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评议考核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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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及格:
(一)评议得分不满60分; (二)未告知当事人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书记
员姓名,并询问当事人对审判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 避的; (三)庭审中明显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四)庭审中漏查案件事实的; (五)强行调解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的; (六)适用法律错误的; (七)错判、漏判的; (八)出现其他严重错误或失误的。 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定程序和庭审操作规程等轻微错误 的,视其情节每项扣2-8分。
(五)看辩论阶段控制庭审的能力,评其是否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 进行辩论,辩论过程中法官应变能力怎样;
(六)看调解阶段是否坚持了自愿、合法的原则,评其理解、掌握、运 用着重调解原则的程度;
(七)看合议时是否围绕证据认定事实、分清是非、划分责任及适用法 律的水平,评其程序是否公正;
(八)看当庭裁判水平如何,评其是否严格执法,严肃执法; (九)看审判主体的风纪,评其作风是否端正,严谨;
以上共计20分,好的得20分,较好的得16分, 一般的得12分,较差的得8分,差的不得分。
审判人员语言表达清楚、规范、恰当, 做到居中裁判(10分)。好的得10分, 较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较差的得4 分,差的不得分。
庭审笔录制作完整、准确、清晰,无错 别字,无重要遗漏,并由审判员、当事 人签名或盖章(6分)。好的得6分,较 好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 差的不得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庭调查阶段,独任审判员可引导当 事人对证据及事实部分,边调查,边质证,边认证,边辩论,但 审判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10分)。好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 一般的得6分,较差的得4分,差的不得分。
围绕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正确引导当事人进行辩论,使法庭辩论 有秩序进行;就法庭认定的事实、确认的证据和当事人争议的焦 点以及下次开庭需要调查的重点进行全面、准确地归纳总结(10 分)。好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较差的得4分, 差的不得分。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在原、被告宣读起诉状、答辩状后,简明、 恰当地分别归纳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 求当事人的意见。对双方陈述一致、一方未表明态度或争议不大、 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迳行调解(10分)。好的得10分,较好的得8 分,一般的得6分,较差的得4分,差的不得分。
法庭调查应采用诉(控)辨式,按照举证、质证、认证的顺序及 有关规定,引导当事人围绕庭审重点分层次进行。对无争议或对 方未提出反驳意见的事实和证据,应当庭予以确认。对不予认定 的,也应当庭告知当事人;对暂时不能认定的,应告知休庭研究 或合议后予以认定(10分)。好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一般 的得6分,较差的得4分,差的不得分。
庭审评议考核办法
庭审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对审判主体进行“十看十评” (一)看审判意识是否端正,评其是否有先入为主或偏听偏信的现象;
(二)看适用程序是否合法,评其是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或是否有程 序混乱、违法现象;
(三)看当庭陈述是否认真、客观,评其是否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
(四)看当庭举证、质证、认证是否认真细致,客观全面,评其是否存 在走过场或有无片面性;
庭审时,应按规定使用法槌。使用正确的得4分,使用不正确或不 使用法槌的不得分。
庭审前,书记员应当宣布法庭纪律,查明当事人身份、具体住址 及到庭情况,并告知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庭审时,由审判 长或独任审判员询问当事人对权利、义务是否清楚(10分)。好 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较差的得4分,差的不得 分。
(十)看合议庭(独任审判)适用“控辩式”、“辩论式”审判方式的 能力和水平,评其是否做到了熟练驾驭。
庭审评议标准
庭审应当在审判庭内进行。审判庭内要保持整洁,布置规范(4 分);审判人员应着法官服,穿着整洁(2分);举止端庄大方, 庭审氛围庄重、严肃(2分)。好的得8分,较好的得6分,一般的 得4分,较差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对民事、刑事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附带民事 部分、行政侵权赔偿案件,在查清事实、分清 责任的基础上,可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前提 下依法进行调解,可当庭调解,也可休庭调解。 当庭调解成立的须记载具体的调解结果,休庭 调解应制作调解笔录。调解不成立的应当依法 判决。对不适用调解的案件不得进行调解,应 当依法判决。调解和判决均可当庭宣判或择日 另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制作宣判词。不 能当庭宣判的,应宣布定期宣判的理由、日期、 地点或告知当事人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