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我国的对外贸易建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中国的成立,改变了中国近代长期以来受剥削、受奴役的半殖民地的地位,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
而中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也发生了一次重要的历史性转折。
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不平等、被剥削的国际贸易地位中摆脱出来,以平等独立的姿态出现在国际经济贸易的舞台,中国开始在世界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回顾建国初期我国开展对外贸易的艰难历程以及领导思想决策,有利于总结历史经验,有助于我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把握正确方向。
一、新中国开展对外贸易的基本环境
新中国经济的迅速恢复,是开展对外贸易的基本条件。
新中国成立初期,共产党人面对的是国民政府留下的生产凋敝、通货膨胀、经济崩溃、财政破产的一个千疮百孔、极其落后的烂摊子。
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和帝国主义的掠夺,再加上战争的摧残,到1949年建国后,整个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状态。
生产萎缩,交通滞后,人民生活十分困苦。
当时几种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主要是:钢15.8万吨,原煤3243万吨,原油12万吨,棉布18. 9亿米,粮食11318万吨、棉花44. 4万吨。
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农业占70%,工业占30%,现代工业只占17%。
解放初期中国的工业不但所占比重小,而且基础极为薄弱,没有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机械工业几等于零,飞机、汽车、拖拉机、大型机械都不能制造。
工业布局极不合理,70%以上的工业集中在东部沿海城市,内地很少甚至根本没有现代工业,交通和通讯设施极为落后,铁路仅有2.2万公里,但只有一半勉强通车,而主要干线没有一条能全线通车。
这些困难在国内外反动势力看来,认为中国共产党难以解决这些问题,早晚会失败。
因此毛泽东曾经说过,“资产阶级怀疑我们的建设能力。
帝国主义者估计我们终久会要向他们讨乞才能活下去。
”[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438页。
]然而在党的第一代领导人的正确领导下,新中国成立仅8个月后,全国的物价就已经开始趋于稳定,到1950年,全国的财政收支基本达到平衡,人民政府实现了全国财政经济的统一,工农业生产得到了全面的恢复。
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给新中国开展对外贸易提供了基本的条件。
特殊的国际环境,决定了新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方向。
新中国成立初,美国是反对新中国开展对外贸易的主要国家。
1949年9月美国国务院发表的关于美国和中国的关系白皮书显示,美国一贯坚持敌视新中国的政策。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对中国实行了比东欧国家更为严厉的全面禁运,同时还宣布武装援助南朝鲜,派海军第七舰队开入台湾海峡,侵犯中国的领土和主权。
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把战火烧到鸭绿江边,直接威胁中国的国家安全。
朝鲜战争结束后,又联合其他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全面的封锁禁运,在美国的策划下,西方国家为限制其成员国对社会主义国家出口贸易,于新中国诞生一个月后成立了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禁运的“巴黎统筹委员会”,新中国亦在禁运之列,企图从经济上扼杀新中国政权。
新中国一成立,就受到了长期的外交、经济、军
事、科技、文化的全面封锁。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仅严厉禁止向中国出口战略物资,甚至连普通经济贸易也被限制。
中国同西方国家的贸易额呈现陡然下降之势。
中国从西方国家进口的绝对值,由1950年的8.2亿元降为1951年的2.1亿元;中国对西方国家出口的绝对值,由1950年的6.7亿元降为1951年的0.8亿元。
某些国家的对华贸易甚至陷于完全停顿。
除瑞典、丹麦、瑞士、芬兰以外,绝大多数西方国家被迫追随美国实行禁运政策,同中国中断了直接贸易关系。
为了打破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封锁、禁运,恢复和发展与世界各国的正常贸易往来,新中国加强了同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贸易关系,以获得中国经济恢复和工业化建设急需的技术、设备和金等,并努力与亚非新兴民族独立国家建立贸易合作关系,同时利用各种机会和途径,千方百计开拓对西万国家的民间和官方贸易渠道。
因此,在特殊的国际环境下,新中国采取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优先发展与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间的贸易往来,其次发展与非帝国主义国家特别是亚非拉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关系,最后才是与西欧、日本等发达国家开展贸易往来。
二、新中国建国初的对外贸易政策
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的是国家统制的对外贸易政策。
毛泽东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人民共和国的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没有对外贸易的统制政策是不可能的”,“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矛盾。
第一种是国内的,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
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
因为这样,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在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以后,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必须强化。
对内的节制资本和对外的统制贸是这个国家在经济斗争中的两个基本政策。
”[ 《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433页。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统制对外贸易的决策,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规定:“实行对外贸易的管制,并采用保护贸易政策。
”据此确立了新中国在对外贸易方面的国家统制政策。
在《共同纲领》中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各外国的政府和人民恢复并发展诵易关系。
”这就为建国后的对外经济贸易定下了基本政策和原则。
在《共同纲领》有关对外贸易方针的指导下,新中国初期实行了国家统制外贸易政策。
内容是坚持平等互利原则,贯彻自力更生为主的建设方针,立足于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对内外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
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统制对外贸易政策,并制定了有关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
遵照统制的对外贸易政策,逐步加强计划管理,把全国对外贸易活动置于国家集中领导、统一管理之下,统一地进行对外经济活动,维护国家独立自主,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保证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建国初期我国实行国家统制的对外贸易政策有两个方面的因素。
由于缺乏建设经验,我国的经济体制照搬了原苏联式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而与这种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对外
贸易形式就是实行国家统制型贸易制度。
来源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历史教训使得我国在开展对外贸易活动的过程中,往往存有戒备心理,过分强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忽视对外经济交往,认为这样就可以减少对发达国家的依附,这必然促成国家统制的贸易制度的形成。
国家统制的贸易制度在建国初期取得了重要的成就。
1951年,新中国对外贸易总额达到19. 55亿美元,超过建国前的最高年份1928年的15.33亿美元。
1952—1957年,中国进出口总额增长比例指数为161.8%,进口额增长比例指数为133.3%,出口额增长比例指数为201.1%。
1950—1956年,中国的年出口递增率达到17%。
1950—1956年,中国出口额由5.5亿美元上升到16.5亿美元,进口额从5.8亿美元上升到15.6亿美元。
[ 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年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84年版,第3页。
]出口的商品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一开始单一的农副产品和原料向多元化转变。
在国家统制为主的对外贸易过程中,鉴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特殊的国内外环境,周恩来提出在“独立自主,集中统一”的外贸总原则下,采取灵活多样的外贸方式。
根据周恩来的指示精神,1950年7月,贸易部召开全国进出口会议,研究我国外贸方式和渠道,划分国营和私营的范围。
会议决定国家除经营统购统销的出入口物品外,采用“国际贸易研究会”、“同业公会专业小组”、统销的出入口物品外,采用“国际贸易研究会”、“同业公会专业小组”、“联合经营”三种方式,把进出口商品统一协调领导起来。
这种国家和私人互相补充、公私兼营的外贸方式,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这些灵活多样的外贸形式和方法为日后中国进一步扩大与各国经贸往来打下了良好基础。
国家统制的贸易制度,在建国初期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一样,有着自身不可避免的缺陷。
国家统制的对外贸易政策使得我国无论在贸易范围还是在规模上都受到很大限制。
据统计,直到1979年我国进出口总额仅为293.4亿美元,其中出口为136.6亿美元。
出口额只占世界出口额的0.83%,仅居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第32位。
国家统制的对外存在管得过宽、统得过死、不利于调动微观主体积极性的缺点。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党员学习微平台”
三、新中国第一代主要领导集体对新中国对外贸易的战略思考和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审时度势,积极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经济交往。
为了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粉碎帝国主义对我国封锁、禁运和遏制的阴谋,毛泽东积极发展同外国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1949年底,毛泽东访苏,与苏联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协定》、《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以及由苏联帮助中同建立与改造50个企业的协定,从苏联得到1亿美元的贷款,从此揭开了新中国对外经济交流实践的新篇章。
50年代,总共从苏联获得14.27亿美元的贷款,并用这些贷款主要从苏联引进了156项成套设备,促进了新中国发展现代化工业建设。
这一时期,苏联还在技术上给予我国全面帮助,一五计划期间,在中国工作的苏联及东欧国家的专家和顾问多达400人。
此外,他也十分重视发展与东欧国家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毛泽东为我国开展对外贸易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周恩来的对外贸易思考,在新中国开展对外贸易过程中产生了重要影响。
建国后,周恩来提出,“我们要多想办法,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发展对外贸易”、“以利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他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明确指出,中国经济技术落后,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同世各国“发展和扩大经济、技术、文化的交流”[ 参见《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26页。
]。
当时,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采取敌视态,在经济上实行禁运政策,在政治上实行不承认政策,在军事上实行干预政策。
对此,针对中国在国际中的严峻形势,周恩来公开宣布“我们愿意同一切愿意维持和平关系的国家恢复和建立贸易关系,发展和平经济,凡是愿意和我们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发展贸易关系的资本主义国家,我们是不会予以歧视的。
”周恩来的讲话在国际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对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工作的开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也表明周恩来对发展对
外贸易工作的迫切心情和对开展对外贸易工作的重视。
在周恩来看来,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实现了经济上的独立,但是我国在经济、文化上仍然很落后,又是面积大人口多的大国。
正是基于对中国国情的正确清醒的认识,周恩来反复阐明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实行对外贸易,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他强调:“经济文化落后的现象,我们要承认。
如工业就比英国落后,文化虽然源远流长,光辉灿烂,但从近代水平来看我们是落后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水平都很低,从质和量看都是如此。
”“同工业发达的国家比,我们的机械化水平距现代化很远”,中国在经济上要比西方国家落后至少一百年。
[《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中国经济技术落后,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要同外国互通有无,进行贸易的来往以及技术的合作,不能采取闭关自守的排外政策。
平等互惠原则,始终是周恩来处理同世界各国关系(包括贸易关系)的指导思想。
周恩来多次指出,发展多国对外贸易经济关系,从来不是单方面的,而是互助互利的。
周恩来还把对外贸易扩展到与各国的经济合作领域,但这种经济合作的基础也必须是平等互惠的。
周恩来指出,我们亚非国家需要在经济上和文化上合作,我们亚非国家之间的合作应该以平等互利为基础,而不应该附有任何特权条件。
周恩来根据以往外交经验和对国际情势的科学判断,创造性地提出了同外国开展经济合作的战列思想,对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着指导性的意义。
周恩来对世界形势进行了科学判断,他站在世界科学技术进步的高度指出,中国经济技术达到现代化的水平,需要进行国际间的合作,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现代科学技术正在一日千里地突飞猛进,中国要建设社会主义,科学是决定性的因素,中国要发展对外经济交往,吸收他国的先进成果。
他认为,“掌握了最先进的科学,我们才能有巩固的国防,才能有强大的力量”,才能“使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经济的前列。
[《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26页。
]
刘少奇在指导城市接管与建设工作中,把对外贸易作为新中国参与世界性社会再生产的交换方式,充分重视其在发展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为新中国进一步开展对外贸易工作作出开创性的贡献。
他认为,对外贸易对于国计民生影响很大,甚至会起决定的影响。
它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周转经济。
不好就会不利于生产,经济也不得周转。
我们必须切实地组织好对外贸易,这是至关重要的工作,是人民的最大利益之一。
为了组织好对外贸易,国家要管制对外贸易,对它加以统制。
过去因受帝国主义侵略不能统制,今天必须统制。
他深刻地阐明了在当时国际情势下,我国开展对外贸易的迫切性和采取国家管制对外贸易的必要性,
为此,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了《中共中央天十对外贸易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对外贸易方针的指示》。
这两个文件系统阐述了国家管制对外贸易的原则与政策,明确提出了新中国将实行以苏联、东欧各新民主国家为重点、兼顾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基本方针。
这两个文件是指导新中国对外贸易工作的历史性文件,是日后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法规的基本准则。
刘少奇认为,实行国家管制对外贸易政策,必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予以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后,要全面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机构,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
此外,他还指出,国家统制对外贸易是必要的,但是“不要统制太严,统制死了,不要因统制而妨害正
当的进出口贸易。
”[ 《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1页。
]他强调,要做好新中国的对外贸易工作,必须处理好公私关系、城乡关系和内外关系。
坚持统中有活的对外贸易指导方针,正确处理好公私关系、城乡关系、内外关系,目的是使对外贸易工作更好地为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服务。
建国初期,住这个方针的指导下,中央制定了一系列照顾各方面关系的对外贸易政策,较好地调动了公私、城乡、内外各个方面参加新中国对外贸易的积极性。
实践证明,统中有活的对外贸易方针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繁荣与发展过程中要的推动作用。
四、新中国开展对外贸易的基本经验和启示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一段时期内,由于收到“左”的思想影响,新中国在对外经济关系方面表现闭关自守。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新中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有深刻的教训。
比如否定客观存在的国际分工,否定随着国际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各国间的越来越紧密的经济联系,否定我国参与国际分工从而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等等,使我国失去了许多宝贵时间和机会利用各种国际因素来发展过敏经济,从而是我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与国外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产品竞争能力越来越差,使我国失去了许多国外市场。
我国以往的外贸体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能根据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而进行变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开展。
这种国家统制的对外贸易体制的弊病主要表现为,统得过死、不够灵活、政企不分。
这种体制在当时对于促进外贸事业的发展曾起过积极作用。
但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化,已经逐渐不能适应新的形势,最后导致在对外贸易方面产生各种负面的影响。
我国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为我国在自力更生独立自主的条件下,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提供了可能性和现实条件。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要吸取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经济、科学、技术之长,补己之短。
党的十二大中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国内国外两种力量的作用,要利用外两种资源,打开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学会组织国内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的两套本领,这是符合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趋势和我国发展的长期正确的战略方针,也是我国今后开展对外贸易的必然方向。
(原载《新中国60年研究文集》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党员学习微平台”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