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发展现状、创新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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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买卖是指参照国际金融市场汇率,为国内居民将一种外汇直接兑换成另一种外汇的做法。发展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不仅对加快发展和完善外汇市场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开辟了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且,为居民提供了外汇资产理财的良好渠道。但作为一种外汇衍生交易产品,受目前外汇管理政策的限制,以及国内金融业在创新机制和业务运作方面的局限性,决定了个人外汇买卖业务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一、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发展现状1、目前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特点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中国与世界的经济接触越来越频繁,令越来越多的居民拥有了外币资产。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显示,2001年12月末,我国境内居民外汇储蓄存款余额为815.6亿美元;而2003年7月末,外汇储蓄存款余额905亿美元,同比增长4.2%,前7个月外汇储蓄存款累计增加11.1亿美元。基于居民外汇储蓄存款的巨大存量和快速增长的势头,可以预计,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发展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作为一项交易类的中间业务,目前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开展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布特点。在目前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的现状下,当地的居民外汇储蓄总量决定了其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市场的发展潜力。在我国,居民外汇储蓄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沿海城市的总量一般高于内陆城市,南方城市一般高于北方城市。商业银行在选择开办行时主要参考了这一标准,因此北京、上海、广州、温州等城市业务竞争激烈火爆,相比一些内陆城市则波澜不惊。第二,各开办行运作模式差异较大。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资金开户、交易、平盘等系统是建立在技术性较强的电子化操作平台上,各家银行相继开发了不同版本的交易平台,不仅形成了重复投资开发的局面,也使各地各家银行在交易系统上存在着一定的功能差异和风险隐患。从运作模式来划分,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为:个人客户同所在地分行进行交易,分行累积一定的敞口头寸再向总行的外汇交易中心询价平盘交易,总行交易部门然后在国际外汇市场上进行平盘;模式二为:个人客户直接同所在地分行的总行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总行外汇交易部门然后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平盘。两种模式的关键区别在于分行是否保留交易敞口。业务开展初期各行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以及开办经验的不足,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先后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例如采取模式一的一些分行由于没有严格执行敞口额度管理规定和止蚀规定,发生了敞口头寸风险;由于交易系统不完善等原因与客户之间产生了交易纠纷,甚至蒙受了巨大损失。2、制约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发展的因素(1)业务品种匮乏是制约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目前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尚属实盘买卖交易,而且只有做多机制,在目前汇市波动有限的前提下,决定了其收益率较低,汇市中盈利人群比例约在40%,盈利人群中90%的年收益率低于10%.因此,一些境外(尤其是香港地区)的外汇经纪公司、银行看到了国内外汇市场的发展潜力和对高利润的追逐心理,利用互联网等渠道向国内投资人推介一些国内禁止的外汇交易品种,例如保证金交易方式,吸引了大量外汇资金流向境外,导致了大量违规操作和风险的形成。另外,汇市收益率较低也使投资人不愿涉足该市场。[!--empirenews.page--] (2)外汇资源不均衡制约了个人外汇买卖市场的进一步做大面对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诱人前景,各家银行纷纷加入了竞争的行列,采取了扩张营业网点、延长服务时间、改进交易方式以及降低点差等竞争手段。但由于人民币尚不能自由兑换,因此当地的外汇储蓄存款总量决定了其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发展潜力。由于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外汇储蓄存款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和沿海城市,例如北京、上海两城市2001年底的居民外汇储蓄存款总量约占全国的1/5,市场发展潜力相对较大,而在一些中等城市和内陆城市,由于市场资源总量较小,相互竞争造成外汇存款在各行间频繁转移。商业银行也陷于两难境地,如果推出该项业务,竞争的结果是可能做不到收回投入成本的保本交易量,不推出则意味着彻底放弃了外汇储蓄存款领域的争夺,原有的外汇储蓄存款将纷纷流向竞争对手。因此如何把整个市场蛋糕做大,成为各家银行都在思考的一个问题。(3)市场制度建设滞后是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发展的潜在风险隐患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作为一种金融衍生交易产品,其避险作用和保值作用毋庸

置疑,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风险也相伴而生。目前金融衍生交易的外汇管理尚没有一个系统、完整和有一定延续性的管理办法,相应的规章制度、监管体系明显滞后,亟待建立和完善,创新还需防风险。因此,随着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发展,如何防范风险、规范竞争以及保障投资者利益等应成为有关监管当局重点考虑的问题。二、业务品种创新与运作模式整合探讨为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适应客观环境的变化,不断开发创新性的产品,及时对自身的业务运作模式进行调整,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1、借鉴西方商业银行个人外汇买卖的先进经验,注重产品品种的创新由于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限制,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很多产品创新只能停留在探讨阶段,随着外汇市场的逐步开放,实施的机会逐渐成熟。目前情况下,我们先可以采取过渡办法,即在控制业务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开办一些风险较小的衍生品种,逐步积累经验,待时机成熟,再推出类似保证金交易方式等风险较大品种。具体创新品种有:(1)以外汇交易存款质押发放人民币贷款业务。现行的外汇质押贷款,属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以客户未到期的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做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患的一种存贷结合业务,贷款金额原则上以不超过存单面额80%的质押率计算。用于质押的外汇存款不得提前支取,不得进行个人外汇买卖。为解决部分客户外汇买卖的需要,可以推出外汇交易存款质押人民币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同样不得提前支取,但是可以继续进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为了防止客户的交易亏损造成质押金额不足,可以适当降低质押比率,同时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确保质押金足额。这样既能满足客户资金短缺的需要,又能满足客户外汇买卖的需要。由于符合现行外汇管理的政策规定,目前推出可行。(2)推行实盘做空机制。该品种的出发点在于提高交易机会,扩大收益比率。现行实盘交易只能做多,交易机会相对较少,如果能够推出实盘做空机制,则交易机会可以增大一倍。由于是实盘,银行方面增加了交易量,风险没有发生变化,客户方面也只是交易机会增加一倍,风险同样没有增加。该项业务在业务操作和技术上完全可行,也为今后推出风险较大的期货、保证金等品种提供了准备。但由于属金融衍生工具创新,尚需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empirenews.page--] (3)试点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交易方式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杠杆交易工具,在交易时,交易者只付出1%~10%的按金(保证金),就可进行100%额度的交易,目前在成熟外汇市场已普遍开展。90年代初我国的一些个人和机构曾参与了这类交易,1994年被有关管理机构禁止。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逐步有序等地放开外汇衍生金融业务将是大势所趋。因此,出于长远考虑,应研究如何在稳健、有序的基础上,选择试点机构,逐步推出保证金交易。2、整合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探索业务运作的最佳模式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属个人金融业务领域,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最富竞争力和挑战性的很可能就是个人金融业务。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尚停留在粗放型经营阶段,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局面,显得力不从心。在交易模式上,建议采用前述模式二。同模式一相比,这种运作模式具有以下优点:(1)消除了敞口风险隐患。如前模式一,分行保留了一定的敞口额度,虽然各家总行都规定了严格的敞口额度管理和止蚀规定,但因敞口控制失控造成风险的分行仍然存在;(2)节省了人力、物力及财力。采用模式一的商业银行一般都是各分行自行租用相关设备及信息,重复投入,费用极高,如果实行24小时交易,还至少需要配备三名以上外汇平盘人员。而采用模式二,总行可以集中洽谈信息租费,统一为各分行报价,各分行不但可以节省信息租金,而且由于平盘工作由总行集中来做,无需配备平盘人员。这样采用模式二的分行可引入客户经理制度,使其专注于客户营销和培训以及本地区市场的开发,因而大大提高了竞争效率。三、对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的特点决定了其不同于商业银行的传统产品,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工具,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和监管体系,相应的规章制度亟待建立,市场机制亟待规范和完善。因此从法规建设、从业人员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以下建议:1、完善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市场法规体系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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