪以前的高等学校的教育制度,而现代大学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它的出现是大学教育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1] 现代大学制度是现代教育发展的产物,是在治理结构、规则体系等方面更加注重现代性,更适合现代大学教育发展的大学制度。无论是古典大学制度,还是现代大学制度,其实都是为教育发展服务,因此高等教育的发展是大学制度存在的基本支撑。在此,笔者有意探讨现代大学制度下的研究生教育问题,点滴之墨以抒对国内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些想法。
一、现代大学制度的研究生教育要注重学术自由现代大学制度强调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该治理结构一般以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和学术自由为主要框架,众所周知,中国近代大学教育始于1895 年,北洋大学堂的建立成为中国第一所真正意义上的大学,此后中国大学如雨后春笋纷纷建立,但中国大学出现于清末民初,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环境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它们在宣传民主、自由,促进文化进步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承担着抵御外侮,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但我们奉行的是“政治论高等教育哲学”,缺乏西方大学那种延续了数百年的大学自治、为知识而
知识的传统,加上几千年来形成的高度集权的管理文化和管理体制“惯性”,大学长期置于政府的直接管控之下,甚至演变为政府的附属机构或延伸机构。[2] 由于政府的行政干预过多,使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带有很大的行政色彩,教育体制与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表现的过于机械性和程式化,这种教育体制下的研究生教育在一定程上扼杀了学术自由思想,自由理念无从谈起,学生的毕业和取得学位必须完成枯燥的课程,研究生的培养似乎是一种复制,众多的研究生在知识结构,学术思想上没有差别不到,学术自由观念受到遏制,这种情况值得教育工作者深思。
现代大学制度下的中国研究生教育与培养,应该确立学术自由的观念,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的重要区别是:本科教育倾向培养学生从高中生向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并使知识结构得以转换,拓展学生知识结构并逐渐向专业化发展。研究生教育是在本科学习阶段结束后,继续进行学习和深造的教育形式,是在本科教育基础上对专业知识的一种升华。研究生阶段的教育不能是简单的复制,而是要培养出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具有独立思想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这就需要树立学术自由观念,为研究生教育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打破僵化的教育体制。
二、现代大学制度下的研究生教育要建立现代化的培养模式研
究生教育采用什么样的培养模式决定了研究生教育的成
败,不同时期的研究生教育当然会有不同的研究生培养模式,随着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传统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已不能适应教育发展
的需要,传统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大多以完成一定的既定课程和硕士论文答辩为主要内容,学生在学习上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无法真正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更无法适应现代
大学制度的需要,因此应该摒弃传统做法建立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精神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第一,改革研究生教育的课程设置,一方面要合理安排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课程的比例。很多人认为研究生教育应该只注重专业课程的设置,非专业课对经过本科学习的研究生来说已不重要,因此很多大学的研究生教育根本不重视通识教育课程的安排,使素质教育流于形式。从知识传播与人才培养的角度而言,专业课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忽视通识教育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和意义。通识教育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研究生知识结构进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的重要内容,因此通识教育在研究生的培养中绝对不能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在专业课程的
设置上,除了要合理安排适合研究生教育的核心课程外,还应该针对专业的不同设定专业选修课,加大专业课程的可选择性,尽可能使研究生课程与专业的适配性增强。
第二,在研究生培养中建立双导师制。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
学科专业的划分越来越细,研究方向越来越多,很多高校也不断增设研究生研究方向。研究生专业的深化发展,必然对导师制度
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但在现实中,许多导师经常事务繁忙无法与自己的研究生进行深入的交流与研讨,这一现象不仅出现在人
文学科的研究生培养中,也同样出现在自然学科的研究生培养中。因此,应该在大学普遍建立双导师制或者多导师制,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解决如下几个问题:首先,当主导师因为事务繁忙无法履行导师职责时,可以由其他副导师来协助对研究生进行辅导和培养。其次,建立双导师制或者多导师制还可以在主导师没有研究项目时,让自己的研究生参与其他导师的科研项目,这样研究生才能成为“研究生”。此外,双导师制和多导师制还可以将每位导师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使各位导师各挥所长,以拓展
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创造能力。
三、现代大学制度的研究生教育应建立配套机制
现代大学制度下的研究生教育应该建设良好的配套机制作
为支撑,保障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顺利进行,作为现代大学制度
理念下的研究生培养应该建立什么样的配套机制呢?笔者认为应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作为研究生培养单位,高等院校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和迎合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或者修改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制定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的大学章程,将人才培养的目标写进大学章程。大学章程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体现,是大学内部全部规章制度的根本依据,起到“宪法”的作用,因此在大学章程中规定研究生培养目标对实现研究生教育目的,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具有
深刻的意义。
第二,建立中外研究生教育的合作与交流机制。研究生教育
与培养仅靠“闭门造车”的方式显然不可行。目前,很多大学都开始注重与国外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学习教育发达国家的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经验,扬长避短。中国的研究生培养,特别是专业硕士(如艺术硕士)的培养很多都是借鉴了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这是我国高等教育中研究生教育得到飞跃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这种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交流与合作还有待深入和加强,特别是对于那些新兴专业与学科的研究生培养,要敢于大胆吸收和借鉴别国好的制度,并尽快实现本土化。
第三,强化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督导机制。监督机制是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和运行的重要保障,为了保障大学研究生培养达到实效,确保研究生课程教学、导师指导和科学实践落到实处,应该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督导,也包括对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督导。作为一种监督制度,督导工作的执行主体应该是那些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教授,以及深谙教育规律的教育专家,同时必要时还可以引入社会公众代表参与,增强督导工作的透明度,使督导制度成为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