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中法税收协定议定书第一条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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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中法税收协定议定书第一条规定有关
问题的通知
【标 签】协定议定书,第一条规定,中法税收协定
【颁布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粤地税函﹝2008﹞779号
【发文日期】2008-12-22
【实施时间】2008-12-2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收协定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中法税收协定议定书第一条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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