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秘书长副秘书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工作分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28•【字号】朔政发[2009]92号•【施行日期】2009.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朔政发〔2009〕9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9年9月25日召开的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朔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积极实施依法治市、科教兴市战略,加速推进塞外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和法规赋予的职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执政为民、执政兴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高昂的斗志、振奋的精神、扎实的工作,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四、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和应急能力,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五、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委办主任和局长。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全面工作。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7•【字号】朔政办发[2010]143号•【施行日期】2010.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朔政办发〔2010〕1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朔发〔2009〕42号),设立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建制,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调整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加强应急管理和督查落实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办理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委、办、厅、局和其他市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市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7〕90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7〕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朔州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31日朔州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聚焦做强主业,不断改善民生,提升社会公共服务管理质量和运营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17〕26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分类处理,不搞“一刀切”,允许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等不同方式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朔政办发〔2016〕78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朔政办发〔2016〕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朔州市政府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18日朔州市政府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学习型政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办发〔2012〕35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精简会议的“五个严格控制”〉等四个制度性文件的通知》(晋办发〔2013〕28号)等相关要求,特制定市政府会议制度。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指示和决定;总结部署市政府重要工作,讨论和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通报全市重要工作情况;讨论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会议由市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
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及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根据实际需要,可扩大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视情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组织,文书科整理会议纪要。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06•【字号】沧政办字[2014]2号•【施行日期】2014.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沧政办字〔20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市政府工作需要和市政府领导变化情况,现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处级干部工作分工通知如下:韩杰秘书长: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综合一科、综合协调科、机关党委。
宫济鹏常务副秘书长:协助陈平常务副市长工作。
分管综合二科、人事科、督查室、信息科(政府信息公开办)、机关事务管理局。
林怀仁副秘书长:协助贾发林副市长工作。
主持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工作;分管综合六科、电子政务科、电子政务中心。
张伟副秘书长:援疆。
张丽华副秘书长:分管提案科、地方志办公室、老干部科。
赵利民副秘书长:分管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市政府值班、市长热线、961890热线电话工作。
李国钧副秘书长:协助赵国权副市长工作。
分管综合四科。
宋吉利副秘书长:协助陈平常务副市长农业农村工作;协助张在月咨询工作。
分管综合三科。
肖华副秘书长:协助张清副市长、李丽华副市长工作。
分管公法科、综合七科、文秘科;协助韩杰秘书长分管综合协调科。
叶范伟副秘书长:协助韩杰秘书长分管综合一科。
许强副秘书长:协助袁志刚副市长工作。
分管综合五科。
张明通副秘书长(挂职):协助陈平常务副市长分管央企、民企合作服务、推动耗钢产业园区建设等工作。
付树新(市金融办)主任:主持市政府金融办工作。
季伟(市法制办)主任:主持市政府法制办工作。
杨杰(市政府研究室)主任:主持市政府研究室工作。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1.23•【字号】朔政办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朔政办发〔202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现将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熊燕斌代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张韬常务副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外事、法治政府建设、统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政务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退役军人事务、消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重点办、市防震减灾中心、市资产管理公司。
协助市长联系市审计局。
联系朔州军分区、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朔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统计局朔州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中石化朔州分公司、朔州银保监分局、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及银行、保险、证券机构。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田东副市长:负责公安、司法、水利、农业农村、信访、人防、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信访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供销社、市桑干河水利管理中心、市镇子梁水库管理中心、市西山引黄灌溉管理中心、市农机服务中心、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金沙滩农牧场。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国安局、武警朔州市支队、市气象局、山阴农牧场、省引黄管理局朔州分局。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5〕34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5.06.24施行日期2015.06.24文号朔政办发〔2015〕34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5〕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朔州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24日朔州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省委、省政府推出的重大改革措施,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精神,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15〕21号)要求,为有序推进全市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一)工作目标。
将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朔政发〔2019〕15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朔政发〔2019〕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朔州建市30周年。
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明确了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对报告中的重点工作我们进行了任务分工,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全面完成。
二、强化协作配合,细化量化目标市政府建立了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工作专班,将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全部纳入专班,实行台账化管理。
各牵头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逐项细化量化,紧盯重要指标、重要节点,跟进协调、跟踪督办。
对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要主动对接任务,确保工作不出现空档。
对涉及跨领域、多单位参与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问责问效,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13710”信息督办系统从4月份起逐月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分工调整情况的通知-朔政办发[2012]39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分工调整情况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5.21施行日期2012.05.21文号朔政办发[2012]39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分工调整情况的通知(朔政办发〔2012〕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驻朔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同时考虑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的分工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李正印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监察、审计、财政、机构编制、规划及统计方面的工作。
韩忠荣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安全生产、矿产资源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国资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工作部分、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重点办、市综改办、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矿山救护大队、市煤炭安全纠查支队、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朔州技工学校、市工业公司、市物集团公司、市物资总公司、市机关生活服务公司、富华燃气公司、汇诚电冶公司等。
协调联系:市总工会、朔州供电分公司、朔州地电公司、朔州煤矿安监分局、省无委办朔州市管理处、国家统计局朔州调查队、市邮政局、中煤平朔煤业公司、神头发电公司、神头电力检修公司、神头电力实业公司、神头二电厂、大唐神头发电公司、省电建二公司、晋能朔州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联通公司、电信朔州公司、大同长途线务局朔州分局、山西煤销集团朔州分公司、省煤炭进出口集团朔州公司、省焦炭集团朔州分公司、同煤集团朔州煤电公司、同煤集团运销总公司朔州公司、同煤集团朔州矿业公司以及铁路运输等方面工作。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朔州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朔政办发〔2015〕42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朔州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5.06.24施行日期2015.06.24文号朔政办发〔2015〕42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朔州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朔政办发〔2015〕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4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朔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
组长:李海渊市委副书记、市长常务副组长:雷健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张天茂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成员:句志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祥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夺魁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向前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振新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永成市编办主任刘红宇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海滢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二)主要职责。
在各级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体改革组、卫生计生改革组7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16•【字号】朔政办发〔2018〕10号•【施行日期】2018.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朔政办发〔2018〕10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经2018年3月12日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及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工作分工如下:张祥秘书长: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
吴夺魁副秘书长、市治超办主任:负责市治超办工作;协助陈耳东常务副市长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秘书一科工作。
王振新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处理市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
李日明副秘书长、市东部区域发展服务局局长:负责市东部区域发展服务局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分工。
何勇儒副秘书长:协助王志刚副市长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秘书三科、市政府督查室工作,联系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工作。
刘宇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分管综合研究室、文书科工作,联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
尚兴阳副秘书长:协助田东副市长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秘书五科、信息公开科工作,联系市政府法制办工作。
周礼平纪检监察组组长:专职纪检监察工作。
王国文副主任:协助张天茂副市长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室、会议礼宾科、秘书四科工作。
张军调研员:协助秘书长分管机要档案室、市政府基建办(民生办)工作,联系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工作。
刘海滢副调研员:协助韩文让副市长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秘书二科工作,联系市档案局工作。
李晋文副调研员:协助秘书长分管市政务改革和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联系市政府信息中心、市志办工作;协助尚兴阳副秘书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科工作。
聂日旺副调研员:协助秘书长分管市政府党组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联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副秘书长岗位职责副秘书长岗位职责副秘书长是一个组织机构(如政府、企业、学校等)中的高级职位,通常负责协助秘书长工作,是秘书长的副手。
下面是一份关于副秘书长岗位的职责描述,以便更好地了解他们的工作内容。
一、协助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
这包括协助秘书长制定工作计划、安排日程、组织会议等。
副秘书长还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与协调副秘书长需要管理并协调机构内的各项工作。
这包括监督各部门的工作进展,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副秘书长还需要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作,协调他们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协调性和高效性。
三、负责文件处理副秘书长需要负责处理机构内的文件和文件流转工作。
这包括编写和审核文件,协调相关人员的工作进展,确保文件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
副秘书长还需要管理文件的保存和归档,确保机构内部的文件管理工作有条不紊。
四、协助组织会议副秘书长负责协助秘书长组织会议。
这包括起草会议议程、通知与会人员、协调与会人员的出席以及记录会议纪要等。
副秘书长还需要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协助秘书长统筹安排会议的细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协助制定政策和计划副秘书长需要协助秘书长制定政策和计划。
这包括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提供对政策和计划的建议,协助秘书长进行决策并制定实施方案。
副秘书长还需要监督政策和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代表秘书长副秘书长有时需要代表秘书长进行相关工作。
这包括代表秘书长参加会议、接待来访的客人、与其他组织或机构进行沟通等。
副秘书长需要保持与秘书长的密切沟通,了解秘书长的要求和期望,确保代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工作关系副秘书长需要与机构内外的人员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工作关系。
这包括与机构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合作伙伴以及政府部门、媒体等外部关系。
副秘书长需要与他们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处理各种合作和沟通问题,确保与他们的关系和合作顺利进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26•【字号】朔政办发[2010]47号•【施行日期】2010.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朔政办发〔2010〕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朔发〔2009〕42号),设立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和弱化的职责。
1.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县区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加强或强化的职责。
1.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重点是拟定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的综合平衡,维护经济运行的平稳与安全;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发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2.加强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管理。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副主任等工作分工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副主任等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3•【字号】贺政办发〔2016〕133号•【施行日期】2016.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副主任等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及其他人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刘飞国: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协助市长、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主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第一秘书科、人事教育科、行政财务科。
毛家才: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挂)负责处理市长交办的工作事项。
协助副市长分管相关项目投融资工作。
徐鼎:市长助理(挂)负责处理市长交办的工作事项。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局)。
蒋锋: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工作。
主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全面工作。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教育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卫生计生委、体育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及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协助副市长联系共青团贺州市委,市妇联、文联、社科联。
协助副市长处理黄姚古镇旅游文化产业区管委相关工作。
协助副市长分管和协调市新闻单位、驻贺新闻机构、红十字会、贺州学院、贺州职业学院、梧州农业学校相关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人事教育、行政财务(后勤服务)和机关党委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三秘书科、后勤服务中心。
协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第一秘书科、人事教育科、行政财务科。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23•【字号】朔政办发〔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9〕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朔州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对方案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落实,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23日朔州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为了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19〕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110号)精神,进一步抓好落实,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类对接,现就朔州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提出部门分工方案如下:一、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共筑区域绿色屏障(一)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区域精准治霾能力和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大“煤改气”“煤改电”“超低排放热电厂集中供暖”等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的资金补贴力度。
(市能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国网朔州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朔州分公司配合)依法依规淘汰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二)构筑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
大力推进洪涛山生态恢复、朔城区南山生态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加大桑干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京津冀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打造“朔州绿”。
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副秘书长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概述副秘书长是组织内部的重要职务,主要负责协助秘书长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
下面将具体介绍副秘书长的主要职责。
二、协助秘书长工作1. 跟进并协助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包括文件起草、会议安排、电话接听等。
2. 组织、协调并跟进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秘书长汇报。
3. 负责秘书处文件的归档、整理和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和保密性。
三、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1. 组织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协调解决各部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促进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3. 协助秘书长与外部机构和组织进行沟通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组织会议和活动1. 组织召开内部会议,负责会议的筹备、记录和总结工作。
2. 协助秘书长组织重要活动,如年会、庆典等,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协助秘书长处理突发事件1.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秘书长汇报,并协助秘书长制定应对方案。
2. 协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组织的稳定运行。
六、秘书工作支持1. 协助秘书长安排和管理日常工作时间表,提醒秘书长重要事项和会议安排。
2. 负责秘书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办公用品的采购、设备的维护等。
七、团队管理和培训1. 协助秘书长进行团队管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等工作。
2. 组织和安排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帮助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
八、其他工作根据需要,协助秘书长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总结:副秘书长作为组织内部的重要职位,承担着协助秘书长工作、协调各部门沟通与合作、组织会议和活动、处理突发事件等多项职责。
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和培训,副秘书长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
在工作中,副秘书长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以及高度的责任心和事务管理能力。
只有做好以上职责,副秘书长才能为组织的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朔州市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朔州市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02•【字号】朔政办函〔2023〕66号•【施行日期】2023.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朔州市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朔政办函〔2023〕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全市殡葬工作组织领导,根据殡葬改革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调整朔州市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秩序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组长:魏元平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李晋文市政府办一级调研员谷富民市民政局局长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税务局的分管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谷富民同志兼任。
附件:朔州市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2日附件朔州市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开展全市殡葬改革和规范殡葬秩序有关工作。
2.建立完善殡葬改革联席会议、部门协调会议、办公会议等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中重大疑难问题。
3.细化部门职责任务,推动部门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
组织开展殡葬领域联合执法。
4.建立督办和问责机制,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积极发现存在问题,将重点事项和重要工程等及时纳入“13710”督办平台,适时启动约谈和问责,强化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公租房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6〕85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公租房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公租房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6〕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朔州市公租房核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22日朔州市公租房核查工作方案去年年底至今,按照省住建厅的安排部署,我市对全市公租房建设分配情况进行了两次核查,但两次核查数据均与省住建厅反馈数据差距较大。
为核查清楚全市历年来公租房建设、分配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核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分配的紧急通知》(晋建保函〔2015〕1259号)、关于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分配情况进行详细核查的通知》(晋建保函〔2016〕101号)和《关于开展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自查的通知》(晋建保函〔2016〕892号)精神,及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推进会议的安排,将公租房开工、基本建成、分配入住数据核查清楚,确保我市的公租房建设、分配工作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步住房保障工作打好基础。
二、指导原则以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快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入住工作,完善配套设施,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在保障民生、促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多重效益,真正发挥公租房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作用。
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朔州市公租房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公租房建设、分配的核查工作。
(一)领导组组成人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朔政办发[2009]70号
【发布部门】朔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6.02
【实施日期】2009.06.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9〕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六月二日
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编办《关于成立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通知》(晋编办字〔2006〕152号),设置朔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正处级建制,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市直机关后勤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及有关行政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指导全市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三)负责编制、审报、实施市政府授权的市直机关房屋基本建设计划、规划、投资分配、基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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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秘书长副秘书长调研员副调研员
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朔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17
【实施日期】2014.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秘书长副秘书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政府办公厅副处级以上干部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蔚文彩秘书长: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
杨东峰副秘书长(党总支书记):协助秘书长主持市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协助薄志平副市长工作;协助秘书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