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公务车加油垫付现金补刷卡核减单
2017-2018年度珠海市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站资料一览表【模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珠海红东加油站
0.50
南屏镇南琴路2688号
孙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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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南屏加油站有限公司
0.48
香洲区南屏大桥南侧
郑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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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仔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珠海连屏加油站
0.87
南琴路北,连屏村西侧
乔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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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7-2018年度珠海市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站资料一览表
行政区
招标分区
定点加油站数量
定点油站名称
优惠额度(元/公升)
地址
联系人
座机
手机
备注
香洲区
老香洲
2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珠海鸡公山加油站
0.63
香洲区鸡公山
张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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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珠海新村加油站
0.63
0.05
香洲区港湾大道银坑段北侧
阮于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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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
2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珠海下栅加油站
0.05
唐家湾镇金鼎河头浦渔牧场
陆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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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珠海北沙村加油站
0.05
唐家湾镇金峰西路2号加油站
陆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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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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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戎辉加油站有限公司
0.87
**区白蕉路2989号
张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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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8•【字号】珠府办〔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8日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现提出以下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措施。
一、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1.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办理方式:申报即享,责任单位:珠海市税务局)2.2022年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依法给予减免。
(办理方式:核准减免,责任单位:珠海市税务局)3.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办理方式:申报即享,责任单位:珠海市税务局)4.自2022年4月1日起,扩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关于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关于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00.06.23•【字号】珠管字[2000]018号•【施行日期】2000.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关于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珠管字[2000]018号)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的招、投标工作已经结束。
经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三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维修中心、珠光汽车维修厂、香洲汇利河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拱北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拱运汽车修理厂、万事得汽车维修中心等13家维修企业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第一批定点维修单位(具体名、址及相关资料见附件一)。
为了使我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市直及各县、区(含各功能区)的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无论用什么资金购买,无论什么类型的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
二、实施时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从二000年六月一日起试行,七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三、送修办法(一)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车辆特点及各维修企业的特色,在定点企业中自行选定维修单位。
但为方便车辆维修档案的建立和保证维修质量,具体到每台车辆,最好固定在一个修理厂维修。
(二)车辆送修时,必须填写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印制的《珠海市公务车辆送修单》(见附件五),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或车管人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送修。
当次维修预算金额超过3000元(含3000元)时,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
定点维修单位接收送修车辆,要核对送修单上相关内容,对车对卡无误后,方可组织维修。
(三)送修车辆必须在经费已经落实和足够的情况下,方可进厂维修,对维修经费不足或经费没有到位的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将拒绝维修;对已竣工的送修车辆,在办理好结算手续后,方可提车出厂。
部门车辆油补实施方案
部门车辆油补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解决部门内部工作人员用车过程中的相关油费问题,本部门制定了部门车辆油补实施方案。
该方案的目的是规范部门内部车辆加油的使用流程,确保车辆租赁、加油及差旅费用的合理使用。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部门所有用车人员以及与本部门相关人员。
三、执行原则和要求(一)原则1.按照规定流程报销。
2.实行公开透明原则,不得存在私分、内部相互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
3.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内部监管。
(二)要求1.部门车辆加油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
2.加油人员必须在加油前仔细核对车辆油表,确保燃油余量与油表显示一致。
3.油费报销必须符合本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所有相关票据必须按流程进行交存。
4.油费报销应及时办理,不得拖延报销时间。
四、执行程序(一)加油流程1.用车人员在用车前根据行驶里程和车载剩余油量,大概计算出此次差旅需加油的量。
2.用车人员完成加油后要把加油时刻的行驶里程、车辆剩余油量和加油的金额等记录下来,同时将发票留存。
3.加油人员应以记录表格的形式,将上述信息归档至车辆油料登记簿上。
(二)油费报销流程1.用车人员办理油费报销时必须提供加油的发票和相关证明。
油费金额以加油发票及其他相关证明为准。
2.用车人员提交报销单后,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将费用报销至加油人员个人账户。
五、其他本方案的实施应该与部门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车安全规定等相结合,协同达到规范内部加油流程、保证财务报销准确、提高行车安全的目的。
六、总结此次部门车辆油补方案的实施,能够规范内部加油流程,遏制滥用油补、油费合理使用,节约成本,提高行车安全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因此,各部门应该在本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改进和完善,以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符合实际工作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七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珠府函〔2016〕169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七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七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珠府函〔2016〕169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粤府〔2015〕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珠海市人民政府第七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编办)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25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七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76项)序号部门名称事项名称取消依据1市教育局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规定,取消该事项。
2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的初审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规定,取消该事项。
3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规定,取消该事项。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规定,取消该事项。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财建[2009]1008号文件发布2009年12月31日)第一条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
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第四条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
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油费垫付单(重要)
附件2:
珠海市政府公务车加油垫付现金补刷卡核减单
审批:会计:收款人:建行经办人:
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单位留存,第二联建行留存,第三联市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核减所需附件:1、公务卡加油押金收据(银行联),2、加油发票
3、单次补刷卡核减1000元(含)以上或超过30天未核减的
需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签章后再办理核减。
珠海市政府公务车加油垫付现金补刷卡核减单
审批:会计:收款人:建行经办人:
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单位留存,第二联建行留存,第三联市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核减所需附件:1、公务卡加油押金收据(银行联),2、加油发票
3、单次补刷卡核减1000元(含)以上或超过30天未核减的
需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签章后再办理核减。
珠海市政府公务车加油垫付现金补刷卡核减单
审批:会计:收款人:建行经办人:
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单位留存,第二联建行留存,第三联市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核减所需附件:1、公务卡加油押金收据(银行联),2、加油发票
3、单次补刷卡核减1000元(含)以上或超过30天未核减的需
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签章后再办理核减。
公务用车派车补录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派车补录情况说明1. 引言公务用车派车补录是指在公务用车派车过程中,对于未能及时填写派车记录的情况进行补录。
本文将对公务用车派车补录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包括补录的原因、补录的流程、补录的时限以及补录后的处理等方面。
2. 补录原因公务用车派车补录的原因可以分为两类:非正常原因和正常原因。
2.1 非正常原因非正常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系统故障:由于系统故障导致无法及时填写派车记录。
- 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员可能无法及时填写派车记录,需在事后进行补录。
- 人员疏忽:由于人员疏忽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填写派车记录。
2.2 正常原因正常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派车记录缺失:派车记录在派车过程中遗失,需在事后进行补录。
- 派车记录错误:派车记录填写错误,需在事后进行补录。
- 派车记录补充:派车记录需要补充相关信息,需在事后进行补录。
3. 补录流程公务用车派车补录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补录申请补录申请由使用公务用车的人员发起,需提供补录的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可以通过内部系统或书面形式提交。
3.2 审核补录申请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审核结果通常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
3.3 补录填写一旦补录申请获得批准,使用公务用车的人员需尽快填写派车记录。
填写的内容应包括车辆使用时间、目的地、乘车人员等信息。
3.4 补录审核补录填写完成后,相关部门会对补录内容进行审核,确保补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5 补录确认经过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确认补录内容,并将补录的派车记录与原始记录进行关联。
4. 补录时限公务用车派车补录的时限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4.1 非正常原因对于非正常原因导致的补录,应在事发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录申请,并在审核通过后尽快进行补录填写。
4.2 正常原因对于正常原因导致的补录,应在发现问题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录申请,并在审核通过后尽快进行补录填写。
车辆油补申请方案
车辆油补申请方案
背景
公司为员工提供公务用车,用车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油费。
为了减轻员工经
济负担,同时合理规范用车,公司设立车辆油补申请制度,实现车辆油费的补贴和管理。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1.填写油补申请表格,包括车牌号、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单价、加
油站点和金额等信息。
2.将填写好的油补申请表格以电子方式发送至相关部门或人员,申请部
门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确认。
审批流程
1.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及油补申请表格发送至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对油补申请表格进行核对,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油补规定,
如符合,则定期将油费补偿转账至员工账户。
规定及注意事项
1.公务用车不可将油补资金用于私人用途。
2.油补的审批标准为公务用车每月行驶公里数,达到100公里及以上
方可申请油补。
具体的油补金额及补贴标准参考公司制定的油补标准。
3.油补申请表格应当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请资格,
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油补的申请和审批过程应当规范、公正,若出现违规操作或过程不透
明,相关工作人员将被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
结论
通过以上流程,公司车辆油补申请制度将更加规范,透明,公正,减轻了员工
的经济负担,增强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正常运营。
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珠海市审计局关于2010―2011年度公务用办公消耗品协议供货的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珠海市审计局关于2010―2011年度公务用办公消耗品协议供货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珠海市审计局关于2010-2011年度公务用办公消耗品协议供货的通知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为了规范我市公务用办公耗材的采购活动,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廉政建设。
经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政府采购政策的有关规定,我市2010-2011年度公务用办公消耗品继续实行协议采购制度。
经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珠海市金华创业办公系统有限公司等58家供应商成为我市2010-2011年度公务用办公消耗品协议供货的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协议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名单详见附件1《2010-2011年度珠海市公务用办公耗材协议供货项目中标供应商名单》及附件2《2010-2011年度珠海市公务用办公纸张协议供货项目中标供应商名单》)。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协议供货范围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公务用办公消耗品采购。
二、协议服务期限本次公务用办公消耗品协议供货的服务期限为两年。
办公耗材协议供货服务期限自2010年5月20日至2012年5月19日止;办公纸张协议供货的服务期限自2010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14日止。
三、各中标供应商及对应的中标品牌、商品内容本次协议采购公务用办公消耗品包括办公耗材和办公纸张。
办公耗材分原装耗材与通用耗材两大类,包括激光打印机(含多功能一体机)硒鼓、激光打印机粉盒或碳粉、喷墨打印机墨盒、喷墨打印机墨水、针式打印机色带、复印机硒鼓、复印机碳粉、速印机版纸、速印机油墨、传真机碳带共十个种类(具体品牌型号请采购单位在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查阅)。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11]30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11〕30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市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珠海市市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预算信息公开的意义预算信息公开是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打造“阳光政府”的具体体现。
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有助于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提高政府执行能力和办事效率;有助于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实施预算信息公开,根据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承担的职责,各自公开,各负其责。
(一)市财政部门负责市本级政府总预算信息的公开,并结合地方实际对本级预算单位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的工作予以规范和指导。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2015〕57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2015〕57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10日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标准化战略实施,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升企业、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推动我市社会、经济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珠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和《珠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规范该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实施我市标准化战略工作。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统筹兼顾、专款专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凡在珠海市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参与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并符合资助条件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专项资金的资助。
第二章专项资金资助的原则、范围、条件和额度第五条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应当符合下列原则:(一)符合珠海市产业政策和社会管理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珠海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珠海企业和城市综合竞争力。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
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9.11.18
•【字号】粤财综〔2019〕78号
•【施行日期】2019.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
金的通知
粤财综〔2019〕7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52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供2018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20%涨价补助)分配方案的函》,现下达你市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用于对2018年度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20%涨价补助部分予以清算,统筹用于城市公交车补助。
各地收入列2019年度“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19年度“2140401对城市公交的补贴”功能分类科目。
请各地财政部门认真做好发放审核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安全有效,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同时,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补助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8日。
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
珠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文件之一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处置办法为确保公务用车改革公正、公平、公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车辆清理登记按照市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清理资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通知的要求,进行认真负责的清理登记,并将清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内部张榜公布。
未有登记的车辆不得按照本办法处置,今后也不得以公费支付车辆的一切使用费用。
二、车辆评估市直机关将纳入本次车改范围的车辆相关资料报送市车改办。
市车改办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确定一家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负责对车辆进行评估。
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评估不准的予以纠正。
三、拍人员条件(一)车改单位2005年12月31日在编在册人员。
(二)凡已在其他单位参与公务用车改革的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次车辆竞拍。
四、车改车辆的处置纳入车改范围的车辆,经评估确认后,以评估价为底价分批在机关内部公开拍卖:(一)采取招投标的办法确定3家拍卖机构,所有车改车辆由权属单位作为委托人委托3家拍卖机构拍卖。
(二)参加车改的单位,以若干个单位为一组,拟拍卖车辆先在组内公开拍卖,组内的所有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竞拍,实行价高者得。
(三)市车改办将拟拍卖公车的评估价格、所有权关系以及车况等资料于拍卖前7日在小组内各单位进行公示。
(四)各组拍卖不成功的车辆,连同其他不纳入车改范围而又未经市车改办批准留用的车辆,全部交由市车改办统一组织向社会公开拍卖。
五、车辆转让款的缴纳(一)车辆受让人须在三个月内全部缴清转让款,30日内一次性缴清转让款者可享受按成交价格10%的优惠。
(二)各单位的车辆转让款全部缴入市财政专户。
六、其他相关事项(一)拍卖成交的车辆,由市车改办协调相关单位在3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过户只能过户给车辆受让人。
车辆过户费用、车辆评估及拍卖手续费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拍卖成交后,自办理提车手续之日起,车辆管理和相关费用、行车责任等,均由受让人自负。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238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238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职能转移。
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职能转移工作方案,具体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职能转移落实工作,将有关职能转移情况通过公告、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职能转移程序。
今后,职能转移事项由各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列明转移理由、法律依据、相关配套措施等,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后以市政府名义公布实施,未经市政府批准,一律不得将职能事项交由社会主体实施。
三、加强配套保障。
已公布转移职能事项的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予以经费保障;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申请有关经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转移职能承接主体。
同时要加强对承接主体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转得出、接得稳”。
四、强化监督评估。
职能转出后,市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等,按照职责对转移职能的全过程实施监督评估,对转移职能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实施问责,对评估不合格的转移职能承接主体取消其承接资格,由有关部门收回职能。
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径向市编办反映。
附件: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4日附件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共计27项)部门名称序号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1举办“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1.《关于做好珠海市“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发动工作的通知》(珠科工贸信字〔2010〕1119号)。
钟村执法队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项目需求
钟村执法队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确定1家服务商,为采购人提供车辆加油服务。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照合同起始时期,服务费达到合同总金额,合同终止)。
3、项目预算:34000元。
二、服务内容
为钟村执法队公务车提供加油服务。
三、服务要求
1、及时更新油品价格变化情况。
24小时提供加油服务,节假日照常营业,满足采购人日常加油需求。
2、提供的汽油质量必须符合车用汽油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车辆损坏时,服务商负责支付全部维修费用。
3、在办理加油业务时,服务商需严格核对加油车辆准确信息,确保加油车辆为采购人的车辆。
4、在使用公务卡结算时,若发现消费交易凭条的收款方和发票的销售方不一致时,服务商需出具情况说明。
四、付款方式
每次加完油后使用公务卡据实结算。
1。
珠海市公务船(车)异地加油 报账流程
公务船(车)异地加油报账流程
一、填写《珠海市政府公务用车异地加油核减单》(一式两联,领款人、会计、支队领导签名后盖支队渔政章)
二、带填好的核减单、异地加油发票以及对应的加油卡到指定的建设银行异地加油受理网点办理。
(在银行领取《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务车异地加油及维修费用报账委托书》填写个人帐户信息。
)
注意事项:
核减方式为款项从油卡转到个人账户上,一般2天内可到账,如异地加油没有现金支付的话需考虑转账时所产生的手续费。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
车油价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村农场财务管理
【发布部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07.11.29
【实施日期】2007.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方案》的通
知
各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协会:
根据珠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7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珠财函〔2007〕280号)和《关于下达2007年第二批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珠财〔2007〕6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珠海市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因油价上涨对相关行业的补贴政策,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7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07]202号,附件一)和珠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7年第二批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珠财函[2007]69号,附件二)精神,结合我市城市公交与出租车行业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第二批公交与农村客运油价补贴方案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1、补贴范围:属政府定价,并承担公益性义务的城市公交企业;
2、补贴对象: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信禾集团西部公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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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政府公务车加油垫付现金补刷卡核减单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会计:
收款人: 建行经办人:
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单位留存,第二联建行留存,第三联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政府采购部留存。
核减所需附件:1、公务卡加油押金收据(银行联),2、加油发票
珠海市政府公务车加油垫付现金补刷卡核减单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会计:收款人:建行经办人:
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单位留存,第二联建行留存,第三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留存。
核减所需附件:1、公务卡加油押金收据(银行联),2、加油发票
珠海市政府公务车加油垫付现金补刷卡核减单
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
审批:会计:收款人:建行经办人:
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单位留存,第二联建行留存,第三联市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