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侵权行为法律解析

合集下载

法律讲堂生活版案例解析(3篇)

法律讲堂生活版案例解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邻里纠纷在生活中司空见惯,处理不当往往会影响邻里关系,甚至引发严重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案例,结合法律规定,分析邻里纠纷的成因、处理方式以及法律后果,为广大读者提供实用的法律知识。

二、案例背景某小区居民李某与邻居张某因房屋漏水问题产生纠纷。

张某家的屋顶在雨季出现渗水,导致李某家的客厅天花板受损。

李某多次与张某协商维修事宜,但张某以种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李某向物业公司投诉,物业公司调解无果。

最后,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纠纷成因(1)房屋质量问题:张某家的屋顶在雨季出现渗水,可能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

(2)邻里关系紧张:李某与张某之间可能存在误会或矛盾,导致沟通不畅。

(3)维修责任划分不清:张某认为李某家天花板受损与其无关,双方对维修责任划分存在分歧。

2. 处理方式(1)协商:李某与张某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明确维修责任和费用。

(2)物业公司调解: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调解,寻求第三方的介入。

(3)法律途径:若调解失败,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 法律依据(1)房屋质量保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2)相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3)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案例启示1. 加强邻里沟通:邻里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2. 维护自身权益:在遇到邻里纠纷时,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3. 重视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可能导致邻里纠纷,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应关注房屋质量。

4. 明确维修责任:邻里之间应明确维修责任,避免因责任划分不清而产生纠纷。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解读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解读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案例:解读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案例一:邻居之间的房产纠纷事实经过某某和她的邻居,XX,拥有相邻的房产,两家之间有一个共享的墙壁。

然而,XX却打算在墙壁上安装一个钉子,并将他的花园工具悬挂在上面,这对某某的房子可能会造成损害。

某某多次与XX沟通,希望他不要这样做,但XX不予理会并继续安装。

律师解读在这种情况下,某某可以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享有对自己的不动产的专有权和支配权。

如果XX侵犯了某某的专有权,某某可以要求XX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此外,《物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邻居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应该妨碍、损害彼此的房产使用权。

因此,XX在没有某某的同意下擅自在共享墙壁上安装钉子,并且可能对某某的房子造成损害,违反了《物权法》的规定。

建议某某可以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投诉这个问题,并要求他们采取适当的措施。

同时,某某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XX停止侵犯行为,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案例二:租赁合同的违约问题事实经过某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向XX出租了自己的公寓。

然而,在合同生效之后的一个月,XX却突然停止支付租金,并表示不打算继续履行合同。

律师解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某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标准,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其履行义务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XX停止支付租金并且不打算继续履行合同,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

建议某某可以先与XX进行协商,了解其停止支付租金的原因,并尽量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

如果协商无果,某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XX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赁合同,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案例三:名誉权侵权纠纷事实经过某某是一位公众人物,因其在政治领域的活动而广为人知。

然而,最近一段时间,某某发现有一些媒体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一些虚假和诽谤性的言论,对她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分析生活中典型法律案例(3篇)

分析生活中典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在日常生活中,法律案例无处不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典型法律案例入手,分析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二、典型法律案例分析1. 案例一:张某与李某相邻权纠纷案案情简介:张某与李某是邻居,两家房屋相邻。

李某在自家庭院搭建了一个阳光房,导致张某的采光受到严重影响。

张某多次与李某协商,要求拆除阳光房,但李某拒绝。

无奈之下,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分析:此案涉及相邻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张某的采光权受到李某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得到法律保护。

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拆除阳光房,恢复张某的采光权。

2. 案例二:王某与李某劳动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王某在某公司工作多年,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

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

在裁员过程中,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

王某不服,将公司诉至法院。

分析:此案涉及劳动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后,判决公司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

3. 案例三:张某与李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情简介:张某驾驶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

李某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分析:此案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赔偿李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4. 案例四:王某与李某婚姻家庭纠纷案案情简介:王某与李某结婚多年,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

常见法律场景案例分析(3篇)

常见法律场景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将通过几个常见法律场景的案例分析,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二、案例分析1.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案例:甲驾驶一辆轿车与乙骑摩托车相撞,甲负主要责任。

乙受伤,治疗费用为5万元。

甲的保险公司赔偿乙2万元,乙向甲追偿剩余3万元。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甲负主要责任,乙无过错,因此甲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的保险公司已赔偿乙2万元,剩余3万元应由甲承担。

2. 劳动争议案例分析案例:甲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

甲公司通知乙,乙不服,认为自己的岗位并非冗余,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活法律案例事件及分析(3篇)

生活法律案例事件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空抛物事件频发,不仅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即是一起典型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事件,涉及民事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案情简介2019年5月10日,某市某小区居民张某(男,60岁)在家中休息时,突然被从高空坠落的物品击中头部,导致颅骨骨折,伤势严重。

经调查,坠落的物品系该小区16楼住户李某(男,35岁)在阳台上晾晒的衣物。

李某在事发后主动投案,并承认了高空抛物的行为。

三、法律分析1. 民事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的高空抛物行为直接导致了张某的人身损害,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李某在阳台晾晒衣物时,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导致衣物在风力作用下脱落,造成张某的人身损害。

李某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2)李某的行为与张某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李某的高空抛物行为直接导致了张某的人身损害,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3)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李某作为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李某的高空抛物行为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

(1)李某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李某在阳台晾晒衣物时,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导致衣物脱落,造成张某的人身损害。

李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李某的行为情节严重。

李某的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了张某的严重伤害,且在事发后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

(3)李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李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四、判决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侵权的法律科普文章案例(3篇)

侵权的法律科普文章案例(3篇)

第1篇导语: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侵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给权利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对侵权行为进行法律科普,帮助大家了解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

一、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分为以下几种:1. 侵犯人身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2. 侵犯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3. 侵犯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二、侵权案例分析案例一:某科技公司侵犯著作权某科技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网站上使用了某知名作家的一篇小说。

作家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未经作家授权,在其网站上使用作家的小说,侵犯了作家的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法院判决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作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案例二:某企业侵犯商标权某企业在生产的产品上使用了与某知名品牌商标相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

知名品牌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企业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该企业的行为侵犯了知名品牌的商标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法院判决该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知名品牌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案例三:某电商平台侵犯专利权某电商平台在其平台上销售一款涉嫌侵犯某公司专利权的产品。

该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电商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该电商平台销售涉嫌侵犯专利权的产品,侵犯了某公司的专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法院判决该电商平台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三、侵权法律责任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停止侵害:侵权人应当立即停止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及启发(3篇)

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及启发(3篇)

第1篇在日常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它既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也保护了人们的合法权益。

以下将通过几个典型的法律案例,探讨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并从中汲取启示。

案例一:邻里纠纷引发的侵权责任案情简介:张先生与李先生是邻居,两家相邻而居。

一天,李先生在自家的花园里种植了一棵大树,这棵树长势旺盛,枝叶繁茂。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棵大树越长越高,枝叶也越来越多地侵占了张先生的院落。

张先生多次与李先生协商,要求李先生修剪大树,但李先生以大树是其私有财产为由,拒绝修剪。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种植的大树虽然属于其私有财产,但大树生长过程中对张先生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判决李先生赔偿张先生因此遭受的损失,并要求李先生修剪大树。

启示: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应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在处理邻里纠纷时,应遵循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作为财产所有人,也应合理使用自己的财产,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

案例二:高空抛物引发的刑事责任案情简介:一天,小明(化名)在小区的楼顶玩耍,不慎将一个可乐瓶从楼顶抛下。

恰好此时,下方有一位老人在散步,可乐瓶击中老人的头部,导致老人受伤。

经鉴定,老人的伤势构成轻伤。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明及其监护人因疏忽大意,未对小明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小明高空抛物,造成他人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小明及其监护人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启示:高空抛物行为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旦造成他人伤害,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长和监护人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

案例三:网络购物引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情简介:小王在一家网购平台上购买了一款手机,收货后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

小王与卖家沟通,要求退货或更换新机,但卖家以各种理由拒绝。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卖家提供的手机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规定

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规定

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规定侵权责任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后,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的规定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个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侵权责任的规定在其中占据了重要位置。

本文将对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侵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应当具备三个构成要件:主体、客体和侵权行为。

主体是指能够对侵权行为负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客体是指享有合法权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侵权行为是指主体对客体享有的合法权益进行任何形式的侵害、侵占或者损害的行为。

二、侵权责任的范围和承担方式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划分。

根据被侵权人的损失情况,侵权责任可以分为损害责任和追溯责任。

损害责任是指侵权人应当承担由其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追溯责任是指侵权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承担与损害行为相关的合理费用、利益损失等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侵权行为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安排。

对于故意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过失侵权行为,除非侵权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失,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责任实行严格的侵权行为,即使侵权人没有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轻责任在某些情况下,侵权责任可以被免除或者减轻。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者被害人故意行为导致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被害人故意行为指的是被害人明知或者应当明知某种风险的存在,但仍然选择继续进行有害行为或者接受有害行为的结果。

四、侵权责任的救济方式民法典规定了多种方式对侵权责任进行救济。

无论是损害责任还是追溯责任,被侵权人都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同时,被侵权人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消除侵权行为、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消除侵权行为的影响等。

如果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精神损害,被侵权人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侵权责任法是民法中的重要分支,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种种法律纠纷。

针对侵权责任法的考试题目,要求考生熟悉相关条文,并具备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们将围绕侵权责任法的真题,一同来探讨答案及解析。

一、题目:“小明的邻居小红正在家中取暖,不慎将烧水壶从窗户抬起,不慎从窗户倒出烧水壶,热水浇到小明的身上。

“小明起了火灾,身体严重烧伤,吓伤。

此时小红起诉小明,要求小明负责自己的损失。

请分析小红的诉求是否成立。

”解析:根据题目,我们可以确定这是一个侵权责任法中经常涉及到的民事侵权行为,这里主要要解决的问题是,小红是否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小明的损失,从而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我们要分析小红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依据事实描述,小红在家中取暖时不慎将烧水壶从窗户抬起,并且不慎将烧水壶从窗户倒出,导致热水浇到小明身上。

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小红的行为是有过错的,因为他没有采取足够的注意措施保障周围人的安全。

接下来,我们需要判断小红的过错是否与小明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明显地,小红的不慎行为导致了小明身体严重烧伤,且吓伤的事故发生。

这里可以推定小红的过错是直接导致了小明的损失。

最后,我们需要判定小红行为是否属于违法侵权行为。

以热水浇到他人身上导致伤害为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对于因过错导致他人损害的情况,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因此,结合事实和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小红的过错行为构成了违法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小红的诉求在这个案例中是成立的。

小红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小明的身体损伤和心理伤害,在法律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明的损失。

二、题目:“A公司在其宣传材料上宣称其产品对人体有良好的保健作用,并且具有治疗某某疾病的效果。

然而,经测试发现,A公司产品并没有该效果。

小明为此购买了该产品,结果没有实现预期效果。

请问A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解析:根据题目描述,我们可以确定这是一个与虚假宣传有关的侵权责任问题。

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我国某市某小区,居民张某和李某系楼上楼下邻居。

张某居住在李某楼上的901室,李某居住在902室。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内的绿化带被开发商征用,用于建设地下停车场。

901室的窗户正好正对地下停车场的入口。

地下停车场建成后,张某发现李某在902室的窗户下私自搭建了一个铁架,用于晾晒衣物。

这一行为不仅影响了张某的采光,还造成了安全隐患。

二、争议焦点1. 李某在自家窗户下搭建铁架是否侵犯了张某的物权?2. 如果李某侵犯了张某的物权,张某应该如何维权?三、法律分析1. 物权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共有部分的使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 案例分析(1)李某在自家窗户下搭建铁架是否侵犯了张某的物权?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张某对901室的窗户享有专有使用权,而李某在自家窗户下搭建铁架,影响了张某的采光和通风,侵犯了张某的物权。

此外,李某的行为也违反了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损害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2)如果李某侵犯了张某的物权,张某应该如何维权?首先,张某可以与李某进行协商,要求李某拆除铁架,恢复原状。

如果李某拒绝协商,张某可以向物业管理处投诉,请求物业管理处进行调查处理。

其次,如果物业管理处无法解决争议,张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拆除铁架,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李某侵权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

四、案例启示1. 物权法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公民应当充分了解并行使自己的物权。

2. 邻里之间应当和睦相处,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避免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

3. 物业管理处在处理邻里纠纷时,应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五、总结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日常生活中,邻里纠纷往往涉及物权、合同、侵权等多个法律问题。

生活中法律规范案例(3篇)

生活中法律规范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规范在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本文将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分析法律规范在生活中的具体应用,以期为大众提供借鉴。

二、案例描述甲乙两人系邻居,甲家的狗曾多次咬伤乙家的孩子。

在一次咬伤事件中,乙家的孩子受伤严重,甲乙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乙要求甲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甲则认为狗是家养宠物,自己并无过错,拒绝赔偿。

三、法律分析1.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本案中,甲家的狗咬伤了乙家的孩子,甲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损害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乙家的孩子受伤严重,甲应当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四、案例分析1. 法律规范在生活中的作用本案中,法律规范起到了维护乙家孩子合法权益的作用。

甲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乙家的损失。

这体现了法律规范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即在纠纷发生时,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了维权途径。

2. 法律规范的实施本案中,甲乙双方通过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依法查明事实,对甲的侵权行为进行认定,并判决甲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预防纠纷发生为了预防类似纠纷的发生,甲应当加强对宠物的管理,确保宠物不会对他人造成损害。

法律十种侵权行为案例(3篇)

法律十种侵权行为案例(3篇)

第1篇一、名誉侵权案例案例:某甲在网络上散布关于某乙的虚假信息,称其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某乙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6条,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某甲的行为已经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隐私侵权案例案例:某丙在未经某丁同意的情况下,将某丁的私人照片发布到网络上,导致某丁的隐私权受到侵犯。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7条,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某丙的行为已经构成隐私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著作权侵权案例案例:某戊未经某己的同意,将其创作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并上映,侵犯了某己的著作权。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0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构成侵权。

本案中,某戊的行为已经构成著作权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专利侵权案例案例:某庚在未经某辛的许可下,生产并销售某辛的专利产品,侵犯了某辛的专利权。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9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构成侵权。

本案中,某庚的行为已经构成专利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商标侵权案例犯了某癸的商标权。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构成侵权。

本案中,某壬的行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肖像权侵权案例案例:某甲在未经某乙的同意下,将其肖像用于商业广告,侵犯了某乙的肖像权。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8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构成侵权。

本案中,某甲的行为已经构成肖像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人格尊严侵权案例案例:某丙在公共场合侮辱某丁,导致某丁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

侵权案例及法律热点知识(3篇)

侵权案例及法律热点知识(3篇)

第1篇一、侵权案例概述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侵权案例及法律热点知识的分析。

案例背景:某知名品牌饮料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另一家饮料公司的知名产品包装设计,并在市场上销售。

受害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一、案件焦点1. 侵权行为的认定2. 侵权责任的承担3. 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二、案例分析1. 侵权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侵权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受害公司的知名产品包装设计,构成对受害公司合法权益的侵犯,属于侵权行为。

2. 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侵权公司侵犯了受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在本案中,受害公司的损失包括:(1)直接损失:侵权公司非法销售的产品所得利润。

(2)间接损失:受害公司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市场份额损失、品牌形象受损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为:(1)直接损失:侵权公司非法销售的产品所得利润。

(2)间接损失:根据受害公司的市场份额、品牌形象受损等因素,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算。

三、法律热点知识1.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即侵权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侵权人有过错。

3. 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

生活中常见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规定

生活中常见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规定

生活中常见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规定生活中,我们会见到交通事故现场,宠物伤人,高空抛物使他人受到伤害等侵权损害行为,这些都与我们息息相关,但是我们了解关于这些侵权行为的法律常识吗?接下来,看下文,了解生活中的侵权法律常识吧!1、机动车交通事故还在担心借车给朋友以后发生车祸,自己担不担责的可以放心。

如果你不是明知对方无证、醉酒等有过错的情况下出借机动车,那么责任由驾驶者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4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要说明的是,如果不是运输合同关系而是好意搭乘的情况下,司机过失造成乘车人受伤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2、宠物伤人首先,要是你没证据证明时对方挑逗激怒宠物咬伤了他,那你就乖乖承担医药费吧。

其次,如果你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那么不管是不是对方挑逗激怒宠物导致宠物咬伤了他,你都得负责到底。

《侵权责任法》第80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由于不能确定这狗被抛弃的还是走失的,分两种情况解答。

①狗为走失宠物在民法上,狗只是人的财物。

通常情况下,在我国,遗失物是不能由后占有人取得所有权的。

在这种情况下,你代为管理他人财物,属于民法上的无因管理。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在你替原主人管理宠物期间,发生了宠物伤人事件。

如果不能证明是被害人自己故意引发了宠物的攻击行为,那么你作为宠物的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78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最新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规则

最新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规则

最新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规则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侵权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

保护个人、财产和社会利益,维护公平正义,是一个健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为了规范侵权责任,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包含了一系列的侵权责任规则。

一、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最新民法典中明确了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

首先,侵权责任的主体是侵权人。

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在侵权行为中产生的责任均由侵权人承担。

同时,侵权责任应当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即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由侵权人赔偿。

其次,侵权行为需要具备主观故意或过失。

主观故意是指侵权人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害,但仍然故意为之;过失是指侵权人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而造成损害。

侵权责任还应具备因果关系。

即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他人发生损害,而非偶然因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害。

只有具备因果关系的侵权行为才能追究侵权人的责任。

二、侵权行为的种类最新民法典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分类,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及精神损害三类。

1.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是指对他人生命、健康和自由等人身权益的侵害。

例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的行为均属于人身损害。

对于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合理支出。

2. 财产损害财产损害是指对他人财产权益的侵害。

例如,盗窃、抢劫、损毁他人财物等行为均属于财产损害。

对于财产损害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同样应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并承担相关的修复、恢复费用。

3. 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是指对他人精神健康、人格尊严等精神权益的侵害。

例如,诽谤、侮辱、恐吓等行为常常造成他人的精神损害。

对于精神损害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三、侵权责任的变化与补充最新民法典对侵权责任进行了一些变化和补充,进一步完善了侵权责任的规则。

侵权法律知识点

侵权法律知识点

侵权法律知识点侵权问题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对于被侵权的人来说,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点是十分重要的。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一些与侵权有关的法律知识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侵权的定义和分类侵权行为是指一方通过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它主要可分为两类:民事侵权和刑事侵权。

民事侵权是指一方对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侵害,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刑事侵权则是指一方的行为违反了刑法规定,对其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二、常见的侵权行为1. 名誉权侵权:指他人对个人的名誉、声誉进行侵害的行为,如恶意造谣、诽谤、侮辱等。

2. 隐私权侵权:指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侵犯个人隐私,如偷拍、录音、窃取个人信息等。

3. 著作权侵权:指未经版权人许可,他人擅自使用或传播他人的著作作品,如盗版、盗用等。

4. 商标权侵权: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允许,他人擅自使用同样或相似的商标进行商品销售或宣传,损害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5. 不正当竞争:指在市场经济竞争中,通过虚假宣传、抹黑竞争对手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

三、侵权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对于侵权行为,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向被侵权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被侵权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 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赔偿。

2. 请求赔偿经济损失: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要求恢复名誉等权益: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进行公开道歉、恢复名誉等。

四、法律的适用和保护原则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侵权行为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原则。

其中,最主要的是合理权益原则和善意原则。

1. 合理权益原则:法律上要求每个人都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合理权益。

2. 善意原则:法律对无过错方(即被侵权人)采取保护措施,如果被侵权人是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即使侵权人事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采取纠正措施,也不能完全免除法律责任。

大学生法律的案例解析(3篇)

大学生法律的案例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大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大学生法律意识逐渐增强。

然而,由于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法律观念尚未完全成熟,个别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出现违法行为。

本文以某高校学生侵权案为例,对大学生法律问题进行解析。

二、案例介绍某高校学生甲,因与同学乙发生纠纷,在网络上发表侮辱、诽谤乙的言论。

乙得知后,认为甲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经审理,法院认为甲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甲向乙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三、案例解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名誉所享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在本案中,甲在网络上发表侮辱、诽谤乙的言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2)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因侵犯乙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案例的法律分析(1)名誉权的保护我国法律对名誉权给予了充分的保护。

在本案中,甲的行为明显侵犯了乙的名誉权,法院依法判决甲承担侵权责任,体现了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

(2)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5条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的行为构成侵权,法院依法判决甲承担侵权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3)网络言论的法律责任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言论日益成为人们表达意见、交流信息的重要途径。

然而,网络言论也容易引发侵权纠纷。

本案中,甲在网络上发表侮辱、诽谤乙的言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这提醒我们,在网络发表言论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四、案例分析结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权纠纷案例,涉及名誉权和侵权责任两个法律问题。

通过对本案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名誉权是公民、法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法律对其给予了充分的保护。

法律案例分析侵权行为(3篇)

法律案例分析侵权行为(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装修的企业。

2019年,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对其开发的某住宅小区进行装修。

在装修过程中,乙公司聘请了丙公司负责安装室内空调。

2020年6月,甲公司发现室内空调出现漏水现象,经调查发现是丙公司在安装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空调管道破裂,造成漏水。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但双方均表示拒绝。

甲公司遂将乙公司和丙公司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乙公司和丙公司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行为;2. 乙公司和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作为装修工程的总承包方,对丙公司的安装行为负有监管和管理义务。

丙公司在安装空调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甲公司房屋受损。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乙公司和丙公司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如下:1. 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赔偿甲公司因空调漏水造成的损失;2. 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例分析(一)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规定,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

在本案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即乙公司作为总承包方,未能对丙公司的安装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导致丙公司在安装空调过程中存在过错,造成甲公司房屋受损。

因此,乙公司和丙公司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二)侵权责任的承担1. 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作为总承包方,对丙公司的安装行为负有监管和管理义务。

然而,乙公司未能履行该义务,导致丙公司在安装空调过程中存在过错,造成甲公司房屋受损。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第三人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乙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丙公司在安装空调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甲公司房屋受损。

生活中法律维权案例(3篇)

生活中法律维权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侵权行为,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将通过以下几个案例,为大家解析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维权问题。

二、案例一:消费者维权(一)案例描述小王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台洗衣机,使用一段时间后,洗衣机出现漏水现象。

小王联系商家要求退换货,但商家以“产品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

小王遂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洗衣机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现象,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小王有权要求商家退换货。

商家以“产品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侵犯了小王的合法权益。

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商家最终同意为小王更换一台新的洗衣机。

(三)法律维权建议1. 保留购物凭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据;2. 了解产品保修期限和售后服务政策;3. 与商家协商不成时,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三、案例二: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例描述小李在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5000元。

然而,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连续三个月未支付小李工资。

小李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小李工资,侵犯了小李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公司最终支付了小李工资及经济补偿。

(三)法律维权建议1.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2. 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3. 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时,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无意中伤害别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无意中伤害别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无意中伤害别人,需要承担责任吗?引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有时候我们的无意行为可能会给他人带来伤害。

那么,当我们无意中伤害了别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结合法律解析和相关法条,探讨这个问题。

案例分析:假设小明在公园里散步时,不小心踩到了一块松动的地砖,导致地砖突然翻起,旁边的行人小红不慎摔倒受伤。

小明并非有意伤害小红,那么他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法律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无意伤害他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意味着,即使是无意行为,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害,侵权责任仍然存在。

在上述案例中,小明的无意行为导致了小红的摔倒受伤,因此小明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的规定,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这意味着小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

但在这个案例中,小明的不慎踩到松动的地砖是可以预见的,因此他难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所以无法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结论:根据法律解析和相关法条,当我们无意中伤害了别人时,我们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即使我们没有恶意,但只要我们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我们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时刻保持谨慎,尽量避免无意中伤害他人。

当不可避免的意外发生时,我们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与受伤人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解答。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 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
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职务侵权的条件 (1)主体因素:A.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企事业法人及其工作人员 (2)职务因素:发生在执行职务中; (3)损害因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有损害后果 (4)过错因素:行为主体有过错 二、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侵权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 的紧急危险,而不得已采取损害另一较校利益以避免更大损失的行为。
紧急避险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公共利益; 2.危险必须是现实存在并正在发生的; 3.采取避险措施必须是不得已; 4.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4.自助行为 自助行为是指行为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 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予以扣押、拘束会其他相应措施, 且为法律和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 自助行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必须是情况紧急,来不及请求会虽已请求但不能得到国家机关的帮助; 3.自助行为是为保障自身权益所必须,并且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4.自助行为必须是为法律和社会道德所认可。 5.受害人承诺
第三章 特殊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是相对于一般侵行为而言的,又称间接侵权行为。其“特殊” 性在于:不问其是否完全具备一般侵权行为成立之要件,而由法律直接特别规定 某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特殊侵权行为含义 特殊侵权行为是相对于一般侵行为而言的,又称间接侵权行为。其“特殊” 性在于:不问其是否完全具备一般侵权行为成立之要件,而由法律直接特别规定 某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的特征 (1)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可以欠缺一般侵权行为成立的要件; (2)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往往不是责任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而是与其有关的 其他人的行为或其他事实造成的;
特征: 1.适用范围由法律特别规定。 2.不以行为人主管过错为承担责任的要件。 3.受害人不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也不能以无过错来抗
辩。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确立了该原则,适用范围高度危险作业、动物
致人损害、环境污染、产品责任等。 四、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有当事人一 方对受害人给予适当补偿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 第130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
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 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 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 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 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即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规 则原则。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 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 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 由承担举证责任;
《日常生活侵权行为法律解析》
第一章 侵权行为及其归责原则 第一节 侵权行为及其民事责任 一、侵权行为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依法应当承担民 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以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 宾馆限制未付房钱的客人离开是否侵权? (二)特征: 1. 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侵权行为是一种有过错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侵权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 4.侵权行为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二、侵权民事责任 (一)概念 侵权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其侵权行为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特征 1.法定责任非约定责任。 2.体现为一种债。 3.填补损害为目的。 (三)方式 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了10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三、侵权行为的分类 (一)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二)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三)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第二节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侵权责任 所谓过错侵权责任,是指以过错作为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损害应否承担侵 权责任标准的规则。 特征: (一)过错侵权责任建立在行为人的过错基础上 (二)行为人的过错应当被证明 (三)过错侵权责任适用范围的无限性 (四)过错侵权责任的原则地位
一、一般抗辩事由 1.职务行为 2.正当防卫
是指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 侵害而对侵害人本人采取的防卫措施。
正当防卫需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防卫目的合法; 2.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现实的、正在进行的; 4.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 5.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3.紧急避险
3.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是调整部分特殊侵权行为,包括《民法通则》 第122条规定的产品侵权责任、 第123条规定的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 第124条规定的环境污染致害责任 第127条规定的动物致害责任。 4.公平责任原则调整的是造成损害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的情况。
第一节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特殊侵权行为 一、职务侵权 《民法通则》
(一)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1.直接结合:连带责任; 2.间接结合(多因一果):按份责任 特征:
➢ 有两个以上行为主体; ➢ 各行为主体分别实施不同的过失行为; ➢ 损害发生前各行为主体不存在发生损害后果的意思联络; ➢ 各行为主体的行为单独不能致损害后果发生; ➢ 各行为主体的行为应偶然因素间接结合在一起,共同导致了同一损害后果的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侵犯公 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 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 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一般侵权责任 第一实
2
三、因果关系 1.直接因果关系 2.相当因果关系 此外还有推定因果关系、法律因果关系,但后两种适用于特殊侵权案件中。
四、过错 按过错的大小:(与刑法不同) 1.故意 2.重大过失 3.一般过失 其中,衡量行为人的过失是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 第二章 一般侵权责任 第二节 抗辩事由
1
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是指根据损害事实的发生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惟在行
为人证明自己确无过错时,方能免责的归责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仍然以过错为基础,是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方法,而非独立
的规则原则。其本职仅在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以保护弱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 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 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 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
不及,甲乙两车将丙挤在中间相撞,致丙受伤。 5.教唆的共同侵权行为:甲丙为近邻,一向交恶,一日甲、丙发生激烈争吵,适逢
甲之子乙女丁下班回家,甲断然一吼:“给我打”,乙丁上前将丙打成重伤。 6.共同危险行为:设例5中乙、丁各持一大小相同的石块向丙投掷,其中一块正中丙
之脑门致丙重伤,但不知乙、丁谁投掷的石块击中了丙。 二、几种特殊的共同侵权行为
发生。 二、共同危险行为
1.含义: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而实际侵害人 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 2.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3.免责条件:不存在因果关系 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1.行为是由数人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的。 2.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即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以及财产权利的 可能性 3.有因果关系:具有危险性的共同行为是致人损害的原因。 4.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但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 5. 主观上,行为人没有致人损害的共同故意,也没有单独的故意,只存在疏于注 意义务的共同过失
第四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 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共同侵权行为的基本分类: 广义的共同侵权行为: 1.共同加害行为(解释第3条) (1)共同故意行为 (2)共同过失行为 (3)故意与过失混合行为 (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的直接结合 2.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行为(民通意见第148条) 3.共同危险行为(解释第4条) 案例: 1.共同故意行为:甲、乙为兄弟,二人合谋殴打丙。甲持木棒,乙持铁锤,一起将 丙打伤。 2.共同过失行为:甲乙共同肩扛重物登高,甲觉得负重的木棍似乎不足以承重并对 乙表示了此种担忧,乙则称没有问题,甲亦表示认同,二人遂继续登高。不久, 木棍断裂,重物滚落致伤行人丙。 3.故意与过失混合行为:甲杂志社为诋毁丙故意捏造虚假故事并撰文发表。乙报社 觉得该不实报道颇具市场价值便予以转载。 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的直接结合:某市区十字路口,行人丙依行人绿灯由 南向北步行过街,甲乙两司机驾车闯红灯分别从东西两个方向是来,丙左右躲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