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卷七·论礼乐原文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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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卷七·论礼乐原文及译文
太宗初即位,谓侍臣曰:“准《礼》,名,终将讳之。

前古帝王,亦不生讳其名,故周文王名昌,《周诗》云:‘克昌厥后。

’春秋
时鲁庄公名同,十六年《经》书:‘齐侯、宋公同盟于幽。

’惟近
代诸帝,妄为节制,特令生避其讳,理非通允,宜有改张。

”因诏曰:“依《礼》,二名义不偏讳,尼父达圣,非无前指。

近世以来,曲为节制,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语。

今宜依据
礼典,务从简约,仰效先哲,垂法将来,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两字不连读,并不须避。


贞观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曰:“窃见密王元晓等俱是懿亲,陛下友爱之怀,义高古昔,分以车服,委以藩维,须依礼仪,以副
瞻望。

比见帝子拜诸叔,诸叔亦即答拜,王爵既同,家人有礼,岂
合如此颠倒昭穆?伏愿一垂训诫,永循彝则。

”太宗乃诏元晓等,不
得答吴王恪、魏王泰兄弟拜。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经闻京城士庶居父母丧者,乃有信巫书之言,辰日不哭,以此辞于吊问,拘忌辍哀,败俗伤风,极乖
人理。

宜令州县教导,齐之以礼典。


贞观五年,太宗谓侍臣曰:佛道设教,本行善事,岂遣僧尼道士等妄自尊崇,坐受父母之拜,损害风俗,悖乱礼经?宜即禁断,仍令
致拜于父母。


贞观六年,太宗谓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曰:“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

每嫁
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有紊礼经。

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

”乃诏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
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刊正姓氏,普
责天下谱牒,兼据凭史传,剪其浮华,定其真伪,忠贤者褒进,悖
逆者贬黜,撰为《氏族志》。

士廉等及进定氏族等第,遂以崔干为
第一等。

太宗谓曰:“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
世代衰微,全无官宦,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际,则多索财物,或
才识庸下,而偃仰自高,贩鬻松槚,依托富贵,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且士大夫有能立功,爵位崇重,善事君父,忠孝可称,或道义清素,学艺通博,此亦足为门户,可谓天下士大夫。

今崔、卢之属,
惟矜远叶衣冠,宁比当朝之贵?公卿已下,何暇多输钱物,兼与他气势,向声背实,以得为荣。

我今定氏族者,诚欲崇树今朝冠冕,何
因崔干犹为第一等,只看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论数代已前,只取今
日官品、人才作等级,宜一量定,用为永则。

”遂以崔干为第三等。

至十二年,书成,凡百卷,颁天下。

又诏曰:“氏族之美,实系于
冠冕,婚姻之道,莫先于仁义。

自有魏失御,齐氏云亡,市朝既迁,风俗陵替,燕、赵古姓,多失衣冠之绪,齐、韩旧族,或乖礼义之风。

名不著于州闾,身未免于贫贱,自号高门之胄,不敦匹嫡之仪,问名惟在于窃赀,结褵必归于富室。

乃有新官之辈,丰财之家,慕
其祖宗,竞结婚姻,多纳货贿,有如贩鬻。

或自贬家门,受辱于姻娅;或矜其旧望,行无礼于舅姑。

积习成俗,迄今未已,既紊人伦,
实亏名教。

朕夙夜兢惕,忧勤政道,往代蠹害,咸已惩革,唯此弊风,未能尽变。

自今以后,明加告示,使识嫁娶之序,务合礼典,
称朕意焉。


礼部尚书王珪子敬直,尚太宗女南平公主。

珪曰:“《礼》有妇见舅姑之仪,自近代风俗弊薄,公主出降,此礼皆废。

主上钦明,
动循法制,吾受公主谒见,岂为身荣,所以成国家之美耳。

”遂与
其妻就位而坐,令公主亲执巾,行盥馈之道,礼成而退。

太宗闻而
称善。

是后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遣备行此礼。

贞观十二年,太宗谓侍臣曰:“古者诸侯入朝,有汤沐之邑,刍禾百车,待以客礼。

昼坐正殿,夜设庭燎,思与相见,问其劳苦。

又汉家京成亦为诸郡立邸舍。

顷闻考使至京者,皆赁房以坐,与商
人杂居,才得容身而已。

既待礼之不足,必是人多怨叹,岂肯竭情
于共理哉。

”乃令就京城闲坊,为诸州考使各造邸第。

及成,太宗
亲幸观焉。

贞观十三年,礼部尚书王珪奏言:“准令,三品以上,遇亲王于路,不合下马,今皆违法申敬,有乖朝典。

”太宗曰:“卿辈欲自
崇贵,卑我儿子耶?”魏征对曰:“汉、魏已来,亲王班皆次三公下。

今三品并天子六尚书九卿,为王下马,王所不宜当也。

求诸故事,
则无可凭,行之于今,又乖国宪,理诚不可。

”帝曰:“国家立太
子者,拟以为君。

人之修短,不在老幼。

设无太子,则母弟次立。

以此而言,安得轻我子耶?”征又曰:“殷人尚质,有兄终弟及之义。

自周已降,立嫡必长,所以绝庶孽之窥窬,塞祸乱之源本。

为国家者,所宜深慎。

”太宗遂可王珪之奏。

贞观十四年,太宗谓礼官曰:“同爨尚有缌麻之恩,而嫂叔无服,又舅之与姨,亲疏相似,而服之有殊,未为得礼,宜集学者详议。

余有亲重而服轻者,亦附奏闻。

”是月尚书八座与礼官定议曰:
臣窃闻之,礼所以决嫌疑、定犹豫、别同异、明是非者也,非从天下,非从地出,人情而已矣。

人道所先,在乎敦睦九族。

九族敦睦,由乎亲亲,以近及远。

亲属有等差,故丧纪有隆杀,随恩之薄厚,皆称情以立文。

原夫舅之与姨,虽为同气,推之于母,轻重相悬。

何则?舅为母之本宗,姨乃外戚他姓,求之母族,姨不与焉,考
之经史,舅诚为重。

故周王念齐,是称舅甥之国;秦伯怀晋,实切
《渭阳》之诗。

今在舅服止一时之情,为姨居丧五月,徇名丧实,
逐末弃本,此古人之情或有未达,所宜损益,实在兹乎。

《礼记》曰:“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

嫂叔之无服,盖推而远之也。

”礼,继父同居则为之期,未尝同居则不为服。


母之夫,舅之妻,二人相为服。

或曰“同爨缌麻”。

然则继父且非
骨肉,服重由乎同爨,恩轻在乎异居。

固知制服虽系于名文,盖亦
缘恩之厚薄者也。

或有长年之嫂,遇孩童之叔,劬劳鞠养,情若所生,分饥共寒,契阔偕老,譬同居之继父,方他人之同爨,情义之
深浅,宁可同日而言哉?在其生也,乃爱同骨肉,于其死也,则推而
远之,求之本源,深所未喻。

若推而远之为是,则不可生而共居;生
而共居为是,则不可死同行路。

重其生而轻其死,厚其始而薄其终,称情立文,其义安在?且事嫂见称,载籍非一。

郑仲虞则恩礼甚笃,
颜弘都则竭诚致感,马援则见之必冠,孔伋则哭之为位,此盖并躬
践教义,仁深孝友,察其所行之旨,岂非先觉者欤?但于时上无哲王,礼非下之所议,遂使深情郁于千载,至理藏于万古,其来久矣,岂
不惜哉!
今陛下以为尊卑之叙,虽焕乎已备,丧纪之制,或情理未安,爰命秩宗,详议损益。

臣等奉遵明旨,触类傍求,采摭群经,讨论传记,或抑或引,兼名兼实,损其有余,益其不足,使无文之礼咸秩,敦睦之情毕举,变薄俗于既往,垂笃义于将来,信六籍所不能谈,
超百王而独得者也。

谨按曾祖父母,旧服齐衰三月,请加为齐衰五月;嫡子妇,旧服
大功,请加为期;众子妇,旧服小功,今请与兄弟子妇同为大功九月;嫂叔,旧无服,今请服小功五月。

其弟妻及夫兄亦小功五月。

舅,
旧服缌麻,请加与从母同服小功五月。

诏从其议。

此并魏征之词也。

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癸丑,太宗谓侍臣曰:“今日是朕生日。

俗间以生日可为喜乐,在朕情,翻成感思。

君临天下,富有四海,而追
求侍养,永不可得。

仲由怀负米之恨,良有以也。

况《诗》云: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奈何以劬劳之辰,遂为宴乐之事!甚是乖
于礼度。

”因而泣下久之。

太常少卿祖孝孙奏所定新乐。

太宗曰:“礼乐之作,是圣人缘物设教,以为撙节,治政善恶,岂此之由?”御史大夫杜淹对曰:“前
代兴亡,实由于乐。

陈将亡也为《玉树后庭花》,齐将亡也而为
《伴侣曲》,行路闻之,莫不悲泣,所谓亡国之音。

以是观之,实
由于乐。

”太宗曰:“不然,夫音声岂能感人?欢者闻之则悦,哀者
听之则悲。

悲悦在于人心,非由乐也。

将亡之政,其人心苦,然苦
心相感,故闻之则悲耳。

何乐声哀怨,能使悦者悲乎?今《玉树》、《伴侣》之曲,其声具存,朕能为公奏之,知公必不悲耳。

”尚书
右丞魏征进曰:“古人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
钟鼓云乎哉!乐在人和,不由音调。

”太宗然之。

贞观七年,太常卿萧瑀奏言:“今《破陈乐舞》,天下之所共传,然美盛德之形容,尚有所未尽。

前后之所破刘武周、薛举、窦建德、王世充等,臣愿图其形状,以写战胜攻取之容。

”太宗曰:“朕当
四方未定,因为天下救焚拯溺,故不获已,乃行战伐之事,所以人
间遂有此舞,国家因兹亦制其曲。

然雅乐之容,止得陈其梗概,若
委曲写之,则其状易识。

朕以见在将相,多有曾经受彼驱使者,既
经为一日君臣,今若重见其被擒获之势,必当有所不忍,我为此等,所以不为也。

”萧瑀谢曰:“此事非臣思虑所及。


唐太宗即位之初,曾对侍臣们说:“根据《周礼》的规定,帝王的名字,都要避讳。

可是古代的帝王,生前并不避讳这些,周文王
叫昌,但《周诗》中写了‘攻克姬昌之后’这样的诗句。

春秋时,
鲁庄公名叫同,庄公十六年《春秋经》上有这样的字句:‘齐侯、
宋公在幽地结为同盟。

’只是到了后来,帝王们才制造出许多禁忌来,他们下令,生前就要对帝王的名字进行避讳。

我认为这样做很
没有道理,应该改变。

”于是下诏说:“按照《礼记》,人名是两
个字的,只要不是两个字连着出现,就不要避讳。

孔子是通达事理
的圣人,以前不是没有指出过这种事。

近世以来,世人多加禁忌,
生出很多避讳,与《礼记》的规定不符。

现在应该遵循经典,从简
约出发,效仿先哲,规范后世。

官员的称谓、姓名,公私的文章书籍,只要‘世’和‘民’两个字不连读,就没有必要避讳。


贞观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说:“我私下看到,密王李元晓他们都是皇亲国戚,陛下对他们的关注仁爱之心,超过古代的帝王。

但是,陛下对于分派给他们兵马,委以重任这些大事,仍须遵循礼
仪规范,以让天下人臣服。

我看见皇子们拜见叔叔时,叔叔们也马
上回礼。

一个家庭有一个家庭的礼数,帝王之家也如此,岂能如此
颠倒上下秩序呢?希望陛下加以教诲和训诫,永远遵循前人美好的礼仪。

”唐太宗于是下诏李元晓等人,对吴王李恪、魏王李泰兄弟不
用答拜。

贞观四年,唐太宗对侍臣说:“我听说,京城的百姓在为父母服丧期间,有的人听信巫师的妖言,在辰日这天不哭,他们谢绝别人
的哀悼慰问,拘泥于禁忌不允许悲伤,这是伤风败俗、违背人情事
理的做法。

现在下令各州县,让他们教导百姓,一律按照正确的礼
仪规范去做。


贞观五年,唐太宗对侍臣说:“佛教、道教徒,本应该广做善事,怎么能够让尼姑、道士等人妄自尊贵,坐着接受父母的跪拜礼呢?这
样做只会损害民风民俗,使礼仪混乱。

现在,应该马上下令禁止这
种行为,仍旧让他们对自己的父母行跪拜礼。


贞观六年,唐太宗对尚书左仆射房玄龄说:“近来,山东的崔、卢、李、郑四大姓,虽然在前几代就已衰败,但他们仍依仗旧时的
名望,自高自大,号称士大夫。

每当把女儿嫁给其他家族,总要大
肆索取聘礼财物,一味贪图数量,根据财礼的数目决定婚约,就像
集市上的商贩一样,这样做败坏了风俗,也搅乱了《礼经》的规定。

既然他们的门望与事实不符,看来,现在的礼仪制度应该有所改革了。

”于是下诏,命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
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人订正姓氏,普遍收集全国家谱。

并根
据史书传记,删除浮华,考订真假,如果一个家族上代出了忠贤,
就提升等级,出了叛逆,就加以贬黜。

依此标准,撰写了一部《氏
族志》。

后来,高士廉等人在唐太宗面前呈上所定的氏族等第时,
仍把崔干列为第一等。

太宗说:“我和山东的崔、卢、李、郑,并
无宿怨,只是因为他们世代衰微,现在已经没有一个人做官,却还
自称是士大夫,婚嫁的时候,依此大量索取财物。

有的人才能见识
平庸低劣,却还悠然自得地自夸高门,炫耀死去的祖先,依附于富
贵之列,我真不明白社会上为什么还会看重他们?如果有人能建立功业,爵位隆重,善于侍奉君主和父亲,忠孝都值得称赞,或者道德
仁义高尚,学艺通博,这样也足以自立门户,称得上是士大夫。


今崔、卢之类,只是自恃远祖的高官厚爵,怎能和当朝的显贵相比呢?公卿以下的人,何苦给他们多送财物,助长他们的气势呢?他们
只图虚名不顾实际,想借此增加自己的光彩。

我之所以要复位氏族,是为了树立当今显贵的地位,为什么还把崔干列在第一等,你们这
不是看轻我朝的官爵吗?所以,不管以前如何,只按照今天的官品、
人才来定等级,并且这次量定等级将作为永久的准则。

”于是把崔
干定为第三等。

贞观十二年,《氏族志》全书完成,共一百卷,颁
行天下。

其后,唐太宗下令说:“氏族高下,要以官爵相联系,婚
姻的正道,要以仁义为先。

自从北魏失国,北齐灭亡,朝野变化,
风俗衰败。

早先的燕、赵古姓,后人多失去官爵,以前齐、韩旧族,行为也有悖礼义。

他们名不闻于乡里;身不免于贫贱,却自称高门后裔,而不讲究嫁娶礼仪,依仗名望只在于勒索财物,女儿必嫁给富
贵之家。

于是就有新做官的人和钱财多的人家,羡慕富贵人家的祖宗,抢着和人家攀亲,多送财物,如同买卖。

双方有的自愿贬低家门,受辱于姻亲,有的夸耀过去的地位,在公婆面前行为无礼。


种做法积习已久,已经成了风俗,至今还未改变,这既紊乱了人伦,也有亏于名教。

我日夜谨慎小心,操劳政事,历代的弊端祸害,都
已制止革除,唯有这项坏风气,还没有完全转变。

从今以后,让天
下人都要懂得嫁娶的规矩,务必合乎礼法,按照朝廷的礼仪办事,
才符合我的心意。


礼部尚书王珪的儿子王敬直,娶了唐太宗的女儿南平公主。

王珪说:“《礼记》上规定有妇人拜见舅舅、姑母的礼仪。

可近世以来,这种风气逐渐改变了,公主下嫁,这些礼节都被废弃了。

陛下圣明,处处都遵循法令规范。

我接受公主的拜见之礼,哪里只是自己的荣耀,其实是在成全大唐礼仪之邦的美名啊。

”于是和妻子在公婆的
座位上就坐,让公主亲自拿着帕子,行侍奉父母的洗手进食之礼,
礼毕,公主自行退下。

唐太宗听说此事后非常赞成。

此后,凡是有
公主下嫁,都要遵照这条礼仪。

贞观十二年,唐太宗对侍臣说:“古时候,诸侯入朝拜谒天子,有专门住宿和沐浴的地方,供给他们一百车草喂养马匹,享受客人
的礼遇。

白天天子在正殿里端坐,晚上在庭院中点燃蜡烛,向他们
嘘寒问暖。

京城里还有为各个郡县专门设立的馆舍。

现在,我听说
各地使者到京城,都租房子居住,他们和商人杂居在一起,仅有容
身之地而己。

如今待客之礼如此怠慢,恐怕各地使者会产生怨恨,
怎么还会愿意为朝廷尽职尽忠呢?”于是,下令京城有条件的客栈,
为各地来的使者营造馆舍。

修成之后,唐太宗还亲自前去参观视察。

贞观十三年,礼部尚书王珪上奏说:“按照律令,三品以上的官员,在道路上遇到亲王,可以不下马致礼。

不过现在,这种行为却
是违法的,这实在与朝廷律令不符啊!”唐太宗说:“你们想自己尊贵,而轻慢我的儿子们吗?”魏徵说:“汉代、魏晋以来,亲王的礼
遇都低于三公。

然而,现在三品官员和天子六尚书九卿,都要为亲
王下马致礼,这是亲王所不应该接受的礼节。

这样做既无先例可循,又违背国家的法令,于理实在不合。

”唐太宗说:“国家确立的太子,是未来的国君。

一个人地位的高低,不在于年龄的长幼。

如果
太子去世,那么同母的弟弟就该列为太子。

你这样说,不是在轻视
我的儿子吗?”魏徵又说:“商代崇尚质实,有兄长去世,弟弟继承
的规定。

从周代以来,都立长子为继承人,这样做就杜绝了庶子意
图篡权夺位、制造混乱的可能性。

国君对此应该审慎。

”于是,唐
太宗接受了王珪的意见。

贞观十四年,唐太宗对礼官说:“现在,与你共同生活的人去世了,还要为他披麻戴孝。

可是嫂子、叔叔去世了,却不服丧。

舅舅
和姨妈,都是亲属,但表丧的礼节却有差别。

这些做法都不符合礼
仪规范,应该招集学者来商议一下,制定出服丧的礼仪。

有同属亲
属但侍奉的礼数却很轻的,也应一起上奏。

”就在同月,尚书八座
和礼官定下了规范:
臣听说,礼是用来判断疑惑不明的事理,决定迟疑不决的行为,区别异同,明辨是非的,它不是从天而降,也不是从地下冒出来的,而是根据人情事理推论出来的。

人道最重要的一点,是使九族和睦。

九族和睦,在于由近及远,实行亲疏有别的礼节。

亲属之间有差别,所以丧礼中的祭文,应根据情分的多少来书写。

舅舅和姨妈,和母
亲是一族,但他们之间有差别,为什么呢?舅舅和母亲是一家,姨妈
出嫁后改姓丈夫的姓,成为别家的人,参考经史,舅舅的确比姨妈
重要。

所以周王顾念着齐国,称齐国是舅甥之国。

秦穆公不忘晋国
重耳是他的舅舅,把他的儿子康公送到渭阳,作了《渭阳》这首诗。

现在,舅舅去世,只是服丧三个月,对姨妈却要居丧五个月,迁就
了虚名,丧失了人情,舍本逐末,背弃了根本。

这大概是古人对人
的感情没有考虑周全,应该有所增减。

《礼记》说:“兄弟的孩子犹如自己的孩子,这是因为引而进之。

嫂嫂、叔叔不用守丧,是因为推而远之。

按礼的规定,和继父一起
生活过,就要为他居丧一年,如果没有一起生活,就不用居丧。


于继母、舅舅的妻子,对这二者服丧的礼节相同。

常言道:“如果
共同生活过的继父去世了,应该为他披麻戴孝。

”继父并非生父,
对他服丧隆重是因为共同生活过,恩情轻微是因为不住在一起。

因此,服丧虽然事关名分,但也随恩情厚薄而定。

如年长的嫂子,她
抚养年幼的叔子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两人同甘共苦到终老,这比起一起生活的继父,和其他一起生活的人,情义的深浅怎可相
提并论呢?嫂子生前,二人情同骨肉,嫂子死后,却以外人的礼节对
待她,这种做法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如果推而疏远是对的,那生前
就不应住在一起;生前住在一起,死后就不应像看待路人一样看待嫂
子。

生前恩情厚重而死后礼节轻微,用这个原则来衡量,有这样的
道理吗?并且侍奉嫂子的礼节,史书上的记载也不一致。

后汉,郑仲
虞抚养寡居的嫂子和她的儿子,待她的礼节和情义都很笃厚。

晋时,颜弘都的嫂子双目失明,需要服用蛇胆,他千方百计弄到蛇胆,终
于使嫂子重见光明。

后汉将军马援对嫂子极为尊重,不戴帽子就不
敢进屋拜见嫂子。

《礼记》记载:孔子之孙孔伋在嫂子的灵位前痛哭。

这些都是亲身实践礼义规范,极其仁义孝敬的人。

能够深明其
中大义的,难道不是先知先觉者吗?现在没有圣明的哲人,百姓也不
议论礼仪之事,致使礼仪之中包含的道理不被重视,这种情况由来
已久,真让人痛惜啊。

现在,陛下认为尊卑之序虽然都制定完备了,但丧礼制度还不合情理,于是令大臣详加审议修改。

我们遵照陛下圣旨,参考了经典、传记,进行了修改增删,使没有明文规定的礼仪变成条款,希望这
会使人伦敦厚和睦,使日渐轻薄的民俗变得淳朴,改变过去浅薄的
风俗,给后世留下榜样,这些是六经上没有谈到的,是陛下超越百
世帝王独自获得的。

我们谨遵礼仪,做了规定,如果曾祖母、曾祖父去世,过去服丧三个月,现在请陛下延长至五个月;嫡子的妻子,过去服丧九个月,
现在请再延长;各位儿子的妻子服丧,请将过去规定的五个月改为九
个月;嫂子、叔叔过去不服丧,现在请改为服丧五个月。

弟弟的妻子
和丈夫的兄弟也应服丧五个月。

舅舅过去只披麻戴孝,现在请规定
同对待继母一样,服丧五个月。

看毕,唐太宗下诏通过此项议案。

此议案的作者乃魏徵。

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癸丑日,唐太宗对大臣们说:“今天是我的生日。

民间认为生日是可庆可贺的事情,但我却感慨万千。

帝王君
临天下,富有四海,可是想奉养父母,却永远无法做到。

仲由贫困时,常常到外面去为父母背米,他到楚国做官之后,富有万钟之粟,但那时他的父母去世了,再想尽孝心已不可能,所以他感到非常遗憾。

《诗经》说:‘可怜我的父母,为养育我付出了多少艰辛啊。

’怎么可以在父母生我这样艰难的日子,举办宴会寻欢作乐呢?这实在
是与礼仪相违。

”说完,便情不自禁地哭泣了许久。

太常少卿祖孝孙上奏新近制定的音乐。

唐太宗说:“礼仪、音乐,是圣人为了节制人们的情欲而设立的,用来教化百姓,它们应该符
合规范。

同样,政治的好坏,难道不也因此而生吗?”御史大夫杜淹说:“前代的兴衰存亡,也跟音乐有关。

陈后主灭亡,就是因为奢
侈荒淫和为妃嫔们谱写淫曲《玉树后庭花》所造成的。

齐灭亡,也
是因为齐东昏侯作《伴侣曲》,行旅之人听到,无不悲伤而泣,这
乃是亡国之音啊。

所以,国家的存亡,全在于音乐。

”唐太宗不同意,说:“不是这样的,仅仅是声音怎么能影响人呢?快乐的人听到
声音就会喜悦,哀伤的人听了就会悲伤。

悲喜之情在于人心,并非
是音乐造成的。

即将灭亡的国家,百姓内心凄苦。

听到哀怨的音乐,内心十分感动,就会愈加悲伤。

相反,一首悲哀的音乐,怎么会使
快乐的人悲伤呢?现在,《玉树后庭花》、《伴侣曲》这些靡靡之音
依然存在,我自己都可以演奏它们。

但是,可以肯定,你们是不会
悲伤的。

”尚书右丞魏徵接着说:“古人说,礼呀,礼呀,难道就
是玉帛之类的礼器吗?乐呀,乐呀,难道就是钟鼓之类的乐器吗?音
乐的关键在于人的心境,不在于音调。

”唐太宗很赞同他的看法。

贞观七年,太常卿萧瑀上书说:“现在《破阵乐舞》在天下广为传颂,但此乐仍不足以形容陛下超世的武功和宏伟的业绩。

陛下先
后打败了刘武周、薛举、窦建德、王世充等乱世枭雄,我愿意来写
一写陛下无人可比的神勇。

”唐太宗说:“我在天下纷争的乱世,
为了拯救天下苍生,迫不得已,才征讨四方,所以才有了这个舞蹈
和音乐。

然而高雅的音乐,应该只陈述历史梗概,不宜把详情原原
本本写出来。

我看当今朝廷的将相,很多都曾受敌人的驱使,如果
现在又看到他们被俘虏的情景,毕竟曾经有过君臣关系,肯定会于
心不忍。

考虑到这些,所以我认为不可。

”萧瑀道歉说:“这件事
臣根本没有想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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