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大力增强高等学校原始性创新能力,持续提升高等学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立“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第二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是教育部设立的专项人才支持计划,支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进行创新研究。
第三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每年评审一次。
评审工作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教育部科技司负责“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支持范围、规模和条件
第五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
第六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资助规模为每年1000人左右。
第七条本计划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王云才教授科研团队简介-太原理工大学

项目负责人
王云才 王云才 张明江 王安帮 易小刚
张明江 张建忠 王冰洁 张建国 郭龑强
在研科研项目
项目来源
省部级项目 省部级项目 省部级项目 省部级项目 省部级项目 省部级项目 省部级项目 省部级项目
省部级项目 省部级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煤矿水灾综合预测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煤矿重大灾害预警协同创新中心子项目 基于Colppits混沌电路在线检测传输线故障 煤矿瓦斯及顶板压力光纤传感网络新技术器件与集成 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
自主研制的真随机数发生器系列产品
硬盘式2Mbps (14×8×1cm)
U盘式2Mbps (7.5×3×0.7cm)
2.87Gbps模块 (14×11×3cm)
2.87Gbps样机(第一代) (47×41×19cm)
2.5Gbps样机(第二代) (38×34×15cm)
产品开发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度 混沌光时域反射仪 COTDR
2012年学校统计,SCI文章他引排名全校第一
(2011全校第三)
目前在申请专利20余项
产品开发
提出利用宽带混沌激光的随机波形产生真随机密钥,突破 了电子带宽瓶颈,实验实时产生速率达到4.5Gb/s,可与现行 通信速率相兼容,促进“一次一密”技术。
团队导师
王安帮
博士,主持国 家面上、青年 自然科学基金 各1项、山西 省青年自然科 学基金1项
张建国
博士,主持 国家青年自 然科学基金 1项,山西 省青年基金 1项
韩红
博士 哈尔滨工业大学
刘毅
博士 天津大学
李璞
李静霞
博士
博士
太原理工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太原理工物电学院2..

科研合同经费:1470.01 万元 进 账 经 费:837.05 万元 新增可支配经费:1237.65 万元 科研项目:新增科研项目 52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7 项, 省部级 21 项,
企业技术开发与服务项目 14 项) 发表学术论文:70 篇(SCI 收录 38 篇;EI 收录 46 篇;2 篇影响因子大于 10) 发明专利:授权 6 项国家发明专利, 申请 34 项国家发明专利 获奖: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二等奖 1 项
学院现有三个本科专业, 一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一个交叉学科博士 学位点, 六个学术型硕士学位点, 两个专业型硕士学位点, 一个工程硕士学 位点。拥有一个省级实验示范中心, 两门精品课程, 一个山西省品牌专业, 一个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团队。现有在校本科生 396 名, 硕士生 206 名, 博士生 21 名。
凝聚态物理 39 人;光学工程 41 人;控制科学与工程 36 人; 集成电路工程 31 人;控制工程 5 人) 博士研究生: 21 人 博 士 后: 4 人
教学
全年承担教学工作量:45784.92(含三本教学工作量 13941.92) 在编教师人均教学工作量:545.06;人均本科教学工作量:463.03 承担的大学物理和物理实验教学班:253 个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2 年度报告
组织机构
院行政
院党委
院 长:王云才 副 院 长:郝玉英 院长助理:张明江
杨毅彪
书 记:李建明 副书记:彭彦彬
办公机构
党务行政办公室:张 莉(主任) 教学科研办公室:甄 炜(主任) 学生工作办公室:冯志宇(主任) 院 团 委:秦莺莺(书记)
刘小平 李维强 周颖娟
2012 年, 学院科研合同经费共计 1470.01 万元, 进账经费 837.05 万元, 新增可支配经费 1237.65 万元。 新增科研项目 52 项, 其中国家级基金项目 17 项, 省部级项目 21 项, 企业技术开发及服务项目 14 项。获山西省科学技 术(自然科学类)二等奖 1 项, 太原市科技奖优秀科技项目奖一等奖 1 项, 中 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成果奖 1 项, 2012 中国(国际)传感器创新大赛一 等奖 1 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6 项,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34 项, 发表学术论 文 70 篇, 其中被 SCI 收录论文 38 篇(影响因子大于 10 的论文 2 篇), 被 EI 收录论文 46 篇。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大力增强高等学校原始性创新能力,持续提升高等学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立“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第二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是教育部设立的专项人才支持计划,支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进行创新研究。
第三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每年评审一次。
评审工作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教育部科技司负责“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支持范围、规模和条件第五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
第六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资助规模为每年1000人左右。
第七条本计划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八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教育部根据有关高等学校的情况核定申报名额。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部门所属高等学校以主管部门的职能司局为单位,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以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第九条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核定的申报名额、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校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并提交申请书。
201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经费明细

201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经费明细序号学校人才类别项目申请人说明资助额度(万元)1山西大学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李常洪2007年带头人102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杨阳2017年带头人10 3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史杨焱10 4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高帅10 5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王兴超10 6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许成钢20 7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张国峰20 8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刘景20 9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岳永康20 10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刘峰2011太原理工大学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王安帮2015年带头人2012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姚西龙2016年带头人10 13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李立博40 14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石琪40 15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杭瑞强20 16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苗艳勤20 17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郭俊杰20 18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张翛20 19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马建超20 20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孙蓓蕾2021山西医科大学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严江伟4022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张持晨2018年带头人1023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牛卫芬20 24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李亚峰2025中北大学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郭丽4026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王智20 27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邵星灵20 28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马宗敏20 29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韩伟20 30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王超20 31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安崇伟2032太原科技大学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鲁锦涛2033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韩贺永20 34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楚志兵2035山西师范大学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王潞伟1036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杨学勇10 37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谢立忱1038山西财经大学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崔婕1039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徐燕10 40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李俊明10 41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赫永达20注:1.人才项目资助额度由省教育厅和所在高校按照1:1的比例共同提供一次性科学研究经费资助;2.曾获得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的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资助总额度减半。
山西省教育厅公布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和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科[2012]5号)有关规定,我厅委托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优秀创新团队、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和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进行了评审,评选出3个优秀创新团队、9个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19个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
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名单
附件2.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名单附件3.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名单
附件3
2017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名单。
山西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队伍建设,增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我省高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材培育质量,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动意见》,继续实施“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简称“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
为做好选拔支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重点选拔和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进展潜力,已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
获本计划支持后做出突出奉献的人员,可申请本计划持续支持。
第三条“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每一年评审一次。
评审工作坚持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科学评价,动态管理。
第四条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二章支持范围与申报条件第五条本计划的支持范围为人事关系在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
依照“限额申报、专家评审、项目牵引、择优支持”的办法,此后五年,每一年对20名左右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给予项目资助。
第六条申请人应同时具有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宽广的学术视野、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精神;有为山西省经济建设、社会进展和科技进步奉献的精神。
(二)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高水平的成果;有丰裕的时刻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开发工作;具有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申请人年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学科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不超过45周岁(申请昔时1月1日),具有博士学位。
申请持续支持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学科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不超过50周岁(申请昔时1月1日)。
(四)除具有上述大体条件外,还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教育部项目。
(2)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类学科的申请人,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其中被SCI收录3篇以上;或被SCI收录1篇以上、且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科技项目。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企事业单位:现将《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山西省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我省将组织实施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
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及目标围绕我省综改实验区建设和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要,依托省内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专项、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产业园区等,用3年时间引进一批以“两院”院士为重点的国内高层次人才,引领和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
二、引进方式和条件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全职引进和短期聘用、合作研发、技术承包、科技咨询等多种方式。
(一)全职引进的院士,引进后需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柔性引进的院士,需在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有明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三、支持政策(一)全职引进的院士,省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每人科研经费500万元人民币,安家补助200万元人民币,岗位津贴每年40万元人民币;柔性引进的,按在晋实际工作月数发给每人每月岗位津贴8000元人民币;对做出重大贡献的,由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来我省进行成果转化并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院士,经认定,省专项资金给予500万元人民币的转化扶持资金;(三)经批准设立院士工作站的,省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建站资助。
“三晋学者”计划:培养高层次学术领军人才

“三晋学者”计划:培养高层次学术领军人才作者:暂无来源:《科学中国人》 2019年第19期为了提高山西省科技创新能力和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吸引和培养一批高层次学术领军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推动山西省经济社会“六大发展”,山西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实施“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三晋学者”支持计划)。
“三晋学者”支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在山西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设立“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一批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以推动“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山西省大型企业科技攻关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计划中“三晋学者”包括“杰出三晋学者”、“三晋学者”和“青年三晋学者”。
“三晋学者”聘期5年,聘期内享受省财政给予的津贴及一定数额的科学研究经费资助。
聘用单位要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到2020年,计划选聘150名“三晋学者”。
“三晋学者”选聘及待遇“三晋学者”选聘的单位一般为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国家、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研发实验室。
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选聘“三晋学者”的条件向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领导组提出申请,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科技厅、山西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进行评审,确定选聘单位(平台)的资格及数量。
申请选聘“三晋学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应具备支持重点学科发展的综合实力,能够为受聘“三晋学者”及学术团队成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基本条件如下:一、对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面向山西省发展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具有雄厚的教学科研、技术创新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具有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和研究团队,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山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
主要从事以揭示客观规律为目的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山西经济转型、产业自主创新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实现从先进技术到产品、产业的链接。
2023太原理工大学有机光电转化材料与器件团队考研调剂信息

2023太原理工大学有机光电转化材料与器件团队考研调剂信息2023太原理工大学有机光电转化材料与器件团队考研调剂信息考研调剂是考研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通过自己报考学校考试,但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根本分数要求但在原报考单位没有复试资格,可以申请调剂。
每年会有很多考生通过考研调剂进入理想院校,成为一名准研究生。
关于各大院校发布的考研调剂信息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抓住时机果断入手。
招生人数:30【学校简介】太原理工大学是国家“双一流”重点建立高校,历经1___年传承开展,学校业已建立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开展的高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立大学、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方案”试点高校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方案”施行学校。
2023年底,17个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立点,位列地方高校前列。
【团队简介】有机光电转化材料与器件山西省科技创新培育团队以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新材料界面科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及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为依托,面向国家解决能问题的重大战略需求,开展有机太阳电池、钙钛矿太阳电池、光电探测器件及相关材料研发。
团队现有山西省“****”特聘专家2名,博士生导师5名,硕士生导师1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16名,教授6名、副教授5名、讲师7名。
现有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山西省“333”科学技术人才1人,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1人,香江学者2人,青年三晋学者1人,山西省青年学术带头人2名。
团队先后培养博士生6名、硕士生70多人。
承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10余项,省部级和各类人才类工程30余项,累计科研经费近1000万元。
负责山西省协同创新中心“太原理工大学新型光电薄膜材料与器件协同创新中心”子课题-------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的研发。
已在advanced materials、advanced function materials、nano letters、journal of materials chemistry a、journal of materials chemistry c、applied physics letters、organic electronics、optics letters、optics express、acs nano、laser - photonics review等国际著名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50余篇,受权的创造专利6项,出版研究专著2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6.10•【文号】教人[2004]4号•【施行日期】2004.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教)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部署,为推进高等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教育部决定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
现将《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及《“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是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高等学校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执行《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强校的战略抓手。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应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以高效率、高质量、富有创造性的工作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通过匹配经费、制定政策、提供服务等各种措施,为所属高等学校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制定并实施针对本地区或本部门高等学校的相关人才计划,与“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支持和培养高等学校优秀人才的新格局,更有力地推进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08.03•【字号】•【施行日期】2017.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9号)规定,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省工作,我们制定了《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1.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8月3日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9号)有关规定,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省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
省属普通高等院校、省级科研院所、省属企业引进并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期限的,属于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认定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生。
此外,对民营企业引进同类人才的,可根据审核情况纳入奖励范围。
对虽不在规定毕业院校范围,但经毕业学校推荐、经专家学者实名推荐,经审核属于优秀博士生的,也可纳入奖励范围。
各市县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引进办法。
第三条奖励标准。
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附件7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人才类别:申报领域:申请人:联系电话:依托学校: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4月至2023年3月填表日期:年月日山西省教育厅制填写说明一、填写前要仔细阅读《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二、填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
三、“人才类别”包括“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和“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两类。
四、“申报领域”包括理科类、工科类、农科类、医科类、人文社科类。
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填写。
五、如无特殊说明,本表各栏不够填写时,可自行加页。
六、申请书页面用A4纸,于左侧加软封面装订成册(请不要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
七、上报的申请书每份均应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职称行政职务出生年月最终学位毕业学校研究方向所在学科名称依托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团队名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个人简历(从大学填起,包含主要科研和教学工作经历)二、项目资金预算项目资金预算表金额单位:万元项目来源预算经费支出预算科目预算数(万元)科目金额其中:财政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合计项目支出合计(一)财政拨款(一)直接经费(二)学校配套拨款 1.设备费(三)其他来源()2.材料费3.数据、样本采集/资料、印刷费4.测试化验加工费5.专家咨询费6.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7.知识产权事务费8.劳务费9.国内协作费10.其他支出(二)间接费用其中:绩效支出三、报告正文正文: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
请勿删除或改动下述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一)创新人才基本情况(所填写的所有内容请附证明材料)1. 申请者入选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入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本项仅申请“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者填写。
)2、申请者承担的主要科研任务(申请“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者主要填写: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及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其他的四类科技计划项目情况;申请“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者主要填写: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面上项目;主持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其他的四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须科技部直接下文)情况。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0]19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0]19号](https://img.taocdn.com/s3/m/a0d422dc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70cb251.png)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0]19号)各普通高等院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教育发展重点工程有关文件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14号)中有关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四个实施办法》(晋教高[2008]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评选2010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下发你们,希望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合理规划,精心组织,力争取得更好的建设成果。
请各高校于2010年4月10日起,登录山西教育网主页(http:///),查看本次评选文件及项目,下载有关表格。
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务必于2010年4月23日报送我厅高教处。
附项目: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建设项目2.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3.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项目5.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课程项目6.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二○一○年四月六日项目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建设项目一、评选范围我省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含举办本科教育的专科学校)中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已获得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2010年评选名额为50名左右。
我厅为入选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荣誉徽章和奖金。
建工学院工作总结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15年度工作总结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
在全院教职工的辛勤工作和竭诚努力下,实现了年初预定的目标,各项工作成绩喜人,现简要总结如下:第一部分:行政工作一、师资队伍建设1、重抓校外优秀博士的引进工作,韩江龙、张家广两位正式入职;李翔宇、安毅、赵林、何斌四位已获学校批准,不久将陆续报到。
2、重视校内人员的招聘,靳世宏、赵刚、段利军、李宝江、韩俊萍五位的加入,缓解了实验人员紧缺的局面.3、聘请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博士生导师曹亮功先生为太原理工大学客座教授和我院建筑学专业的首席顾问,全面指导建筑学专业的评估和建设。
4、重视学院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发展,董晓强荣升教授,韩卫成荣升副教授,韩鹏举副教授荣升博士生导师,刘元珍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美深造一年,王崇恩公派赴台湾学术交流两个月,王瑛、王蕊赴英访学归来,高静应邀赴韩访学。
二、本科教学1、在保证教学质量和专业品牌的指导思想下,本科招生规模稳中有增,2015年土木工程、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三个专业共招生250名,目前学院共有39个班,1081名学生。
2、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形势下,共毕业249名学生,就业率达到73.5%。
3、在保证本科教学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焦晋峰、章敏、程欣三位教师获得太原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见表1。
白晓红、雷宏刚、杜红秀、续晓春、董晓强五位获得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见表2。
4、在张海英、康峰、张蒙等7位老师的精心指导下,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生达到109人次,共获得科技竞赛国家级奖5项,省级奖8项,见表3.第三届太原理工大学建造节举办,参与人数专业组及非专业组学生人数达到249人,创历年新高。
5、在学院的再三呼吁和学校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学生全部回到本校区,成为全校唯一。
6、建筑学评估后的整改工作成效显著.争取到的局部8#楼(思韵楼)解决了建筑学专业的全部专教和共享空间问题;争取到的博学馆A座3层基本解决了学院办学场地的完整问题。
“青年教师培养提高计划”实施方案

“青年教师培养提高计划”实施方案“青年教师培养提高计划”实施方案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
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青年教师培养提高计划”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主动适应我校“五个转向”的发展战略,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的创新能力,保持教师队伍整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学校特制定“青年教师培养提高计划”。
一、总体目标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青年教师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大力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升;为我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提供强大的后续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1、扩大视野,拓宽渠道,挖掘潜力。
充分挖掘青年教师的培养潜力,将学校发展、团队建设和个人前途紧密结合起来。
2、面向国际、国内高水平学科,依托科研项目,促使青年教师培养提高和科学研究协调发展。
3、以超常规的热情、超常规的.努力和超常规的举措,大力营造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制度和政策环境,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提高计划”。
三、计划体系“青年教师培养提高计划”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培养与支持体系。
第一层次: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青年学术带头人。
主要实施“青年教师国外培养计划”。
第二层次:培养、支持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
主要实施“青年教师国内提高计划”。
第三层次:鼓励、支持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提升学历层次。
主要实施“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培养计划”。
(一)青年教师国外培养计划学校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申请到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访问研究和博士后研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山西省留学基金委设立的各种留学项目,力争每年派出15人左右;学校每年自筹经费100万元,选派15人左右到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究和教学训练。
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申请书及申请人一览表

申报领域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所在学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申请年月:山西省教育厅制填写说明一、填写前要仔细阅读《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二、填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
三、“申报领域”包括数理、化学化工、能源、信息、农业、医学、生物工程、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人文社会科学。
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填写。
四、“专业技术职务”指受聘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如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等。
五、如无特殊说明,本表各栏不够填写时,可自行加页。
六、申请书页面用A4纸,于左侧加软封面装订成册(请不要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
七、上报的申请书上均应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一、简表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其它社会兼职最终学位及授予学校研究方向电子邮箱所在工作单位(院、系、所、实验室、中心)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传真手机个人简历(自大学填起,包含主要科研和教学工作经历)二、申请书提纲1、申请者承担的主要科研任务申请者承担的省部级以上项目及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横向项目(不超过10项)。
纵向项目需提交项目下达文件及进款单复印件,横向项目需提交签订的合同和进款单复印件。
2、申请者主要论著申请者发表的重要学术论文(在国外发表或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不超过10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
论文需提交复印件(被SCI、EI、SSCI、CSSCI等收录应提供查新检索报告复印件),专著需提交封面及目录复印件(并注明出版社、出版时间)。
3、申请者授权发明专利及转让情况申请者授权发明专利情况以及专利被有关部门采纳情况。
需提交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转让合同书复印件和转让经费进帐单。
4、申请者获奖情况申请者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情况,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5、获资助后拟开展的主要研究获资助后拟开展的主要研究的内容、技术路线与方法、特色与创新、预期成果以及已具备的基础和条件。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是教育部为了培养和选拔我国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的一项重要计划。
该计划旨在发掘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青年人才,为他们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发展。
本文将就该计划的背景、目标、实施方式以及取得的成绩进行介绍和分析,以期对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有所启发和帮助。
首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背景是我国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事业的迅速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对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因此,培养和选拔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青年人才成为当务之急。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为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支持。
其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目标是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
为实现这一目标,该计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专项资助、提供科研支持、组织学术交流等。
通过这些措施,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得到了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他们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为我国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再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资助、评审和管理三个方面。
在资助方面,该计划设立了专项资助项目,为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提供经费支持。
在评审方面,该计划采取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制度,确保资助对象的公正评选。
在管理方面,该计划建立了科学的管理体系,对资助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最后,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经过多年的实施,该计划已经培养和选拔了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青年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该计划也为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支持,激发了他们的创新潜能,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事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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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队伍建设,增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我省高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推进意见》,继续实施“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简称“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
为做好选拔支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重点选拔和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已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
获本计划支持后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申请本计划持续支持。
第三条“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每年评审一次。
评审工作坚持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科学评价,动态管理。
第四条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二章支持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五条本计划的支持范围为人事关系在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
按照“限额申报、专家评审、项目牵引、择优支持”的办法,今后五年,每年对20名左右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给予项目资助。
第六条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宽广的学术视野、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精神;有为山西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奉献的精神。
(二)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高水平的成果;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开发工作;具有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申请人年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学科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不超过45周岁(申请当年1月1日),具有博士学位。
申请持续支持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学科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不超过50周岁(申请当年1月1日)。
(四)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教育部项目。
(2)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类学科的申请人,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被SCI收录3篇以上;或被SCI收录1篇以上、且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科技项目。
(3)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的申请人,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被SSCI、AHCI收录1篇以上论文;或在国内一级学科主学报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在国内一级学科主学报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被CSSCI收录3篇以上论文(均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4)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3名;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获省部级一、二等奖第1名。
(5)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项目,并获省部级奖(其中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6)获发明专利授权,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累计为学校创造纯收入1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中的数据为近五年,涉及的项目立项、发表论文、奖励成果、专利授权等均以我省高校为第一单位。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七条“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
省教育厅核定申报名额。
由高等学校进行遴选推荐,并将《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申请人一览表》以及学校对上一年度入选者的经费配套文件和推荐函一并上报省教育厅。
第八条申请人所在高等学校要认真履行资格审查和质量把关的责任。
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第九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通讯评议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
专家组在评审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支持名单。
第十条省教育厅对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支持名单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资助人员的名单。
第四章实施与管理
第十一条“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对入选者的实施周期为三年。
资助额度:教育厅和所在高校向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类学科的入选者各提供10万元资助经费,向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的入选者各提供5万元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并下拨。
未及时足额落实资助经费的高校,省教育厅不受理申报下一年度的本计划。
第十二条获资助人员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由获资助人员按要求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第十三条获资助人员应按年度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年度进展报告》,于下一年度3月底前,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省教育厅。
第十四条获资助人员应按照《申请书》的内容与要求开展研究工作,加强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部以上重大项目,力争取得高水平、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为提升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做出贡献。
第十五条资助期限结束后三个月内,获资助人员应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资助经费决算表》,并附相关材料,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考核小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获资助人员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均应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
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Program for the Top Young Academic Leaders of Higher Learning Institutions of Shanxi,英文缩写为“TYAL”)字样。
软件、数据库、专利授权以及鉴定证书等相关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获资助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所在高校应及时向省教育厅提交调整的书面报告,经审查后省教育厅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制定并实施本校的人才支持计划。
加强对获资助者的跟踪管理,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大力支持其科研、开发和教学工作。
第十九条省教育厅优先推荐受资助者申请国家部委、省有关部门的人才计划,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省教育厅2004年印发的《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学术带头人遴选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