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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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

邵武市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

邵武市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

为此,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对我市的林业用地进行合理区划,划分为生态林经营区和商品林经营区两大类,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必然,是当前我市林业建设的重大举措。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一)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

邵武市土地总面积426.2万亩。

林业用地面积348.8万亩,有林地面积319.6万亩。

全市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64.7 万亩,占林地面积的18.5%,生态公益林蓄积量361.8万立方米,占全市活立木总蓄积量1410.8万立方米的25.6%。

生态公益林中,各类防护林面积有52.9万亩,主要类型是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零星分布在全市各乡村。

各类特用林面积有11.8万亩,除了将石自然保护区2万亩集中连片外,其余主要为1995年规划的零星自然保护小区,自然保护小区虽部分连片,但也不成规模。

各类生态公益林由于缺乏管护资金,管理难以到位,林分质量不甚理想。

邵武市坚决执行闽政办发明电[1998]134号文,严禁采伐城镇村庄周围一重山的天然林,严禁采伐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的自然保护小区、保护点和名木古树,严禁采伐野生珍稀树种。

对160片自然保护小区,175个名木古树保护点,指定管理单位,全面落实责任制。

(二)存在问题。

我市生态公益林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规划不足,与我市的林业地位不适宜,我市作为闽江支流富屯溪的源头,有必要加强水源涵养林的建设。

2、分布零散,未集中连片,降低了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也不便于加强管理。

3、缺乏补偿机制,生态生益林的经营者或所有者的投入和损失得不到补偿,易于使所有者丧失保护意识。

4、森林可采资源的匮乏,加剧了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的供需矛盾,仅依靠林业部门的保护意识而无其它部门的支持和受益者的有偿使用,难于把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好。

绿化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

绿化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

绿化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绿化工程的施工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生态公益林是当前绿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够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还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本文将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两个方面,探讨绿化工程施工方案中的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生态公益林作为一种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的重要方式,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要点。

1. 灾后恢复与修复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特别是山火、洪涝等灾害造成的破坏,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选择适宜的树种,合理进行植树造林工作,可以快速恢复生态环境,并且起到防止二次灾害的作用。

2. 沿海防护林建设面对日益严峻的海洋环境问题,沿海地区的防护林建设更显重要。

通过选择适合生长在沙质、盐碱地区的树种,合理布局防护林的规模和密度,可以有效减缓海浪侵蚀,保护沿海地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3. 城市街头步道绿化城市化进程带来了大量的硬质建筑,导致城市绿地严重不足。

在绿化工程中,建设生态公益林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城市规划中,合理规划步道和绿地的布局,选择适宜的树种进行绿化,可以提供给市民一个清新、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合理、科学的管理措施,才能保证其长期的生态功能。

1. 种植管理在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初期,种植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选择适宜的树种,在合适的季节进行植树工作。

在种植过程中,要注意树木的距离和密度,保证每棵树都能得到足够的光照和营养。

同时,要定期进行浇水、施肥等管理工作,促进树木的健康成长。

2. 病虫害防治在生态公益林的成长过程中,病虫害是常见的问题。

为了保证生态公益林的健康发展,需要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防治病虫害。

可以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综合手段,避免使用高剂量、高毒性的农药。

3. 保护与利用在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中,保护自然生态是首要任务。

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

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

DB3502 厦门市农业地方标准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 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林种划分 (1)5 造林规划设计 (2)6 造林树种选择 (8)7 辅助工程设计 (11)8 造林施工 (11)9 造林工程化管理 (14)前 言为规范厦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技术措施,提高建设质量和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推动厦门城市林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厦门市林地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中,造林施工作业设计参照DB35/T 641《造林作业设计技术规程》,种子参照DB35/T 128《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防火林带参照DB35/T 68《木荷防火林带营造技术》,化学除草参照DB35/T 875《林业化学除草技术规程》,抚育间伐参照DB35/T 76《主要针叶造林树种抚育间伐技术规程》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厦门市林业局造林与营林发展处提出。

本标准由厦门市林业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市绿源林业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厦门市林业局造林与营林发展处、厦门市林业工作站。

本标准起草人:陈存及、叶速辉、蔡干强、陈彤、陈东阳、方水池、黄奕炳、黄炳欣、徐元超。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厦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厦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则、林种划分、造林规划设计、造林树种选择、辅助工程设计、造林施工和造林工程化管理。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各种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的人工造林更新和林分改造,未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35/T 84 造林技术规程DB35/T 127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 169森林立地分类3 总则3.1 按照生态林、商品林分类经营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林种、树种结构,确定适宜的造林更新方法和林分改造方式,推广应用良种壮苗,精心抚育管理,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和防护效益。

山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技术方案

山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技术方案

山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技术方案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建立全省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是森林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要求,为定期监测全省森林资源的消长及森林生态对环境的影响,决定用两年的时间开展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性强,为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这项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2003年4月最新颁布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及我省这次二类调查的目的、任务,特制定《山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技术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调查的目的、任务与要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是以县(市、区)或国有森林经营局(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为单位,以满足编制林业区划、规划或国营林场经营方案、总体设计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其成果是建立或修订森林资源档案,制定采伐限额,进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管理,指导林业基层单位科学经营森林和有效恢复植被的重要依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任务是根据上述目的查清森林资源种类、数量和质量,客观反映自然、经济条件,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对森林资源的经营利用和保护意见,提交全面、准确的调查成果。具体说就是查清全省的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分布状况,为森林分类经营和各项林业工程规划实施提供科学详实的数据,为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与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条调查范围与内容一、调查范围本次山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范围是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119个县(市、区)及省直9大森林经营局范围内的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二、调查内容1、核对森林经营单位的境界线,并在经营管理范围内进行或调整经营区划;2、调查各类林地的面积;3、调查各类非林地面积;4、调查各类森林蓄积;5、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各项林分因子、权属及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因素;6、调查森林经营条件,前期主要经营措施与经营成效;7、森林生长量调查。第二章技术标准第三条地类一、分类系统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土地类型分为林地和非林地两大类。其中,林地划分为8个一级地类,非林地划分为4个一级地类,详见表1、表2 。表1 林地分类系统表附表2 非林地分类系统表二、技术标准(一)林地1、有林地: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0.20以上、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经济林和竹林。(1)乔木林地:由乔木(含因人工栽培而矮化的)树种组成的片林或林带。其中,乔木林带行数应在4行以上而且行距≤4m.。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乔木林分为纯林和混交林:①纯林:一个树种(组)蓄积量(未达起测径级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量(株数)的65%以上的乔木林地。②混交林:任何一个树种(组)蓄积量(未达起测径级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量(株数)不到65%的乔木林地。(2)经济林:由乔木(含因人工栽培而矮化的)树种组成,郁闭度0.2以上或株数达到经济林亩植株数标准以上(树冠较大树种,如核桃、板栗、枣树,每亩15株以上;其它树冠较小的经济林每亩30株以上)以生产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目的的片林或林带。(3)竹林:附着有胸径2cm以上的竹类植物的林地。2、疏林地:附着有乔木树种,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在0.10—0.19之间的林地。3、灌木林地:附着有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cm的小杂竹丛,以经营灌木林为主要目的或起防护作用、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覆盖度在30%以上的林地。其中,灌木林带行数应在4行以上且行距≤2m;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1)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参加森林覆盖率计算灌木林的有关规定执行。(乔木生长线以上;400mm等雨量线以下;灌木经济林地。)(2)其它灌木林:不属于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4、未成林造林地(1)人工造林未成林地:人工造林(包括植苗、穴播或条播、分殖造林)飞播造林(包括模拟飞播)后不到成林年限,造林成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分布均匀,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①人工造林当年造林成活率85%以上或保存率80%(年均等降水量线400mm以下地区当年造林成活率为70%或保存率为65%)以上;②飞播造林后成苗调查苗木3000株/hm2以上或飞播治沙成苗2500株/ hm2以上,且分布均匀。(2)封育未成林地:采取封山育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后,不超过成林年限,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表3 不同营造方式成林年限表注:慢生树种取上限,速生树种取下限;5、苗圃地:固定的林木、花卉育苗用地,不包括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种质基地等种子、种条生产用地以及种子加工、储藏等设施用地。6、无立木林地(1)采伐迹地:采伐后保留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2)火烧迹地:火灾后活立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3)其它无立木林地①造林更新后,成林年限前达不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的林地;②造林更新到成林限年后,未达到有林地、灌木林地或疏林地标准的林地;③已经整地但未造林的林地;④不符合上述林地区划条件,但有林地权属证明,因自然保护、科学研究等需要保留的土地。7、宜林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林地的土地。(1)宜林荒山荒地:未达到上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规划为林地的荒山、荒(海)滩、荒沟、荒地等。(2)宜林沙荒地:未达到上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造林可以成活,规划为林地的固定或流动沙地(丘)、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3)其它宜林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发展林地的其它土地。(4)退耕(牧)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退耕还林的坡耕地、风沙地、草牧场。8、辅助生产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与配套设施用地和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包括:(1)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用地;(2)贮存种子、苗木、木材和其它生产资料的设施用地;(3)集材道、运材道;(4)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5)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设施用地;(6)供水、供热、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用地;(7)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二)非林地指林地以外的农地、建设用地、水域、未利用地及其它用地。1、农地:包括耕地、草地和其它农地。耕地包括新开荒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农林间作、农药间作地和这些土地中的渠、田间路和田埂。2、建设用地:包括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工矿用地、特殊用地(军事、宗教、监狱、陵园等)、交通用地、风景旅游点用地。3、水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池塘等。4、未利用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滩涂及其它未利用地(包括不达宜林地标准的荒山荒地等)。第四条森林(林地)类别按照主导功能的不同将森林资源分为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二个类别。一、生态公益林(地)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试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1、生态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地)和地方公益林(地)。(1)国家公益林(地):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地),包括森林、林木、林地。国家公益林划分标准执行林策发[2001]88号《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2)地方公益林(地):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地),包括森林、林木、林地。2、生态公益林按保护等级划分为特殊、重点和一般三个等级,划分标准执行GB/T18337.2-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国家公益林(地)按照生态区位差异一般分为特殊和重点生态公益林(地),地方公益林(地)按照生态区位差异一般分为重点和一般生态公益林(地)。(二)商品林(地)以生产木材、竹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第五条林种一、分类系统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根据经营目标不同分为五个林种,二十三个亚林种,分类系统见表4表4 林种分类系统表二、技术标准(一)防护林:以发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1、水源涵养林:以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调节区域水分循环,防止河流、湖泊、水库淤塞,以及保护饮用水水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水源涵养林。(1)流程在500km以上的江河(我省的汾河、桑干河、滹沱河)发源地汇水区,主流与一级、二级支流两岸山地自然地形中的第一层山脊以内。(2)流程在500km以下的河流,但所处地域雨水集中,对下游工农业生产有重要影响,其河流发源地汇水区及主流,一级支流两岸山地自然地形中的第一层山脊以内。(3)大中型水库与湖泊周围山地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或平地1000m以内,小型水库与湖泊周围自然地形第一山脊以内或平地250m 以内;(4)保护城镇饮用水源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2、水土保持林:以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冲刷、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和恢复土地肥力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水土保持林:(1)坡度在35º以上,森林在采伐后会引起严重水土流失的;(2)因土层脊薄,岩石裸露,采伐后难以更新或生态环境难以恢复的;(3)土壤侵蚀严重的黄土丘陵区塬面,侵蚀沟、石质山区沟坡、地质结构疏松等易发生泥石流地段的;(4)主要山脊分水岭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3、防风固沙林:以降低风速、防止或减缓风蚀、固定沙地,以及保护耕地、果园、经济作物、牧场免受风沙侵袭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为防风固沙林:(1)强度风蚀地区,常见流动、半流动沙地(丘、垄)或风蚀残丘地段的;(2)与沙地交界250m以内和沙漠地区距绿洲100m以外的;(3)其它风沙危害严重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4、农田牧场防护林:以保护农田、牧场减免自然灾害,改善自然环境,保障农、牧业生产条件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划为农田牧场防护林;(1)农田、草牧场境界外100m范围内,与沙质地区接壤250—500m 范围内的;(2)为防止、减轻自然灾害在田间、草牧场、阶地、低丘、岗地等处设置的林带、林网、片林。5、护岸林:以防止河岸、湖岸冲刷崩塌、固定河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划为护岸林:(1)主要河流两岸各200m及其主要支流两岸各50m范围内的,包括河床中的雁翅林;(2)堤岸、干渠两侧各10m范围内的。6、护路林:以保护铁路、公路免受风、沙、水、雪侵害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划为护路林:(1)林区、山区国道及干线铁路路基与两侧(设有防火线的在防火线以外)的山坡或平坦地区各200m以内,非林区、丘岗、平地和沙区国道及干线铁路路基与两侧(设有防火线的在防火线以外)各50m以内;(2)林区、山区、沙区的省、县级道路和支线铁路路基与两侧(设有防火线的在防火线以外)各50m以内,其它地区10m范围内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7、其它防护林:以防火、防雪、防雾、防烟、护鱼等其它防护作用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二)特种用途林:以保护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用于国防、森林旅游和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1)国防林:以掩护军事设施和用作军事屏障为主要目的,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军事设施周围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2)实验林;以提供教学或科学实验场所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包括科研试验林、教学实习林、科普教育林、定位观测林等。(3)母树林:以培育优良种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包括母树林、种子园、子代测定林、采穗圃、采根圃、树木园、种质资源和基因保存林等。(4)环境保护林:以净化空气、防止污染、降低噪音、改善环境为主要目的的有林地,包括城市及城郊结合部、工矿企业内、居民区与村镇绿化区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5)风景林:以满足人类生态需求,美化环境为主要目的,分布在风景名胜区的森林公园、度假区、滑雪场、狩猎场、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及游览场所内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6)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位于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包括自然文化遗产地、历史与革命遗址地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以及纪念林、文化林、古树名木等。(7)自然保护区林:各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内的以保护和恢复典型生态系统和珍贵、稀有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或原生地,或者保存和重建自然遗产与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三)用材林:以生产木材或竹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1、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以生产纸浆材及特殊工业用木质原料为主要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管理,采取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2、速生丰产用材林:通过使用良种壮苗和实施集约经营,缩短培育周期,获取最佳经济效益,森林生长指标达到相应树种速生丰产林国家(行业)标准的森林。3、一般用材林:其它以生产木材和竹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四)薪炭林:以生产热能燃料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五)经济林:以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它副特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1、果品林:以生产各种干、鲜果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2、食用原料林:以生产食用油料、饮料、调料、香料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3、林化工业原料林:以生产树脂、橡胶、木栓、单柠等非木质林产化工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4、药用林:以生产药材、药用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5、其它经济林:以生产其它林副、特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三、林种优先级当某地块同时满足一个以上林种划分条件时,应根据先生态公益林、后商品林的原则区划。商品林按适地适树原则确定,公益林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国防林、自然保护区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风景林、环境保护林、母树林、实验林、护岸林、护路林、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第六条树种(组)、优势树种(组)与树种组成一、树种(组)树种调查应记载树种的种名、如树种很多不分优势树种时,可将树种合并为树种组记载。树种划分如下;1柏树 2侧柏 3刺槐 4槐树 5椴树6白桦 7红桦 8臭椿 9暴马丁香 10女贞11槭树 12茶条槭 13黄连木 14酸枣 15蒙古栎16栓皮栎 17槲栎 18青岗 19柿 20枣21华北落叶松 22白皮松 23华山松 24油松 25樟子松26云杉 27白杄 28红杄 29南蛇藤 30卫矛31无患子 32泡桐 33悬铃木 34旱柳 35垂柳36杨树 37小叶杨 38山杨 39白榆 40花椒41短穗鹅耳栎 42毛竹 43辽东栎 44橿子木 45核桃46仁用杏 47黑椋子 48苹果 49梨 50杏51桃 52红果 53板栗 54沙棘 55山桃56绣线菊 57荀子木 58柠条 59山杏 60黄刺玫61山皂荚 62紫穗槐 63连翘 64胡枝子 65鼠李66杞柳 67虎榛子 68锦鸡儿 69忍冬 70黄栌71蚂蚱腿子二、优势树种(组)在乔木林、疏林小班中,按蓄积量组成比重确定,蓄积量占总蓄积量比重最大的树种(组)为小班的优势树种(组)。未达到起测胸径的幼龄林、未成林造林地小班,按株数组成比确定,株数占总株数最多的树种(组)为小班的优势树种(组)。经济林、灌木林按株数或丛数比例确定,株数或丛数占总株数或丛数最多的树种(组)为小班的优势树种(组)。三、树种组成乔木林、竹林按十分法确定树种组成,组成不到5%的树种不记载。第七条龄级、龄组、生产期与竹度一、龄级与龄组乔木林的龄级与龄组根据优势树种(组)的平均年龄确定。各树种(组)的龄级期限和龄组的划分标准见表5。二、竹度竹林的龄级按竹度确定。一个大小年的周期一般为2年,称为一度。一度为幼龄竹,二、三度为壮龄竹,四度以上为老龄竹。三、生产期经济林划分为产前期、初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四个生产期。具体划分标准见山西省主要经济林年龄阶段划分表。表5 主要树种龄级与龄组划分表单位:年注:飞播造林同人工造林表6 山西省主要经济林树种年龄阶段划分表单位:年第八条立地因子一、地貌中山:海拔为1000—3499m的山地;低山:海拔低于1000m的山地;丘陵:没有明显的脉络,坡度较缓和,且相对高差小于100m;平原:平垣开阔,起伏很小。二、坡度Ⅰ级为平坡0—5度;Ⅱ级为缓坡6—15度;Ⅲ级为斜坡16—25度;Ⅳ级为陡坡26—35度;Ⅴ级为急坡36—45度;Ⅵ级为险坡46度以上。三、坡向按东、南、西、北、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及无坡向九个方位确定坡向。四、坡位分脊、上、中、下、谷、平地六个坡位。五、土层厚度土层厚度根据土壤A层+B层厚度确定。厚土层:土层厚度大于等于60厘米;中土层:土层厚度大于等于30厘米,小于59厘米;薄土层:土层厚度小于30厘米。第九条其它标准一、权属权属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经营权)、分为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林地所有权分国有和集体,林木所有权分国有、集体、个人和其它。林地与林木使用权分国有、集体、个人和其它。二、起源天然林:由天然下种或萌生形成的森林、林木、灌木林。人工林:由人工直播(条播或穴播)、植苗、分殖或扦插造林形成的森林、林木、灌木林。飞播造林:由飞机直接播种或模拟飞播造林形成的森林、林木、灌木林。三、郁闭度、覆盖度等级(一)郁闭度等级高:郁闭度0.70以上;中:郁闭度0.40—0.69;低:郁闭度0.20—0.39。(二)覆盖度等级密:覆盖度70%以上;中:覆盖度50—69%;疏:覆盖度30—49%。四、天然更新等级天然更新等级根据幼苗各高度级的天然更新株数确定,见表7天然更新等级表2五、散生木生长在竹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上达到检尺私有的林木,以及散生在幼林中的高大林木。六、四旁树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地栽植的面积不到0.067hm2的各种竹丛、林木。七、森林覆盖率与林木绿化率(一)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 = 有林地面积×100% +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100%土地总面积土地总面积(二)林木绿化率林木绿化率% = 有林地面积×100% +灌木林面积×100% +四旁树占地面积×100%土地总面积土地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注:四旁树占地面积按1650株/hm2(每亩111株)计。第三章森林经营区划第十条森林经营区划一、经营区划系统(一)林业局(区、园)林业局—林场—营林区—林班;(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局(处)—管理站(所)—功能区(景区)—林班。二、县级行政单位区划系统县—乡—村或县—乡—村—小班经营区划应同行政界线保持一致。县(区、市)界应采用经过最新勘界后的法定县(区、市)界;乡(镇)界应采用撤乡并镇后的乡(镇)界。第十一条林班区划林班区划原则上采用自然区划或综合区划,地形平坦等地物点不明显的地区,可以采用人工区划。林班面积一般为100—500hm2。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生态公益林集中地区的林班面积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大。林班区划线应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宜更改。第十二条小班划分一、小班是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统计和经营管理的基本单位,小班划分应尽量以明显地形地物界线为界,同时兼顾资源调查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考虑下列基本条件:1、权属不同;2、森林类别及林种不同;3、生态公益林的事权与保护等级不同;4、林业工程类别不同;5、地类不同;6、起源不同;7、优势树种(组)比例相差二成以上;8、Ⅵ龄级以下相差一个龄级,Ⅶ龄级以上相差二个龄级;9、商品林郁闭度相差0.2以上,公益林相差一个郁闭度级,灌木相差一个覆盖度级;10、立地类型(或林型)不同。二、小班最小面积和最大面积依据林种、绘制基本图所用的地形图比例尺和经营集约度而定。最小小班面积在图上不小于4mm2,对于面积在0.067hm2以上而不满足最小小班面积要求的,仍应按调查小班要求调查、记载,在图上并入相邻小班。最大小班面积商品林小班一般不超过25hm2,生态公益林小班可适当增加。三、国家生态公益林小班,应尽量利用明显的地形、地物等自然界线作为小班界线,使小班位置固定下来,作为地藉小班统一编码管理。四、无林地小班、非林地小班面积不限。第四章调查方法随着“3S”技术在我省林业调查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它已得到逐步完善,并显示出调查精度高、省时、省工的特点,我省这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使用卫星遥感图像进行人工目视解译和计算机辅助分析,辅以典型抽样调查方法进行。法国的SPOT5(分辨率为2.5米),SPOT4(分辨率为10米)遥感影像地面分辨率高,定位精度好,图像可辨能力优于MSS和TM图像,这次调查全省将成套引进遥感数据处理软件,统一使用法国SPOT5、SPOT4遥感数据融合并经计算机几何校正及影像增强的比例尺为1:10000—1:25000的影象进行调查。在室内进行各级区划,然后到现地核对调查。第十三条小班区划判读区划的方法与步骤一、准备工作主要任务是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和分析研究资料。图件资料的质。

荒山造林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方案

荒山造林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一、编制依据及原则(一)编制依据《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18337.2—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关于本工程的《工程工程招标文件》;关于本工程的作业设计书、资料及附件。

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2000版);其他与本工程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施工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材料标准;在认真学习领会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我们根据昌乐县2017年度林业生态修复试点荒山造林工程的特点,并综合考虑我公司的实力、特长、技术、机械配套能力等到方面因素,在充分尊重标书的前提下,编写本工程时施工组织设计。

对于荒山造林工程的作业计划,实施方案关键工序之间的相互协调和衔接,季节气候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过程中已进行了技术措施可行性论证,认为是较为科学合理的,能达到实现施工管理的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编制原则满足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要求。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工期、质量目标的圆满完成。

质量第一,确保安全,在平面、空间方面统筹安排,均衡施工,关键部位重点控制。

为满足业主要求,不断优化施工现场生产要素,不断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实现资源和人力的优化,实现履约目标。

积极采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

二、总体概述(一)工程概述工程名称:;工程简况及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资金来源:。

(二)工程工期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三)工程质保期质保期至年月日。

(四)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1)建组强有力的工程管理班子针对本工程特点,我们将组建强有力的工程工程部,来实施全过程管理控制。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1)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1)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DB33/-2014)1?范围?DB33/T?379的本部分明确了公益林建设的主要术语、对象;规定了公益林建设程序、内容、类型、重点、分区和建设区域划定、保护等级划分,并提出了公益林成林标准和建设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公益林利用的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全省公益林建设与经营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2084-201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公益林?non-commercial?forest(NCF)?又称生态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公益性、社会性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公益林建设?NCF?construction?按照一定建设程序与建设标准,对现有公益林和规划用于公益林的土地进行营造、经营和管理的过程。

??公益林建设工程?NCF?construction?project?利用林学、生态学和生态系统控制工程学原理,按基本建设工程的要求组织规划、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的公益林建设项目,包括公益林的营造、经营和管理,以及林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特殊保护地区?special?protected?area?生态地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的区域。

实行严格保护,完全保持自然状态,长期全面封禁,不应开展一切生产经营等人为干扰活动。

??重点保护地区?key?protected?area?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和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区域。

实行全面封禁或定期全面封禁,严格限制采伐、开垦、放牧等人为干扰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一般保护地区?general?protected?area?生态地位比较重要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区域。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2001)前言为使我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分类经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指导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和成效,特制定《生态公益林建设》系列标准。

本系列标准分为《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定》、《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评价方法》五个部分。

本标准是其中的第一项标准,主要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对象、程序、内容及方式、类型、区划重点,提出了生态公益林建成标准、管理、利用,以及建设质量评价等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加富、刘红、王恩玲、唐小平、钱能志、樊喜斌、林书宁、罗中康、张同伟、杜纪山、薛建辉、郑小贤、赵雨森、赵博生。

目录1 范围2 定义3 指导思想4 建设原则5 建设对象6 建设程序7 建设内容8 建设类型9 建设分区10 建设重点11 生态公益林成林(草)标准12 生态公益林质量评价13 生态公益林利用14 环境影响评价1 范围本标准明确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对象,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程序、内容、类型、重点与建设分区,并提出了生态公益林建成标准和建设质量评价标准,以及生态公益林利用的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经营管理。

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生态)公益林non-commercial forest (NCF)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2.2 生态公益林建设NCF construction按照一定建设程序与建设标准,对规划用于生态公益林的土地和现有生态公益林进行营造、经营和管理的过程。

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

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期刊名称】《林业工作参考》
【年(卷),期】2006(000)001
【摘要】为使我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分类经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指导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和成效,特制定《生态公益林建设》系列标准。

本系列标准分为《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定》、《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评价方法》五个部分。

本标准是其中的第一项标准,主要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对象、程序、内容及方式、类型、区划重点,提出了生态公益林建成标准、管理、利用,以及建设质量评价等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总页数】14页(P65-78)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7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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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技术规程要求:
1、选择抚养生态公益林的地点应充分考虑当地植被生态环境,有利于多样性植物及动物种群生存及繁殖。

2、种植抚养生态公益林的树种应以本地原生树种为主,其中要尽量植有抗旱、抗病、抗虫、抗灾等多重环境适应性强的植物,以保证未来的繁殖和生物多样性的维持,并提升公益林的服务功能。

3、在种植抚养生态公益林过程中应科学施肥,以保证未来林木的健康成长和繁衍繁殖,并要定期清理公益林内的杂草,以减少养分竞争,提升树木的生长状况。

4、抚养生态公益林应定期进行监测,包括林分结构分析监测,保证林分结构合理,并定期检测环境污染物和植物类群变化,以防止环境污染对生态公益林的破坏。

5、抚养生态公益林除要做好树木的管理外,还应开展必要的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以保护公益林的完整稳定,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社会公益效益。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生态公益林的划定1、划定原则生态公益林的划定应当遵循生态优先、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因地制宜、科学划定的原则。

优先将江河源头、江河两岸、水库周围、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风沙危害严重地区、海岸沿线等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脆弱的区域划定为生态公益林。

2、划定程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公益林划定标准和范围,组织开展生态公益林的划定工作。

划定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1、禁止性规定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内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砍柴、放牧、狩猎、捕捞、采药、烧荒、野炊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

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内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采伐管理严格限制生态公益林的采伐。

因抚育、更新或者森林火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确需采伐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方式、强度和面积进行采伐。

3、防火防虫加强生态公益林的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防火和病虫害防治设施设备,组织开展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的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意识。

三、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理1、经营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生态公益林经营方案,明确经营目标、经营措施和经营期限等内容。

经营方案应当符合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要求,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生态补偿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

对纳入生态公益林范围的林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态补偿。

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

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
2 2 生态 公益 林建 设 . NC osrci E cntut n o 按 照一定 建设 程序 与建设 标 准 ,对规 划用 于生 态公益林 的土地 和 现有 生态公 益林进 行营 造 、经 营和管 理 的过程 。 2 3 生 态公益 林 建设工 程 . NC ntut npoet Fc s co rj o r i c 利用林学、生态学和生态系统控制工程学原理 ,按基本建设工程的要求组织规划、设
2 定 义
本标 准采 用下 列定 义 。
21 ( . 生态)公益林 nn cm ec loe N F o — o m r af s i r t( C ) 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 的生态、社会 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 、社会性产 品或服务的森林 、林木、林地 。
2 5 重 点保 护地 区 . kypoetd蚴 e rt e c 生 态地 位非 常重要 和 生态 环境 非常 脆弱 的 区域 。进 行全 面封 禁或 定期 全 面封禁 ,严格 限
制采伐 、开垦、放牧等人为干扰和一切生产性森林经营活动 。
2 6 一般保 护地 区 . gnrl rtce l eea poetdae ' a 生态地 位 比较重要 和 生 态环境 比较 脆弱 的区域 。实行一 定 限制 措施 ,在 普遍 封管 的基础
本标准明确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指导思想 、原则、对象 ,规定 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程序 、 内容 、类 型 、重 点与建 设 分 区 ,并 提 出了生 态公益 林建 成标 准和 建设 质量 评价 标准 ,以及 生 态公益林利用 的指导性、原则性要求。 本 标准适 用 于全 国范 围 内的 生态公 益林 建设与 经 营管理 。
规划设计通则> 生态 、《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1.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1.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修订版)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2003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目的与任务 (1)第二条调查周期 (1)第三条调查总体 (1)第四条总体抽样精度 (2)第五条复位精度 (2)第六条调查因子精度 (4)第二章技术标准 (4)第七条土地类型(地类) (4)第八条植被类型 (9)第九条湿地类型 (11)第十条土地退化 (14)第十一条森林分类 (18)第十二条区域划分因子 (24)第十三条地形因子 (27)第十四条土壤因子 (28)第十五条树种(组)划分 (30)第十六条龄组划分 (31)第十七条森林结构 (32)第十八条森林分级 (33)第十九条森林健康 (36)第二十条地类变化原因 (37)第二十一条其它样地因子 (40)第二十二条样木因子 (43)第二十三条其它标准 (46)第三章调查方法 (47)第二十四条基本方法 (47)第二十五条面积测定 (47)第二十六条固定样地布设 (47)第二十七条固定样地标志 (47)第二十八条固定样地调查 (48)第二十九条样地每木检尺 (55)第三十条其它因子调查 (57)第四章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 (58)第三十一条调查记录检查 (58)第三十二条数据输入 (60)第三十三条逻辑检查 (60)第三十四条立木材积表 (60)第三十五条统计数据预处理 (60)第三十六条森林资源现状及精度 (63)第三十七条森林资源动态分析 (65)第三十八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统计表 (68)第五章质量检查 (74)第三十九条质量管理 (74)第四十条检查内容 (75)第四十一条检查数量 (77)第四十二条检查方法 (77)第四十三条质量评定 (78)第六章成果与使用 (79)第四十四条调查成果 (79)第四十五条成果使用 (81)附件: 1样地调查记录表2成果统计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任务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清查)是以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为总体,通过对固定样地进行定期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

公益林造林项目施工设计方案

公益林造林项目施工设计方案

城中区公益林造林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目录第一章概述第一节项目概述第二节编制依据和技术规范第三节编译原则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二章施工部署第 2 节主要工程机械及周转材料第三章施工程序的总体构想与部署第四章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第一节建设总体思路第二节建设要点第三节施工准备第四节建设方案及关键技术第五章工程进度计划和工期保障措施第一节建设进度保障措施第二节建设期保障措施第三节奖惩第六章主要机械设备种类和数量、主要工程机械设备进出境方案第七章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第一节质量保证体系第二节质量保证措施第三节克服质量常见问题的措施第四节工程技术资料和图纸管理第八章保障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第九章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第十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十一章雨季造林补植计划与措施第一个雨季造林措施第二节补植计划措施第十二章成品保护措施第十三章降低成本的措施第十四章地下管线及成品的保护措施第15章农民工项目管理与保障措施第十六章苗木保障及技术要求第 1 节苗木收购移栽技术措施第 2 节确保树木成活率的措施日程:附件1:本标段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附表2:本批次需配备的检测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附表 3:劳动力安排计划附表4:计划开工、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条形图附件五:总体建设方案附表 6:临时土地使用第一章概述第一节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xx市城中区2015年公益林造林工程6标。

2、建设单位:xx市城中区农林木水局。

3、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5、建设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2015年5月31日前。

6、技术要求:1、阔叶树苗规格为胸径2.5cm/3cm以上,行距2×3m,单位所需苗量111株/亩。

苗木品种有河北杨、青杨、白榆、干柳、山杏等。

2、针叶林,苗高1.21m以上/2m,行距2×3m,单位需苗量111株/亩。

苗木种类有松树、云杉、杜松等。

第二节编制依据和技术规范1、xx市城中区2015年度公益林造林项目招标文件及变更通知。

探讨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培育及建设

探讨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培育及建设

探讨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培育及建设熊春文L i n y e y u a n y i新时期的社会发展,促使现代经济水平提升,改善现代人的生活方式。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为改善生态环境,通过建设生态公益林滋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同时能够净化空气,维护生物多样性。

辽宁省是一个少林的省份,只有做好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工作,才能改善本省的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

本文从生态公益林规划原则进行分析,研究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工作,针对限制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

一、生态公益林规划原则1、林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因此要处理好林业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在规划生态公益林时,需要结合生态公益林的总体规划,并根据我国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才能确保经济发展需求与林业发展需求相适应,最终实现社会经济效益提升的目标。

2、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规划生态公益林时,需要对当地林业经营状况进行分析,使社会力量参加到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工作中,由此才能有效发展林业,确保林业持续性发展。

当地的林业部门应积极与经济部门进行沟通,深入了解生态公益林的经营模式,才能保证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从而有效提高建设水平,推动当地林业经济发展。

二、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工作研究1、天然林在天然林的培育过程中,通过利用树木的自然传播进行播种。

为保证树木的成长,一般采用封山育林的方式,天然林种植树种包括阔叶林与针叶林,这两种树种在山地种植中十分常见。

在培育改造时,需要开展护林工作,根据树木培育的情况进行全封或者轮封。

为确保天然林的培育工作顺利开展,使管理人员加入到天然林培育工作中,保证天然林培育工作效率。

2、人工林在人工林培育改造时,因天然播种树种的存在,为保护天然林,需要采用封山育林的办法进行人工林培育。

在种植树木时,将混交树种填补在天然林中的空隙地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变树种的结构,有利于生态公益林的建设。

生态公益林的营造原则及营林配套技术运用

生态公益林的营造原则及营林配套技术运用

生态公益林的营造原则及营林配套技术运用近年来,生态公益林的建设逐渐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运用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本文就生态公益林的营造原则及营林配套技术运用进行分析和探讨,以促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生态公益林的营造原则1.1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原则生态公益林的营造需要重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在营林过程中,应该合理保护原有的生物种群,保留天然景观,降低入侵物种的影响。

此外,应该注意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杂交区域,避免不适当的人工干预,以保证区域内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1.2 资源的合理利用原则在生态公益林的营造过程中,还要考虑到资源的合理利用。

优先考虑当地优势物种的种植,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形成资源的互补和优势互补。

此外,要注意营造对当地生态环境的适应性,避免土地资源过度开垦造成土地退化等问题的发生。

1.3 保护地方文化传承原则地域性文化是一个区域的精神和文化底蕴,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也会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因此,在营林之前,需要了解当地的文化特点和历史背景,做好相应的文化保护工作。

在营林过程中,不仅需要避免破坏自然景观,同时也要将当地历史文化保留下来,以便后代参考。

二、营林配套技术运用2.1 区域植被适应性研究在生态公益林的营造中,植被的选择与种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区域植被的适应性研究是种植管理的基础。

通过研究区域的气候、土壤、水文等自然条件,了解当地适宜的树种,做到科学合理的植被配置。

此外,还要根据营林区域的特殊情况,优选适应当地环境的植物进行种植,以减少生态破坏,提高植被成活率。

2.2 生态林化技术生态林化技术指的是种植参考生态系统的营造技术。

这种技术旨在模拟自然生态系统,达到最佳的生态效益。

在营林中,需要通过生态林化技术的方法,避免人工干预过度,尽可能模拟自然界的营造过程,增强区域生态系统和空气质量的保持,以达到更好的生态效益。

公益林建设规划

公益林建设规划

前言天然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自然资源,是地球上功能最完善、结构最复杂、产量最大的生物库、基因库、碳储存库和绿色水库,是维护陆地生态平衡、促进生态良性循环的重要调节器。

天然林还具有其他生态系统无法比拟的社会公益功能,它的生态公益性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风固沙、改善环境、发挥公益效能为主要目的,通过对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影响和改善来体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坚持不懈地搞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加大力度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进一步保护、恢复和发展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地区的天然林资源。

永川区处于长江中上游,是长江流域县之一,拥有44万亩的生态公益林资源,建设好永川区的生态公益林将对三峡库区生态安全起着重要的战略性作用。

永川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从试点到正式实施,又到健康稳步实施,采取了调减天然林木材产量、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妥善安置和分流富余人员等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无论从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还是从人员分流安置、林业产业发展等等诸多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工程进展顺利。

天保工程以其正式实施以来,截至2008年,永川区按计划共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7708.6公顷,其中在封3866.6公顷,解封3842公顷。

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永川区的生态环境,但是,随着永川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大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的建设力度势在必行。

受永川区林业局的委托,重庆市永川区富森林业调查设计队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在永川区林业局、永川国有林场、各镇街的配合下,对2009-2010年需实施封山育林区域进行了实地踏查并调阅了永川区相关资料,经过科学论证、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写出了《重庆市永川区2009-2010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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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 . 3 明确保护等级。 5 . 2 区划对象 建设区域内所有的森林、 林木、 林地。包括: 5 . 2 . 1 郁闭度 0 . 2 以上的乔木林地, 以及竹林地、 灌木林地、 疏林地、 采伐迹地、 火烧迹地、 未成林造林 地、 苗圃地 ; 5 - 2 -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林业建设的宜林地 , 包括宜林荒山、 荒地、 荒沟、 荒滩、 荒沙地等; 5 . 2 . 3 其他根据国家政策、 法律规定和生态建设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地的农业 用地、 草牧场, 以及道路 、 城市、 建设工程用地等其他土地。
库周边
湖库周边 自然地形中 湖库周边 一 库周边自然地形中第 m3
G B / T 1 8 3 3 7 . 2 -2 0 0 1
表 2( 完)
生态重要性等级
对象
1 2 3 4
山体
重要分水岭的山顶、 山 帽或山脊
其他山体的山顶、 山脊
生态 脆 弱性 等 级 2 级以
山体中上部
下部与 山谷
设项目 规划、 可行性研究和项目 设计。 一般建设应纳人区 域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 可参照工程建设
要求进行区划、 规划与设计。
3 . 3 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应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根据建设内容和特点, 对建设区进 行广泛、 详细、 深人的本底调查和专业调查, 调查资料归人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档案。 3 . 4 大中型建设项目原则上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规划设计单位, 委托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林业 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和经济技术法人地位。 3 . 5 大中型建设项 目 应委托相应资质等级的中介机构对建设规划和项 目设计书( 施工图) 进行评估, 提
3 一般规定
3 . 1 生态公益林地区划应在《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和各区 域林业分类经营规划的总体控制下进行,
与商品林地区划相衔接。 特殊保护地区和重点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地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3 . 2 生态公益林工程建设必须以建设区或建设项 目为单位进行前期工作, 包括生态公益林地区划、 建
设 技术规程》 、 《 生态公益林建设 检查验收规定》 、 《 生态公益林建设 效益评价方法》 五个部分。 本标 准是其中的第二项标准, 主要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地区划、 规划、 设计任务、 层次、 内容、 方法、 成果整理与
精度等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GB / T 1 8 3 3 7 . 2 -2 0 0 1
森林抚育、 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更新调查。执行 G B / T 1 5 7 8 1 , L Y / T 1 1 7 4 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
关规 定 。
5 生态公益林地区划 5 . 1 区划的任务 5 . , 门 现地界定用于建设生态公益林的森林、 林木、 林地; 5 门. 2 以固定小班为单位确定生态公益林建设类型;
域、 程度与原因等。
立地类型与土壤调查。参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封山( 沙) 育林、 飞播造林和人工造林专业调查。 执行G B / T 1 5 1 6 3 , G B / T 1 5 1 6 2 , G B / T 1 5 7 7 6 和林
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包括 :
林地调查主要因子: 土壤类型、 土层厚度、 土壤质地、 枯枝落叶层厚度、 岩石裸露率、 海拔高度、 坡度、
坡向、 坡位等。 林木调查主要因子: 树种与组成、 林龄、 群落层次、 林相、 郁闭度、 植被盖度、 密度、 平均树高、 平均直
径等 。
林带还应调查林带结构、 宽度、 完整度等。 森林调查的方法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执行。 4 . 2 . 3 专业调查。 对与生态公益林建设关系密切的自然、 社会经济与资源状况应进行深人的专业调查,

对象

流程 1 0 0 0 k m 以上河 流 和 一级 支 流 发 源地
河流 汇水 区
生 态 重 要 性 等 级
流程 5 0 0 k m 以上河流和 其他河 流发旅地汇水 一级支流发源地汇水区, 区及中上游两侧
以及 1 0 0 0 k m 以上河 流 一级 支 流上 游 两侧 自然 其他河流中下游两侧
施。
5 . 4 区划指标 \ 生态公益林地区划采用生态重要性等级和生态脆弱性等级两个指标。 5 - 4 - 1 生态重要性等级。 根据河流、 水体、 公路、 铁路、 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 风景名胜区等受保护对象
或区域的重要性与特殊性确定生态重要程度, 分为极端重要( ( 1 级) 、 非常重要( 2 级) 、 比较重要( ( 3 级) 和 一般( ( 4 级) 四个等级, 见表 2 , 表 2 生态重要性等级划分因子及其域值表
5 . 3 区划原则
5 . 3 . 1 主导功能原则。根据森林、 林木、 林地的主导性功能确定其主要用途。 5 . 3 . 2 生态优先原则。严格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和保持生态平衡的要求因害设防, 因需划定。
5 . 3 . 3 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各地不同自然条件和特点, 生态地位重要程度和生态环境脆弱程度, 防灾减 灾要求确定分类技术指标的不同阔值范围。 5 . 3 . 4 适度规模原则。生态公益林地相对集中连片, 便于集中管护、 整体治理, 以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 森林的生态效益。 5 . 3 . 5 依法行事原则。依法维护森林、 林木、 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具有相应的责权保障措
主要包括
灾害性气候调查。 主要是干早、 暴雨、 大风、 冰雹等灾害性气候状况, 如历年平均的大风天数与分布、
干旱程度、 暴雨天数或季内降水变率等。 土壤侵蚀和地质灾变情况调查。 如土壤侵蚀方式、 程度与分布, 历年山体崩塌、 滑坡及泥石流发生情 况与分布, 荒漠化类型、 程度及分布状况等。 社会经济与生态要求调查。 如建设区内具有重要生态地位或需重点保护的自 然与文化遗产、 大江大 河、 重要水体, 以及路渠、 厂矿与国防设施等范围、 分布; 当地社区对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等。 动植物资源调查。如植被类型、 植物种类( 重点是乡土树种) 、 适生植物群落、 珍稀树种及分布区、 有 保存价值的生态系统、 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及栖息地与繁殖地等。 森林灾害调查。 重点是林火环境、 林火特性及森林火灾发生发展状况; 森林病虫鼠害发生程度、 分 布, 发生发展及变化规律; 人为破坏森林资源, 乱砍滥伐、 乱捕滥猎、 乱樵滥采及过度放牧、 开垦等的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雷加富、 赵中南、 唐小平、 周洁敏、 程小玲、 林书宁 罗中康、 张同伟、 郑小贤、 薛建
辉、 杜纪山、 赵雨森、 赵博生。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家标 准
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
GB / ' r 1 8 3 3 7 . 2 -2 0 0 1
N o n - c o mme r c i a l f o r e s t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R e g u l a t i o n o f p l a n a n d d e s i g n
G B / T 1 6 4 5 3 . 1 -1 6 4 5 3 . 6 -1 9 9 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L Y J 1 0 4 -1 9 8 8 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L Y J 1 2 8 -1 9 9 2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L Y / T 1 1 7 4 -1 9 9 5 西南西北林区采伐更新调查设计规范 L Y / T 5 1 3 2 -1 9 9 5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S I . 1 9 0 -1 9 9 6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县、 乡村及以下级公路
公路 、 铁路
上山区国道、 省主千线两 两侧 侧一面坡以内, 生态脆弱 性 等级 2 级以下 山区和
风 沙 区 国道 、 省道 两 侧 1 0 0 m 以内; 平原地 区两
侧6 ^1 2 m以内地段

地形第一层 山脊 以内地

0 0 0万 m , 一1 亿 } 高 原 湖 泊 、 饮 用 水 源 湖 库容 1
第一层 山脊 以内和平 坦 湖 库} 一 层 山 , 以 内 和 平 坦 } 处 5 0 0 m 以 内地 段 处5 0 0 m以内地段
库容 1 0 一1 0 0 0 万m , 库容 1 0万 m ' 以下 湖
G B / T 9 1 9 -1 9 9 4 公路等级代码 G B / T 1 4 5 2 9 -1 9 9 3 自 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G B / T 1 5 1 6 2 -1 9 9 4 飞机播种造林技术规程
G B / T 1 5 1 6 3 -1 9 9 4 G B / T 1 5 7 7 2 -1 9 9 5 G B / T 1 5 7 7 6 -1 9 9 5 G B / T 1 5 7 8 1 -1 9 9 5 封山( 沙) 育林技术规程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 造林技术规程 森林抚育规程
1 范圈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建设前期工作要求 , 包括生态公益林地区划 、 规划、 可行性研究、 设计的任 务、 内容 、 方法 、 成果整理与精度等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的林地区划、 调查、 规划、 可行性研究和设计。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可以使用 。Βιβλιοθήκη 表 1 主要调查因子允许误差
调查 因子
允许误差
2 o % 2 o % i o %
小班树种组成 小班平均年龄 小班郁闭度 小班每公顷株数
i s 写
森林调查的重点是 与 森林分类区划、 规划设计, 以及生态公益林建成验收和质量评价相关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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