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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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海港开发区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海港大队围绕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严格规范编制预算,提高预算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和合理性,切实做好本部门预算工作。

一、部门概况

(一)海港消防大队基本情况

我局属于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实有人数 41人,其中现役33人,其他8人。

(二)海港消防大队主要职责

我消防大队的主要职能是:1、建筑火灾、农村堆垛火灾、交通事故处置、社会救助等。2、并肩负着全海港区的消防监督、检查、防火、灭火、抢险救援任务,依法负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防火监督、建筑工程消防备案抽查审核验收、公共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举报投诉查处、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业务培训等工3、并担负辖区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依据住房公积金标准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填报。

(二)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57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157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正常公用经费支出109.9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专项项目支出47.1 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增减原因分析:辖区面积增大,器材的消耗报废增多,需要新购置器材。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我消防大队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6

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不需要出国考察。

2017年我消防大队公务接待费预算 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为我单位无接待费。

2017年我消防大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6

年增加(减少)0 万元,原因为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消防大队上年末占有国有资产463.31万元,本年度拟购置资产31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我消防大队政府采购预算为31万元,采购设备主要为消防专用器材类资产,采购原因为抢险救援必须配备。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大队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34.9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水费2.8万元,电费3.9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5.91万元,物业费0.05万元,差旅费5万元,专用材料费11.24万元。

七、绩效预算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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