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十一章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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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第一节侵权行为之债概述一、侵权行为之债的含义各国对侵权行为下的定义不同,一般采用过错原则,特殊案件采用无过错原则。
二、侵权行为之债的新发展1.侵权行为之债的范围扩大了2.损害赔偿的责任基础变化了3.损害赔偿与社会保险结合了第二节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一、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确定(一)侵权行为地法1.世界大多数国家以致害行为地为侵权行为地。
2.美国以损害结果发生地为侵权行为地。
3.致害行为地、损害结果发生地都作为侵权行为地。
(二)法院地法英国采用这一规则,1987年瑞士〈国际私法〉也采用了这一规则。
(三)重叠适用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
1.以侵权行为地法为主 2.以法院地法为主(四)最密切联系原则二、我国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
第三节几种特殊类型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一、海上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1.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船旗国法。
2.船舶碰撞,可以适用碰撞发生地法、法院地法、船旗国法。
我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在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统一船舶碰撞中有关民事管辖权、法律适用、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方面若干规定的公约》的内容。
3.海上运输致旅客死伤、行李毁损所生的赔偿法律问题。
4.国际油污损害所生赔偿的法律问题调整国际油污损害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二、空中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1.发生在航空器内的侵权行为,适用航空器登记地法律。
吉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国际私法学》网课测试题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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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国际私法学》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德国学者萨维尼提出的国际私法学说是()A.“法则”区别说B.法律关系“本座”说C.国籍法说D.既得权说2.《代理法律适用公约》是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主持下签订的,其通过时间为:()A.1992年5月1日B.1980年5月1日C.1971年3月14日D.1978年3月14日3.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时:()A.只能选择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B.只能选择与合同有关联的法律C.可以选择与合同毫无联系的法律D.只能选择当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4.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A.意思自治说B.客观标志说C.最密切联系说D.特征性履行说5.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A.FOBB.CIFC.CFRD.FCA6.库克于1942年在《冲突法的逻辑与法律基础》一书中提出了()A.优先选择原则B.政府利益分析说C.法院地说D.本地法说7.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创始人为:()A.杜摩林B.胡伯C.斯托雷D.萨维尼8.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为标准确定其国籍A.法人住所地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D.法人注册登记地9.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A.受害人国籍国法B.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C.航空器登记国法D.航空器到达地国家的法律10.导致区际私法冲突存在的原因在于:()A.一个国家存在着不同的法律B.一个国家存在着不同的法律区域C.一个国家存在着不同的区域D.法律在不断地发生变化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A.丈夫的本国法B.妻子的本国法C.夫妻双方的共同住所地法D.婚姻举行地法12.从国际社会上来看,实施的国有化可以分成:()A.资本主义的国有化B.社会主义的国有化C.第三世界国家的国有化D.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国有化13.法律规避制度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虽然有一定的相近之处,但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明显的,表现在:()A.目的不同B.起因不同C.对象不同D.法律责任不同14.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C.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15.《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A.过失责任制B.推定过失责任制C.无过失责任制D.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基础第2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对于自然人拥有多个外国国籍者,国际上对此的解决方式通常包括:()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B.以当事人的住所或惯常居所地国国籍为准C.以与当事人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D.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国籍为准2.一国法院根据公共秩序保留拒绝适用外国法后,多数国家取而代之的是()A.当事人的属人法B.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D.法院地法3.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在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时,侵权行为地包括()A.侵权行为人的住所地B.侵权行为人的所在地C.侵权行为的实施地D.损害结果发生地4.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A.具有美国国籍B.具有日本国籍C.具有中国国籍D.不具有国籍5.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不低于给予()或与之有同于上述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A.受惠国B.第三国C.同盟国D.其他国家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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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际私法学
一、国际私法及国际私法学的名称 P20 1、法则区别说 2、冲突法(Conflicts Law) 或法律 冲突法(the Law of the Conflict of Laws) 3、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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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私法的性质P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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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私法包括冲突规范、和统一实 体规范
3、国际私法包括冲突规范、统一 实体规范和国内法专用实体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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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渊源P26
一、国内立法
在成文法的国家,是国际私法 的主要渊源 二、国内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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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作为国际私法的渊源要
注意两个问题:1、条约只对参 加国有效。但参加国声明保留的 条款除外。 2、当国际条约与国 内立法规定不同时,适用国际条 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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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际惯例 包括强制性惯例和非强制性惯例。作 为国际私法渊源的国际惯例绝大部 分是非强制性惯例。如国际贸易惯 例。非强制性惯例的适用必须符合 以下条件:1、当事人所在国承认; 2、当事人选用了该惯例;3、法律 对该问题没有规定的。
三、国际私法与邻近部门法的关系P23 (一)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 (二)国际私法与国内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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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际私法的定义
综合各学派的见解,对国际私法作出以下定义: 国际私法是指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规定应由何 国法院管辖,及适用何国法律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这定义包含下列含义: 1、国际私法并非国际公认的国际行为规则,而是 一国自己制定关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 用法则。它是用以处理私法关系的,而且是内 国的私法,而不是国际法的一部分。其性质与 民法相同,是内国法律的组成部分 2、国际私法是规定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及法律 适用问题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间接法。 3、国际私法仅规定内外国的私法适用领域,不包 括公法。
国际私法 第十一节 法定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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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地的确定 1.《民通意见》第187条规定,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 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 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 2.至于在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个国家有住所的, 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这倒是体现 了最密切联系的原则,且有利于判决的域外承认与执行。
《公路交通事故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公约第8条明确规定,准据法适用于: (1)责任的根据及其范围; (2)免除责任以及任何限制责任和划分责任的理由; (3)可能会导致赔偿的侵害或损害是否存在及其种类; (4)损害赔偿的方式及其范围; (5)损害赔偿请求权可否转让或继承问题; (6)遭到损害并能直接请求损害赔偿的人; (7)本人对其代理人的行为或雇主对其雇员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8)时效规则。
中国侵权冲突法的立法规定 1.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2.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 法律或住所地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 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4.可见中国在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时,当以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作 为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海上侵权行为的情形有: (1)船舶相撞,或船舶与海上设施碰撞所发生的侵权行为。 如果侵权行为在公海上发生,主张只适用法院地法。 发生在领海上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领海国法即侵权行为地法。 (2)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 无论该船舶是处于公海还是某国领海,多主张适用船旗国法。 (3)因海上运送事故致旅客死伤、货物毁损所发生的侵权行为。 因有运送合同关系存在,所以有的主张依合同准据法来解决运送人的责任问题。 但旅客安全常受到许多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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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海商法》第273条就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作 出了明确规定: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 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 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 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对于其他海上侵权行为,则应根据前述《民法通则》 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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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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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
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 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 居所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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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1、碰撞发生在一国领海之内 2、碰撞发生在公海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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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在一国领海内的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适用碰撞地法
1977年《统一船舶碰撞中有关民事管辖权、法律 选择、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方面若干规则的公约》第4条 规定,除当事人另有协议外,碰撞在一国内水或领海内 发生时,适用该国法律。
显得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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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
1、侵权行为的范围不同 2、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 3、损害赔偿的数额及计算方法、赔偿的原则、标准
和限额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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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中法律适用(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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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涉及不同国家法律关系的案件也日益增多。
国际私法,作为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其核心问题之一就是法律适用。
本文将从国际私法中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冲突规则、以及我国法律适用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国际私法中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 确定性原则确定性原则要求法律适用具有明确性和可预测性。
在国际私法中,确定适用何国法律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前提。
因此,各国在制定国际私法时,应尽量使法律适用规则具有明确性,便于当事人预见和遵守。
2.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在处理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时,应当公平、合理地解决法律冲突,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国际私法中,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平衡保护上。
3. 国际礼让原则国际礼让原则是指在国际私法中,各国应当尊重他国法律,按照国际惯例和相互尊重的原则,合理确定法律适用。
这一原则有助于促进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和谐发展。
4. 保护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要求在国际私法中,各国应当优先保护本国利益,特别是在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
然而,保护主义原则并非绝对,各国在适用时应兼顾国际礼让原则和公平原则。
三、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则1. 物权关系的冲突规则在国际私法中,物权关系的冲突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属地原则:以物之所在地法为准据法。
(2)属人原则:以当事人国籍国法为准据法。
(3)最密切联系原则:以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准据法。
2. 债权关系的冲突规则在国际私法中,债权关系的冲突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合同关系:以合同缔结地法或合同履行地法为准据法。
(2)侵权行为:以侵权行为发生地法或侵权行为地法为准据法。
(3)不当得利:以不当得利发生地法或不当得利地法为准据法。
四、我国法律适用实践1. 国际条约优先原则我国在处理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国际条约。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国际私法法律适用我国相关规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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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法律适用——我国相关规定总结第一部分:民事能力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一、自然人权利能力: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使用当事人属人法..二、自然人行为能力:民法通则1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民通意见“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使用其定居国法律..”“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由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由民事行为能力..”“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使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使用其住所地法律..”票据法“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为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使用行为地法律..”三、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通意见184条“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对外国法人的国籍确定采取注册登记主义..第二部分:物权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一、不动产物权:民法通则144条“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通意见“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二、动产物权:海商法“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使用船旗国法律..”“船舶抵押权使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使用原船舶登记地法律..”“船舶优先权;使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民用航空器法“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使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民用航空器抵押权使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三、国有化问题:我国对待外国资本的原则是不实习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实行国有外和征收的;也必须满足有关要求;例如公共利益、法律程序、相应补偿..基本态度:我国不放弃对本国境内的外国资本实施国有化的权利;承认国有化的实施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定程序具备;在补偿原则上;不接受充分、有效、即时补偿的主张;而是适当或合理的补偿..第三部分:国际合同的法律适用:一、意思自治原则首要原则:民法通则145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内容:必须采用明示的形式..默示无效..当事人可以从订立合同开始到法院开庭前随时通过协议选择..选择的法律是实体法;但并未要求必须选择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国家的法..法律强制规定的除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只适用中中国法律..使用外国法律不得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二、最密切联系原则补充原则:当事人未作法律选择的;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则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我国采用的是特征履行方法..19种涉外合同详细规定..三、我国有关使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规定:“国际条约优先原则”民法通则1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约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国际惯例不缺原则”民法通则1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使用国际惯例..”第四部分国际商事的法律适用票据法票据当事人的能力适用本国法..票据行为使用行为地法..追索权行使期限依出票地法律..票据丢失的补救程序使用付款地法..票据的提示期限、拒绝证明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第五部分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一、一般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46“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使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个国家;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住所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民通意见“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使用..“总结: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是基本原则..当事人共同属人法选择适用..采取双重可诉原则..三、特殊侵权行为:海商法“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使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的碰撞的损害赔偿;使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共同海损理算;使用理算地法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使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损害赔偿;使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第六部分: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包括结婚离婚夫妻关系收养抚养监护一、结婚:民法通则“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外国人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重叠适用中国法和外国人本国法..中国公民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外结婚;可以采取领事婚姻;也鼓励在当地按当地法律办理;同时不得违反我国婚姻法的有关实质要件..短期在境外的如旅游结婚必须适用中国法..二、离婚: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民通意见“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涉外离婚及时当事人以协议方式离婚;法院也要依该协议做出判决;防止协议在外国不生效..三、收养:收养法“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应当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并不得违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法律..”——即重叠使用我国法律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法律..四、抚养:民法通则148“抚养适用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抚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五、监护:民通意见“监护的设立、更和终止;使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第七部分:继承一、法定继承:民法通则149“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二、遗嘱继承:类推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定..三、无人继承的财产的归属问题:民通意见“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遗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法“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第八部分:国际私法主体部分一、中国关于国籍冲突的法律适用规则:“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无国籍人的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二、中国关于住所冲突的法律适用规则:“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主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三、中国关于法人国籍、住所、外国法人认许的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的;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许采特别认许制;即外国法人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常驻代表机构时;需要到有关部门履行批准登记程序..四、我国关于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理论:坚持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是国际法上的一项原则;坚持绝对豁免;将国有公司或企业的活动与国家行为区分开来;赞成以国际协议来消除;各国在国家豁免问题上的分歧;若外国任意侵犯中国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中国可以对该国家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中国到外国法院特别出庭抗辩该外国法院的管辖权;不得视为接受该外国法院的管辖..第九部分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与实践一、外国人法律地位:国民待遇原则和对等原则二、诉讼代理:外国人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三、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普通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特别地域管辖——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被告在我国有可供抵押的财产;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港口作业中纠纷提起的诉讼;因遗产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因在我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协议管辖——涉外合同或涉外财产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应诉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四、司法协助:我国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我国人民法院采用特殊方式进行司法协助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国的法律..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挥着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五、司法文书送达:双轨制:我国法院对外国送达诉讼文书的途径不受限制..外国法院向我国领域内的受送达人送达的途径包括条约途径和外交途径;反对邮寄送达和个人直接送达..六、取证:领事取证方式和请求书取证方式..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向其本国公民调查取证;但不得向我国公民或第三国公民调查取证..七、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在我国承认和执行的条件:判决做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外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外国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或公共利益..离婚判决并不要求有条约或互惠关系;该判决作出国法院有管辖权;诉讼程序公正;没有诉讼竞合..八、我国中央机关是司法部;主管机关是各级法院..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和司法解释;我国将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于以下五个方面:1合同关系辅助原则;2涉外扶养;3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4法人营业所的冲突;国际仲裁部分1、仲裁协议的有效性:确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适用:仲裁法适用解释:“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法院地法律..”2、确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机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法院有最高裁定权..但仲裁机构先于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理由:当事人未有仲裁协议;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未能申述意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4、对撤销仲裁裁决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5、涉外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法院——被申请执行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6、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为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为法人的;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中级;被执行人在我国无住所;居所或主要办事机构;但有财产在我国境内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
国际私法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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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题2.试论我国关于涉外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原则的规定。
答:1、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之债法律适用问题的一般原则。
2、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
3、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3分)1、法律冲突的解决方式。
答:在国际私法上,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冲突法调整。
又称间接调整,指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规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内国法,什么情况下适用外国法,然后再按照冲突规范指定的那个国家的实体法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采用间接调整的方式解决法律冲突,是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最主要的方法。
(二)实体法调整。
又称直接调整,指制定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解决法律冲突时,在统一实体规范存在的情况下,首先要考虑适用统一实体规范,在没有统一实体规范的情况下适用冲突规范。
2、论法则区别说。
答:法则区别说是意大利著名注释法学家巴托鲁斯(1314—1357)创立的。
他把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他认为人法具有域外效力,凡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他位于国内或国外,本国法对他都有效。
物法具有域内效力,凡位于本国境内的物,不论属于内国人或外国人所有,本国法都发生效力。
3、论系属公式。
答: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常用的系属公式有以下几种:(1)属人法。
是以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与人的身分、能力、婚姻家庭、亲属、财产继承有关的法律冲突。
(2)物之所在地法。
是指作为涉外民事关系客体的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位于的那个国家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物的所有权关系及物的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
15秋福师《国际私法》在线作业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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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满分:2分得分:2
17.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即: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A. 错误
B. 正确
答案:B
满分:2分得分:2
18.
D. 分别认许制度
答案:ABCD
满分:2分得分:2
11.涉外婚姻和家庭关系中的法律适用的复杂和特殊主要表现在()
A. 国际私法中基本上没有统一的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婚姻家庭关系
B. 同其他民商事案件相比,法院管辖权在处理涉外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显得更为重要
C. 婚姻家庭制度方面的保守性较为突出
A.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 我国解决涉外离婚法律冲突采用“法院地法原则”
C. 关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之间离婚的法律适用,我国法律未作明文规定
D. 关于领事办理离婚,由相关条约规定
答案:A
满分:2分得分:2
3.在国际私法的性质上,萨维尼是()的代表人物。
A. 世界主义学派
答案:ABCD
满分:2分得分:2
16.中国关于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有()
A. 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原则
B. 双重可诉原则
C. 法院地法原则
D. 船旗国法原则
答案:ABCD
满分:2分得分:2
17.我国对涉外经济合同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有()
A.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A. 错误
论国际私法中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论国际私法中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https://img.taocdn.com/s3/m/d3f57a63a417866fb84a8eeb.png)
论国际私法中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摘要: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造成损害的行为。
不同于合同这种意定之债,侵权之债是一种法定之债。
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多,大量的涉外侵权案件开始涌现,正确选择准据法是解决涉外侵权必须探讨的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条文简陋,存在很多法律漏洞。
《示范法》吸收了国际上先进的理论,对完善现行法律有着借鉴作用。
关键词: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准据法一、现行立法的缺陷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对侵权的法律适用规定于《民法通则》146条中: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际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这是显然,这仅有的一条条文对规范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是远远不够的。
如侵权行为的准据法应适用于侵权的哪些方面,侵权行为地如何确认等问题都没有规定。
这就使法律在实际使用中不够明确。
因此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的学者们历时数年,拟定了《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
与《民法通则》相比,《示范法》无论从内容还是体系上,都科学全面的多,从112条至117条详细规定了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二、《示范法》的规定及其积极意义《示范法》第112条是对侵权行为的总体规定: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这是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原则的体现。
而《民法通则》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严格来说它限制了准据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赔偿问题)。
《示范法》改为“侵权行为”,并在127条中明确侵权行为的性质、责任人及责任能力、损害赔偿、赔偿方式等问题由侵权行为准据法支配。
这个规定更明确科学,也与国际通行的做法一致。
如瑞士《联邦国际私法》规定:侵权行为的准据法特别决定侵权行为能力、责任的条件范围、责任人等事项。
对于侵权行为地法的认定,《民法通则》中没有明确何为侵权行为地,而是在司法解释中规定,包括了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
国际私法简答题 (2)
![国际私法简答题 (2)](https://img.taocdn.com/s3/m/ba8f9ed4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df.png)
1、①各国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事交往——必要条件②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前提条件③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充分条件④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在内国的域外效力——充要条件一般认为,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间接调整方法;一种是直接调整方法。
所谓间接调整方法,是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受何国(或地区)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方法所谓直接方法,是指根据有关国内法、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中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规范”来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方法。
( 1 )构成先决问题的条件:1、按照法院地的冲突规则,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是外国法。
2、该先决问题相对独立与主要问题,可以作为一项单独的争议向法院提出,并且有针对它的冲突规范可以适用。
依准据法所属国针对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所应适用的法律,与依法院地针对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所应适用的法律不同,由二者得出的判决结果将完全相反。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2 )我国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考虑先决问题是与法院地法还是与主要问题所属国联系密切,然后再确定准据法。
( 1 ) 单边冲突规范:是明确规定使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
主要有两种类型:①直接指明只适用内国法的单边冲突规范;②直接指明只适用外国法的单边冲突规范。
双边冲突规范:其系属既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不明确规定使用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以某种标志(即连接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
( 2 ) 区别与联系:双边冲突规范旨在回答的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因而具有普遍适用性且比较完备;单边冲突规范一般只规定某一特殊问题应当使用特定国家的法律,虽然适用上较为直截了当,但亦给法官在使用法律时留下缺口,法官需要在该特定国家的法律中寻找应当使用的具体的法律规范。
而从内容上来说,任何一个双边冲突规范都可以分解为两个相互对立的单边冲突规范。
讲义12(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讲义12(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https://img.taocdn.com/s3/m/7b11602e0912a21614792980.png)
一、侵权行为及涉外侵权行为的含义
•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或财产权 利的行为。 • 涉外侵权行为,是含有涉外因素的侵权行 为。
二、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的 主要体现
(一)侵权行为的范围规定存在差异
家庭关系的侵扰,侵 犯秘密等,在法制健全的 国家被认为是侵权行为, 而在法制尚不完善的国家 则很少见。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 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 第二百七十四条 【共同海损理算的法律适用】 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
• 第二百七十五条 海事赔偿责任限额,
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 《海商法》 • 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际条约、惯例的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 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 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 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 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 《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民用 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 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 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 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
第四十四条 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 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 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 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规定存 在差异
(1)过错 (2)损害 过 错 (3)两者之 间的因果关系
(1)违法性
(2)侵犯权利
(3)错意
加害行为 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 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法国) (德国)
北航《国际私法》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
![北航《国际私法》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3a804ff79b89680203d8252c.png)
北航《国际私法》在线作业一一、单选题(共 20 道试题,共 80 分。
)1. 在“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中,范围是()。
A. 侵权行为B. 侵权行为地C.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D. 侵权行为地法律-----------------选择:C2. 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A. 一般认许制B. 特别认许制C. 许制D. 分别认许制-----------------选择:B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 无B. 多重C. 相同D. 不同-----------------选择:B4. 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
A. 投资国的法律B. 文明国家的法律C.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国家的法律D.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选择:D5.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2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以外国法为准据法,而该外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时,依外国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该国法律未做规定的,适用()法律。
A. 住所地B. 行为地C. 物之所在地D. 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选择:D6. 采出生地原则确定的国籍国家的父母在采血统原则确立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无国籍,这构成国籍()。
A. 积极冲突B. 消极冲突C. 法律冲突D. 事实冲突-----------------选择:B7. 在国际商事仲裁方面最重要的国际立法是()。
A. 《华沙公约》B. 《纽约公约》C. 《海牙公约》D. 《维斯比公约》-----------------选择:B8. 指出下列合同中哪一类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19春福师《国际私法》在线作业二
![19春福师《国际私法》在线作业二](https://img.taocdn.com/s3/m/099dd518ed630b1c59eeb5a9.png)
(单选题)1: 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A: 巴托鲁斯B: 萨维尼C: 杜摩兰D: 胡伯标准解答:(单选题)2: 凯弗斯提出了()。
A: 政府利益说B: 最密切联系说C: 国际礼让说D: 结果选择说标准解答:(单选题)3: 《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的规定。
A: 法律规避B: 反致C: 公共秩序保留D: 识别标准解答:(单选题)4: 以下关于国有化法令的域外效力,说法错误的是()A: 是指国有化法令对当时已在国外或其后被转移至国外的财产的效力B: 是国际私法中所有权转移方面的一个重要问题C: 不同的国家主张是不同的D: 我国学者认为不同情况应当区分对待标准解答:(单选题)5: 各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方式不包括()A: 发给执行令B: 发给仲裁令C: 重新做出判决D: 登记执行标准解答:(单选题)6: 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A: 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B: 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C: 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D: 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标准解答:(单选题)7: 在“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中,范围是(?)。
A: 侵权行为B: 侵权行为地C: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D: 侵权行为地法律标准解答:(单选题)8: 关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优先权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成员国的国民就一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首先在某个成员国提出申请,自该项申请提出之日起12个月内B: 以同一内容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C: 应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以后提出申请的日期D: 在优先权期限内,即使有任何第三者就相同的内容提出申请,专有权仍授予缔约国的申请人标准解答:(单选题)9: 我国对涉外继承所采取的制度是()。
A: 不论动产与不动产,均适用物之所在地法B: 动产适用继承人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C: 不论动产与不动产,均适用继承人属人法D: 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国际私法--填空判断
![国际私法--填空判断](https://img.taocdn.com/s3/m/2b94a6fa7c1cfad6195fa78d.png)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国际私法的核心任务就是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__法律适用__问题。
2.十三世纪后_法则区别说_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正式建立。
3._法律规避_又称法律欺诈或窃法作弊,这一行为旨在规避依_法院地国_的冲突规范指定的本应适用的法律,也属于排除运用外国法的一项制度。
4.国际私法上的外国人民事地位,是指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在_居留国_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_实际状况_。
5.解决国籍的积极冲突时,如果当享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或__法院地国籍_,则只承认其内国国籍,不承认其_外国国籍_。
6.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运用比较广泛的价格术语主要有三种:_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_,又称离岸价格;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又称到岸价格;__成本加运费价格__。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事关系或涉外民事关系。
2、14世纪意大利著名法学家巴托鲁斯创立了法则区别说,这标志着国际私法的诞生。
3、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称之为冲突规范。
4、普通法系国家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确定外国法内容时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5、国民待遇是指一个国家给予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不低于给予本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6、物权法律冲突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作为准据法。
7、《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在一成员国已成立的驰名商标无须在另一成员国注册,即可获得自动保护。
8、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同一论主张把合同作为一个整体,只适用一个法律。
9、《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10、国际投资合同的法律适用,国际上的一般作法是适用接受投资的东道国法律。
1.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在主体、内容和客体方面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涉外因素民事法律关系。
2.最早提出国际司法名称的是美国的斯托雷。
他是在《法律冲突论》书中第一次提到国际私法的。
3.国际市场上比较定型和惯用的支付方式有三种:汇付、托收和信用证。
《国际私法》简答题汇总
![《国际私法》简答题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e06aed73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92f0354.png)
36.简述法律选择的方法。
依法律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依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依最密切联系原则决定法律的选择;依“利益分析”或“利益导向”决定法律的选择;依应取得的蛄果决定法律的选择;依有利于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与执行和有利于求得判决一致决定法律的选择;依当事人的自主意思决定法律的选择。
37.何谓侵权行为之债?简述其法律适用的一般理论。
因不法侵犯他人人身或财产权利并致损害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构成的债,为侵权行为之债。
①行为地法说:早在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时代,便主张对侵权之债以行为地法为其准据法,其理论根据乃是。
场所支配行为一这个古老的原则,在英美国际私法中,或将之建立在“国际礼让”学说上。
②法院地法说:也有学说认为,侵权与刑罚上的犯罪在性质上相同或类似,由于刑法不具域外效力,侵权行为地法亦当不为法院固所采用,从而提出了应以法院地法作其准据法的理论。
③最密切联系说或“侵权行为自体法”说,该说由美著名国际私法学者里斯提出。
38.简述我国《海商法》中的冲突规范。
我国《海商法》中的冲突规范主要规定在第十四章,主要内容有: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其具体如下:(1)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
(2)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
(3)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4)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5)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6)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7)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同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8)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
(9)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39.简述国际商事仲裁中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1)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第八章(gai )侵权行为之债的
![第八章(gai )侵权行为之债的](https://img.taocdn.com/s3/m/eb6b324f2e3f5727a5e96265.png)
一、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
(二)侵权行为地法Lex Loci delicti 侵权行为地法是国际私法中最早确立的原则 之一,是“场所支配行为”这一古老原则的 具体化,也是侵权行为地公共秩序的要求。 法国Henri Batiffol 如何确定行为地?各国的规定存在分歧。
理由:损失说、预见说、公共秩序说、既 得权说 1、侵权行为之债的产生是由于侵权行为 的法律事实所引起。 2、便于行为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克服 了法院地法原则不确定的缺陷。
《南斯拉夫法律冲突法》第28条规定: “对非合同的损害责任,如果对某些情况 没有其他规定,则依行为实行地法律或后 果发生地法律,选择该两种法律中对受害 人最为有利者而适用之。”
一、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
(三)侵权行为地法与法院地法重叠适用 对国外的行为往往加以法院地法的控制 1990年日本法例规定,侵权行为之债适用 原因事实发生地法,但是发生在日本国外 的侵权行为,如果依日本法不认为是侵权 行为,则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英国法院的实践(以法院地法为主,双重 可诉原则(double actionability rule)
包头空难国际赔偿案(2004年11月 21日)
霍元甲案(2006年) /fun/200610/19/content_5820872.htm
3月,因不满电影《霍元甲》将霍元甲塑造成 为“一个骄横荒诞的恶霸”以及“满门灭绝的 结尾”,霍元甲曾孙霍自正起诉制片方北京电 影制片厂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其停止影片上映 并赔礼道歉。尽管《霍元甲》第一编剧王斌向 霍家后人道歉,但霍家后人仍然坚持起诉。4 月,霍自正追加了主演兼出品人和总制片人李 连杰、影片投资制作方星河投资有限公司和中 影集团董事长杨步亭、影片发行方中国电影集 团公司电影发行放映分公司、安乐电影发行有 限公司、光盘制作发行方广东泰盛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和辽宁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七单位和个 人为被告,并要求李连杰、杨步亭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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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行为自体法和最密切联系原1则999年《德意志联
(2)当事人意思自治
权的国际私法立法 据以产生的事件发
律。第三人的权利
(3)对受害人有利的法律
1979年匈牙利《关于国际私法的第13号法令》规定:如果 损害发生地法对受害人更有利,以该法作为准据法。
A
13
三、中国关于一般侵权行为之债法律适用的规定
——已过20年,原告无法证明哪一家工厂生产的药物。一审 法院拒绝受理。
——加州上诉法院判决当时在市场上占有95%销售额的五家 公司对原告负连带责任,按在市场中占有的比例来计算 赔偿额。
A
3
Case2:在美国曾发生高速驾车者撞上路灯柱获得赔偿40 万美元,判决理由是“灯柱过于结实,未被拦断而使人 受伤”。
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类问题,国际公约如《华沙公约》 有规定的,则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也可遵照国际普遍实 践,适用航空器的登记国法律。
对于其他海上侵权行为,则应根据前述《民法通则》 的有关规定处理。
A
26
案例:
1994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 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 另一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 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 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 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 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 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章 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特殊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A
1
第一节 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一、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
二、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三、中国关于一般侵权行为之债法律适用 的规定
A
2
case1:1982年辛德尔诉阿伯特化工厂案:
——原告母亲在怀孕期间服用一种防止流产的药物,致使原 告成年后患有癌症。
A
16
案例:
一经常居所在日本的韩国人金某来中国旅游,借中国公 民李某的汽车出去兜风。路上因驾驶不慎,撞伤一个 老太太,金某上前询问伤势,得知老太太是侨居在日 本的韩国籍公民,也是来中国旅游的。金某急忙开车 送老太太去医院,慌忙之中忘记锁好车门,出现时, 汽车已经被盗。金某拒不赔偿老太太的医药费和李某 的汽车损失。老太太和李某分别将金某告上法庭。
பைடு நூலகம்
A
5
二、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1.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2.选择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或当事人共同属人法:
波兰 3.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普遍做法 4、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法院地法和当事人共
同属人法:匈牙利
A
6
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新发展
1987年《瑞士联邦国际 权行为发生后的任何时 选择适用法院地法。”
1、对老太太的起诉应如何适用法律?
2、对李某的起诉应如何适用法律?
A
18
第二节 特殊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一、海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二、空中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三、公路交通事故的法律适用 四、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
A
19
一、海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一)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二)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三)海上运输致旅客死伤、行李毁损所发生的
《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 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 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 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
“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 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 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1、适用船旗国法 2、侵权行为地法:侵权行为影响及于船外的
A
25
中国的有关规定
1992年《海商法》第273条就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作 出了明确规定: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 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 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 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四)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A
20
(一)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1、碰撞发生在一国领海之内
2、碰撞发生在公海之上
A
21
1、发生在一国领海内的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适用碰撞地法
1977年《统一船舶碰撞中有关民事管辖权、法律 选择、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方面若干规则的公约》第4条 规定,除当事人另有协议外,碰撞在一国内水或领海内 发生时,适用该国法律。
请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为什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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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中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发生在空中的侵权行为,可分为三种情形分别确定 准据法:
1、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航空器登记国法
2、因航空器碰撞或航空器与其他物体碰撞所发生的侵权行 为:被碰或受害方的航空器登记国法
3、因航空器事故致旅客死伤或物品毁损的侵权行为:一般 适用航空器登记国法,或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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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在公海上的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一般应适用被撞一方船舶的船 旗国法;双方均有过失,亦可以适用法院地法。如果 碰撞双方具有同一国籍,可以适用其共同的本国法。
1977年《统一船舶碰撞中有关民事管辖权、法律 选择、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方面若干规则的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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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国际公约:1929年华沙公约;1955年海牙议定书;1961 年瓜达拉哈拉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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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有关规定
1995年《民用航空法》第189条规定:“民用航空器对 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民用航空器 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 院所在地法律。”
对于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以及因航空器事 故致旅客死伤或行李物品毁损的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 则没有明确作出规定。
结论:
各国对于侵权法立法目标(如何在保护侵权人与受
害人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点)不同,导致各国侵权法存在
很大差异。在涉外案件中,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问题就
显得格外重要。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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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
1、侵权行为的范围不同 2、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 3、损害赔偿的数额及计算方法、赔偿的原则、标准
和限额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